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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_分卷阅读_47

  阮清歌在小柯和倪好的帮助下,下班之前,把一件牛仔夹克衫上交到歆姐那里。大翻领设计,干净利落的短打造型。只是在胸前的口袋处和手肘处拼接了三排流苏,走起路来,摇曳生姿,柔和了整件衣服的中性气质。
  “goodjob!”歆姐极少夸赞下属,阮清歌已经成了例外。她布置了今天的作业,设计出跟明年新款搭调的面料,并且做出一件小衫。
  没多久,温锦言打来电话,询问歆姐阮清歌近日来的表现。
  “她对时尚有着与生俱来的敏锐嗅觉,懂得把每一种材质设计出最佳的穿着体验。总监,如果不是她看不见,我觉得freya根本留不住她。”歆姐难得的开起了温锦言的玩笑,“你赶紧用美男计把她留下来。”
  “放心,她的家人都在深城,跑不了的。”温锦言自信满满地说,“而且,她舍不得跑,因为我在这里。”那天他躲在暗处偷看她接电话,那时她脸上全是娇羞欢喜的小女人表情,温锦言心中再无疑惑,她是喜欢他的。
  时间过得很快。又到了周五。
  阮承光走出校门口,就见温弘笑容可掬地站在一辆宾利车旁。“爷爷,你是来找我吗?”阮承光撒腿跑过去,抬起头,望着他。
  即便小学生不认识车,但也知道这车价值不菲。再加上温弘一身西装革履,典型成功商人的装扮,成功吸引了他们本来就旺盛的好奇心。
  子涵是个小胖子,抖动着全身的肉肉呼哧呼哧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问:“承光,这是你亲爷爷吗?”
  “不是的,”阮承光摆摆手,严肃着小眉小眼,非常认真地纠正着,“这是温爷爷,不过他让我叫他爷爷。你知道的,我亲爸爸早就死了,我也没有亲爷爷。”阮承光上次挨了妈妈的教训,这次学乖了,绝不会乱认亲戚给别人带来麻烦。
  温弘心中似乎有钢针刺过,隐隐作痛。他抱着小孙子坐进车里,让司机老王开车。
  “对了,期中考考的怎么样?”温弘明知故问。
  “一根油条,两颗鸡蛋。”阮承光得瑟地从书包里拿出折得整整齐齐的语文卷子和数学卷子,“两科都是100分!还有还有,我画画比赛也是一等奖哦!”
  “哇,承光真厉害!”温弘欣喜地摸着他圆圆的脑袋瓜,然后从一旁的袋子里拿出一个平板电脑,说是奖励给他的礼物。
  “这个很贵,我不能收。”阮承光再三拒绝,小小年纪的他原则性极强,“我妈妈说了,贵重的礼物绝对不能要。爷爷,你的心意我就收下了。”
  温弘是打从心眼底喜欢这个孙子,说话做事进退有度,比他那个低情商的爸爸不知好了多少倍。他是恨不得直接把承光带回温家亲自栽培他,可是,现在,唉——
  阮承光伸手替他将眉间的褶皱抚平,脆生生地说道:“爷爷,经常皱眉会老的快。”
  温弘低下头,正好望进他的眼睛里。粉白的脸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仿若水墨画成。“承光,想吃什么?爷爷请你,祝贺你考到好成绩。”温弘是无论如何都想和承光多呆一会儿。这个孙子的出现,简直是他人生最大的意外,也是最大的惊喜。
  小家伙还是摆摆手,客气得有点生疏了:“外婆已经煮好晚饭了,我要是没按时回去她会担心的。而且,昨天宁叔叔请了我们全家吃好吃的牛排,爷爷你就不要再破费了。”
  温弘知道这事急不来,把阮承光送到家门口,离开时邀请承光周末到温家来玩。
  晚上七点,阮承光做完作业,出去倒垃圾时,在门口见到了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自称叫宋瑾,自称和他妈妈结过婚。
  阮承光登时瞪大了双目,后退一大步,不敢相信。“……那你是我的亲爸爸吗?”可是,妈妈不是说爸爸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是!”却是斩钉截铁的声音。
  房屋内传来碗碎了一地的声音。阮清歌呆愣在原地,整个人像是丢了魂,久久回不过神来。
  阮承光也是慌了神,宋瑾让他过来,他却一个劲地往后缩。他惊喜地瞧见宋瑾身后出现的男人,叫道:“温叔叔!”
  温锦言脸色冷冽阴沉,揪着宋瑾的衣领,怒不可遏地吼道:“宋瑾,你他妈的说清楚,承光到底是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第41章 海边拥吻
  气氛,诡异得可怕。
  阮承光坐在阮清歌的膝盖上,他能感受到妈妈抱着他的那双手在不停地在颤抖。阮蓉完全怔住,脸色紧绷;温锦言脸色暗沉,没有多余表情;宋瑾则低着头,静默不语。
  “所以,当初的亲子鉴定是作假的?那晚的那个男人其实就是你?”好像一盆冰水浇了下来,从头到脚都冻住了。阮清歌只觉得心已经麻木了,对于宋瑾这个男人,她说不出是失望还是绝望,总之那点点的念想算是断的一干二净了。
  宋瑾沉着声,回道:“是。”
  阮清歌使劲收紧环在阮承光身上的手,一脸戒备地问:“所以,事到如今,你想做什么?承光是我的命根子,我绝对不会给你。”
  “不是,清歌,我今天来是想和你复合。”宋瑾扯了扯嘴角,笑得有点难看,“我要承担起丈夫以及父亲的责任。”
  “宋瑾,原来你还记得你是我的丈夫!”阮清歌按捺着满心的怒火,让阮蓉带阮承光进房,深吸一口气,说,“我不管你是被迫还是感恩,总之这场婚事当初是你亲口允诺给我的。可是,你是怎么对我的?订婚一过,你就跑到美国。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接。我给你写信,你不回。难得你回来过年,却不肯见我。你知道吗?那一年的正月初一,雪下的特别大。我在桃园等了你一整天,等到手脚都失去知觉,可是你都没有出现。三年了,我就和我的未婚夫说过两次话。可我还是盼望着我们的婚礼。那成了我黑暗人生的唯一盼头。因为那时,我是喜欢你的。”
  宋瑾再次低下头。阮清歌因为救他而失去了眼睛失去了梦想,宋瑾也很愧疚。他原想给阮家一大笔钱,可是他的父亲宋伟却强迫他娶阮清歌。“你害了人家一生,就得照顾她一辈子!”这是宋伟的原话。也是这句话,让他和江乔变成了不可能。
  “你给我补课时我见过,你的背上有一条伤疤。那晚的那个男人背上也有。所以我肯定你就是他。可是第二天,你说你是被人打晕被人陷害的,你绝对没有碰过我。宋瑾,你知道在我们青湖镇,女孩子的贞操意味着什么吗?你玷污了我的人格!”阮清歌握紧双拳,指尖嵌入掌心,却一点都不觉得疼,“我那时自尊心太强,为了要争那口气,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执意生下承光。可是,你的亲子鉴定让我彻底成了全镇的笑话。为了承光能健康成长,我不得不远走他乡。”
  温锦言见她眼中已经蒙上了一层水雾,在灯光照耀下,折射出透亮的光芒。他被刺得鼻子发酸,胸口也闷闷地胀痛着。可是阮清歌却倔强地不肯哭出来,红着眼眶紧紧地抿住双唇。
  一阵死寂过后,阮清歌暗哑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这些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妈。她是镇里首富的女儿,是千金小姐,从小就没有吃过苦。为了筹钱搬家,她卖掉了她在锦绣全部的股份。可是我和承光的病都是无底洞,没两年钱就花光了。后来她为了赚钱养家,去超市搬重物,把腿摔断了,到现在走路都不利索。她的那双手原先是用来做刺绣的,可是因为做了太多家务,已经粗糙干裂。”
  阮清歌抬手摸了摸眼睛,不知不觉间,脸上全是泪水。
  宋瑾没有想到他们吃了这么多苦,心中愧疚难安,真心实意地说了声“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阮清歌等了太多年,已经失去了全部的意义。“宋瑾,这些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是靠自己前行的,千万不能依附男人。如果你真的是承光的爸爸,我更是不可能和你复合。一个连亲生骨肉都不要的人,简直不配为人。所以,你走吧。在我还没有失去理智之前。”阮清歌的神情极冷,声音更是冷得直冒寒气。
  “清歌,我——”宋瑾欲言又止。事到如今,他细细回想,如果当初宋伟没有非逼着他娶阮清歌,或许自己对她就没有那么多的不甘与厌恶。
  也许江乔说的对,阮清歌一直都是很善良很坚强的女孩,是他误解了。
  “宋瑾,其实我有点庆幸,如果当初我真嫁给了你,那么我的生活估计是另一个地狱。锦言说的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一场悲剧。”阮清歌微微探出手,就抓到了身旁的温锦言。
  温锦言轻声说:“清歌,要我帮你做份亲子鉴定吗?这件事还是要弄清楚,否则承光一直会有念想,对他的成长不利。”
  阮清歌想了想,觉得温锦言说的不无道理。“我记得那个男人身上的特征。宋瑾,你脱下上衣,让我确认下。”她的口吻很强硬,使用的也是命令的句式。
  其实出事之后,宋家和阮家都向酒店要监控。可是酒店老总推说那一层的监控坏了,所以除了宋瑾外到底是谁走进婚房成了一桩悬案。
  宋瑾迟疑了下,还是依言脱下衬衫。
  阮清歌走到他身后,手指摸索到那条跟毛毛虫似的伤疤,慢慢往下滑。没多久,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神情显得有点轻松,“宋瑾,你骗我。你不是那个男人。他的伤疤虽然和你很像,但是弧度更大,而且更长。”阮清歌突然觉得有点可笑。她宁愿这辈子都不知道承光是谁留下的种,也不想承光认宋瑾做父亲。
  温锦言走到宋瑾面前,脸上就跟覆了层寒霜似的,眼神锐利又瘆人,周身笼着的气压低得让人透不过气。“宋瑾,我打你都嫌脏了我的手。快滚出去!以后绝对不要出现在承光面前,听明白了吗?绝、对!”
  宋瑾灰溜溜地走到门口时,又听阮清歌凉淡地开口了——
  “你今天这么做,是想让我放弃锦言,好让江乔有机可乘吧。宋瑾,我没想法你这么爱江乔。”
  宋瑾顿住脚步,却没有再说什么,离去了。
  没多久,阮承光钻出脑袋瓜,却不见那个自称是爸爸的男人。走过去,摇了摇阮清歌的手,小心翼翼地问着:“清歌,他真的是我爸爸吗?”
  温锦言把阮承光抱到镜子前,让他看清楚自己的脸,“你觉得你和他长的像吗?”
  阮承光仔细地瞧了瞧,实诚地摇了摇头,“我和温叔叔你看起来还比较像。”小家伙又郑重地补充道,“而且,我不喜欢他当我的爸爸。他让妈妈哭。”
  “他是个骗子,已经被我们赶走了。”温锦言又跟阮承光聊了很久,直到他心中疑惑尽消,才赶他去睡觉。
  他跟阮蓉打了声招呼,牵起阮清歌的手,带着她到外面散心。
  **
  海边的白玉兰花路灯十步一盏,把两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哗——哗——
  海浪轻轻地涌到岸边,抚摸着细软的沙滩,亲吻着他们的脚,又恋恋不舍地退了回去。
  那哗哗的海浪声就像一首小夜曲,甜美、透明,仿佛轻轻滑过钢琴的黑白琴键,从肖邦手下流淌出。
  阮清歌紧紧地挽着温锦言的手臂,由他领着,漫步在海边。“锦言,说个好笑的事让我开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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