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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_分卷阅读_62

  53
  53、帝国双壁之金毛 ...
  金毛身穿紫红色的披风,骑着马巡视着营地。
  这是罗斯帝国边境线上数以百计的由从前临时替代帐篷的营房逐步巩固加强而形成的永久性营地之一。
  帝国皇帝们把那些退伍的老兵安置在这些营地周围,老兵们在这里安家落户,形成了一个个固定的聚居点,他们不但是帝国边防线的第一道铁壁,更是帝国稳定的兵源供给点。
  他的速度并不快,足以让我与他并肩而行。
  那天晚上之后,也许是要逃避什么,他第二天就离开了莫尔斯城,开赴紧邻着莫尔省的科考利亚行省去镇压那里的一起农奴暴动。
  他并没有和金毛争让我跟着谁,这是第一次老大主动让我离开他身边,
  临行前,他单膝着地,紧紧地抱着我,吻了吻我脖子上的毛,然后,头也不回的跨马离开。
  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有些伤感,命运真的很爱捉弄人。
  留在莫尔省的金毛日子也不好过,他要继续招募新兵、训练军队,更要防范盖尔特人的偷袭,对于兵力捉襟见肘的莫塔亚军团来说,这些任务实在不堪重负。
  不过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对于从来就是王者的金毛来说,至少是目前需要服从。
  金毛翘着腿坐在帐篷里,眼前是一排等待检验的应征者,对于其他军团的指挥官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只要招到人就可以了,具体的招募工作会交给手下的副官去执行。
  但是金毛并不这么认为,在狮群中,除了幼崽,主力都是强大健壮的成年个体,体力衰退、意志薄弱或受伤的个体会在血腥的生存斗争中毫不留情的被淘汰掉。
  他用目光审视着这批胆战心惊的应征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年纪都在二十岁以下,以人类的年纪来说,还非常年轻。
  基本上他只要看一遍,就会做出决定,有些身材高大,体魄强健,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一看就是个好苗子的应征者被刷下来了,而有些个子矮小,非常平凡,甚至有些木讷的应征者却被留下。
  很多次,站在金毛身后的副官都忍不住想站出来反对金毛的决定,可是在他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金毛就懒洋洋的举起手,制止了他的行动——他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也许人类并不了解金毛为什么这么做,我却很轻易地就了解到金毛这么选择的用意。
  他在用野兽的本能判断眼前的人是否具有作为战士的潜质。
  我趴在他身边,他一只手往下探,抚摸着我的皮毛。
  他也会参考我的意见,如果我感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应征者,那么金毛就会让他留下,如果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就会挥挥手直接让这个应征者退场。
  面对一头狼和一个目光凶残,略带着兴奋的军团长,大部分人在我和金毛的目光下根本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有几个大概从来没看到过野生动物,居然脚软的倒在了地上,被直接拖了出去,而有些则能勉强站在那儿,极少数能撑着抬头挺胸,任凭我们的打量着,而这有些人通常被直接留下,被金毛重点关注,他会记住这些表现比较镇定的人的名字,也许以后用得上。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干这个,到了晚上的时候,金毛叹了口气,疲倦的揉了揉眉心,终于转过头,看了身后的副官一眼,“就这么多人?”
  “是的,军团长阁下。”副官毕恭毕敬的回答。
  “明天继续在莫尔省全境招募,这么点人怎么够,连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都没到。”金毛没好气的说,很明显,他对于应征者的质量和数量都很不满意。
  我满脸同情地看着那个可怜的欲言又止,憋得满脸通红的副官,他估计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挑剔的军团指挥官,居然把三分之二符合条件的应征者给刷了下来,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合格者中,还有许多是刷下来的太多,为了凑数,金毛才勉强同意他们留下来的。
  他亲自担任新兵大队的指挥官和训练官。新兵训练任务都很繁重,他们必须熟悉各种常用的兵器,比如短剑,盾牌,标枪等等,各种格斗技巧,阵型变换,还有体力强化训练以及互相之间的配合练习。
  新兵们通常住在一起,熟悉彼此的一切,在朝夕相处中增进友谊,甚至有些军团鼓励士兵间的超友谊关系,但是后来他们发现,这种鼓励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毕竟争风吃醋也会坏事。
  金毛在一次早晨的宣誓上说,“没有战斗是不流血的,我们要做到的是训练的时候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战斗的时候就像流血的训练。”
  下面的士兵用注视偶像和神灵的或崇拜或狂热的眼神看着他,而我则满头黑线,这句话是盗版自他昨天晚上看的一本书,原版是“他们的演习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他们的战斗就像流血的演习”,他倒是会活学活用。
  金毛是一个可以和士兵打成一片的统帅。他可以毫不在乎的与士兵们说着下流淫秽的荤话,也可以互相开些私人的小玩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会和几个士兵一起做个现场的格斗表演,他粗鄙而放肆的笑容极其富有感染力,总是能打动许多人的心。
  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发出的光和热却无私的照拂着整个大地,让人们以为太阳很温暖,自己和太阳很亲近,而实际上,太阳在遥不可及的远方,而且炙热无比,你永远无法靠近他半步。
  金毛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欺骗性的人,或野兽。
  营地的人大部分都知道我是金毛的跟班——我实在不想用宠物这个词,我从来没咬过人,甚至连叫都没见过一声,所以对我的态度都很好,当然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原因在于某些人误认为我是条狗。
  我刚刚从营地外的荒野中回来,每天我都会到外面闲逛一会儿,金毛也从不阻止,刚刚不小心滑入一个泥潭,现在满身泥水,白色的毛被染成了黄褐色,也许是这种误认让我陷入了现在的处境,我看了看围上来的几个贼头贼脑的人。
  他们垂涎的表情让我回想起上辈子遇到的那些毒死或者捕杀家狗、野狗,就为了炖个狗肉火锅的人,说实话,我极其厌恶这种人,因为我小时候养的那条狗就是这样在一个夜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扔过来一块煮熟的牛肉。
  我用前腿踢了踢那块肉,有些不屑的看着眼前这几个人,他们不会傻到以为我会被这种低级的伎俩给骗到吧?别说我对熟肉的兴趣没有生肉大,就说这块肉上那股刺鼻的草药味儿,能瞒过我的鼻子吗?
  出于强烈的食欲,虽然第一步计划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
  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我有些无语,为了不给金毛惹麻烦,我尽量低调,不想伤人,但是,如果有人把我看成一块肥肉,那就不要怪我用草原的法则来处理这件事了。
  战斗结束的很快,这些偷猎者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力的反抗,有些惊呆了,在我扑上来,咬住第一个人的咽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吓得把手中的棍棒都扔在了地上,脸色煞白,面面相觑,四散而逃。
  而那个被我扑倒在地,咬住咽喉的男人,则在巨大的恐惧下屎尿齐流,全身筛糠似地颤抖,紧闭着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的牙齿微微陷入他的皮肤,温热的血液流淌从破裂的伤口中流淌到了地上,我考虑着,这一口到底是咬下去呢还是放过他算了?
  很快,我发现这个问题不用想了,因为纷乱的脚步声从小巷那头传来,看来,那些逃走的人喊救兵来了。
  我松开口,站在那个人胸口上,镇定地看着那些救兵出现在我面前,即使遇到围攻,我也有足够的自信能够逃出去。
  当那个骑着马的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男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也许不用我做什么了。
  金毛坐在马上,扬起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嗨,塞莱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甩了甩身上已经快干涸的污泥,谁都会有失算的时候,就算你是草原之王,不也有变成落水狮的时候?当然了,他肯定不会想起这一点的,所以他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
  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偷猎者大概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有一个察言观色比较行的悄悄地在往后退,金毛手一抬,他立刻被一个跟随的士兵阻止了。
  金毛跳下马,走到我身边,一脚踩在那个人的胸口,“就是你敢动我的塞莱斯?”
  金毛摇摇头,“好臭。”
  他转过头命令跟着来的副官,“把这几个人都给我弄到前线去修工事,你不是老喊着那边缺人吗?”他脚动了动,示意这就是人,“这几个人给你了。”
  我看着那个苦着脸的副官,他大概又想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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