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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_分卷阅读_46

  41、小火与杀戮 ...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肉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的肉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的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热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的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太好,酒的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的时候,也就只能卖身为奴还债了。
  罗斯帝国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的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的来源还是战俘以及专门的捕奴者从异族劫掠过来的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的,大部分处于困境中的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的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的男人去帮附近的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的劳动,让懒惰的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的收割好的牧草堆上,懒洋洋的看着他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的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的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
  火星很快不负重望的出现了。
  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是这个农场的主人来视察奴隶和劳工的工作进度了。
  这是附近最大最富有的农场,上千的奴隶在这里为他们的主人不停歇的工作,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临着鞭打的危险。
  我看着那个奴隶农场主穿着厚实的镶着毛边的长袍,十个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虽然称不上肥胖,但是那满是肉感的身体依然可以看出来平日的养尊处优。
  他领着身后的一群人慢慢的走着,在经过金毛和老大时,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们。
  我看到他在询问着身边的人什么事情。
  顿时有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得那样吧?这个扭曲的罗斯帝国,把同性之间的关系当成了一种时髦,这种最开始是为了稳固军队关系的异常取向,原本只存在于小范围内,但是渐渐被某些寻求刺激的人推广到了整个帝国,他们以拥有一两个出色的男性情人或者男性宠物为荣。
  这一路上已经遇到了数次类似的事情了。
  那些不长眼睛的——也许是眼睛太好了,看中了老大和金毛,试图把他们抢过去据为己有,到最后往往横尸当场。
  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如果老大和金毛因为杀人而被通缉和追捕,他不会插手。所以老大和金毛只能变回原形之后行动,这种行为得到了伊格内修斯的默许,也许他清楚地知道,弦不能绷得太紧,适当的放松有益于得到更好的结果,更何况,他也很担心,过度压制老大和金毛狩猎的本能,会不会某天自己被不耐烦的他们撕成成碎片。
  对老大和金毛来说,这是个有趣的娱乐,足以释放平时累积的压力。
  我囧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毫不反抗的被人抢走,躲在不远处跟着他们进入了一栋奢侈的别墅,趁着人不注意,从旁边钻入了别墅里面,埋伏在灌木丛中,等着晚上那场闹剧的到来。
  这种等待实在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老大和金毛,一直到我觉得跟烦了为止。
  这个别墅范围还算广大,灌木林足够藏下一只百人小队,我听着鸟鸣虫叫,感受着冰冷的大地传来的厚重的气息。这里和草原不同,草原奔放,无情却又热烈,即使同样是野外,也许是雏鸟效应,我依然认为草原才能有归宿感。
  这里可以生活,但不是家。
  我抬起头,穿过灌木之间那些隐约的缝隙,看着中庭那里的人来人往,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东西,我用爪子揉了揉眼睛,我没看错吧?
  为了确定一下,我悄悄地趴伏在地上,一点点的靠近中庭旁的灌木篱。
  那只鸟!那只极漂亮的脚被锁链拴在笼子上的火鸟!太眼熟了,难道是我在船上遇到的那只?我曾经给它起了个名字,小火。
  骄傲的火鸟,我们在船上玩着躲躲藏藏的展羽游戏。
  周围的人终于散去了,我趴开灌木林,露出头,冲着那只火鸟低低的叫了两声。
  它立刻转过头,看着我,激动地挥动翅膀在笼子上扑棱着,看到它的反应,就知道我没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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