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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恩侯情史_分卷阅读_1

  《承恩侯情史》作者:篆文
  文案
  新贵设计师仝(tong二声)则,意外坠机,穿越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强盛华夏帝国,只可惜,他的身份是个待贩卖的官奴。
  一切繁盛与他无关,直到进入承恩侯府,成为裴谨身边的一个普通下人。
  各国势力、皇权争夺、战争与阴谋,他运用自己唯一的生存技能为裴谨刺探情报,游走在各方势力之间,渐渐地彼此命运相连,某些缱绻也在不知不觉间绵延。
  本文又名《论时装精如何见证大国复兴》以及《穿越间谍之路》,时代架构全程意yin,可参考十九世纪末欧洲,大抵为爽文模式。
  内容标签: 强强
  主角:仝则,裴谨
  作品简评
  仝则穿越后失去自由身,从时尚设计师沦为侯府小厮,因有一技之长,被承恩侯裴谨选中,成为表面上开裁缝铺,实则专业收集情报的间谍。凭借语言优势和冷静机智,仝则数次化险为夷出色完成任务,过程中和裴谨有了更深刻的接触,两个身份悬殊内心却同样强大坚韧的人,在交锋中试探吸引逐渐动心。世事难料,裴谨政斗落败流放,仝则却已获自由身,他能否向裴谨护持他一样,矢志不渝陪伴裴谨……本文笔触细腻,剧情跌宕起伏,在战争改革的大背景下,展现了裴谨的铁血风情,仝则的温柔宽厚,理想和爱情真实且温暖。
  第1章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没有规划的人,开坑时间总是散漫的,和预定一点不相符……所以就这样任性了,也只能期待有缘人看到,估计很多盆友都在准备考试了,祝看到的和看不到的,考试顺利;工作的,年底奖金拿到手软!
  说一句,这故事架空的背景大概在十八世纪,取代清朝的一个平行时空,政体依然是君主集权,但已完成资本主义化,军商合一,有自己的殖民地,中国在亚洲有暂时不可动摇的制霸权。
  相应的,儒学没落,社会风气相对自由,男女大防松懈,虽然有官奴,但不是清代主子奴才那种关系,类似契约制,可以脑补成欧洲上流社会,贵族和仆人之间的关系
  仝则死了,死在他最意气风发的时候。
  衣香鬓影的浮华名利场上,权贵明流云集,他是当晚最耀眼的一颗星。
  作为本年度新贵设计师,刚刚在老牌时尚之都巴黎举办完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品牌发布会,受聘于第一夫人的时装买手在觥筹交错间对他咬耳,点明要预定品牌这一季的裙装,预示着第一夫人不日将穿着它出访欧洲。
  整个时尚圈都在期待见证,他会成为下一个Jason Wu。
  烈火烹油,人生达到巅峰,接下来却是烈焰焚身,随着他乘坐的航班发动机失火,他和三百名乘客一起,粉身碎骨在西伯利亚广袤无人的荒原之上。
  浑浑噩噩的,也不知道坠落了多久,胃里泛起一阵阵抽搐的疼痛,他被饿醒了。
  睁开眼,看见的是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睛的主人是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妇人,梳着颇有年代感的发髻,穿着看似古代的衣饰,一眼望过去,整个人还算干净爽利。
  可仝则还是闻到了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像是人久不洗澡,房间久不通风之后会产生的气味。
  “总算醒了,孩子,你可别再寻死觅活的了。”
  妇人摸摸他的额头,“不烧了,谢天谢地。”她看看周围,从怀里掏出一只表皮发干的馒头,“快拿着,好歹吃两口,不然饿得没气力。”
  胃液咕噜噜地沸腾了一下,他下意识从被子里抽出手臂,看一眼,整个人立刻呆住了。
  手是白嫩嫩的,肌肤光滑柔软,手指细长,骨节清晰却不粗壮,算得上相当好看。但那巴掌太小,分明还是个孩子的手,撑死算得上是个少年的手。
  脑子转转,他一定是死而复生了,飞机坠落的速度和机长绝望的声明,都在提醒他,他绝没有生还的希望。再看一眼妇人的发髻,他猜想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且是传说中的魂穿。
  匪夷所思么,仝则原本不相信什么灵魂之说,不过此刻他宁愿相信,因为能活着的感觉比什么都好,内心是足以压倒一切的狂喜。
  当然还因为有食物,顾不上喝水,也顾不上馒头干硬的发脆,他大口吞咽,那种充溢在口腔里的淡淡甜味,比发布会结束谢幕那一刻带来的喜悦更真实,更容易让人满足。
  边吃边环顾四周,原来他身处一间大屋中,里头挤满了人,怪不得味道不大好闻。粗粗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还有几个褐色皮肤的,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突然门被哐啷一声粗暴地推开,寒风倏地涌进来,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抱臂呵斥道,“都出来,今儿开市,再有卖不出去的,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
  屋子里原本各色装死的人,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力争让自己看着平头顺脸一点。
  ——卖人,仝则头皮铮铮发紧,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奴隶身上?
  人不能总是走运,造物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过去的二十七年里,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慰,仝则这个人的经历,其实泛善可陈。
  五岁失去双亲,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为他长得更像母亲,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情,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点遗产费,因此对他时而鄙薄,时而谄媚。
  他在亲情淡漠的环境里长大,好处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情绪,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更要建立在自身强大的基础上。他努力读书,努力发掘兴趣,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热爱时装,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马丁。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根本就是高级裁缝,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做衣服,最后干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性恋,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口吻说,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然而很不幸,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口中所说的“变态”。好在他已经成年,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遗产,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做保证,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凭借自己、凭借财力闯出名堂。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如果重活一回呢,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不过能活着就好,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处境,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
  “别犟,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刚才那妇人替他抿了抿头发,“多齐整的孩子,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以后起码吃穿不愁。”
  劝说词不算太有吸引力,但仝则还是冲她点头笑笑,然后一骨碌爬起来。拜那半个馒头所赐,他略微活动了两下,发觉头不太晕了,身体也有了些力气。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队,由那壮汉拿着名册点名字报年龄。仝则由此发现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他重名,今年十四岁。随后壮汉将他们每个人的手捆住系在一根绳子上,再由人牵着鱼贯而出,走了没两步,上了一个高台,看样子就是人市贩卖奴隶的地方。
  站得高了,仝则能看到街面上林立的店铺,字当然都是繁体,可有些匾额上面还写有梵文或是其他外国文字,比如他熟悉的英文和法文,看上去着实有点诡异,而街上走的人,更是什么人种都有,更奇怪的是,他们绝大多数还都身着汉人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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