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闻丹歌并非怀疑他,也不觉得自己的丈夫必须是修士。她只是担心没有修为护体,以他饱受摧凌的前半生,之后会否落下病根?
  但他不与她坦白,她就无法对症下药。思来想去,还是自己没有尽到职责,小郎君心中仍有警惕。
  他警惕她是应该的,是她身为妻子太失败了。
  这样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摸到耳朵和尾巴......不对,是什么时候才能根除刃毒。闻丹歌想,如果她也有耳朵和尾巴,两者现在肯定蔫耷耷垂着。
  应落逢收拾好床铺从里屋出来,看见她拎着一把扫帚,也不扫院子也不清蜘蛛网,就那么木愣愣站在院子里,一幅无精打采的模样,便问:“里面收拾的差不多了,要进来看看么?”
  闻言,她立刻弃了扫帚,反手掐了个诀扫帚就自己打扫起来。应落逢疑惑:“能用法术,为什么还要自己动手?”
  闻丹歌咳了一声,如实回答:“我娘说,这样显得勤快。”
  应落逢:“......令堂高见。”
  在应落逢的强烈要求下,闻丹歌不得不答应让他参与洒扫。好在屋里没甚灰尘,整理起来也快,应落逢只用了半个时辰就把上下两层几个房间都收拾出来。
  闻丹歌让他挑喜欢的房间住,他便谨慎地选了一层靠东的一间。谁知她一听,就说“不行不行”,接着擅自做主,给他指了坐北朝南最大的那间住。
  他知拗不过她,便问她住哪里。虽然知道不可能和自己住一间,毕竟不是真正的夫妻,她又那么正直赤忱,定会避嫌,到底存了私心想住得近一些。
  “我吗?唔......就住你刚才指的那间。”她道。应落逢一惊:“所以刚才我占了你的屋子吗?真是对不起......”“没有没有,我原来也不住那。”
  他愈觉奇怪:“为什么不住原来的屋子?”
  闻丹歌:“因为......因为想让你住。”
  应落逢怔了怔,她怕他误会,解释:“并没有旁的意思。只是因为那屋子宽敞且采光好,你住着会更舒服些。”
  她说这话时神情坦荡,眸中是一眼可以望到底的磊落。他本来还有几分羞赧,被她看着,脸上的温度也渐渐褪去。
  她真的只是单纯对他好,并不似前世的那些人一样对他别有所图。他相信从前,她也一定像帮助他一样帮助过许多人,他只是她的众多善举中,无足轻重的一笔。
  他本该感激,然后如其他受过她帮助的人一样带着她的期许慢慢变好。他曾经也这么想,直到那个酒意并不浓烈的夜晚,两个人似醉未醉,轻许诺言。
  心里某个地方,就不一样了。
  两人相对无言的用完晚饭,闻丹歌主动请缨洗碗。应落逢道:“能用法术就不必动手。”
  闻丹歌却摇头:“不成。你做饭,我洗碗,这是规矩不能变。”
  她在水槽边洗刷,应落逢就在一旁和她闲聊:“闻姑、阿鹤......我记得,你在方寸宗的时候经常自己做饭。”
  改口没几天,他还是不习惯喊她“阿鹤”,时常咬着舌头。闻丹歌就不一样,“落落”脱口而出。
  “是想吃我做的饭吗?”拢共也没几个碗,她捏了个诀将其烘干,随手又抄起一把小菜,“想吃夜宵吗?”
  他可耻地点了点头。
  于是才吃过晚饭,两人又各自捧了一碗素面坐在院中。山顶的时节与山下一致,时值初冬,天黒得早,夜空中孤零零闪着几粒星子。
  闻丹歌的厨艺虽算不上十分好,却是走南闯北历练过的,比应落逢没油没盐的经验好太多。不知不觉,一碗面下肚,居然意犹未尽。
  她看着他对碗底发愣的模样,笑了:“我还怕不合你胃口呢。”
  应落逢羞得抬不起头,闷声道:“分明之前不这样......”在方寸宗时吃了上顿没下顿,每一餐都可能是最后一餐,自然是能省就省,一个馒头吃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至于前世被歹人掳走后,他就几乎没有正经吃过一餐。每每都是在他饿得神志不清的时候,那些人才掰开他的嘴灌进去一些汤药,也只是勉强维持生命,要说滋味是万万没有的。
  如今回想起来,他都有些钦佩自己。命如草芥,偏偏风吹又生。
  “唔。”她点点头,若有所思,“双身子吃的确实比较多......”“阿鹤!”他高声喊了她一声,情急之下居然没有念错。
  闻丹歌立刻认错:“抱歉,话没过脑子,只是想起早上刘大娘的说辞一时收不住脑。真的很抱歉。”
  应落逢面上薄绯不止,已经从脖颈蔓延到耳后。闻丹歌又非常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头顶的耳朵......被她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人彻底熟了。
  “我、我要回去休息了!”说罢头也不回匆匆走了,徒留一只小马扎,一个空碗。
  回到屋里,面对她曾经住过的房间,又冷静不下来。
  他不敢坐在榻上,虽然被褥都是亲手换的,可脑海中还是浮现“这是她睡过的”之类的想法,更加坐立难安。
  想倒杯水平心静气,念及这个杯子也可能被她用过,动作立刻顿住。
  最诡异的是,明明闻丹歌说过她许久没有回家,可应落逢总觉得屋里的每一寸空气,都有她的气息。那种淡淡的皂荚香,还有暖融融的阳光的味道。
  他猛地扎进被褥里,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可过了片刻,深色被褥下探出一只毛茸茸的尾巴。
  左右摇晃,喜不自胜。
  【作者有话说】
  妇女节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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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山中无甲子
  ◎“难为闻郎君看得上你。”◎
  一夜好梦, 醒来窗外天光大亮,瞧着已是日上三竿。
  应落逢慌忙披衣起身,走到门口才后知后觉:这里不是方寸宗,他没必要早起。恍惚间, 耳边传来利器破空的声音, 他向院中望去, 发现是闻丹歌在庭中练剑。
  和宗中剑修弟子不一样, 她不是一招一式的重复练习,也不是某套功法从头至尾。她挥剑的姿势十分随意,神情淡淡,漫不经心。偏偏劈出去的剑气势若千钧, 片刻后又消弭, 或许就是所谓的“点到即止”。
  她似乎练了有一会, 鬓边沁出细细的汗, 整张脸散发着蓬勃的光芒,是那种一眼看过去旁人就知道她身体康健的光。如一株惊雷后茁茁的春笋, 不出多少日子就会长成树荫满山的竹。
  她发现他在看,挽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剑花收势,边走边说:“是我吵到你了吗?”她已经好久没有痛痛快快地练过剑了,好不容易解开刃毒,又是在自己家中, 难免技痒。
  他摇头:“没有,昨晚我睡得很好......你一早便起来了么?通常是什么时辰起。”
  闻丹歌:“问这个作甚?你睡你的就是。我有时晚点起、有时早点起, 尽量不吵你。”
  这话却让应落逢陷入迷茫。缥缈山只有他们两个, 如果不遵循她的规律和她一起生活, 那他要做什么?他突然发现如果闻丹歌不需要他, 他在这简直无事可做。
  从前在方寸宗, 光饱腹已是不易,余下的精力只够他思考怎么逃出去。前世更不必说,每日清醒的时间不足一个时辰,还都被痛苦和怨恨填满。如今得她庇佑,他无需为生存发愁,大把光阴不知如何耗费。
  闻丹歌并不知道自己一句话让他发散如此,转身走进厨房端了两碗小面,招呼他一起吃。
  手艺还是昨天的手艺,滋味却不是滋味。闻丹歌发现他吃得慢,搁下筷子问:“没有胃口吗?”“不是......”他犹豫着,还是把心里话告诉她,“只是突然觉得,我好像闲人一个,无事可做。”
  “嗯?休息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不就是头等大事吗?”她问。
  “头等大事”四个字戳中脑海中某根神经,应落逢忽然想起,他们还没有成亲。
  除了那晚草率的话、还有地契上两个并排的名字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表示。既无三拜堂亲朋祝福,也无月老庙神仙见证,虽说人、妖、魔并存的世界成婚习俗各不相同,但总归还是要有一个仪式昭告天下,他们二人愿意缔结终生,相濡以沫。
  他告诉自己,一来他们并非世俗的结合,只是权宜之计,自然不用昭告天下;二来他们两人都亲朋寡少不信神佛,完全没必要大费周章。可无论他怎么说服自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心中始终郁郁不乐。
  总归还是要做点什么,不至于让她后悔......他甩开脑中杂念,用完饭便主动收了碗去水槽,却被闻丹歌抢先一步:“哪有第一天让小郎君下水的道理?”
  应落逢:“?什、什么第一天?为什么小郎君不能碰水......”听起来怎么和出了身孕的夫人一样......
  她耐心解释:“族规里写了,家务要两个人一起做,但成婚的第一个月我要多担待些。你也不想我坏了规矩,半夜被列祖列宗追着骂吧?”
  应落逢怀疑:“还有这样的族规?我能看看么。”
  闻丹歌摇头:“族规掉水里没啦,只有我脑子里有。”
  好了,基本可以确定是她胡说。但抢也抢不过,只能任她去。他再一次认识到,自己在缥缈山里真的无事可做。
  难得平静祥和的时光,他却一定要做些什么。唯恐自己不付出,这岁月就会被上苍收回。闻丹歌看出他的焦虑,想了想,从芥子袋里掏出一把种子。
  “这是什么?”他疑惑。她道:“是一种仙草的种子,据说花开得很漂亮,果实也非常味美,尤其对剑修多有裨益。”其实只是普通的葵花种子,塞在芥子袋里不知道多少年了。
  “当真?”应落逢小心翼翼接过,不用她再说,就开始在院子里找合适的土壤。见他不再纠结,闻丹歌长长舒出一口气,道了声“我下山一趟,戌时之前回来”,便戴上笠帽提了迎魁下山去。
  ————
  天道的禁制既是约束也是保护,起码对没有修为的应落逢来说是极大的保护,闻丹歌因此得以分心去做其它事。
  事情很多,第一件就是成亲,解毒,然后揪出刃毒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仙子湖那晚虽然冒险,但不是全无收获,至少她知道了刃毒并非无知无觉蛰伏在她体内。刃毒之间似乎有某种联系,可以传递信息,又像是独立的灵魂,能够探知天道的部分意识......以往想到这里,刃毒就该跳出来嚷嚷混淆视线了,但现在么......她十分愉悦地用剑鞘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听着骨中传来的清脆声响,哼起了歌。
  路过的翼族人估计都从刘大娘那里听说了她有了相公、相公还怀有身孕的事,见了她纷纷上前祝贺。闻丹歌一一谢过好意,又和她们解释:没怀孕,别误会。
  落落面皮薄,要是知道镇上这么热闹肯定不愿意下山。但不下山怎么行呢?她要所有人都知道她走大运,有一个极好极好的小郎君。
  一位拄着楠木拐杖、通身气派的女君开口:“本该如此,还未完婚先有了身孕,成何体统?”
  女君姓祝,是镇上有名的老学究,大家都敬她年事已高,因此并不和她争吵。闻丹歌点点头:“祝女君说的是。”
  祝女君颔首,扫视一周,不怒自威:“你们也是,那刘泉最爱造谣,她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不辨是非、黑白不分,别平白污了闻家小郎君名声!”
  众人本来也只是八卦一番,被她这么一训,纷纷低头表示自己会慎言。祝女君满意了,拄着拐缓缓转身,不忘叫上闻丹歌:“过来。”
  闻丹歌小时候跟着祝女君读过几本书,心里将她当做半个先生,闻言连忙跟上,体贴地做了另一只拐。见她殷勤,祝女君“哼”了声,倒也没撒手,十分受用地由她搀着。
  进了女君家,映入眼帘的是一副苍劲有力的字,上书“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正是闻丹歌小时候读书就有的对联。
  她“咦”了一声:“怎么七十年过去,还是这幅?”
  接她话的却不是祝女君:“不止七十年,加上你读到一半便不读,一共是八十年。”
  闻丹歌眨眨眼,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是谁。出声的人估计没想到她认不出自己,也怔在原地。
  祝女君皱眉:“祝灵犀!客人在此,岂能无理?”
  听到祝女君喊,闻丹歌终于从记忆里把人和声对上——祝灵犀,祝女君的孙儿,年纪比她小一点,从前总跟在她身后。
  祝灵犀被祝女君训斥,正要退下,她连忙圆场:“也是好久不见,一眨眼都这么高啦。”
  此话一出,现场的气氛陡然变得诡异。祝女君似乎松了一口气,祝灵犀则愤然转身,一声不吭走了。
  闻丹歌:她果然还是不擅长调节气氛,下次还是让落落来吧。
  “我这孙儿,平常在家里无法无天也就算了,居然还丢脸丢到你面前。”祝女君邀她在书房坐下,叹道。闻丹歌知晓书房是女君议事的地方,挺直了脊背不敢有一丝懈怠:“哪里,从前也是一起读书,算半个同窗。”
  祝女君:“你一直这么想?”
  她一愣:“不然?”若不是祝女君喊出来,她差点没记起对方叫什么,多冒昧啊。
  祝女君于是绕开这个话题,从书架深处抽出一本古籍递给她:“你要成亲了,我这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些不入流的书。知你不喜欢念书,但长者赐不可辞,为人妻了也不能荒废知识!”
  “是。”她双手恭敬接过,看到封皮是“某某列传”就头疼,转念想到应落逢喜欢读书,道,“我家郎君和我不同,他是个喜欢读书的。女君若是愿意,我就厚脸皮带着郎君来您这蹭书?”
  “难为闻郎君看得上你。”祝女君笑着骂了她一句,悠闲喝茶,“有何不可?你自叫他来便是,我还能少了他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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