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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和两名太医深聊过后,康熙带着满满的绝望,颓唐的返回。
  去林子里打猎撒欢儿的大阿哥和三阿哥, 一人拎着一只兔子, 志得意满的回来。
  “汗阿玛, 您看, 儿子射中了兔子,只伤了它的腿,儿子箭术又进步了!”大阿哥大嗓门儿的从老远就喊道。
  三阿哥手里的那只灰兔子,已经没了气息。
  不似大阿哥手里的小白兔,两只后腿蹬的十分有力。
  “汗阿玛, 儿子射箭的准头不如大哥。”三阿哥失落道。
  康熙语气充满鼓励道:“你还小, 和你大哥比什么。等你到了你大哥的年纪,说不定能给朕猎一只老虎!不要妄自菲薄。能在山野射中一只野兔, 很是不错。”
  “我说呢,三弟你怎么在回来的路上,闷不吭声的。我还以为你在山林里骑马,被马颠着或是被横出的枝干划到了。就为这事儿啊,哥哥我好歹比你大五岁, 多练了五年的箭,要是比不过你,才奇了怪了。”大阿哥道。
  “三弟,你好歹能射中一只兔子。四弟现在还只能骑小母马,哦, 八弟也是。汗阿玛都不敢让他们进没提前排查过的深山野林。”大阿哥又道。
  八阿哥站在胤禛旁边, 在胤禛没有表情的脸上,看到了满脸的不开心。
  康熙很是头疼大儿子这张把门的嘴。
  安慰胤祉就只说胤祉便好, 非得带上他两个弟弟,拉踩一番。不知道胤禛这孩子性格要强么。
  三阿哥也察觉到了胤禛的怨念,他顾不上反思自己的射箭准头。反手就想捂住大阿哥的嘴。别说了别说了,再说下去,他怕晚上自己和大阿哥要睁一只眼睛睡觉,以免被四弟暗杀了。
  唯独大阿哥一个人,还乐呵呵的笑着,无所察觉。
  “四弟,这个兔子给你。它前腿伤的不重,让太医上药包扎一下,养几天就好了。你看它毛白白的,没有一点儿杂色,可爱的很。你送给小表妹,她一定很开心。女孩子都喜欢这种毛绒绒的小动物。我成婚了,你相信我,哄女孩儿欢心这方面,我有经验,不会出错的。”大阿哥拎着小白兔的耳朵,直接放在胤禛手里。
  胤禛手忙脚乱的抱住小白兔,又怕二次伤到小白兔的脚,动作更加小心翼翼。
  大阿哥口无遮拦惹出的祸,还没有起,就被他自己浇灭了。
  胤禛真诚的向大阿哥感谢:“谢谢大哥。”
  “自家兄弟,客气什么。不过,你还是要好好练箭,光书读得好不够啊。不论是佟国公府还是科尔沁,都是以武立身,好武好斗。小表妹看着也是扎过马步的练家子,你小心以后连表妹都打不过。”大阿哥刚解除的仇恨,又升起来了。
  康熙仰头看看天,不想去看大儿子和四儿子的脸。都是自己的亲儿子,帮哪个都不合适。
  一双白雕恰巧路经飞过。
  康熙用力眨眨眼,再看时,白雕已经飞远了,变成两个黑点。无法确定,他刚才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汗阿玛,天上有什么吗?”大阿哥很黏康熙。
  难得太子不能在旁边抢风头,被迫留在京城,他要趁机多和汗阿玛相处,加深父子感情,努力超越太子在汗阿玛心中的地位。
  大阿哥深信铁柱磨成针,父子感情就要天天处,才能好。太子能当汗阿玛的心肝宝贝乖儿子,不就是因为太子从小在乾清宫长大,每天能见汗阿玛两三个时辰么。
  大阿哥奇奇怪怪的斗志,令康熙感到身心疲惫。
  瞅瞅这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儿子,没一个是省心的。
  大的不长脑子,小的太长脑子,愁啊,愁的对午饭都没胃口了。
  “胤祉,你猎的兔子,你想怎么吃?”康熙问道。
  胤祉想了想:“在外头做菜不方便,直接烤兔肉吃吧。”
  康熙点头肯定道:“就按你说的来。”
  中午的午饭由御厨做好,饭菜的水平,完全没有因为在野外,而有所下降。烤兔肉的香味,霸道的勾引了众人的胃许久。
  随行的侍卫们,被烤兔肉的香味谗到后,分了一队人悄悄进山,迅速出山,手里拎着一串兔子。
  山里的兔子窝,都快被他们端空了。
  好在兔子繁殖能力强,没过一阵子,山里又会有许多可爱又肥美的兔兔。
  康熙捧着从宫里带出来的碗筷,满足的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心情被美食抚慰后,康熙又有空开始想,午饭前他抬头在天上看到的那一对白色的大鸟,是佛尔果春养的那对白雕吗?
  那对白雕神出鬼没的,听说桀骜不驯,攻击性强,不愿与人亲近。所以,为了康熙的安全,白雕从没有近距离的在他面前出现过。
  康熙总觉得,这是鄂伦岱福晋忽悠他的借口。
  佛尔果春就是担心他眼馋白雕神俊,下旨把白雕强抢走。
  康熙喜欢海东青,朝野内外皆知。宫里有专门的鹰房,就建在东华门附近,养了几百只鹰。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年年有地方官员,送品相好的鹰到京城,讨康熙欢心。
  康熙在鄂伦岱福晋面前一贯没有底气,即便知道对方说的是忽悠他的话,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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