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她没有挽留齐云帆,毕竟自己现在还是满肚子疑惑呢,再说了恐怖怪物们可能会随时出现在自己身旁,到时候自己怎么解释还是个大问题。
  而且说实话这两天过得也太容易了,就好像是一场被设定好了的奇遇,有人一直指引着他们找寻正确道路,虽然说面对的厉鬼们有点小恐怖,但也只仅仅是外表惊悚但并没有真实伤害两人。至少云绮没有遇见能够真正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鬼怪,就算是有也仅仅存在于那个独腿老人和那个神秘女人的言语之中,并没有出现在自己面前。
  而且面包车上的活人跟地铁里面的厉鬼又是怎么回事?云绮可不认为他们现在还是活生生的人类,回想起地铁里面厉鬼的惨状,云绮可不觉得他们生前是以一种非常平和的方式死亡,更像是被各种器具虐杀一样。
  “一路平安,到家了记得跟我发条消息吧。”云绮现在比较着急回到自己熟悉的廉租房里面继续思索,至少现在这个签到系统app能够点开了,虽然卡在了登入界面,但至少不像是之前怎么点都点不动。
  她有些急迫地掏出门禁卡,成功进入了自己所在的小区。
  好不容易回到自己租住的出租屋,云绮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整个出租屋就跟云绮之前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她本来是有一个室友合租的,但是上个月搬出去了,现在云绮还没有找到另一个愿意跟自己一起合租的合适对象。
  出租屋两室一厅,主卧云绮在住,前一个室友是工业大学的二战考研妹子,脸蛋圆圆的像个苹果,个性恬静,是个非常合格的室友,跟云绮关系挺好,之所以搬出去,是因为家庭环境不支持她继续备考,她找的工作离这里很远,通勤时间太长了,不过两人还时不时地在微信上聊会天什么的。
  所以云绮暂时还是一个人在住,她不用担心发生什么来不及的事情自己还要掩盖情况,房东李阿姨是个非常健谈的中年妇女,是当年铝箔厂的下岗职工,为人热心得很,经常主动帮忙。
  躺在自己的床上,云绮才总算是真的确认无误自己回来了,这是真的现实,手机充满了信号,不过还没等云绮翻个身的功夫,一直陪在她身边的怪物们也都一股脑地出现在自己有些逼冗的房间内,而且个个看起来都是丝毫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样子。
  随着怪物们的出现签到系统app也已经成功打开了,不过界面一片空白,云绮只得先暂时放弃这个念头,开始查看回复在自己消失的这一天朋友们发来的消息,好吧,其实也只有两三个人给自己留言,她也不是那种热情开朗的性格,朋友一大堆。
  现在云绮也不得不承认现实世界确实是已经过了两天了,自己还白白浪费了26号的假期,就这样一直呆在了如月车站里,她本来还计划好回到交通方便的城市里面能够好好地享受一番呢,结果一不留神一天的时间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了,不过看着账户里面多出来的金额数字,云绮觉得自己又可以了,请让她再多留几天都可以的,最好坚持到百日签到计划结束最好了。
  看着现在自己账户里面那一长串的数字,深刻感慨到这钱就跟不是钱一样,怎么感觉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不过她现在晕晕乎乎的,在终于回到了熟悉的环境,她本来还想自己仔仔细细检查到底发生了哪些改变,但是也只来得及看到那一长串的数字,浓重困意就来袭了,云绮打了一个哈欠,手机啪地一声掉在脸上她也不觉得疼就陷入了沉沉的梦乡,她只来得及叮嘱现在明显非常新奇的怪物们:
  “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准离开这栋屋子。”
  手机屏幕因为主人的不行动已经息屏了好一会了,这时候突然亮起,屏幕上是来自齐云帆的消息:【我已经平安到家了,晚安。】
  距离云绮的休假结束还剩下三天,云绮把这一整天几乎都浪费在了睡觉中。
  当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6:30了。
  云绮睡了大概16个小时,从凌晨2点睡到了下午6点,她躺在床上打了一个哈欠,生理性的泪水在眼眶里面聚集,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她已经饥肠辘辘了,但云绮暂时无法顾及到这些,因为签到系统app终于可以打开了。
  而且如果她自己的计算无误的话,彻底还清所有的欠款之后自己大概还能够剩余10w左右,当然,是在自己兑换24日签到奖励的彩票奖金之后。
  今天已经是星期一了,正好是大、乐、透开奖的时间,虽然已经知道票根上面的数字肯定跟开奖号码分毫不差,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云绮还是忍不住的乐开了花。
  【9月25日及9月26日签到奖励:宿主将会一共获得800000rmb奖励,其中50万rmb请宿主及时向警方举报a级通缉令上的在逃贩毒头目董剑豪具体所在位置后才会发放】
  【注意:该犯罪头目董建豪现在位于南河湾城中村的浦河街道3号楼205,暂时不会轻易更改居住位置,请宿主及时向警方提供有用信息帮助抓捕罪犯。请记住宿主是在9月25日18:25回家时与该人搭乘同一辆出租车,通过网页推送认出了对方】
  【只要向警方提供有用线索成功帮助警方抓捕该罪犯即可获得赏金,请宿主及时向警方通报这一消息获得赏金,预计赏金将会在14~30个工作日内抵达宿主账户,请宿主及时查收,请宿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由于系统在近日内连续出现bug,为了提高宿主的满意度,赏金已提前发放至宿主账户,可供宿主任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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