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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721节

  没抓到猎物,但是摘了一捆子野蒜苗和小野葱回来,瞧着就香。
  沈美云顺势接了过来,洗了洗,切成段,点缀在菜上面,黄色的土豆片加上绿色的葱段,别提多好看了。
  沈美云炒的这二个菜,都是加了肉的,所以,别提多下饭了。
  陈秋荷把那个二个菜往桌子上一
  端,她顿时压低了嗓音,“你这孩子,把所有的肉都嚯嚯完了吧???”
  那么大的块的肉,光一个土豆烧肉,她都在最上面看到了七八块了,更别提底下还有多少。
  沈美云,“一斤半全部切了。”
  “二个菜平均下来,一个半斤肉吧。”
  陈秋荷听到这话,深吸一口气,差点没昏头过去,“人家一斤的肉吃整个过年,从头到尾吃不完,到了咱们家,一斤半的肉吃一顿?”
  沈美云不在意道,“猪肉嘛,就是要新鲜的才好吃,这天气又热,在不吃到时候腌入味了,太咸就不好吃了。”
  陈秋荷还要说些什么,但是却被沈怀山拉住了,“孩子炒都炒了,你在说也没用了,快吃吧,不然糟蹋了孩子的心意。”
  他们哪里不知道呢。
  这是沈美云为了他们改善生活用的。
  等沈美云一走,一家子的生活又清苦了起来,毕竟,这年头各个都是面黄寡瘦,要是他们家吃的膘肥体壮,那才是真有问题了。
  陈秋荷听到沈怀山的这话,这才没有说些什么,只是吃饭的时候,她忍不住一个劲的叹气。
  “美云,你去驻队了,和长峥过日子,可不能这般铺张浪费,咱们过日子主张一个细水长流。”
  沈美云咬着一块土豆片,拌着米饭吃,“妈,这你可就说错了,季长峥吃东西比我还浪费呢。”
  “要是他吃肉,知道怎么做吗?”沈美云挑了下五花肉片,“他爱吃红烧肉,要切成四四方方一块块的,一斤半的肉别说炒二个菜了,还不够他一个人吃。”
  “我要是在家做红烧肉,最起码是两到二斤肉切成二十多块,一砂锅炖好,一顿造完,一块不留。”
  陈秋荷,“……”
  她和沈怀山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无奈,“我看你们俩这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搁着普通人家,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到了沈美云和季长峥的身上,就很正常了。
  沈美云笑眯眯道,“我和季长峥都爱吃,绵绵也爱吃,每个月挣的工资,都糊口去了。”
  “一点没攒?”
  陈秋荷意外道。
  沈美云想了想,“工资全吃了,但是绵绵爷爷奶奶给的红包,以及补贴的钱,都还在。”
  前后给了几千块了呢,那是大头,沈美云存在信用合作社里面没动。
  陈秋荷听到这话,好玄乎,差点一口气没上去,又跟着晕倒了。
  “你和长峥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工资少说一百块呢?就一点没攒?”
  沈美云摇摇头,“攒不住,妈你先别上头,我跟你算。”
  “我们一家子都爱吃细粮,富强粉,精白米,妈,你说这多贵,加上粮票,一袋子也要八九块了,我一个月能买二袋左右,有时候还不够,还要去食堂吃。”
  “还有这肉,供销社没有,我们去的老乡家里买的,那也不便宜,还有菜,家里的小院子种的那
  点菜哪里够,还不是一天二顿去供销社买,另外还有有绵绵的学费,衣服,外加偶尔生病,我的衣服零食擦脸的,季长峥的人情往来,一个月下来,一百块钱有时候还不够,我们还要搭点老本。”
  这真不是开玩笑。
  一百块在他们家也就是将将够开销而已。
  陈秋荷,“……”
  “美云,但凡是你换个人嫁,日子都过不成这样。”
  天底下像是季长峥这种,有多少就纵着花多少的,真找不出来。
  哪怕自己是沈美云亲妈,也不得不承认,女儿嫁的好。
  沈美云咬着筷子,笑眯眯道,“所以,我才嫁给季长峥嘛。”
  嫁给季长峥衣食无忧,大事有人担,小事有人操心,反正在沈美云看来,她嫁给季长峥跟婚前也没啥区别了。
  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换了个地方住,离父母远了点。
  见到闺女红光满面,容光焕发的样子,陈秋荷就知道闺女婚后的日子过的不错。
  她也跟着放心了。
  沈美云吃完了饭,这才说道,“妈,今天上午我不是去看望了老支书吗?他跟我提了下漠河市那边的中学开始停课了,我们俩的意见是一致的,这一股风很快就会吹到胜利公社来。”
  “所以,我和他都建议你。把公社中学当老师的这份差事给辞了,回到生产队不管是养猪也罢,还是去出工分也罢,虽然累点,但是安全。”
  这个关头,安全比啥都重要。
  陈秋荷听到沈美云这话后,脸上的笑容也没了,“这么严重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她没把话说的太满。
  “不过,现在这一股风气还没到咱们公社来,你还有时间准备。”接着,她话锋一转,“但是,我是觉得这件事越快越好。”
  陈秋荷沉默了下,半晌,这才说道,“我下午就去和校长说,让他找人。”
  “不过,盯着我这个位置的人也多,我明天走,明天下午就有人来替代我上课了。”
  在公社中学当老师,工资算不上高,但是胜在体面,风吹不着雨晒不着,而且还能坐办公室。
  是以,这个职位就像是大肥肉一样,谁都想咬一口。
  陈秋荷能去教书,一是她自己的能力确实有,二还是沾了女儿沈美云的光。
  沈美云在公社打响了名声,又把养猪场成立了起来,让去年过年的时候,胜利公社在市里面狠狠的出了一把风头。
  陈秋荷能选上去公社中学教书,对方多少也是看在沈美云的面子上。
  不过,女儿既然把话都说这么明白了。
  她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见她肯辞职,便松了一口气,“妈,你不用担心钱不够的问题,我这里有。”
  “你就算是回来了,在大队里面,我也养得起。”
  这是实话,除去工资的这些钱,她和拿着物资换了不少的钱,都在泡泡里面存着。
  无非是拿个几百出来,让父母留着家用,这点钱她还是出的起的。
  陈秋荷一听,下意识的拒绝了,“不用,你把米面粮油,都给家里存着了,我和你爸花不了多少钱。”
  菜自己种的有就更不担心了。
  沈美云没继续这个话题,“反正你不用担心生活上的问题,钱我挣的有。”
  她压低了嗓音,“季长峥不知道。”
  这是她和绵绵的私房钱!
  陈秋荷在收拾饭桌,听到这话,顿时瞪了她一眼,“人家长峥对你这么好,你瞒着他不地道。”
  沈美云摊手,“那我要说有钱,就要解释那个秘密,妈,你说我能装东西这件事,能和季长峥说吗?”
  这下好了,把陈秋荷问倒了。
  她犹豫了片刻,“算了,这个先别说,在等等看。”
  她都怕自己别做梦的时候说出去,到时候给女儿添麻烦。
  还是少一个人知道的好。
  “那不就是了。”沈美云笑的坦然,“两口子过日子,谁还没点秘密了,季长峥也有,只是我不问而已,但是这些事情并不影响我们双方的感情。”
  听到沈美云如此直白的话。
  陈秋荷倒是难得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因为她发现自己那些过来人的经验,放在女儿身上完全不适用。
  她想了想,“只要你们感情好就行,别的都是其次。”
  沈美云笑了笑,低声说道,“必须的呀。”
  趁着中午吃饭午休的功夫,她特意跑了一趟知青点。!
  第184章
  一般来说,知青点上午和下午都是没人的,只有到了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候,才能遇到人。
  沈美云也是特意挑着这个时间段过来的。
  她来的时候,姚志英在门口洗鞋子,洗的是她弟弟姚志军的鞋子,沈美云看到这一幕,微微拧眉,“志英?”
  姚志英听到有人喊她,愣了下,“美云姐?”
  “你回生产队了啊?”
  从知青点走出去的沈美云,是他们知青点的一个传奇,也是知青点所有人的骄傲。
  沈美云点了点头,“来看看你们。”
  接着,她目光停留在姚志英手里洗的鞋子上,“你在洗自己的鞋子?”
  这是故意问的。
  “不是。”姚志英解释,“这是志军的。”
  沈美云,“志军今年十来岁了吧?”
  这话一落。
  姚志英顿了下,“是啊,但是在我眼里,他还是个孩子。”
  言尽于此。
  听到姚志英的回答,沈美云就明白了,她劝不动,既然姚志英愿意受苦,那只能说是自己的选择。
  其实,沈美云原本打算说的是姚志军既然不小了,那么身为姐姐的姚志英便应该把这些事情都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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