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聊吧>书库>穿越>北宋大法官> 北宋大法官 第1159节

北宋大法官 第1159节

  赔当然是不可能赔的,这要赔的话,事业署也难以盈利啊!
  张斐道:“就拿此案来说,虽然双方签订的契约,没有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是责任肯定是朝廷的,目前鉴定是船的问题,而非天灾所至。
  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成立事业署,不见得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最多也只能减少此类问题。”
  王安石道:“做买卖本就有风险,以前商人也经常遭遇意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张斐道:“王学士误会了,我是指事业署一旦垄断整个运输行业,且缺乏监督的话,这里面一定会出问题的,只要出问题,事业署不进行赔偿,事业署想要垄断,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能很快就会被商人垄断。
  立法会是不可能答应,从法律答应让事业署对于运输进行垄断的。”
  薛向道:“这不是有你们公检法监督吗?”
  张斐道:“首先,我们公检法会要求写明赔偿条例的,其次,我们公检法无权且缺乏能力去监督船只的好坏。
  那慈善基金会的运输队伍发展这么好,可不是因为我们公检法,而是慈善基金会运输队伍是包赔的,无论出现任何意外。
  我们公检法只是确保商人能够得到足额的赔偿。”
  王安石微微皱眉,问道:“那你有何建议?”
  张斐道:“增加一个安全利益方,由这一方来进行监督。”
  “安全利益方?”
  “不错。”
  张斐点点头,道:“假设慈善基金会成立一个作坊,商人可以花钱从这个作坊购买保障,一旦出现意外,这个作坊将对商人进行赔偿。”
  薛向惊讶道:“谁敢做这么买卖?”
  “三司使勿急,且听我说完。”
  张斐又接着说道:“对于这个作坊而言,想要盈利,就必须确保尽量少出现意外,他们一定会对整个运输制定相关标准,一旦不达标准,他们就不会接受,商人为求保障,就只会选择这个作坊所承认的运输队。
  只有这种监督,才能够真的减少此类事故。而事业署背后是朝廷,实力最为强大,是可以组建高标准的运输队伍,从而达到垄断。”
  薛向不禁眼中一亮,“这法子倒是不错。”
  王安石却道:“但这会增加运输成本的,从而使得物价上涨。”
  张斐道:“就目前漕运的腐败,给朝廷带来的负担,可远比这多得多。而物价我认为不太会上涨,因为商人是最精明的,他们肯定早就将风险成本,计算在物价里面。
  同时,减少意外,意味着货物会增多,基于物以稀为贵的道理,由物价反而会因此变得更加平稳,而不会变得起伏不定。”
  第七百八十五章 启动
  早在几年前,张斐借慈善基金会,组建运输团队,取代衙前役时,其实就有想过这保险行业。
  但也只是想想,因为当时那情况,搞保险行业,真的是异想天开。
  最终就还是这个运输队承担了所有,如果货物丢失,他们会进行赔偿,应对办法就是提高运输价格,同时加强自身实力,这一支运输队也是在朝廷之外,唯一一支被允许存在的武装力量。
  不过这支运输队的头头就是皇帝身边的近卫,实际上就还是在皇帝控制之中。
  而且,这运输队所承担的业务,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就是专门运送那些昂贵的货物,比如说铜币、珠宝,丝绢等等。
  不涉及到漕运。
  因为当时没有力量去改变漕运。
  但此一时彼一时。
  不仅仅是公检法已经成长起来,吏治得到改善,其实公检法也难以凭一己之力,去解决漕运的问题。
  因为漕运是体制性的腐败,如果不改变制度,公检法的作用其实是很有限的。
  张斐也不是第一回 面临这种情况,而他的做法就是利用王安石的改革,来与公检法进行对接。
  新政和司法改革,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两条波浪线,中间是有很多重合的地方,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光建设公检法,哪怕皇帝任由你来折腾,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因为法律是要求有着清楚的界限,但当下很多制度,界限是非常模糊的,甚至没有,对此公检法也是有心无力。
  而如今朝廷党争内耗也开始在减弱,朝廷是拥有力量来解决这个难题。
  那么现在问题就是,如何将漕运和公检法对接上。
  这又回到之前的老路上。
  而王安石提出改革方针,就是拆分漕运,成立一个个事业署,往盈利的方向去走,而且商业化后,公检法就能够介入,清除腐败。
  但是,王安石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事业署它不同于医院、学院、邸报院,因为它是不能没有的,学院生意不好,可以直接关门,这个事业署是不能关门的,不管他们怎么干,朝廷都必须为此兜底。
  而相较于蔡京掌管的粮食署,这个行业是损耗大,意外多,地域广阔,流动性大,人多手杂,极为特殊。
  光凭这一点,公检法也是难以进行全面监督。
  保险行业,呼之欲出。
  由保险行业,来制定航运标准,然后公检法再通过三方契约,去保障三方利益。
  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虽然成立保险行业,必然是会增加成本,但是鉴于漕运的损耗,以及沿途官员们的上下其手,那又算不得什么。
  王安石和薛向,在查过漕运的损耗之后,便也答应了张斐的建议。
  三人商定之后,套路依旧。
  就是由检察院率先发难。
  立法会。
  “我们已经派人去确认,如果目前的证据无误的话,我们检察院将会发起行政诉讼,官府应该对那些商人进行赔偿。”
  “根据他们签订的契约,其中并没有赔偿条例。”赵抃质疑道。
  张斐道:“但那是因为官府拒绝签订赔偿条例,商人们是有对此提出过要求的。当然,光凭这一点,还是站不住脚的。主要还是因为,前几年三司使在发运司时,为了有效监督,将商船和漕船混编,这导致那些商人是没有选择的。
  而目前所有的证据都现实,在案发之时,是风平浪静,根据侥幸存活下来的船夫的口供来看,那首漕船本就非常破旧,就不应该出现在河道上,当时是突然从底部裂开,以至于整艘船解体。
  拿着一艘这样的破船去运输货物,这显然是漕运的问题,他们理应负担全部责任。”
  富弼道:“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可能会引发更多的诉讼,同时导致漕运陷入混乱,甚至于停运,朝廷可是承担不起后果。”
  张斐道:“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但这是我们公检法唯一可以做的,也唯有这么做,才能够督促朝廷对漕运进行改革,才能够捍卫国家的利益。这不是天灾,是这人祸,这本是可以避免的。”
  富弼又看向赵抃。
  赵抃思忖半响后,点点头道:“众人皆知,这漕运是最为腐败,且又是最破坏民生的,也是时候该对此进行整顿。”
  在于富弼和赵抃商议过后,张斐便让人将消息传出去。
  就说检察院可能会对漕运进行诉讼。
  这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漕运影响到太多的利益,撇开那些贪官污吏不说,这满朝文武,数十万禁军所需物资,大部分都是通过漕运,运送到京城来的。
  仅仅是传言,就让朝中官员甚感担忧,他们也在不同程度上,向公检法施压,这你们可不能随便起诉,会出大事的。
  而漕运方面,是有恃无恐,因为此案件不涉及到贪腐问题,至于说为什么会用破船,那漕运更是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朝廷给的钱太少,漕运反而借此要求朝廷增加漕运支出。
  为什么漕运能够屹立不倒,这就是主要原因。
  因为漕运只是帮凶,幕后元凶其实是朝廷。
  压根就没有给足钱,但是任务却只增不减,这不就是在暗示漕运自己去压榨和盘剥么。
  这种情况是最容易诞生制度性腐败。
  你只给十文钱,却让人家干一贯钱的活,这要不搞歪门邪道,根本就完成不了。
  去皇庭讲道理,看看是谁丢人。
  漕运官员贪这种钱,真是一点也不慌。
  由于目前为止,这些都只是传言,也并没有说检察院真的要起诉,皇庭和立法会对外说法,也只是说,目前一切都在调查中,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检察院在针对此案进行调查。
  大家也只能施压,让公检法悠着一点,要以大局为重。
  殊不知这其实是在等吕惠卿回来。
  薛向压根就没有在关注这事,他们在忙于他的货币政策。
  由于大家的目光都集中漕运这边,三司反倒是捡到一个便宜,快速与三大解库铺达成协议。
  但跟之前的传言还是有些差别的,在之前的传言中,三大解库铺是要争取免息借一百万贯,但是最终达成的协议,是以一年千分之一的利息,三大解库铺从朝廷借去一百万贯。
  这其实跟免息也没多大区别,就纯属是意思一下,给朝廷几分薄面。
  这消息一经确定,顿时就消除了市场对于货币的担忧。
  而就在这年末之际,西边的熙河和南边邕州同时传来密报。
  赵顼也是在第一时间,将张斐传召入宫。
  “南边暂时是稳定住了。”
  “是吗?”
  张斐闻此消息,登时喜上眉梢,他对此事其实一直都挂记在心,因为他也记不得什么时候打得,但现在在南边开战,是肯定不符合宋朝的利息,无论输赢,只有西夏和辽国占便宜。
  因为在海运没有彻底打通之前,那片土地对于中原作用其实很小,同时还要增加很多管理成本。
  而宋朝目前面临敌人是西夏和辽国,这本就是两线作战,是不能再分散力量。
  “嗯。”
  赵顼点点头,但又心有余悸道:“不过这过程可比我们想象中的要更加凶险。其实之前交趾就一直都在图谋我国邕州,而近几年由于均输法和青苗法,导致当地出现钱荒,以及引发地主、酋长不满,当地局势也是动荡不安,再加上熙河拓边传到交趾之后,又令他们蠢蠢欲动,一直都在边境调集兵马。
  当郭逵率领兵马入驻之后,交趾认为我军是要先发制人,便立刻出兵邕州,幸亏郭逵及时赶到,这才击退敌军。
  但由于郭逵是奉命前往,也就并未趁胜追击,而是遣使质问交趾,交趾则是解释为这只是一场误会。
  后来双方又经过谈判,郭逵答应加强与交趾的贸易,这才使得交趾相信郭逵领兵入驻并非是为了进攻他们。
  但是郭逵认为,这交趾狼子野心,只是见我军赶到,没有把握取胜,才愿意达成和解,我们还应加强边境防卫。”
  张斐点点头道:“等收拾完西夏和辽国,他们就是砧板上的鱼,我们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赵顼眼中突然闪过一抹兴奋之色,道:“现在机会似乎来了。”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