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聊吧>书库>穿越>北宋大法官> 北宋大法官 第1013节

北宋大法官 第1013节

  张斐又问道:“为何?”
  司马光有些迷糊,“什么为何?”
  张斐道:“军事皇庭与普通庭审是有很多区别得,比如说不对外公开审理,以及是完全以国家利益为先,而不是以道德、公正为先。”
  “那不一样,战争岂能与!”
  话一出口,司马光突然反应过来,道:“你是说效仿军事皇庭,来限制皇城司?”
  张斐点点头道:“军事皇庭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宦官监军的权力。”
  “但这不一样。”
  司马光道:“军事皇庭,主要是针对战争,与刑事和民事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但皇城司的所作所为,涉及到很多刑事和民事条例,这二者是有矛盾的。”
  张斐道:“故此我们得想个办法,将二者区分开来。”
  司马光立刻问道:“什么办法?”
  张斐道:“专门为皇城司创造出一部律法来。”
  “什么?”
  司马光大吃一惊。
  张斐道:“方才我问司马学士,为何军事皇庭有独特之处?其实也是基于法制之法的理念,因为根据法制之法理念,君主和国家利益优先级的利益是最高的。
  而战争直接代表着国家和君主的利益,故此才专门为此设置军事皇庭,使其显得尤为特殊。
  同理而言,皇城司的职权,亦是直接关乎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只不过一个是对外,一个对内。
  当然也有应该专门设置一部律法,给予最高的优先级。充分满足官家的需求,然后再对接公检法,如此一来,应该能够获得官家的同意。”
  司马光思索一会儿,道:“你这也是治标不治本。”
  他是希望限制皇权,你还给予这么高的优先级,岂不是脱了裤子放屁。
  “并非如此。”
  张斐道:“就拿此案来说,司马学士认为胡长百、邱河是否应该接受皇城司的调查?”
  司马光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张斐道:“司马学士之所以认同他们应该接受调查,那是因为胡、邱二人的谈话,确实可能引发混乱,也确实有可能别有用心。而司马学士之所以反对,乃是因为皇城司为求立功,滥用刑罚,屈打成招。”
  司马光又点点头。
  张斐道:“所以,无论那部律法怎么设,也只会出现胡长百、邱河被调查,但不会出现滥用刑罚和屈打成招。因为根据公检法的制度,就不可能允许这么干。”
  司马光暗自思量起来,自公检法诞生以来,确实大规模减少冤案,但实际上律法并没有改变多少,公检法真正厉害之处,是在于它的审判制度。
  即便设有优先级,只要遵守公检法的审判制度,还是能够进一步限制住皇城司的权力。
  过得一会儿,司马光又问道:“那这律法又该如何设?”
  张斐道:“暂时可以将涉及到君主和国家利益的罪名全部归为一类,且命名一个新名字,比如说《社稷安全法》,专门针对那些妄图颠覆江山社稷的人,但具体怎么去设立条例,这可能需要通过公检法的审判,然后根据一个个判例去完善。
  因为我查阅过相关的一些条例,设的都非常笼统,以前的结果也是五花八门,相互矛盾,光凭想象,是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如果设立的不严谨,反而会弄巧成拙,亦或者制造冤案。”
  司马光稍稍点头,又道:“这我还需要仔细考虑一番。”
  张斐点点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毕竟我没有太多从政经验,但我能做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司马光点点头。
  为何司马光急于将张斐找来,商量对策,就是因为舆论已经在发酵,他们必须要依靠舆论,赶紧向皇帝极限施压,要求将刘仁赞等涉案人员,交由司法处置。
  赵顼最终也是被逼无奈,于是召集参知政事,商量如何平息这场风波。
  “在臣看来,此案的关键,不在于皇城司,而是在厢兵。”
  王安石率先站出来道。
  赵顼一听,忙道:“卿此话怎讲?”
  那眼神好似说,会说你就多说一点,千万不要停。
  司马光则是一脸鄙夷地看着王安石,这王安石一撅屁股,司马光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王安石立刻道:“回禀陛下,臣认为此案主要源于厢兵承受着太多劳役,同时又拿不到足够的俸钱,如果没有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此案。”
  赵顼点点头道:“卿言之有理。”
  司马光怼道:“这还不是因为你大兴工程导致的?”
  王安石道:“难道在我之前,厢兵的日子就过得很幸福吗?”
  “二位先莫要再争。”
  赵顼赶紧制止,“先听王学士有何想法。”
  文彦博瞧了眼赵顼,心道,你还充当和事老,这会议不就是针对你开的吗?
  王安石道:“臣以为一切都是源于厢兵的管理制度杂乱无序,招多少人,没有规定,裁多少人,亦没有规定。
  说是桥营,但却干着漕夫的活,朝廷一纸命令,厢兵们就是一拥而上,这修路的跑去建桥,建桥的跑去修路,除非那些厢兵个个都是全才,否则的话,必然是事倍功半。
  看似厢兵天天干活,但又看不到任何成果,而且不管是政事堂,还是枢密院,都对厢兵营是一知半解,反正就是认为里面是鱼龙混杂。
  如此管理制度,若是不出问题,反倒会令人感到奇怪。”
  这一番话下来,司马光不禁都抚须沉吟起来。
  王安石的见解,他一直都比较认同,只是对于王安石的解决之法,他就是嗤之以鼻。
  赵顼偷偷瞄了他们一眼,又向王安石问道:“那依卿之意,朝廷该如何管理那些厢兵?”
  王安石道:“厢兵虽然归三衙管理,但他们的战斗力,大家心里都清楚,真正与敌人交战,还是得依靠禁军。
  可是,他们平时不干活时,还得去操练,只有努力操练,才能够拿更多的俸钱,这么一来说,真正需要干活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变得疲惫不堪。
  此外,关于那场听证会,也足以证明,厢兵有很多熟知工程水利的人才,只不过由于厢兵制度,导致他们的才能白白浪费。
  基于这一切,臣以为让部分厢兵营脱离三衙,然后以才能归于各部。比如说,建桥、修路归工部,而水运、陆运归漕司,等等,如此规划,朝廷的下达政令,也将更加明确。
  若要修桥,直接下令工部,而不需要先下令枢密院,枢密院再下令三衙,三衙再根据命令,调用厢兵,如此繁琐的规矩,使得朝廷也无法统筹计划,更加不能够很好的配合之前所完善预算制度。
  以往有什么大工程,漕运的士兵也得跑去河道服役,既然有这权力,执行者自然就会用人海战术。如果拆分开来的话,假如修建河道,制置河防水利司就必须根据具体人力去计划工期,不会返回给朝廷错误的信息,而朝廷也能够做出更加精准的计划。”
  这一番话下来,富弼、文彦博他们都感到惊诧。
  这可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
  如此规划倒是没有问题,关键是让厢兵脱离三衙,从军部变成行政部门。
  这。
  文彦博略显忧虑道:“虽然厢兵战斗力孱弱,但关键时刻,他们还是要履行士兵的职责,若是让他们脱离三衙,这会不会影响我军边防。”
  要是以前,赵顼肯定也会有这般担忧,但是他现在越发认定自己最初布局警署是非常正确的。
  王安石道:“打仗靠得是精锐之师,乌合之众上得战场,只会拖后腿,还不如让他们去修建坚固堡垒。
  再者说,我也不是要求全部厢兵都脱离三衙,只是让部分厢兵脱离三衙,关于边防,暂时还是不会去动的。
  但边防亦可效仿,组建一个个后勤兵团,这术有专攻,必然也会事半功倍,将军们指挥起来,也能够得心应手。”
  “卿所言甚是有理啊。”
  赵顼点点头,立刻拍板道:“此事就交由制置二府条例司和枢密院负责。”
  司马光一眼就瞧出,这君臣二人又在打配合,王安石将此案归咎于厢兵制度,以求让厢兵脱离三衙,这无疑就是在给自己的水利工程吸纳人力。
  而赵顼则是借这制度漏洞,来转移大家对于皇城司的埋怨。
  说是狼狈为奸,亦不为过。
  “陛下,虽然王学士所言有利,但如此重大的事,应考虑周全,不应妄下决断。而且,此案的关键,并非是因厢兵制度而起,而是因为皇城司不受司法约束,可任意妄为,仅凭改变厢兵制度,这是难以平息民怨啊!”
  赵顼阴沉下脸来,不爽地看了眼司马光,“皇城司是有问题,可是那两个厢兵就真的清白无辜吗?他们说朝廷任用宦官,这摆明就是在指桑骂槐,你当朕不知道吗?朕只是不想说罢了。”
  语气充满着愤怒,仿佛在暗示大臣们,不要得寸进尺。
  司马光却丝毫不惧,据理以争道:“就算真如陛下所言,他们是在指桑骂槐,难道陛下不应该先看他们骂得是否对吗?正所谓,兼听者明,偏听则暗,有则改之,无则勉之,此才是明君之典范也。”
  到底这是枢要会议,只有宰相与会,司马光也不需要顾及那么多。
  该喷还是得喷!
  “你!”
  赵顼强忍着怒意,“那你认为他们骂得对吗?”
  司马光马上回答道:“若是不对,陛下为何又要支持王学士,改革厢兵制度?”
  “!”
  赵顼差点没有吐血,当即破功,又是委屈道:“可朕也改了啊!”
  司马光道:“但陛下只是愿意改变厢兵制度,而不愿意针对皇城司进行改革,厢兵的改革,就能保证世上无人抱怨吗?此类案件还是会频频发生,并且若不严惩涉案人员,皇城司更会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赵顼说不过司马光,怒哼道:“谁说朕姑息了,不过此属皇城司内部事务,朕会派人调查,然后再给予惩罚,皇城司的事务就不容司马学士操心。”
  司马光道:“臣操心的是那无辜百姓,是江山社稷,可不是皇城司。”
  什么?
  你不操心皇城司,那就是不操心朕?
  真是岂有此理!
  砰!
  赵顼忍无可忍,一拍桌子,正准备发飙时,富弼突然站出来,“陛下息怒。”
  赵顼瞧了眼富弼,神情稍微缓和了几分,问道:“富公对此有何看法?”
  富弼道:“臣以为张检控在结案陈词说得甚是有理,皇城司在此案中,其无能已经是暴露无遗,他们无法维护好陛下,维护好皇城层,维护好江山社稷。
  坊间的民怨,就足以说明,他们不是在维护陛下,而是在给陛下制造麻烦。
  是否惩罚刘公事他们,其实只在其次,甚至于微不足道,难道惩罚刘公事,就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吗?
  治国也并非讲究这快意恩仇。”
  赵顼神色缓和不少,点了点头。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