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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自救靠美食 第239节

  “不说这个。”
  老板娘神色肃然,“宫里那个雀占鸠巢这么久,我们没本事,不过是两个只能给娘娘添麻烦的蠢物,你可是娘娘一手教养大的,张老当年可是郡主身边的大管事,里里外外都是老张当家,现在可好, 让年轻人压在头上去,说话还没老冯他们管用!”
  洛风一噎,沉默半晌哭笑不得:“你们今天才头一次见到顾小娘子吧,怎么到比我们还相信她?无论怎么说, 宫里那位三公主确实是夏嬷嬷拼死给带回来的,这,这空口白牙说她就是个假货,那也不能够。”
  老板娘冷笑:“怎么,夏嬷嬷难道说了她是郡主的骨肉?”
  洛风愕然:“难道没说?”
  “夏嬷嬷送回孩子时,人都不行了,一句话也没说便没了气,这事闹得沸沸扬扬,满京城都知道,你能不知?”
  老板娘没好气地道。
  洛风茫然无措:“可是,可是——”
  夏嬷嬷拼死送回来的,身上的襁褓都是郡主娘娘之物,那不是郡主娘娘的骨肉,又能是谁?
  茶舍是老宅子,实有些陈旧,辛老板夫妇二人虽说对房子十分爱惜,隔上几年便要请人来修补修补,可这些年风吹日晒,早年还遭连累遇过一回火灾,这宅子墙面斑驳,屋顶也是漏风漏雨,这会儿三人立在门洞里,四面呜呜作响,光听这动静,竟平白多了三分凄冷。
  老板娘脸上露出一抹奇妙的神色,叹息道:“你觉得,郡主娘娘在那种危急时刻,会先顾着自己,却不去顾另外一个襁褓中的孩子?”
  洛风愕然。
  老板娘摇摇头:“郡主娘娘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夏嬷嬷拼死带回来,陛下费尽心思,遣派无数人手,追查到的,也不一定就是郡主的骨肉。”
  洛风:“……”
  他一时竟觉得辛老板夫妇二人的话,竟有几分道理。
  “……我从没这般想过。”
  不光是他,郡主身边其他人,大家都没这般想过。
  “高家,李家,都有好些人在,都是在郡主身边侍奉过的,也都见过高如玉的女儿,他们都说三公主便是郡主的骨肉,都说高如玉的女儿丢了。”
  洛风轻声道,话音未落,心中就好像长了草一般,难受的紧。
  他如今心里很确定,流落在外将近十六个春秋的顾家小娘子,才是郡主的亲骨肉。
  第四百一十九章 清晨
  风越来越大,洛风沉默下来,辛老板两夫妇也是半晌无言。
  天色都泛起点点的亮光,辛老板搓揉了把脸,挥挥手把洛风打发出门去。
  “我们两口子没本事,也就是这两条老命,以后若小娘子要用得着,要我们舍了,也是心甘情愿。”
  “不过小娘子和郡主一样良善,想来我们也是白想。到是小洛你,武功又好,年纪也轻,还有老张,从来本事大,都别歇着了,赶紧支棱支棱,可要好好护着小娘子,千万别阴沟里翻船,最后到让个假货耀武扬威地坑害到小娘子身上。”
  洛风:“……”
  嘤!
  他脸上不显,却是心慌慌,脑子里也一团乱麻。
  辛老板说的简单,可如今他们的人大部分都把三公主当小主人供着,尤其是云哥,在赵畅面前简直就是眼盲,心盲,哪怕赵畅放个屁,他也觉得是香的。
  洛风如今都不敢把自己的心思,跟他透露个一星半点。
  现在云哥只当他散漫,不爱在京城名利场里打转,想过点自由自在的生活,虽然满嘴的嫌弃,见了面也免不了要吵架,到底还能维持和平。
  如果一旦自己的心思让云哥知道——洛风猛地把头往旁边墙壁上撞了下。
  “那可热闹。”
  云哥不掀起大战,把自己给弄死,那就是他走了狗屎运,把云哥给弄死了。
  “那小子从不知道什么叫尊长, 只是白疼他了!”
  早知道这混球的脑子这么容易丢, 当初该找大夫来, 给他好好补补他的脑子。
  洛风哀叹了半晌,忽然又一笑,其实也不必太担忧, 云哥在小娘子面前不也一连吃了好多亏?
  “小娘子的运道旺得很呢。”
  若是云哥一定要同小娘子斗,倒霉的必然不会是小娘子。
  洛风收了脸上的笑, 叹了口气, 只希望云哥别触碰小娘子的底线, 否则,自己就算想, 也救不了他。
  云哥真到了该死的时候,自己是不可能为了他去和小娘子争的,他做不出来。
  “辛老, 辛佑那小子欠的债, 我去同王五交涉, 你就别操心了。”
  辛老板摆摆手, 叹道:“这事同你无关,你不必管。”
  老板娘也摇头:“不是什么大事, 洛小哥,你如今多顾着小娘子要紧,这点小事, 怎么也劳动不到你。”
  洛风也没再多言,不过是几十两银子罢了, 很不必放在心上。
  天色渐渐亮了。
  顾湘回家也没睡回笼觉,先去泡了个澡, 雪鹰写了一张很特别的药浴配方,配出来没有药味, 反而带着淡淡的百花香,泡过之后浑身舒坦,一宿没睡,此时却是精神倍增。
  泡完澡,顾湘去看了看朝食的准备情况。
  家里的小帮厨们如今也算是半出师,顾湘手把手地教了这么久,做出的朝食已经颇有‘顾记’的本味。
  顾湘看了一眼,还算满意,手抓饼做得最好,层次分明,油而不腻,烤得恰到好处,她吃了一张,也觉得滋味甚美。
  “粥到是火候大了。”
  顾湘尝了尝粥,就往粥锅上盖了一张绿色的签子。
  旁边两个小帮厨低垂下眉毛,面上不禁流露出一点沮丧来,顾湘失笑:“看火候是个技术活,不要说你们,就是我自己都差得远。下回带你们去樊楼喝喝人家的粥,你就知道差距了。”
  因着谢彬就在隔壁经营朝食,那位是个好吃的,去樊楼对他来说和回家一般,有时候有伙计给他送朝食,就是樊楼做粥做得最好的大厨,亲自上灶,熬煮了大半宿的粥。
  谢彬自己吃着好,自然也要送给顾湘尝尝。
  顾湘喝过一回, 竟就有些上瘾, 只派了雪鹰去樊楼买粥喝, 一来味道不大对, 二来也贵,顾湘也只好忍下这点瘾头。
  不过她的调味技能一流, 尝过一回模仿了几次,便模仿了七七八八,只在火候上依然把控的不太好,所以再怎么努力,也只有这七八成相似。
  也是吃过樊楼的粥,顾湘在熬粥上也定了规矩,合格的可以上灶去卖,有吴八文钱一碗的,有五文钱一碗的,还有两文钱一碗的,但若是火候不对,不能合格,哪怕寻常的舌头吃不出,那也不能卖。
  只如今这世道,粮食肯定不敢浪费,顾湘盖上绿色的签子,这粥就是免费的粥米,不要钱,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顾湘依次尝过朝食,她也就吃饱了,交代了几句,就不在门口盯着,先去书房给她的请柬收个尾。
  金厨‘答谢宴’的请柬,顾湘已经写得差不多,只思来想去,到底是要在京城立足,还打算打响了名声,把‘顾记’的生意规模做得更大一点,那便是要混京城的勤行圈子,所谓入乡随俗,她还是改了自己只请相熟客人的主意,写了二十多张制式的请柬,叫老狗过来送到樊楼,交给谢尚谢厨。
  “你给他就是,谢厨肯定明白。”
  老狗应了声便带着请柬出门。
  顾湘看了看天,此时天色蒙蒙亮,太阳已升起,东边半边天红通通一片,她这才换好衣服进了厨房。
  一进厨房大门,顾湘就看到已经放在案板上的一只漆黑的盖着油毡的篓子,还有几个几乎透明的大肚薄瓷罐子。
  她忙从里面把从顾庄运过来的鲍鱼干,仔细检查了一番,至少有一大半的质量还不错。
  “看来还挺幸运!”
  顾湘不由一笑。
  这鲍鱼干并不是顾湘要的,显然是‘顾记’那边听说顾湘要办宴席,特意选了好食材送来。
  她也不禁松了口气,最近京城的食材都极贵,不光贵,真正上好的海鲜还很难买到。
  一开始她对这答谢宴没大上心,只随着日子临近,开始筹备,这心里就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
  想了想,顾湘就翻出几个瓷罐子,把鲍鱼干放进去,又舀了一大盆冷泉水,把这些鲍鱼干通通泡起来。
  这些鲍鱼干,大部分是顾湘还在顾庄时,带着农场的老手们帮忙制的,一直保存完好,不敢说能同京城最顶尖的食材比,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秋丽立在厨房外,听见里面的动静,低声对赵素素她们笑道:“小娘子这是上了心,如此才对。”
  她向来争强好胜,在她看,既是要办宴席,那就得做到最好,让所有厨师们从此刮目相看才成。
  第四百二十章 红粉如骷髅
  转眼间,三日光阴飘然而逝。
  顾湘在这几日里,一步也没跨出过大门,门外风雨仍骤,偶尔能听食客们闲谈几句,说是自从京城大盗宁宇飞被抓以来,开封府,刑部,大理寺等衙门就日日加班,夜夜点灯,从官员到小吏,都忙得前后脚跟不着地,除了加班加点地审讯外,就是应付那些泉涌而至,打探消息的京城贵胄。
  这帮贵胄子弟都是家里让宁宇飞光顾过的。
  “张捕快昨天来,本来想喝点酒,结果刚抿了一小口就让手底下的人给强硬制止了,我瞧他模样极可怜,简直馋得不成,只公务在身,那几个小捕快实在不敢让他饮酒。”
  老狗一边劈柴,一边同顾湘和秋丽她们闲聊。
  “昨天张捕快好像说,那帮苦主中有好几个,交上去的失物清单里根本没多少贵重物品,却对这事特别上心,天天来问进展,用尽了法子打探那大贼的口供,我们衙门管文书的几个小吏都要顶不住了,一个个地都想请假去躲,为了请假这事,简直是争得面红耳赤,哎,也不知这些贵胄公子们心里都藏着什么,他们表现得如此慌张,岂不更让人觉得是心虚?”
  就是老狗这般粗人,也看出京城内部暗潮汹涌, 某些世家大族, 暗藏龌龊, 大约是让宁宇飞抓住了什么把柄。
  “上面那些大官们想必也不是傻子,我能看出来,大家想必都能看得出来。”
  顾湘莞尔:“王哥可不算是粗人。你的学问, 能胜过京城八成以上的人。前几日王哥你不是还挺自信,这会儿怎么到谦虚上了?”
  老狗脸上顿时一红, 嘿嘿笑道:“见笑见笑, 那不是大家都这么干, 到那种时候,就是得往脸上贴贴金。”
  顾湘说的前几日, 就是有媒人登门,想给老狗说亲的那一日。
  如今‘顾记’在京城的名声极为响亮,老狗一直负责对外交际, 探听情报, 他为人灵活, 别看有一张凶恶的脸, 却是擅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到京城没多久,就把自己的交际网给扩建到京城的街头巷尾去。
  别看认识的多是街上贩夫走卒,可也算是人脉广阔, 前几日就引了个媒人上门,特别积极热情地想要给他说亲, 一来探探他的家底,性格, 同时要问问他想要什么样的媳妇。
  这可把老狗给美死了。
  老狗心里一美,自然就话多, 不光很是显摆了一番自己的家产,存款有四百多两银子,在顾庄有宅院,有田地,且在京城‘顾记’当差,每月月俸也有五两,平日里为小娘子做活,赏钱到是月俸的好几倍,还能再领一笔各种分红的钱,如今一个月差不多能有二十两左右。
  不光赚钱多,老狗还显摆了一回自己的文化知识。能识字,会读书,算账更是一把好手,不只如此,他还说自己会写诗,当即就当着媒婆的面吟诵诗文数首。
  当然,可能不那么规整,有点打油诗的意思,但能作得了诗,在这媒婆看来完全能吹一句才高八斗,文武双全!
  人人都道,京城的读书人多,就是商户人家的子弟也要读书,可在真正的寻常百姓中,能读得起书的终归是凤毛麟角。
  谷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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