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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96节

  “……觉得你没有欣赏水平不想给你看了。给你个速成魔法道具自己玩儿去。”
  康斯坦丁结结巴巴地重复:“我、我没,我没有欣赏水平……?那个剧本……它、它……”
  “烂得要死。”亚度尼斯说,“我跟他说多少遍了,说写太烂了根本不可能传播出去,祂就是不信。结果你猜怎么?在法国上演了一场,结束后马上被政府搜集起来集中销毁了。就这么烂。”
  理智上康斯坦丁同意写得很烂,但灵感上他情不自禁地为剧本辩解:“是人类目前还无法欣赏这种等级的艺术。”
  这倒是对的,亚度尼斯也同意。
  他告诉康斯坦丁:“其实除了这本以外的所有抄本都是我修改过后的版本,写得好多了,普通人也能通读。”说最后一句时他似乎相当自豪。
  “……啊。”康斯坦丁情绪微妙地说。
  他同情那些人。
  第114章 第四种羞耻(14)
  晚上八点,布兰妮·怀特坐在病床上发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塞满了胡乱掐灭的烟头,歪歪扭扭的烟头中还有几个没有完全熄灭。
  气味呛人的浓烟从烟灰缸里升起,把房间内部弄得乌烟罩气,哪怕是经年的老烟枪都很难在这里自如地呼吸。来人刚推开门就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边咳边狼狈地捂着眼睛后退。
  “请进。”布兰妮喃喃地说。她想她大概是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所以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除了身材格外高大健硕外,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他快步走到窗前,说了声抱歉后打开窗户,又转身把椅子拖到窗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
  “你可以抽烟,没关系。”来人做了个手势,“这里是上风口,不会影响到我。”
  布兰妮只是简单地点了一下头。
  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过来询问的只有一个人,并且至少看起来没有携带武器。他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看上去相当普通,也不太可能藏下手枪什么的……不过也说不准,布兰妮想,谁知道那个平板是不是能变形?没准儿它按一下就能射出致人昏迷的毒针?
  她知道手表里面能放下类似的装置。平板比手表大多了,理论上肯定能塞进去更强的东西。
  “雅各·希克利,负责这次的调查。”他说,“请放心,怀特女士,如果你在未来不会遇到类似的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最后一个需要接待的调查人员。今天结束之后,你就能回到自己的生活。”
  布兰妮笑起来:“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我以后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让我事先做好心理准备。”
  希克利礼貌地微笑起来,其实布兰妮的话中不无讽刺的意思。要怎么才能不在未来遇到超自然现象?
  她是日美混血,父亲在日本工作,与母亲结识后相爱结婚,生下了她。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去世,母亲被指认为凶手;直到她成年,才有前来她家乡度假的侦探洗刷了母亲的冤名。
  之后她考上美国的大学,离开了那片伤心地。她就读的大学位于纽约,这座城市的多灾多难根本不用多说;那也就算了,毕业后她没有留在纽约工作,而是去了大都会——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
  她的资料显然不难查,至少对来人来说是全透明的。
  希克利又一次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实际上,他看上去甚至相当于局促,只是控制得很好。这几乎让布兰妮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语调说:“生活很艰难,对吗。”
  希克利点头,清了清嗓子:“那么,怀特女士,我需要你仔细回忆前天发生的每一件事。”
  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布兰妮已经回忆过很多遍了。哪怕没有人来问她也会回忆,而且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反复想起。
  那确实是一个人终身难忘的经历。
  布兰妮·怀特的人生就是在危险旁边打转,侥幸总是不会被波及其中,却又怎么也没办法远离危险。
  本来,她都有些习惯了。人如果学不会自我安慰,是没办法扛过生活的毒打的。她就职于跨过巨型企业,辛勤工作,工资不菲。
  虽然对集团的顶头老板有很多意见——“有个很奇怪的事,虽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声很好,最接近他的职员也都认为他堪称完美,但那些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人,比如像我这种中层管理,普遍都觉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点疯。”——但他开出的待遇实在是很好,所以布兰妮姑且还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转机发生得毫无预兆。
  这天布兰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车开到一半就没油了。布兰妮很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是最近那几天实在太过忙碌,她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无计可施之下,她停到路边,在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先干完活再考虑回家的事。
  车里没有信号。
  布兰妮只好下车,捧着笔记本在附近徘徊,寻找着可以联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危险。
  危险是不可避免的,这点她明白。既然如此,布兰妮决定,她要自己选择她所面临的危险。
  喜马拉雅山脉。梦幻的、死亡的、希望的雪国。
  最初几次的试探和攀登是难忘而痛苦的,但越是往后,就变得越是习以为常。人类的尸体早已在这片寂静之地排出安全的路标,熟练之后,登山队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向上攀爬。
  一个营地,下一个营地,再下一个营地。和开车上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仅仅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前进,往上前进,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走稳。
  如果站在山巅垂直往下望,他们的身影恐怕会很可笑吧?布兰妮有时会幻想自己能以卫星的视角俯瞰大地,那些在雪白地面上缓慢蠕动的身影,比尘埃还渺小,比树懒更迟钝。
  做这种事情,既不能创造什么价值,也不能带来什么收益。
  可是,布兰妮很快乐。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攀登一次喜马拉雅山。以你这种人的身体素质,肯定是没问题的,连额外的训练和适应都不太需要。”
  他们都没在“你这种人”上发散,本来也是心知肚明的事。
  布兰妮从新手变成老手,又从队员变成队长。她的脚步踩在同一条路线上,数年如一日。将近四十,在这一行里她已经不算年轻,但在这个年纪,体力下降还没有那么严重,经验能弥补体力上的劣势。
  但是,年龄所带来的生理问题,到底是不可逆转的。
  “这趟旅程开始之前,我认识了斯特兰奇先生。斯蒂芬·斯特兰奇,之前是以为国际知名的外科医生,车祸让他不能再继续外科医生的工作。”布兰妮说,“这是我事后才知道的,认识他的时候,我只觉得他可能这里有问题。”
  她的手指夹着烟,在脑袋边上灵巧地绕圈。
  “不过,我有什么资格评判他的行为呢?当时的我觉得,在外人眼里,我和他差不多——都是跑到那种地方送死的人。”布兰妮说,“其他队伍都不肯接受他,不愿意背上人命之类的吧。”
  希克利安静地记录着。
  “我不太一样,我觉得哪怕他真的想死在上面,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再说,我带的队伍本来也经常接受不被接受的那些登山者。很多人都走投无路,什么地方都不肯接纳他们——但喜马拉雅一定会。”布兰妮说,“所以我带上了斯特兰奇。”
  没想到的是,斯特兰奇根本不是想登山,而是想去卡玛泰姬。
  那种地方坐大巴车就行了啊!什么人才会觉得需要跟登山队才能找到一个村落!哪怕是喜马拉雅山脉,那上面也是有人住的,道路也是通畅的!
  布兰妮本以为这段短暂的同路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大部分人就算是攀登喜马拉雅,一生里也只会这么做一次。队伍中的人,她一生里只会和对方相处这么一点时间。
  一旦你对这有了无比清醒的认知,就会变得友好温柔起来。
  布兰妮在过去并不算那种友善的人,但现在,她觉得如果她在半夜看到了停在路边的车,自己也会停下来,过去看看。
  过去的她其实也不会好心地和斯特兰奇聊天。不,过去的她甚至不会接受斯特兰奇加入队伍。
  这点好心救了她的命。
  第115章 第四种羞耻(15)
  危机发生之前,总是有所预兆的。
  布兰妮在登山过程里表现出了明显的身体不适,头脑昏沉、身体虚弱,那种感觉实际上并不强烈,更像是熬夜之后勉强打起精神时的状态——实际上,在这种时候,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犯了错或者有所疏漏,毕竟那基本上是一种半梦游的状态。
  她在带领登山队沿着绳索和窄道攀爬,全凭身体的本能保持节奏。
  这条路不管走过多少次,危险的程度都不会有所降低,就像一个人哪怕练成了火中取栗的本事,也绝不可能做到水火不侵。能够安然撤出,无非是靠着步步谨慎,绝不犯错。
  他们此时已经走上了最后一段路程,距离最近的营地有两小时的路程。两个小时路程,在氧气含量不足四分之一的高海拔地区,完全就是一场痛苦的马拉松。
  布兰妮其实是幸运的。
  走到最后,她已经凭着经验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不仅仅是因为身体沉重,更因为预计的时间已经走完,而他们还没有抵达目的地。
  队员们倒是保持着平稳的状态,安静地跟随着布兰妮的脚步。
  他们走过的都是布兰妮踩踏过的地方,这就是这段队长的责任:
  真正走到这里的登山者仍旧是极少数,如果说前面的大部分路程都完成了彻底的商业化,真正做到只要你敢来,就一定能安全走完,哪怕受限于身体实在是走不完,也一定能安全地被送回山脚;这最后一段路程,就必须靠着经验丰富的队长先行探索,沿着前人留下的钉索寻找下脚处,为队伍后方的人探出一条安全的道路。
  有时,或者说大部分时候,前路早已废弃。
  倒也不是说在这种几乎与地面成垂直角度的冰面上真的有路这种东西,哪怕前人走出过一条,也会因为莫测的天气、缺乏维护等因素消失——在这个时候,或者说,在最后一段路程,队长的主要工作,就是背负着沉重的工具,在丰富的经验的引导下,一镐一脚、一镐一脚地向前探路,沿途钉好绳索,后续的队员才能沿着这条安全的线路继续前行。
  显然,队长的判断足以决定整个队伍的生死。
  显然,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
  他们在进入队伍前散布在世界各地,是拥有不同母语、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陌生人,甚至很多时候,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有着彼此奴役、不可消弭的世仇。
  然而一路走来,前半途欢声笑语,后半途默默无言,一个人的脚印连缀着另一个人的脚印,一个人的腰间系着另一个人的生命。
  广袤的冻土上,只有无边无际的冰雪,仿佛人类社会都毁于灾难,而他们是唯剩的幸存者。
  这里有无尽的痛苦,却没有任何痛苦。这里有无尽的危险,却没有任何危险。这里有无尽的绝望,却没有任何绝望。在这里,不存在仇恨和误解,没有任何审判和偏见。
  在这里,人们必须相爱,否则死亡。
  他们之间的信任甚至已经远超父母、远超挚友、远超儿女。
  这样的联系……这样的联系,已经不是词汇、语言能够形容的了。
  千万年过去,一切都会消逝,然而喜马拉雅上永远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辉。爱与希望,犹如人一样渺小,又如人一样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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