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心情平復下来后,我将手腕上的手鍊拿了下来,然后递给六蛋,看着他的胸口说道:「这和谢承瀚是一对的,是我在他十八岁时送他的,那时候我告诉他要把另一个给他的爱人,是时候该物归原主了。」
  他将手鍊拿走,随后重新替我戴上,他拍拍我的头,半蹲身子与我平视并说道:「你收着吧,至少让承翰能再靠着它找到你。」
  「我不要了。」我又说了一次,「我不要它了。」
  六蛋看了我好久,勉为其难地收下后说了一句「我只负责保管」。
  之后无论他说了什么,我都没有给予任何回应,知趣的他喝完水后就离开的我家,我礼貌的送他到门口,他和我说了再见,我则是麻烦他替我向谢承瀚说我过得很好。
  接着门关上了,日子又回到了平时的样子,我忘了自己本来是要出门觅食的,肚子突然不饿了,走回客厅,我望向窗外,对面那栋大楼刚好被披上了黄昏色的外衣,看着那幅风景,流着泪,我不自觉地说出一句「真美啊」。
  打开电视后,听到音乐频道在介绍前阵子爆红的小时乐团,最后他们还是没有将面具拿下,无论是在拾漆驻唱还是现在活跃于大舞台上,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忠于自己。
  只是,亚朔再也没唱过那首使他们爆红的《你若知晓》,更准确的说,他们已经不再回头唱那些在拾漆唱过的歌了。
  六蛋的出现以及他带来的那些故事、话语,让我的世界开始起了变化,明白谢承瀚的想法后,我好像不再那么执着于他了。
  过了几个月后,我发现他已经从我的心里搬出去了,就像他搬出我家一样,静悄悄的,但却不感到意外。
  当我发现自己的感情只是他的后悔时,我真的恨透他了,那种一辈子的付出都被愚弄的感觉真的让我近乎崩溃,可是人生一直都是这样的,儘管再痛苦,都还是会活得一如过往,而一段时间过后,就真的全都无所谓了。
  我开始上研究所的课也开始在学校打工,还当起了大一生的助教,这样的生活就是每天都在忙着写论文跟改学弟妹功课,忙得我连要恨他都忘记了,当回过头来想起他时,我只记得当年的我很执着、很愚蠢。
  年轻时的我以为我一辈子只会爱那个人,然而我却不知道未来是如此的长,长到我能忘记对谢承瀚的喜欢,忘记那些,曾让我痛彻心扉的一切。
  五年后,我的生活依旧平淡,我还是很常去拾漆喝海风、去听独立乐团唱歌,拾漆里的熟人告诉我谢承瀚和六蛋搬到美国了,在一个很乡下的地方工作,生活似乎很愜意,空间的时候都在种田。
  「还以为他们会搬到北极呢。」我笑着说。
  除了这个以外,我就没有他们的消息了,从谢承瀚离开我家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其实我知道他们搬到乡村了,因为我曾收到一封来自国外的信,上头写着「我完成了我妈的梦想,虽然只有一半。」
  没有姓名,只有地址、几张照片还有那个手环。
  这几年来发生的事很多,李子毅和律希结婚了,我看到许久未见的如瑄毫不介意的参加那场婚礼,她也交了男朋友,听说有要结婚的打算;沛嘉在我尚未察觉的时候开始了一段远距离感情,也在我尚未察觉的时候失去了那段感情,她依旧是那副无事一身轻的样子,以前的我很羡慕她,可长大以后我却看得心疼;我替亚朔写了一首歌的歌词,虽然一开始只是开玩笑的,但最后还是认真的填完了,儘管不是主打,我还是很开心。
  我从没有过问亚朔的感情,不过我知道现在的他有了爱人,只是我不知道他有多爱,因为从听说他有爱人到现在为止,我都没听到他写出任何一首关于热恋的歌,也许,他只唱给那个人听吧。
  宋宇翔呢?是啊,宋宇翔呢?
  他找到了另一个比我还适合他的人,正如同我找到了对的人一样,我们在律希的婚礼上相遇,我问他我是不是成为更好的人了,他看了看我身旁的另一半,点了点头后说:「你看起来好极了。」
  那瞬间,我好像差点哭了,没办法,人老了泪腺就是特别发达。
  那场婚礼的律希笑得很美,美的让我怀疑是否真的认识她,而李子毅也成功地蜕变成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紧紧牵着律希的手,两个人光是站着就像幅画。
  原来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时间将故事里的屁孩洗刷成大人、将我们的感情磨成习惯、将我们的伤痕慢慢抚平,我们一直以来认为的末日,其实都只是碎石罢了。
  研究所毕业后我没有继续往上读,我到了男朋友任职的公司上班,为了避免让别人有机会说我们间话,我选了和他不同的组别,偶尔我们会吵架,总说对方又扯了公司后腿,但吵一吵后我们还是一起吃晚餐、一起看电影、一起入睡。
  这些日子以来,谢承瀚还是偶尔会寄信到我以前住的公寓,不过因为我已经不住那里了,所以那些信全是新住户替我收的,幸好新住户是个很好的女生,很乐意替我做这些麻烦事。
  在我某次去和她拿信时,她说:「是你男朋友吗?他一定很爱你吧,不过怎么不告诉他你搬家了呢?」
  「不是我男朋友,是我的家人。」我慢慢的把信封打开,笑着继续说:「不告诉他是因为,我不想那么简单就让他找到我。」
  「真过分。」她也笑了。
  「这是我的小报復。」
  结果我还是没能让谢承瀚像我当年一样一直寻找我,我最后一次去那个公寓收信时,我拿到了他的喜帖,除了喜帖外还有一张机票,机票上头贴了一张便条,便条上写着「虽然不是北极,但还是来吧。」
  当时的我很苦恼,因为我不知道该不该让男朋友陪我去一趟美国。
  后来男朋友自掏腰包买了机票陪我去参加那场婚礼,婚礼现场很熟悉,有一整片的草原,风徐徐的吹,在气温刚好的那个时间点我看见谢承瀚穿着白色西装朝我走来,不同于以往的慵懒,朝气蓬勃的他看起来相当迷人,而那个去机场载我们的六蛋则是在另一个地方和其他人攀谈。
  「男朋友?」谢承瀚问,我仅是点头不答话。
  谢承瀚看着我的男朋友,似笑非笑的继续说「这个女人可是很难伺候的哦。」
  我没有听到他们之后聊了什么,因为在谢承瀚损我的同时,六蛋走过来找我说是有些事想和我商量,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但他看起来似乎很希望我答应。
  我理所当然地答应他了,毕竟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谢承瀚要进场时,是我陪他进去的,因为他的家人并没有来,六蛋就是拜託我这件事,当谢承瀚知道是我陪他进去时,他幸福地笑了。
  还没进场时他悄悄地跟我说他完成晚年唯一能做的事了,我问他是什么,他看向我的另一半,「问他。」
  之后婚礼顺利地结束了,从台湾来的人不多,甚至比在地区居民还少,可每个参加的人都送了满满的祝福给谢承瀚和六蛋,看着那美好的画面,我牵着男朋友的手,说了一句「真美啊。」
  回台湾后我问他谢承瀚说了什么,他回答了很多,直到很后面很后面我才听到真正的答案。
  「他说如果我们结婚了,就算过了二十年也要一起纪念结婚纪念日,就像他父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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