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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414节

  当初干这事,不管是黑还是护,方大状也是一把好手来着……没干多久,主要是想感受一下那种氛围。
  唉,只能说流量当道吧,现在的这些靠软文吃饭的专家网红们,连安身立命的本事都丢了。
  所以,方大状只需要抓着这一点就行,你们自己说的呗。
  本身这个话题的热度就高,各大网站都有,毕竟有人出了钱的,至于谁出的钱,这是周菜鸟腿上的虱子,明摆着。
  所以连带着方大状的回答也是水涨船高,很快,就被转载到了其他各大网站。
  之前有被蒙住的人,毕竟智能手机嘛,这象征着科技,你不让人家赚钱,那这就是拖累人家的发展,四舍五入就是拖累国家发展,没毛病。
  结果现在一看好像也是啊!
  你是做手机的,不是卖软件推荐位的,如果你一个手机厂商只有靠着这个才能发展,那你这好像也就那样啊!
  一句话,那感觉瞬间就变了。
  转而很多网友开始批评起手机厂商来,安安稳稳地提高核心技术,这才是正道。
  别老想着弄什么不能卸载的应用,想着赚那点不该赚的钱!
  其他地方不知道,反正兰经理是清楚的,康总在看到舆论变成这样后,差点把手机砸了。
  哦对了,他作为藕片公司的老总,用的是水果手机。
  花了钱,专门请人带节奏,还说保证能引起舆论重视。
  结果好像确实引起重视了。
  “康总,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我刚刚和其他的厂商都联系过了,他们也都没人能联系到那个阿毅,更不用说让对方删视频了。”兰经理看着面前的康总说道。
  她自诩为高级公关经理,对于阿毅这样的小男生,认为只要见了对方,那就绝对能成功!
  只可惜,连人都联系不到,地址倒是想办法弄到了,但是去了之后才知道,人家搬家了,不在悦府小区住了。
  任她有再多的本事,也无济于事。
  “让法务部门想办法吧,和其他手机厂商的法务部门一起想办法,先拖着,然后和汉东省消保委开始谈,最好让他们主动撤诉!”
  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魔都这边的消保委也起诉过预装软件的问题,但是最后魔都消保委撤诉了。
  网上的舆论太难弄了,尤其是今年经过了“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之后,水军都不好找。
  热搜倒是还能买,毕竟渣浪嘛,总是会有一些莫名其妙好像听都没听过的事会上热搜。
  但是事情上了热搜,却不会被他们控制,因为嘴长在人家身上。
  本身舆论的方法也是想让消保委感受到压力,现在既然都这样了,那就暂时先不管。
  只有那个公益诉讼才是要命的事!
  于是,很多网友们发现,在突然之间,诸多手机厂商都发出了严正声明!
  声明中指出,对于网上所称他们的预装软件为流氓软件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他们的预装软件都是合法的市场行为!
  而对于汉东省消保委的公益诉讼,则认为这更是没有必要的,本就是合理合法的,又怎么可能侵权呢。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而在私底下,汉东省消保委已经接到了不少电话。
  说如果有什么诉求可以谈一谈,没必要上法院。
  一家手机厂商施压,消保委其实根本没什么感觉,但是当市面上你能找到的手机厂商都这么说,消保委顿时有了压力。
  第345章 咋说的好好的就拐到犯罪上了!
  办公室里,辛主任坐着,脸色很不好看。
  之前就知道,这样子提起公益诉讼肯定是会被手机厂商不满的,但却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的反应,只能说明,这个所谓的预装软件不卸载的情况,里面的水太深了。
  只要能赚足够多的钱,他们会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
  “辛主任,您看,我们现在怎么办,撤诉吗?”旁边的小刘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对于一个刚刚工作没多久的年轻人来说,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太魔幻了。
  明明国家有相关规定,明明从民法典中也能找到对于个人选择权的支撑,但是,人家企业就是不管这些,就是想让你撤诉。
  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我们的企业是不能倒的,如果这些企业倒下了,那谁来发展我们的智能手机技术。
  自己把自己的手机企业给搞垮了,到时候被人家外面的手机给全面占据市场,那后果谁来承担!
  人家不在网上和你打嘴炮,方大状是个辩论的能手,甚至可以说是辩论的高手,但是,一切都得建立在人家愿意坐下来和你辩论的情况下。
  当别人不愿意和你辩论,或者直接掀桌子的时候,那就算再能说也没用,拳头打在嘴巴上是会让人闭嘴的。
  当然,方大状是不怕这些的,他从以前就知道,搞辩论,得同时练搏击。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一个人能打还是没有太大的用处。
  事实上,这种类似的论调在以前就有过不少,你不让企业赚钱,企业发展不下去,那我们国家经济就没办法发展。
  行外人可能不知道,但是系统学过法律的法学生肯定比较清楚我们劳动法的实际情况。
  劳动法这个东西,就我们经常说的,什么n+1赔偿,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双倍之类的规定,相对应的法叫什么,叫劳动合同法!
  其本身调整的就是一整个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鲜有人知,我们最早的一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那情况可是让很多没经历过事情的年轻人目瞪口呆的。
  那就是,很多的企业主,经济学家等等好多人,都认为,这个劳动合同法,它是一个“恶法”。
  是不是觉得匪夷所思呢,是不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
  但这就是现实,第1部 劳动合同法是07年年底由全国高官会审议通过,08年元旦开始实施,当时很多经济学家都站出来直接炮轰!
  这部法律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表面上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但实际上让很多资本家减少了再投资扩张的意愿,变相地减少了就业的岗位,其实是双输。
  甚至有经济学家大佬说,这法律的出台让我们国家损失了几十万亿,让很多工厂跑去了国外,以及什么把经济搞坏了咋办咋办……
  这里就先不说其他的了,当初方大状还是个年轻人,当时好一顿辩论。
  因为对方所持的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私底下交易,白纸黑字地签署合约。
  方大状认为这简直可笑,因为这样做有些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合约,到时候怎么办,都去起诉吗?
  事实证明,就算是有了劳动合同法,很多用人单位都是肆无忌惮违反的,更不用说每个人都按照每个人的情况签合约,那到时候就连个标准都没了。
  还有最低工资,同样被炮轰……
  辛主任现在真的不好做,你稍微不留神,搞坏经济的大帽子就给你扣上去了。
  “撤诉肯定是不能撤诉的,如果现在撤诉,那我们汉东省消保委必然是会被舆论吞没。”辛主任犹豫了一下道。
  没办法,之前消保委说话很大声,我们是基于法律规定来较这个真的,引来了大家的普遍支持,因为真的对这个情况神烦。
  它确实不是说危害什么,就是让人反感,随随便便的弹窗,随随便便的下载,让人心里不舒服。
  已经引起了舆论重视的情况下,要是撤诉了,那估摸着消保委以后就没办法讲话了。
  “继续起诉吧,随便他们怎么说,我还不信了,这是工信部的规定,他们有本事在这规定草拟的时候去和工信部说啊!”
  辛主任愤愤不平地说道。
  工信部可是这些行业的亲爹,这相应的法规是你们亲爹自己弄的,然后呢,定的时候你们屁都不敢放一个,不敢和你们亲爹大声讲话,现在反过来怼我们,就知道挑软柿子捏是吧!
  不过你就算再怎么给压力,还能把我开了是咋的。
  这思路一打开,好像也就那样,舆论可都是支持我的!
  很快,康总便收到了相关的消息,他很是诧异,这现在怎么感觉好多人都越来越“硬”了。
  确实是这样,以前呢大家都是得过且过,就算是遇到什么问题了也自认倒霉。
  有脾气爆的会来跟你闹,那闹了就解决。
  可现在,好像大家都把法律挂在了嘴上,公司的员工动不动就说劳动法,买了手机的用户在售后的时候动不动就说民法典。
  这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
  尽管这沟通都好像很隐秘,但这个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很快,在有心人的透露之下,很多人都知道了,原来对方在网上辩论不过后就去给消保委施压,要求对方撤诉了。
  这让网上的吃瓜群众更加的激动!
  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原本还以为现在的公司最起码都是遵纪守法的,这么一看,人家根本不在意啊。
  为什么阿毅的视频总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很简单啊,他的每一次较真视频中都会给你把相关的法条掰开揉碎,然后再和事件匹配起来。
  这就是最经典的以案释法形式,让你一眼就能看到,哦法律规定是这样的,然后他们那样做,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条规定,很清晰,很明了。
  虽然我们总说现在的网民中本科生只占多少多少,但是,最起码大部分人都是有点自己思考能力的。
  一边是把所有法律都列清楚了,给你明牌来打,告诉你我们现在根据什么法律来做,一边呢,回应和声明都是含糊不清的,动辄就是影响发展这样的大帽子。
  试问会支持谁呢?
  在所有人都很硬的情况下,手机厂商也有点没办法弄了。
  他们可以继续让很多专家学者出来说话,但是却无法制止公益诉讼的开庭。
  所以只能是准备应诉,用康总的话说,我们这么多的手机厂商,就算是聘请业内最知名的律师,也必须得把这官司赢下来!
  “张律师,您觉得这次的赢面如何?”办公室内,康总开口问道。
  就算是公益诉讼,也得遵守诉讼法,起诉这么一大堆的手机厂商,得挨个来。
  当然,正如同之前的起诉案例一样,这种一对多的案例,而且案情也十分相似的情况下,很大可能只要第一个案子那么判了,后续都会按照这么来。
  藕片公司就很巧合地成为了排头的。
  于是就有了这次的会面,这位张明华律师,魔都极其知名的大律师,民事纠纷领域的专家!
  同样也是很多政法大学的客座教授,业内极其知名。
  这会儿张律师沉默着,他之前一直在看起诉状副本和对方提交的证据,现在,则是在看那材料上面的一个人名。
  “康总,我不会给你肯定的答复,不单单是因为案情,还因为对面那个律师。”张律师开口道。
  “对面那个律师?就那个方许镜?”康总问道:“他很有名吗?不是说只有帝都和魔都的律师才是最好的吗,他是京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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