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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臣的戏精夫人 第119节

  李炎越发笃定其中必然有不对劲,背着手在门前等候。
  但厚重的殿门似乎隔绝了一切声响,饶是他竖着耳朵听,也听不见任何交谈声,他都纳闷了,便是皇帝死在里头,只怕都无人察觉。
  这危险念头才落下,便听见殿内传来细微声响。
  李炎心神一紧,大声催促:“快看看去,都死了么?出事了你们担得起么?”
  护卫仍有踟蹰,李炎才不管,一把将那不懂事的扒开,嘭声撞开宫门。
  却见陆云卿与贤妃歪在龙床上,手中还捆着个血迹斑斑的老皇帝,他腹部插着把匕首,正噗嗤噗嗤地溅出血来。
  皇帝阖着眼,面若金纸,此刻才真是濒死的模样。
  李炎没想这二位竟真这么大胆,敢在皇帝寝宫弑君!
  御林军也懵了,但还是迅速涌上去将贤妃与陆云卿抓住。
  李炎表情复杂,先装出着急模样:“快——快去请太医来!”
  新伤旧患,请了也没用。
  他心里明白,皇帝大约活不到天亮了。
  第94章
  太极宫中,乱作一团。
  在偏殿待命的太医们涌向寝宫,却见老皇帝气息奄奄地躺在龙床上,腹部的匕首十分刺目。
  瞧着出血的情况,大约腹腔已被刺穿了,太医们手忙脚乱地在他身上又是扎针,又是灌参汤,但皇帝始终双眸紧闭,不见好转。
  李炎见太医们战战兢兢的模样,径直问:“陛下情况如何,你们只管大胆治,本王不会迁怒。”
  院正姚阔将李炎请到一侧,拱手禀道:“王爷,如今陛下已重伤,尚拖着两口气,若那匕首,一□□,只怕立马便会......”
  李炎一挥手,堵住姚阔的话。
  “先不拔,只管灌些回魂的汤药,让陛下先醒来。”
  所谓回魂的汤药,不过是猛药,能强行拉回人的精神,只有电光石火的一瞬,此后便油尽灯枯,魂归九天。
  汤药灌下后半刻钟,皇帝睁开了眼。
  他此刻是精神的,分明感知到腹部被破开的疼痛,以及五脏六腑在迅速衰竭的无力感,心知肚明自己如同一支灼灼燃烧的蜡烛,已剩下最后一刻的光亮。
  毕生的经历,在眼前一晃而过。
  他那受人轻视的前半生,被裹挟着回京、登基,又做了数十年的傀儡,他卧薪尝胆,终于披起战甲,御驾亲征,做了人心所向,大权在握的皇帝。
  为了做这个皇帝,他杀妻、弑子,无所不用其极,原以为能永享天年,却栽在了贤妃与陆云卿手里,他们联手,虚拟出来的温柔乡,竟真的成了他的魂冢。
  他恨呀。
  李炎跪在他床头,见皇帝虽醒了,却眸光飘散,便凑在他身边,还算诚心地喊了一句:“父皇。”
  浮生若梦,皇帝的思绪被打断,过往彻底如云烟消散,他没有想到,在人生最后一刻,身边竟只剩下这个,素来受到轻视的儿子。
  皇帝缓缓伸出手,示意李炎靠近。
  李炎轻轻握住皇帝的手,温度很低,冰凉凉的,像粗粝又苍老的石块。
  皇帝喉头岔出一口粗气,仿佛通风管道被捅破了一道口,走漏出难听诡异的响动:“我——我要他们——”
  他咬着牙,半边身子从床榻上抬了起来,眸中都是深刻的恨,他一字一句的:“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他这奋力一喊,李炎感觉皇帝的精力在迅速流散,回握的力道加重:“父皇!儿子知道了。”
  得了允诺,皇帝才泄了口气,无力地瘫倒在床上,他半阖着眼,眸光暗淡,死气沉沉:“圣旨——朕放于金銮殿、匾额之后,钱、钱喜——”
  一句话未说完,皇帝双眸一反,彻底没了知觉。
  他的死状不算安详,瞪大着眼,眼球暴突,嘴角抽搐,血痕隐隐,李炎叹了口气,抬手在老皇帝眼眸拂过,替他阖上双目,才哀恸地磕头:“父皇!”
  为了这一刻,李炎筹谋了十多年,他韬光养晦,背了二十多年瘸子、疯子的骂名,如今终于遂愿,却没有意料中的狂喜。
  他沉静地,听见钱喜尖细的嗓音响彻太极宫:“陛下驾崩!”
  ——
  清嘉收到宋星然的手书,心知今夜必有大事发生,只拘紧了下人,紧闭门户,严阵以待,抱着宋曦,与郡主、宋蔚然都待在一个院中,战战兢兢过了半夜,却听见一道沉郁的钟声。
  丧钟鸣,帝王丧。
  清嘉与容城郡主意味深长地交换个眼神,今夜平安,想李炎与宋星然是兵不血刃地成事了,二人相顾无言间,摇篮中的小宋曦,圆滚滚的眼眸一睁,竟被吓得嚎啕大哭。
  清嘉抱着儿子咿咿呀呀地哄,望见床外的天已然透出清浅的蓝来,长夜将烬,黎明便是新朝。
  在午后,清嘉终于收到宋星然传回的消息。
  依照大行皇帝藏于正大光明匾额后的遗诏,李炎已在灵前即位新君。
  当夜,因大殓后臣工需为大行皇帝守灵,并不能归家,清嘉紧闭门户,早早便熄灯歇息,却在三更时分突然听见门房禀报:有客到访。
  清嘉想是何方神圣,如今皇位交接,朝局动荡,正是最敏感的时候,门房小厮却递上了一个冰蓝色的剑穗。
  “那客人说,夫人见了自会知晓她身份。”
  “请进来吧。”
  这剑穗,是清嘉亲自打的,赠予莫雪笙所有。
  今夜,莫雪笙穿了一袭黑色衣裳,若非小厮在前头提灯照着,她简直要在漆黑的夜色中隐身。
  夜风习习,吹得微弱的灯光也摇曳涣散,莫雪笙的眼神却一如既往的坚毅,雪亮雪亮的,在黑夜中分外惹眼。
  因身体不适,她们也有月余未见了,如今一见,清嘉觉得莫雪笙变化颇大。
  才来京城时,大约是风吹日晒,莫雪笙肤色偏于一种健康的黑,在京城呆了半年,露出了肌肤中本来的白,雪肤乌发,眉目修长,虽还是一身简练的男装,有雌雄莫辨的冲击感,却少了冷硬的姿态。
  清嘉牵她坐下,疑惑道:“小寒深夜到访,有何要事么?”
  莫雪笙垂眸笑了下:“我来,是同你告别。”
  “我要回益州了。”
  清嘉握紧了她的手,讶然道:“为什么?你们亲事不都说定了么?”
  莫雪笙和李炎定了亲,若非大行皇帝事发突然,他们开春后便要举办婚仪,如今李炎也登基了,莫雪笙未来合该是一国之后,为何突然要离开?
  清嘉眸光中都是不解。
  莫雪笙碰了碰清嘉皱紧的眉,摇头一笑:“契约么,本来便是可以撕毁的。”
  “新帝即位,至少要在次年,才能大封后宫,便是我要与他成亲,一时半会也成不了。”
  她话突然一顿,偏了偏头,眸光飘远,才说:“从前,我答应与他的亲事,是为了稳住先帝,他对边境军多有不满,对益州军更是虎视眈眈。”
  “如今......我相信他,不会对益州出手。”
  这个他,自然是李炎。
  清嘉总觉得这个“他”有点内涵。
  仿佛带着点亲昵,又有点别扭。
  只见莫雪笙笑了笑,竟是无法抒怀,却强装出来的释怀。
  她说:“我们的亲事,本来就是做戏,是他夺位的一环,如今他既然顺心遂意,做了皇帝,自然要娶一个自己心仪的女子。”
  清嘉皱了皱眉,除了莫雪笙,甚至没见过李炎身边有母蚊子转过。
  才想辩驳的时候,莫雪笙却摆手阻止:“罢了,不说了。”
  “清嘉,天一亮,我便要启程,想你是我京城中唯一的朋友,总要和你说一声,所以才星夜叨扰。”
  清嘉叹了口气,问:“那你回去之后,作何打算嘛?”
  听说益州军,莫雪笙两年前便已放了权与她堂弟雪萧,她如今并无官职在身。
  莫雪笙笑了笑,无所谓道:“练兵、跑马、喝酒?”她口气是漫不经心的不确定,显然也未打算好:“或者四处游历吧,到时再说,只看我心情如何了。”
  莫雪笙站了起来:“如今情况特殊,我不便久留。”
  “清嘉,天高路远,咱们有缘再会罢。”
  语毕,便潇洒转身。
  她高挑又清瘦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夜色中。
  清嘉望着莫雪笙离开的方向,总觉得她的反应并不是归家的释然快乐,反而有愁绪萦绕。
  回忆起莫雪笙与李炎共处的时候,总觉得,她与李炎,是有些感情的。
  那是在长亭楼,她与莫雪笙都喝了酒,天黑时候,宋星然来接她回家,李炎也一起来了。
  莫雪笙是个酒蒙子,每每喝了,必然将自己灌得全醉,她又瞧不起京城这些腻腻的小甜酒,便当水一样喝,清嘉被她带得也喝到醉意熏熏。
  宋星然一见了,想气又不敢气,敛着眉目,不苟言笑地将自己拽入怀里,清嘉窝在宋星然怀中,分明瞧见一旁李炎蹙着眉,盯着莫雪笙好久好久,也没有说一个字。
  还是莫雪笙捂着脑袋冲李炎傻傻一笑。
  那日莫雪笙罕见地穿了一件衣袖宽大的长袍,手肘一立,衣料便从手腕上滑落,手臂的肌肤显露了半边。
  李炎才扫了她一眼,便着急地冲过去,握着莫雪笙的手腕,着急问:“你是不是吃桃子了?”
  他说了,清嘉才艰难地眯起双眸,逼迫自己眼神聚焦,看见了莫雪笙肌肤上清清浅浅的红色疙瘩。
  莫雪笙也没有反驳李炎,任他把着自己的手臂,呆呆讷讷地回忆,半晌才飘出一句:“没有呀——”
  挂着长长的、软糯的尾音。
  她从来不会这样说话的,所以清嘉才记忆深刻。
  李炎无奈地瞪着眼,也是想气又发不出脾气来的样子。
  这个瞬间,与她怀孕时,宋星然发现自己偷偷吃凉食是一模一样的。
  清嘉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莫雪笙吃不得桃子,一吃了,身上便会长疹子,严重的时候更会高热呕吐,大约是那果酒中混了桃子去酿,她们都不知道,也尝不出来。
  清嘉越想越不对劲,马上吩咐听雪准备笔墨,将莫雪笙天明便要回益州的事情交代清楚,才嘱咐天青:“就说我出了极要紧的事,务必今夜便送到国公爷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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