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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姑娘不想上位(重生) 第37节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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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三十章
  圣上一道旨意, 将信国公降为国郡。
  曹氏一家成日唉声叹气,阴雨连绵, 冷清得门可罗雀, 往日巴结奉承的人,不知在背后如何取笑。
  曹密竹撑了一把伞,站在廊下, 听说二小姐发烧了。
  下人嚼舌根:“只怕是来给信国公府求情的吧,这时候倒想起咱们家小姐了。”
  他清冷的脸生出怒气:“不是为这事来的!”
  下人们笑眯眯道:“您别等了, 小姐瞧见您这张脸只怕不高兴。”
  曹密竹一愣:“至仪的眼睛能看见了?”
  二小姐有眼疾,当年她从马背坠落, 世家子一哄而散, 耽误了救治的时机,曹密竹将她背回府时也晚了。
  下人古怪地瞅了他一眼:“早就好了。“
  曹密竹一怔,手中的伞微微倾斜, 雨丝顺着伞骨, 滴滴答答湿透了他半边肩膀, 浑然不觉。
  是因为什么事呢?这几日他一直在想。
  对了,是吵架那晚。
  原来那晚她的眼疾就好了吗?原来她是因为看见他在安抚表妹吗?
  表妹与他早年有婚约, 她家里落魄后,母亲便取消了婚约。
  那晚表妹家里出了事,哭着问他拿钱, 他动了恻隐之心。
  原来至仪是因为瞧见了这一幕, 才骂他狼心狗肺的吗?
  她原是满心期待给他一个惊喜,亲口告诉他,那时候他不明所以, 甚至指责她耍小姐脾气。
  满城人都知道她重见光明,夫君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是他从来都没有关心过她, 倘若他能察觉出来,倘若他能多瞥一眼她眼底温柔的光芒。
  曹密竹心口微滞,说不上的发闷。
  他转身,开始还走得稳,后来踉跄了几步,心如刀绞,猛然扶住墙,指尖泛白,一向握笔平稳的手,颤抖个不停。
  *
  蛛网探子禀报:“当日带辽袖骑马的老奴,并非首辅府的人,也不是信国公府和岐世子安排的人,找到他人时,他已经投湖自尽了。”
  “那就是查不出了?”文凤真微掀眼帘。
  探子头皮一紧:“其实属下已经查出他是谁的人了,只是……
  “有话就说。”
  探子抬眼,一字一句说:“那匹受惊的马,不能再查了。”
  “哦。”
  文凤真靠上椅子,手臂搭在椅圈,神色沉静。
  “我知道是谁了。”
  探子继续跪在地上。
  “还有一事,近日岐世子身上的杨梅疮压不住了,生得满身满脸都是,有进气没出气了,岐王勃然大怒,将府里的小男倌赶了出去。”
  “全城……全城都传是您害死了岐世子……”
  文凤真心不在焉道:“不会太晚了吗?”
  “叫他等死吧。”
  被门楼的飞檐挑起的瓦黑天空,星星点点碎光隐没。
  文凤真做了一场梦。
  摇摇晃晃的马背上,少女一袭红装,束腰拢胸,如此艳俗颜色,衬得她明艳动人。
  身板清瘦,讲话软声软气,魂魄都叫她勾走了。
  她说:“陛下……我不敢上马……”
  她结结巴巴,差点哭出声:“马太高了,陛下……我的脚一离地我就害怕……”
  真是胆小如鼠,又实在惹人垂爱。
  两滴泪珠在下巴摇摇欲坠,脖颈被日光晒得薄红,熟透了的浆果。
  她在马背上紧紧抓着他的手,小可怜似的,只往他怀里躲。
  不忍心苛责,甚至连一句重话也没说。
  文凤真按着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埋在自己胸口,呼吸炽热,倾洒在她脖颈。
  他漫不经心地握住了她的手指,与她掌心紧紧相贴。
  “安心。”
  骏马渐渐不走动了。
  少女被他盯得发烫,她害怕这个姿势,更令她无法掌控,随时都会摔下去的失控感。
  绵绵乌发平铺垂落在马背。
  膝盖顶开了她,她惊怯地想和拢双腿,复又被掰开。
  恶劣又过分。
  她小衣都湿透了,细腻的皮肤渐渐泛红,凌乱的发丝潮湿地黏在脸侧。
  云雾渐渐散开,她转过头来,模糊中,一双乌眸水润浸透,睁大了,楚楚可怜,无辜到叫人心甘情愿溺毙了。
  “究竟是谁。”
  他想掰过她的下巴,看个清楚,倏然一下子消失不见。
  醒来后,文凤真有些愠怒。
  他披上外袍,喝了一口冷茶,坐在书案前,手指搭在眉心,眸色沉静得可怕,如同深湖廖远。
  文凤真心想:无论何时,他绝不会教这种蠢材骑马。
  *
  大雪时断时续整整三天,落刀子似的,压塌了城内流浪汉、难民搭盖的草棚,乞丐像个团子冻缩在墙角缝,巡城御史那边加派了人手。
  这等恶劣天气,自然要开棚救济,赈灾义卖。
  辽袖随着鹿门巷的商户收拾了书帖拿去去义卖。
  她戴了兜帽,宽大皮裘将身影遮得严严实实,只坐在客堂内,巡城御史明白她身子不好,起了一炉热炭。
  饶是如此,仍冷得不住伸出双手,呵了呵热气。
  护城河畔摩肩接踵,水泄不通,满城学子挤破了头,不一会儿便将她的书帖一抢而空。
  布帘下,她偶尔露出一双纤细皓腕,殷红嘴唇一笑,翘起两个小梨涡,明艳动人。
  让人站在冰天雪地中,冻得直跺脚,也心满意足。
  雪芽一掀帘子:“姑娘,陆小姐来了。”
  兵部尚书之女陆稚玉素有才名,此次她将素日写的书帖拿来赈灾义卖。
  人人称赞她仁心仁德,京里鲜见大家闺秀的手笔,她又是风头无两的女诗人,京城的权贵圈子自然捧场。
  婢女捧了几个卷轴,笑道:“小姐,客卿们已经将字都写好了,全都题上了您的名字,是您要的小篆。”
  陆稚玉淡淡扫了一眼:“放这儿吧。”
  婢女递上热茶,小姐还站在窗前,似乎很不高兴。
  方才小姐在帘子后头见了那些要买书帖的权贵,气恼得回来脱了大氅,直说要将大氅烧得一干二净。
  陆稚玉不动声色地饮了口茶。
  “我的字怎么能被那些臭男人收了去,叫人恶心。”
  若不是为了贤名,她真是一丝都不愿瞧那些权贵一眼。
  无人知晓,陆家养客卿三百余人。
  有人专门为陆稚玉小姐写诗词,有人专门替她的文章润笔,有人专门为她写字绘画。
  婢女狡黠地笑道:“他们花大钱买的字帖,还以为真是小姐所写,啐!也不瞧他们配不配得上,左不过是花钱买笑话罢了。”
  陆稚玉的目光落在楼下的辽袖身上:“没想到,辽姐儿从乡下来的,又生得貌美柔弱,也能练得一手好字,实在难得。”
  婢女眼眸微转:“谁不知道义卖都是冲着小姐您来的,辽姐儿的字是卖得快,不过都是些贩夫走卒,寒酸学子,若是咱们,定不能让书帖流落到那种人手里。”
  她温和笑道:“这样冷的天,她只能守着一炉炭,也实在可怜,英雄不问出处,你失言了。”
  陆稚玉将卷轴抱在淮王殿下面前,请他代为转交那些高官。
  文凤真抚开卷轴,扫了一眼,牵起嘴角。
  “陆小姐,本王一向敬服你们陆家。”
  陆稚玉诧异抬头,眼眸微亮,脸颊浮现淡淡红晕,只有在这个人面前,她的清冷姿态才会松融。
  下一秒,陆稚玉嘴角的笑意倏然凝固。
  她瞧见文凤真抬起眼帘,一字一句清晰。
  “这些年陆家给你哄抬造势,砸了不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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