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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我凭什么去成为歌王呢?

  “曦曦,曦曦,想什么呢!”程明明的声音低如耳语。
  姜佑曦醒觉过来,笑了笑,“没什么,想起以前的一些事。”
  程明明没有追问,她只是姜佑曦的经纪人。
  虽然作为经纪人,最好也能和自己的客户建立不错的私交。
  如果只有冷冰冰的工作关系,这样的经纪人往往是不能陪伴客户走到最后的。
  但她并无意去扮演一个知心大姐姐的角色。
  这种角色不适合她。
  所以她会偶尔温柔地说“想说就说吧,姐听着”,但绝不会去说些安慰的话,开解的话。
  现在姜佑曦不想说了,她也不会多问。
  姜佑曦则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简洁的线条,回忆着那次现场观看鬼脸乐队谢幕演出的震撼。
  那是在一间废弃厂房里,以前是一个国营工厂,但是据说要拆掉建成别墅区。
  厂房里闷热,空气不好,汗臭味、烟味、酒精味和一些人的狐臭味混合在一起。
  但是数百个年轻人们兴奋地走来走去,丝毫不在意那些难闻的气味。
  他们讨论着即将看到的伟大表演,惋惜着鬼脸乐队即将解散。
  几台掉了漆的老旧大风扇吱呀吱呀地吹着,也吹不走人们心中的燥热。
  姜佑曦牵着一个女孩儿的手,那是乐器行老板的女儿,名字叫吕丹青,比他大两岁。
  吕丹青相貌清秀,即将年满18岁,青春气息逼人。
  柔软纤细的腰肢,和腰肢下那挺翘,总是牢牢地吸引着姜佑曦的目光。
  刚才进门的时候,姜佑曦很紧张。
  因为他只有一张票。
  可是吕丹青很喜欢这些地下乐队,尤其是喜欢鬼脸乐队。
  要是知道他有鬼脸乐队谢幕演出的票而不带她去,她肯定一个星期,不,一个月不会用她甜甜的糯软的小嘴亲吻他。
  幸亏守门的那几个看了一眼票,又冲吕丹青笑了笑,就放他们进去了。
  清晰的记忆,只到一些人搬着架子鼓等放在临时舞台上,架设好灯光为止。
  很快鬼脸乐队的四人就低着头鱼贯入场,穿着很随意,每个人都带着鬼脸面具,看不到他们的相貌。
  接下来就像一场狂欢的梦境。
  迷离,混乱,高亢。
  令人疯狂的音乐,狂乱摇摆的手臂,女人们的尖叫,男人的跺脚。
  舞台上的四个人,如同神灵降临,主宰了此地数百人的喜怒哀乐。
  人们挥汗如雨,激情四射,随着那一首首动听的音乐呐喊,用最激烈的扭动来施放自己内心种种被压抑的情绪。
  姜佑曦已经不记得自己在那场演出时做了些什么。
  回想起来,应该也就是和大家一起,挥手,呐喊,扭腰,跺脚之类的吧。
  散场以后,他兴奋地抓着吕丹青的小手,和她聊了很多。聊音乐,聊梦想,大概是这些吧,记不太清了。
  吕丹青之前在演出现场时比他还狂野,此时却沉静下来,温柔地对他笑,一身茉莉花香的洗发水味混合着轻微的汗味。
  他想多闻闻。
  吕丹青高考发挥不好,准备再复读一年考个985学校。
  所以她前阵子心情很郁闷。
  姜佑曦衷心地希望这次看鬼脸乐队的演出,能让她心情好起来,明年考个好大学。
  两人没有急着回去,而是绕到附近的公园。
  到了四下无人的时候,吕丹青忽然呼吸急促起来。
  姜佑曦读懂了她的眼神。
  毕竟,他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
  他稍稍犹豫后,便决定顺从自己的欲念和她的欲念。
  僻静的角落里,两个少年少女完成了人生第一次的对新领域的探索。
  他觉得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
  清秀的少女长发披散,落在雪白的香肩上,秀气洁白的双手撑着疙疙瘩瘩的树皮,咬着牙,回头看着他,眼神复杂之极。
  之后的这一年时间里,吕丹青忙着学习,姜佑曦则一边打工,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乐理知识。
  两人约会的次数并不多。
  具体几次肯定是数不清了,但肯定不超过10次。
  平均一个月不到一次。
  至于做那事的机会更少,仅有的几次都是在公园的角落里。
  用着同一种姿势。
  然后在2000年的5月,姜佑曦被选中成为华宇的练习生,签下有可能让他飞黄腾达、也可能让他浪费人生最美好时光的卖身契,离开了明鑫乐器行。
  而吕丹青考得仍然不理想,达不到富旦大学的录取线。
  但因为她家是北境的,在北境还有房子。
  如果她去读北境的学校,找找关系,是能够读一所高排名985学校的。
  于是,几经考虑后,老板遣散了店员,卖掉了明鑫乐器行,举家返回北境。
  后来姜佑曦和吕丹青还通过电话和ll聊过很长一段时间。
  但是练习生的日常是枯燥的,日常排得相当的满,是没有多余时间谈情说爱的。
  他不是不喜欢吕丹青。
  而是真的没时间去想她。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想来她也是如此吧。
  而且进入大学后的她,变化也很大。
  渐渐地,两人的联系越来越少,语气也越来越淡。
  终于,不知什么时候,姜佑曦才发现,和吕丹青已经有超过半年没有联系了。
  然后是一年。
  在2000年的年尾,一名叫做“彭斯璋”的歌手横空出世,用一首首经典的歌曲,迅速在乐坛站稳脚跟。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姜佑曦其实并不觉得奇怪。
  鬼脸乐队的主唱,“青面鬼”本就不可能是平凡之辈。
  而且有“林可”为他写歌,其崛起几乎是一种必然。
  至于林可,被鼓手唤作“小可”的帅气吉他手,因为声线很迷人,对女粉又特别温柔,被人称作“花心鬼”。
  姜佑曦只知道其姓杜。
  至于具体叫什么名字,一直到2002年,摄影丑闻爆发前不久,他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得知。
  而鬼脸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在舞台上被称作“赤发鬼”的鼓手和“长发鬼”的贝斯手,他一直不知其名。
  也没有机会再次相见。
  然后在去年,他终于打听到“林可”杜采歌的隐居之处。
  虽然囊中羞涩,他还是花了大代价租下了那个单元顶楼的房子,只期待有一天能和杜采歌偶遇。
  他很期待杜采歌认出他时的样子。
  那时他会大声告诉杜采歌:“是你们,让我走上了音乐的道路。”
  想到这,姜佑曦摇头失笑。
  “明明姐,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请杜哥给我写歌的时候,他说我其实更适合演戏。”
  “恩,记得。”
  姜佑曦又笑了笑,眼睛里有一些晶莹:“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天赋不是特别好。”
  “其实还算不错的。”程明明中肯地说。
  “还不错,也就是说不够好。所以杜哥真的是因为把我当朋友,给我面子,才给我写歌的。否则以我的资质,他应该是根本没兴趣与我合作吧,因为我根本不可能达到他的要求。”
  程明明问:“你觉得他的要求是什么?”
  “至少成为歌王吧。”
  “怎么可能,歌王没那么廉价。”
  “可是你看啊,杜哥只给6个人加1支乐队写过3首以上的歌。”
  程明明也是圈内人,稍稍一想,便点点头:“是这样。”
  “乐队是行者乐队,国内的殿堂级乐队,本来就是最顶尖的,现在更是已经成为传奇了,首屈一指。”
  “那6个人,全部是歌王歌后。正好3位歌王,3位歌后。区别只在于,李玲玉是在认识杜哥之前,就已经有了歌后头衔。其余5位都是被杜哥一手捧起来的。”
  姜佑曦的脸上写满自嘲:“所以,我说杜哥对合作歌手的要求,最低是歌王,没说错吧?”
  程明明沉默了片刻:“没错。”
  “而杜哥给我写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内心深处是期待我成为下一位歌王,应该没错吧?”
  “或许吧。”
  姜佑曦痛苦地闭上眼睛:“可是我没有这资质。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没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这里。我怎么可能成为歌王呢?我凭什么去成为歌王呢?”
  程明明叹息一声,说道:“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个大人了,我不会再哄着你,这个世界也不会再哄着你,你要学会接受这种失落。”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哄过我,”姜佑曦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为经纪人,我当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这都是钱啊,我也要恰饭的啊。”
  顿了顿,她又笑道:“不过作为你姐呢,我得说,钱啊,够用就行。人还是得有点别的追求,不能掉到钱眼里面去。”
  姜佑曦的眼神有点黯然:“可我还能追求什么呢。”
  “别问我,我不是你妈,不能帮你做任何决定。”程明明喝完最后一口啤酒,起身丢进垃圾桶里,然后拿起自己的包。
  “我懒得回去了,就在你楼上睡一晚,没问题吧。”
  “没事,姐你随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别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紧,我让李佳琪和司机明早6点半到楼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离开,姜佑曦又恢复了之前的姿势,仰头看着天花板。
  “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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