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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与狼共舞

  青春的世界,就像某人精心设计的一个局,不论是高兴也好,还是忧伤也罢,总归是后知后觉的美好和珍惜,你看起来在那里,好像你就在那里,可是却找不到人,然而你又可能不在,没准在那里的只是你的影子,你的心还不知道在别的什么地方呢。
  按照自己既定的目标,一步走,一步看,穿过杂乱的灌木丛,看到了一条道路,可是一回头道路变了,变得无路可走,就连留在灌木丛上的迎风布条也不见了,转过身前面大雾一片,相隔一米,却不知道前面有一棵树,就这样把自己撞晕了。
  人是很容易迷失的动物,似乎已经进化成了人类的本能,不只是青春的世界,在各个世界里都是一样的,永远摆脱不了迷失,有可能是一秒,有可能是一生,直到耗尽了力气,结束了这一生。
  如果让珊瑚远离惊涛拍岸的侵袭,那么无异于把它们的美丽葬送。
  小村庄,一早就迎来了鸡鸣,爷爷照例七点半起床,至于早饭,一个馒头就解决了。爷爷是不喜欢冬天的,因为他不喜欢穿着厚厚的衣服走在寒冷的冬季,况且周围的环境还那么的肃杀,没有一点美感,光突突的树枝,天地间一片黄沙,枯黄的百草,这就是北方的天空下。相反,夏天可以不用穿很多的衣服,热了的时候可以随时跳进河里洗澡,享受夏意的清凉,摸摸鱼,捉捉虾,都是非常有趣的,一边放着牛,还能去一旁的学堂听课,爷爷说从那天开始,就像是进去了另一个世界,抛开了之前的愚昧无知,成了有理想的好少年,爷爷觉得离自己画家的梦想靠近了,没有画笔,就用树枝充当,没有画板,地面就是天然的画板,从此少了一些发呆,多了一些认真,生活不自觉的充实了,自己也觉得很忙了,这算是自我的第一次救赎吧!
  碧绿的草地,伴着盛夏的虫鸣,是进入午睡的最好景象,就这样也不觉得无趣,虽然在别人眼里你只是一个放牛娃,但是在自己的心里,已经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我只要感觉自己是对的,不在乎世界有多冷漠,别人的眼光有多么的难看,自己喜欢的总会长久,不喜欢的没有坚持怎么也长久不了。
  爷爷捉到的鱼有自己的一套架子,用来自己烤鱼,还有自己睡觉的专有树干,呆久了你才发现这是天堂,但安稳久了也会出事。一天,爷爷就把牛圈在了小溪的溪边吃草,爷爷去一旁的学堂听课,可能是太认真了,没有注意到牛被别人偷走了,等到自己发觉已经不见了,可是已经晚了,爷爷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都没找到,只好去主人家说明情况,主人家很好并不是非常吝啬的人,要求一起找回那头牛,
  爷爷:“牛是我负责的,既然丢了,那就我照价赔偿,这是应该的”,
  主人家:“不是我看不起你,你觉得自己能付的起这么多的钱吗?所以啊你还是不要勉强了,我们一起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呢,估计就是附近的人干的,到时候去集市上去看看”,
  爷爷:“好的,那去看看”,那时候爷爷才十多岁,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本该发生在成年人身上的事情,却发生在一个少年身上,就觉得如此的残酷,好在还能遇到一个好的主人家,如果是换了一个吝啬一毛不拔的人又该怎么样。
  那个树干本该是夕阳落下的时候,享受一天最后余光的,轻轻的眯着眼,听着牛“哞哞哞”的叫声,还有远处鹅的叫声,现在却无心去欣赏这些东西,“明天保佑我一定要在集市上找到那头牛,我也好减轻一下自责的心”爷爷心里这样想着,然后可能是累了,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爷爷醒来已经是夜里快十点了,还没有回家,晚上十点基本上就没有人走动了,除了狗的叫声,也没有灯光,爷爷独自走在熟悉的路上,可是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所以不自觉的就跑了起来,直到回家,爷爷的妈妈还没睡,也就是我的老奶奶,可能是在等着爷爷回去,
  老奶奶:“泉儿,你怎么才回来,都这么晚了”,因为爷爷最后一个字是“泉”,所有老奶奶习惯叫“泉儿”,然后爷爷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下,老奶奶并不意外,因为这种事并不少见,只要不是自己的孩子做的,那就行的正,走的直,老奶奶相信上天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或许这就是前人的思想。没有太多的话语,就睡觉了。
  第二天,爷爷和主人家一同到集市上去看牛,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并不灰心也可能是人还没来呢,慢慢等吧,
  主人家:“早上还没吃饭呢,我们先过去吃碗面吧!”爷爷点了点头,跟着去了,坐在桌子上也是眼睛不离牛市,就这样看着,好像所有的人都有偷牛的嫌疑,可是没证据就不能随便怀疑人,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
  面店伙计:“面来了,二位请慢用”,主人家和爷爷都笑了笑,可就在面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人牵着一头牛来了,爷爷一眼就认出那就是自己的牛,看到这爷爷心里狂喜,对着主人家激动的说到:“看,那就是我们的牛”,主人家一听,也看到了自己的牛,因为那头牛是自己买的不可能认错,况且牧人都有一个特殊的技能:即便是把自己的牛放在一千头牛之间,就算长的全都差不多,凭借那一抹知觉也能找到,这放在牧马人身上叫“相马”,放在养牛的人身上就叫“相牛”,
  主人家起身就跑了过去,拦在了那个人面前,
  主人家:“好你个李二麻子,敢偷老子的牛,还敢出来卖,你不想活了”,
  李二麻子:“你是谁?谁偷你的牛了,这是我的牛,我拿出来卖不行吗?”
  爷爷大声说到:“那就是我的牛”,爷爷说完,牛看到爷爷“哞哞”的叫了两声,好像是在和爷爷说话,爷爷只是微微的一笑,然后牛想要走过去,可是被那个李二麻子给拽住了,
  李二麻子:“你这头死牛,去哪里?老子在这呢”,气的李二麻子结结巴巴的说到,引得周围的人一阵欢笑。
  我飞到了一个悬崖边,正好向着东方,第二天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我才醒过来,正好看到太阳,我的肚子又饿了,我飞了飞,找到了一棵桃子树,吃了几个桃子,就到水边溜达一圈,看到松鼠正在捧着一个榛子壳喝水,还有梅花鹿,也在悠然自得的喝水,我又飞回到刚才的悬崖,刚到悬崖,我分明听到了“嗷嗷嗷”的声音,是狼的声音,我本能的飞了起来,去看看怎么回事,这才安心下来,原来是一头小狼在贪玩的时候,掉下了悬崖,正好卡在了悬崖的树枝上,幸好有这样一棵树,小狼才幸免于难,
  小狼看到我飞了过去:“飞鸟叔叔救救我,我快要掉下去了”,
  我:“好的,你不要动,我去拿一根藤条绑你上来”,我去到旁边找了一根藤条,扔了下去,
  我:“小狼,把藤条绑在自己身上我拉你上来”,
  小狼:“好的”,等到小狼绑好了以后,我用力拉动藤条,还挺重的,不过我还是把它拉到了岸上,小狼兴奋的奔跑者,吼叫着,可是就是这样不好了,引来了很多的狼,不一会儿,大批的狼群都跑到了这里,小狼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妈妈,
  狼妈妈:“你这个调皮的孩子,怎么跑这里来了,没事吧!”
  小狼:“没事妈妈,是这个飞鸟叔叔救了我,你要好好的谢谢他”,看到我飞在空中有狼在冲我嚎叫:“是不是你把小狼带到这里来的,你给我下来”,狼妈妈弄清楚了情况,就让其他的狼群都离开了,
  狼妈妈:“你下来吧,他们都走了,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小狼:“飞鸟叔叔,你下来吧,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妈妈,她是不会伤害你的”,狼妈妈听到小狼这样说自己,不由得欣慰的一笑,
  我:“好吧!”我就飞到了地上,狼妈妈温柔的看着我,
  狼妈妈:“谢谢你救了他,这个孩子调皮,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所以才叫家族的狼一起出来找,你不要介意”,
  我:“没事,我也是路过这里,顺便救了小狼”,我看着小狼,小狼很感谢的冲我一笑,
  狼妈妈:“你是新来这座森林的吧,这座森林很危险,先不说别的族,就说我们狼族都有好几个族,我们叫丛林狼,一般是比较善良的,还有山狼,大尾巴狼,他们都是凶残的狼,你要小心,他们专门欺负外来的,还经常打家劫舍,居民都恨透了这样的狼,也给我们狼族丢脸,行了,你应该没有地方可去,就去我那里吧,比较安全”,说着狼妈妈当先走了出去,
  小狼:“去吧,叔叔,我妈妈做的饭菜可好吃了”。
  先说一下狼,是公认的群居动物,自从有了人类的部落以来,就有很多的部落信仰狼的图腾,代表:勇敢无畏,团结一致,不屈不挠,有困难一起上的等等品质,正是这种无形的信仰,促进了人类的发展,促进了历史的发展。
  特别是现在还存在的部落,对于狼的图腾依然信仰,就这样,源源不断的流传,形成了一部灿烂的狼文化史书,也使狼的文化变得神秘高尚,因为在某种程度上,狼群的活动像极了人类,有侦查,有布阵,有进攻,有防守,有奇袭等,从狼的各个角度,都能找到人类的影子。
  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狼族的天赋仿佛被完全的开发了出来,一度成为草原上的霸主,他们为了猎物一起出动,为了救回受伤的同伴不惜恶战连连,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团结一致,不怕生死的品质,不正是我们人类所追求的吗?
  自从有了狼的记载起,狼族就好像和人类有解不开的缘分,首先要提到的是古代的少数民族,每次出征都能看到类似动物的旗帜,并且最开始生活在草原上,可以说和狼就是邻居,就是这样的草原岁月,在人类和狼族你追我逐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和狼已经变得没有什么区别了,特别是后来所有文化的相互交融,对于狼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更是贴合了人类的内心,因为从某种意义上,人即是狼,狼即是人,已经分不开了,所以在过去的封建制王朝中,每次和蛮夷对战,都会联系到野兽的残暴,这种形象被一种“野蛮”的意识代替着,并且深入人心。
  之前说过猫的眼睛,已经让我看到那种远古不可抗拒的力量,而我第一次看到狼的眼睛,我分明感到,我面前就是一头远古巨兽,野蛮狂暴,光靠外表就让人不寒而栗,对于自由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那种不容反抗的眼神,坚毅无畏。
  就是和狼对视的那一秒,我感觉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世界,或许我不是孤独太久,而是孤独的寻找某个我未曾谋面的世界,只是一秒,我就下定了决心,此前,我却寻找了很久很久。
  我才发现,是日子太平淡无奇了,我需要野蛮的力量打开我的新的思想,那就是——狼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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