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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倒马关丢失,蒙古人来袭

  北直隶的战事热火朝天,此战的战略目的是占领保定府,攻克天津卫。
  为了实现这个战略目的,明军故意在情报上泄露了明军以山海关为目标的虚假信息。
  只是洪承畴对此没有做出任何的明显反应,为了避免他试探出来,所动线的二师依然以防守的姿态面对清军。
  而西线的新一师则展现出近现代化兵团作战的优势,在野战和攻城作战上大出风头。
  在并冷兵器时代,士气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哪怕是到了未来,士气和精神,对于一支军队,也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士气,我们的祖先想到了各种办法啊,比如爱兵如子,给士兵洗脚、给士兵吸出伤口里的脓血,比如同甘共苦,为将者与士兵同吃同睡。
  而明军则更高级一些,他们有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精神信仰教育。
  新军有训导官和锦衣卫贩子,以传统的忠君思想和各种陛下乃是天神下凡进行双管齐下的引导,辅之以现实利益、集体荣誉、个人激励……士气高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八月二十一,新一师新一团攻克庆都,如同匕首直刺保定的心脏,从斜后侧威胁清军后路。现在就连徐梁都不知道高燕会怎么走,是直接攻打保定,还是斜向进攻洪承畴、阿巴泰的主力部队,汇合余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
  这个时代的技术不允许在作战室里定下完美的作战计划,所以前线将领的作战能力无比重要。
  几乎每一份军令里都会写清楚作战目标,但在最后都得加一句:有临机决断之权。
  高燕性格沉稳,但在看到机会的时候又会决然出击。这两点结合,使他决定放弃了保定城,转而将洪承畴的大部队视作目标。在庆都略作休整之后,率兵朝东南赶去。
  因为曾经斩杀刘良佐在军中大放异彩的胡鹤,现在是上尉军衔。他的队伍中有大量的配军营和游击军老兵,这些士兵在经过军校的培育之后,成为新式军官,打架了他这支部队的组织框架。
  从老家来投奔胡鹤的李狗三还是个火兵。因为军中备餐大赛展现艺彩,做了军官。又因为识字快,成绩比别人好,最后竟然被转成军官中的战斗军官。
  李狗三其实也不想做军官。虽然银子多一点,面子大一点,但谁都知道在新军里当官是个风险活。其他军镇的军官临阵都喊:“给我上!”
  而在新军中,但凡这样的喊的军官都在战后被免职调任了。别看他是火头兵出身的军官,也不能弱于人后的。
  新军中,只能听到一句话:“弟兄们。跟我上!”
  胡排长、旗队长,是死亡率最高的基层军官。
  在新一师,因为闫东山的先锋模范作用,所以千总官也得亲临一线。只有到了营官一级,才算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在阵后调度指挥。
  “你也是进过学的,早点考张文凭出来早就可以转官了。”胡鹤并没有因为肩上一杠三星的肩章而放弃这个同伴,只是也算看出来了:这二狗就是胆子小。拖了两三次尸体,现在见到死人还是会怕。
  李狗三沉默良久,半晌才道:“老哥,我想回家。你看你都当官了,能放我走不?”
  上尉可不是小官,如果因伤不能继续打仗,可以转到巡检司系统为军事主官。若是落下残疾,还可以优先转为县尉。
  “就是师长也未必能放你走。”胡鹤不由有些烦躁,道:“当初要来投军的是你,现在要走的也是你。你现在走了就是逃兵。非但抓住了要砍头,家里也要受拖累。”
  战兵家里能免一半的田税,这让李狗三颇为动心。
  同时也十分闹心。
  因为家里知道李狗三投军之后,并没有表现出不舍,反而还请人写了信。让他在军中好好干,争取当个官儿。无论是武官还是军官,地方上都会给他们家的门楣上『插』一面红旗,虽然不顶事,但在乡里却是极大的面子,也算是光耀门楣了。
  这与二狗投军的初衷完全相悖,他可是为军中伙头兵的待遇才参军的,不是为了求死来的。
  “咱们一批进来的人,你看王道连,那个傻大个,现在都已经是上士官了。”胡鹤道:“整天拿着竹鞭和哨子欺负那些新兵,多带劲!”
  “没意思……”李狗三垂下头,道:“我现在就想回家种地娶二丫。”
  “看你这点出息!”
  胡鹤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转而又想起了陛下身边儿的那些女官,声势为之一挫。
  “胡排长!”一个熟识的探马快步找到了胡鹤,大声喊道:“有急事!”
  胡鹤望了过去,又看了一眼李狗三,见二狗如蒙大赦一般跑了,恨不得追上去补一脚。他朝那探马走了过去,问道:“什么急事?”
  那探马喘息了一番说道:“这事儿我不该跟你说的,但是身为弟兄我还是得提醒你。”
  “啥啊,这是战时,你磨叽什么?”胡鹤一如既往的性如烈火。
  “倒马关丢了。”那探马说道:“是蒙古人,鬼知道是谁给了蒙古人叛变的胆子,我看着起码有三五千人,看着像是冲着唐县来的。”
  胡鹤因为军功提干,在军校培训了许久,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靠勇力的年轻人了,他迅速在脑海中回忆当日在军事会议上的地图和沙盘,沉声说道:“蒙古鞑子多骑兵,去阜平那种山地讨不到好。”
  到了唐县,即便没有攻下县城,也能截断唐县到庆都的通道。唐县是伤员安置点,县里一直在收容前线运来的伤员。而且工兵营日后也要以唐县为基地,修筑保定府的各条道路,现在已经运了不少砖石工具来。
  “这事我们探马营得先通报团部,或是当地驻防主官,你两头都不沾。但又是城里军衔最高的……”探马解释道。
  胡鹤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断他的解释,挺直腰杆:“团部那边有人去了么?”
  “有。”
  “那就没事了!”胡鹤沉声道:“兄弟受累帮我传个消息:本官发现有蒙古大军迫近唐县,据战场纪律,统筹抵抗事宜。所有尚能战斗官兵。即刻返回驻地,等候军令。”
  那探马略一犹豫,道:“这得军令部的人才能传吧……”
  “这不是军令,只是消息。”胡鹤推了他一把:“我这就去找军令。”
  胡鹤手头只有一道军令:驻留唐县整编训练本部曲,尽快形成战斗力。
  因为这道命令实在基础,排这一单位又太小。尽管他是加强排也不可以。
  所以连“临机决断”的授权都没有。
  严格来说,除非遭遇蒙古大军,否则胡鹤根本没有权利组织大军出战。
  “你们都在想,刚才那消息是真是假?”
  胡鹤在县城外的临时校场聚集了全排两百人。那里有个高台,是高燕检阅新一团时用过的将台。
  下面的士兵平视前方,不动不摇。
  “我可以告诉你们。”胡鹤朗声道,“是假的!”
  为他传话的探马惊讶地抬头望了胡鹤一眼,却没说话。
  “大明官兵,时刻都当准备着战斗!虽然这消息是假的,但如果有人因此懈怠,就是辜负了朝廷和殿下的厚望!就对不起你们吃下去的军粮!”胡鹤大声道:“从宣布集合到集合完毕,全局一共二百十六人。一共花了四十六分钟!如果真有蒙古大军来了,还能指望你们么!”
  众兵士心中惭愧,校场上一片静谧。
  几个参谋心中暗道:现在是休整时期,兵士四散,哪有那么容易聚拢的?你这是想新官上任三把火?
  “所有人听好!现在有一支蒙古骑兵从倒马关过来了,立刻进入战斗准备!有敢怠慢者,以不服训练治罪!”胡鹤大声喊道,精锐的目光设想那几个参谋:“全军。开始行动。”
  胡鹤没有军事指挥权,但是有作训权。如果真的发生战情,他可以以军衔取得战场指挥权。但在这个消息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他却没有调动部队的权力。将一切伪装成军事演练之后,就合乎军法了。
  所以军法官面无表情,对于胡鹤的折腾没有任何表示。他会将这些记录在案,但显然是符合军法规章的。
  作战参谋上前道:“排长。是否要知会县衙,进行协助?”
  “可以。”胡鹤道:“就说有真的大军即将攻城,让县令也紧张一下。”
  “这……不会有假传军情之误么?”参谋犹疑道。
  “出了事我担着。”胡鹤道:“这种事,多预防总是好的。”
  “胡排长,我部只是在此驻留,并非驻防,恐怕有些不合适吧。”排训导上前道:“涉及民生,若是引起恐慌就不好了。”
  “假消息引发的恐慌,总比真消息引发的恐慌好。”胡鹤正色道:“多恐慌几次,就可以处变不惊了。周训导,县衙那边就交给你了。”胡鹤望向作战参谋:“张参谋,防御方案正好拿出来用用,唐县地图准备好了么?”
  “我军只是驻留,不是驻防,哪儿来的地图……”张参谋辩解道。
  “速度立刻马上寻找熟悉地形的当地人为向导,着手准备地图。”胡鹤快步走下将台,斩钉截铁道:“我要三千骑兵能够通行的可能路径,能够过夜饮马的驻屯点,以及三个以上适合以少战多的伏击点!参谋队如果做不到,我肯定会向上面反应的。”
  张参谋吞了口口水,不敢迟疑,立正行礼执行命令。
  唐县地处保定西南,在太行山东麓,紧邻大茂山,也就是此时的北岳恒山。此地素来有“七分山,一分水,两分地”的说法,全县多是山地,并不适合骑兵作战。因为特产花岗岩和大理石,所以更为工部看中。
  “地利人和在我,蒙古鞑子要想攻占唐县显然不可能。”胡鹤站在临时制作的地图前,竹鞭点着圈出来的骑兵驻屯点和伏击点:“这些地方立刻派出探马打探,尤其是驻屯点,如果有必要可以直接破坏水源。”
  众参谋听了面面相觑,暗道:你还当真的来?
  胡鹤扫视一周,道:“你们可有何建议?”
  在参谋队中,虽然参谋军衔一样,但作战参谋的地位更高些。张参谋道:“鞑子夜战不如我军,如果能够探知其驻屯地,大可以轻兵精锐加以袭扰。”
  这是总参谋部统计出来的数据。蒙古和满清军中夜盲率远高于明军,甚至高于汉军旗。如果考虑到不同民族之间的饮食习惯不同,这个数据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胡鹤点了点头,道:“还有。”
  众参谋紧盯着地图,不知道这位主官还想听些什么。
  胡鹤等了一会儿,问道:“蒙古鞑子为什么要来北直?”
  一干参谋脸上发绿。
  ——这不全都是你臆想出来的么!
  他们心中呐喊道。
  胡鹤却没有这份自觉,自顾自道:“我以为,这是东虏与蒙鞑再次联手。放在眼前,就是为了保住保定。所以这支蒙鞑不会是为了攻城拔寨来的,他们也没那个能力。我以为,他们在出了山地之后。必然化整为零,骚扰我军粮道才是目的。”
  如此非但能够打击前线明军的士气,也能以战养战,掠夺财富。这符合蒙古人的战争思维。当年蒙元占据了天下,也没想过要发展城市,而是希望把整个华夏大地变成牧场。这就是其民族『性』所致。
  众参谋微微点头,表示这还算设计得离谱。如果说一支蒙鞑三、五千人的大军带着攻城器械来打唐县,这比志怪传奇还要不靠谱。
  “所以我们非但要守住唐县,更重要的是不让他们随意散开,否则日后北直大地上的鞑乱更难清剿。”胡鹤道:“关于这点,诸君子有何建言?”
  “胡排长,”张参谋忍不住道,“这个演练设定有些问题。我军实际战斗兵力只有一百数十,无论如何不可能正面对敌三五千众。”
  “要是设定永远都是我军占优。那还要演练干嘛?”胡鹤以奇怪的目光看着他:“诸位都是读过兵书战册的。名将与庸将何以差别?庸将只能打赢必胜之战,而名将却能在绝境打出漂亮的胜仗!”
  参谋们大多比较理智,不太会被胡鹤那半生不熟的名将理论征服。
  “整兵出发,进山拉练!”胡鹤道:“张参谋,通知周训导带领乡勇、巡检、警察一道布置城防,防止蒙鞑偷城。”
  张参谋无奈应诺。
  虽然参谋们觉得主官有点小题大做,上任的这把火烧错了地方,但只要开了军议。一切记录在案,就算是演练命令也不容违抗。军法官一样会对演练过程进行监督。如果出现了逃跑、怯阵、违抗军令,一样会以战时条例处置。
  胡鹤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军法官,发现所有的军法官都是阴沉着脸,等闲不说话,也不与他人往来,更不会建立私交。他们就像是只知道服从命令的机器人。据说这全都得益于武长春不近人情的心志训练。让他们以恢复大秦制度为荣,只认军法,不知私情。
  相比之下,胡鹤更喜欢大汉时代的军队,有李广。有霍去病,在宽阔的天地间纵横驰骋,那才是武将的世界。如今这种大家列好阵型往前对冲的仗真是枯燥乏味,毫无意外地总是由纪律铁、士气高的军队获胜。
  现在满清还没学会如何列出方阵,用的还是横列阵。如果满清也学会了方阵呢?如果满清还学会了火铳呢?难道两支军队相遇之后就是排着队互相对射?这得有多傻啊!
  ——仗肯定不该是这样打!虽然我还没想明白该怎么打才好。
  胡鹤边走边想,思路又回到了鸳鸯阵上。现在火铳主要是配给方阵兵,鸳鸯阵兵还是作为主力杀手,只配了冷兵器。如果鸳鸯阵回归戚继光时候的配置,有超过一半火铳,那威力就大了。
  经过了实战洗礼的胡鹤却也知道,如果用火铳不能在一合之下击溃敌人,那么接敌之后鸳鸯阵这边可就没了自保能力。
  ——不知道用快枪如何。
  胡鹤又想起了一种不为明军兵士看好的兵器。那种快抢形制似长枪,其腹中空,填充火药、铅子之后就如火铳一般。等放完了火药,将枪头再装上去,便成了长枪。正是远可近的上好兵器。
  只是因为这种快枪多用竹造,容易炸膛,射程也近,所以没人喜欢用。不知道以现在的火铳厂,能否造出金属身的快枪。
  胡鹤走到外面,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空,再次将思路回缩在进犯的蒙古鞑子身上。此战若只能保全唐县,那自己与一般庸将有何区别?只有将之压在山中,不放进平原,这才能显出的我部的作用。
  一念及此,胡鹤的心又沉重起来,生怕那些蒙古人已经冲进了北直平原。
  就在胡鹤患得患失的时候,探马终于找到了蒙古骑兵的屯驻点。
  确实如胡鹤分析的那样,这些蒙古人意图翻过太行山,袭扰明军后方,甚至不是来源同一个部落,而是几股人马聚集在一起集合。
  只等度过了今晚,明天出了太太行山区,所有人就会依照部落分成的大小不一的队伍。
  “夜袭!”
  知道确切驻屯地点的胡鹤,仍旧没有对人澄清这是一场真正的战斗。只有当装着猛火油的燃烧瓶发到兵士手中,参谋们才开始疑惑,那支虚构出来的“蒙古人马”,是否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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