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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节 被染红的魔法阵

  (这是第三节-莱塞德纳,章节名打错了。)
  “呼……………………”
  梦蝶深深的呼出一口气。刹那间,笼罩在她身上长达几个月的烦恼仿佛就此消失了一般。缘浅缘深,还是交由上天去安排吧。身为冥冥众生中的一员,现在唯一能做到的就只有努力做好眼前的事。那样,才是人活着,应该有的行为。
  她捡起那条破碎的项链,放在眼前轻轻地摇晃。看着那在午后阳光下闪烁的红色光芒,少女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一丝微笑。随后,她将这条破碎的项链好好的放在一旁的柜子上,双手合十,向它行了一个佛门礼。
  (这么多日子以来,辛苦你了。)
  看着梦蝶脸上的怒意与焦躁慢慢的消失,爱德华和尼娅的脸色也渐渐松了下来。
  “那么……梦蝶,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躺在床上的爱德华声音虚弱的问道。
  “怎么做?”
  少女回过头,嫣然一笑。她款款的走至爱德华的床边,将他那坐起的身子按回床上,沉稳而恬静的说道:“自然是先等我的战友恢复行动力了。距离与你父亲的一年之约如今只剩下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先说清楚,为了救爱娅,我可没打算真的让你在这里住个半年。不干活,整天白吃白喝,给霍蒙老兄添了多少麻烦啊。”
  “哈哈哈!不麻烦不麻烦。小妹妹你说的严重了。”门口的霍蒙大笑。见情况好转,可黛拉也是松了口气,抱着孩子上楼,哺乳去了。
  梦蝶耸耸肩,笑道:“即使是不麻烦,我们也没有多余的时间了。再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的堂兄——迪卡.兰溪德穆尔将会回国。而那个时候,路威尔帝国的三公主莎莎拉.路威尔,也要决定自己是否会一并去银月,成为下一任的银月王妃。这场政治联姻我不太喜欢,而且其中也有许多让人无法解释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这两天就启程回路威尔。”
  爱德华张大了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不过梦蝶的想法就是他的行动理由。更何况祝福之杯也已经夺回来了,早点带回银月,也可以了断一桩心事。
  “好!这样的话,我们明天就出发!哎哟!疼……好疼……”
  太过激动当然会遭到报应。爱德华那再次裂开的伤口,应该可以提醒他尽量注意自己的伤口了吧。
  尼娅点点头,看了眼旁边的休,突然指着他,说道:“那么,梦蝶姐姐。这个废物魔法学徒怎么办?把他丢在这里养伤吗?”
  梦蝶看了一眼继续昏迷的休,沉默良久之后,才说道:“不行。我们必须带着这家伙一起上路。我还有太多的事情想问他,有太多的谜题没有解开。如果把他就这样扔在这里,这家伙以后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对于这个魔法师,我现在开始不怎么信任了。”
  尼娅撅起嘴,嘟囔了几句:“果然……梦蝶姐姐还是想要夺回力量啊……”
  “哈哈哈。说完全不介怀那也是骗人的,毕竟我也只是一个人,无法做到(汉语)佛祖那样万物皆空的境界。不过,我也不会去强求了。有缘的话,那条项链自然会回到我的身边。无缘的话,那也就算了。但是!”
  梦蝶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尼娅的面前晃动,表情异常严肃的说道:“如果我和我的项链真的缘分已尽,我会放弃那其中的力量。可这并不代表我放弃恢复男儿身。这个世界的魔法能量很强,我会通过其他的方法来找回我自己的身体。这个女儿身,我是绝对不会长久使用的!”
  面对梦蝶的严肃,尼娅却是哈哈的一笑:“哎呀呀,梦蝶姐姐又在胡说八道了。哎哟!呜呜……姐姐你打我!”
  “哼~~~。总而言之,现在谈恢复身体的方法也太早了。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有两件,第一,就是回路威尔帝国。第二,就是回银月。”
  “不不不!还有第三!第三!”躺在床上的爱德华不甘寂寞,急不可耐的开口嚷嚷起来。
  “第三?”
  “对!第三!在离开这里之前我还要去武器店挑一把趁手的武器!我是个剑士,可不能像梦蝶你那样,没有了武器一样战斗力不减。”
  “哈哈哈!王子殿下,您这是拐弯抹角的让我把打造好的武器拿出来吗?说真的,您这种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可是一点也不笨呐。”
  霍蒙的大笑声从门口传了进来。他的话让爱德华的脸一阵通红。说老实话,他已经把一个月前委托霍蒙打造武器的事情给忘了。刚才纯粹是想去铜锤城的武器店挑一把剑而已。
  不等爱德华辩白,霍蒙已经拉开地下室的门扉,一脑袋钻了进去。约莫两分钟之后,这位矮人满脸兴奋的提着两个包裹从里面钻出,跑进里屋。
  “嗯,首先,是王子殿下的剑。我想将它命名为——莱塞德纳。矮人语中皇者的意思。”
  霍蒙将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恭恭敬敬的放在一旁的柜子上后,抱着那个长条形的包裹来到爱德华的床边,拉过一张矮桌,放在上面。慢慢的打开,露出其中的一个长方形木盒。
  打开盒子,在红缎布中放着的是一把约莫一米七左右的巨剑。那长度简直比梦蝶的身高还要长……
  剑身的造型宽而厚,光是看一眼,似乎就能感觉到它的重量。但它和一般的巨剑之间的区别可不止这些,剑柄之处竟然有许许多多的透气小孔似的东西,仔细看一下,里面似乎还有齿轮似的装置。
  “这个是……???”
  爱德华对这柄剑显得疑惑不解。
  霍蒙哈哈一笑,翻转手上的那个盒盖。里面放着一只咖啡色的陇手,陇手上有许多的凹凸不平之处,似乎与这把剑上的小孔互相映衬。
  对此,霍蒙没有解释,只是将那个陇手带在右手上,再去握住那把剑的剑柄。在握住的那一刹那,似乎能够听见一些机械相互咬合的声音。紧接着,这名矮人就举起这把对他来说显然太过巨大的巨剑,退开床边。
  “这将是我霍蒙?铁斧目前来说所打造的最好的剑!和一般的单体厮杀用剑不同,这把剑是专门为了战场和高级的一对一的战斗而设计的。剑身共重182.46斤,剑长1.71米,剑宽26厘米。剑刃长度达到1.5米。锻造用的原石是那座曾经存在过的马拉里山脉最深处,从终年都被石钟乳浇灌的石笋中发掘出来的上古镔铁。”
  重打180多斤的巨剑在霍蒙的手中随意的挥动,显得潇洒自如。
  “这只陇手就是这把剑的钥匙。只要戴着它握住剑,咬合的机关会让剑身内部所蕴藏的油自动沿着既定的路线游走循环。内部游走的油会在剑身的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这样,不管是挥动还是刺击都会显得十分轻松,但对敌人来说就无异于灾难。除了这一点以外,这把剑还有更好的地方。看。”
  握着剑的陇手微微一紧,刹那间,厚重的巨剑竟然从中间分开!两道并排而立的剑锋仿佛一个叉子一般。
  在爱德华、尼娅、梦蝶的惊呼声中,霍蒙洋洋得意的举起剑,原地挥动了一下。
  “这是这把剑的第二形态,‘破’。分开的剑刃让攻击的有效范围进一步的扩大。两道剑刃中的不同油路循环系统能让两道剑刃分别产生两种不同的薄膜,切开的伤口之间会产生共振,进一步的撕裂对方的伤口。对于迎战大型生物尤其有效。不过缺点就是剑身体积太大,对于使用者力量与速度上的要求也更高。”
  “接下来,就是最终的第三形态。”
  什么?还有?!拜托!这是剑!不是变形金刚!
  霍蒙将剑高举过头顶,握着陇手的手套再次一紧。刹那间,其中一道分开的剑刃瞬间缩回剑身之中。但只不过瞬间,那道剑刃就从手柄的后方穿刺而出,整个剑身就从刚才的厚重感,变成了现在的轻盈感。
  “这个形态,我喜欢叫它‘风’。你看,这仿佛长枪一般的长度和正反都有剑刃的设计是专门为了以一敌众而设计的。只要一甩动,攻击范围大的离谱。不过和刚才的‘破’形态一样,使用起来最不方便。要掌握它,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和锻炼了。”
  这把剑的造型简直怪异至极。梦蝶在地球可从未听说过有哪种剑可以同时变化成三种形态的。爱德华对此也是疑惑不解,他皱着眉头看着霍蒙手中的巨剑,看着它逐渐缩回至第一形态。
  “霍蒙……那个……也许是我多疑了。可我记得一个月前你给我设计的时候,似乎是一把和我原本的黑曜石之剑差不多大小的剑吧?怎么现在……变成这么一个……机械体了?”
  爱德华对于将这东西称之为剑还有些抗拒,所以用“机械体”代替。
  霍蒙哈哈一笑,将剑和陇手放进盒子里,盖好。重新用布包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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