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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金角发怒

  只是在兽潮时,阿爸与山兽厮杀,竟然把那根透风锥给砸断了,那三棱形锥子,砸在山兽身上,不知让山兽带到哪去了。
  后面一小截金属杆虽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长,没有锋利的攻击,已经无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俩将杆子放在家里,算是对阿爸的怀念。
  在山林里狩猎,靠骨质兵器或者石、木制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猎物的,自然没有好的收获,所以山林里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属兵器。
  在山林里讨生活的流动商人,知道山民对于兵器的渴望,愿意出大价钱购买,所以流动商人在山林里,出售货物主要以各种兵器为主,日用品到变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欢的兵器,却适合当时的兄弟俩。因为狼牙刀轻,在山林里没市场,比较便宜。还因为购刀时,兄弟俩都小,没什么力气。
  当时阿哥才十五岁,刚刚成年,有资格学习功法,参加寨子里狩猎活动。而蒙绕赤龙只有十一岁,还是玩耍的年纪。
  狼牙刀优点是锋利与轻便,因为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锯齿而获名。
  在跟山兽相斗时,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轻易伤害山兽。特别是背部狼牙锯齿,切割肉的时候,伤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轻便,哥弟俩使这刀时,专门在快上下功夫,弥补力量的不足。何况蒙绕火狐练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为主,特别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诀类的功法相媲美。
  现在蒙绕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绕火狐的刀是寨子里最快的一个。
  那个阿修罗人挨刀时,没有发出声音。可之前惊呼声,惊动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见这一幕,便飞快地围上来,特别是几个弓箭手,已经朝蒙绕火狐射来箭矢。
  这时的端正王朝人不会说好听的,他们接到命令是杀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后捆绑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带搜刮走所有的财富,也就是说要将整个寨子,变成一个无人的废墟。
  蒙绕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须死。
  在弓箭射来时,几个端正王朝士卒已经靠近蒙绕火狐,也许只有几步,就可以击杀这个野蛮人。
  当端正王朝士卒攻击蒙绕火狐时,惹怒了站在路中间的雷兽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绕族人时,看到了金角,可没在意,认为那是条山羊,所以让金角混在他们中间。
  当后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将箭矢飞向蒙绕火狐时,雷兽金角发怒了。
  蒙绕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这些年的吃喝,都是蒙绕火狐在照顾,它可不愿看见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
  只见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风一样朝前窜去,卷起地上一片尘土。眨眼功夫,金角头上一对二寸长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个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头一抬,想将对手挑起来,可弓箭手是阿修罗人,身体实在太重,这一挑没将人摔出去,那对尖角如刀锋一样划开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鲜血飞溅而出。
  阿修罗人痛叫一声,软到在地。
  也许阿修罗人对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声,就坐在地上,凶悍地举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兽,对自己没将对手摔出去有些气恼,见对方还要攻击,不由得凶性大发,往前一冲,身后的尾巴抽了出去。
  这一尾巴如根铁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飞了出去,手臂给抽断了骨头,软了下来。
  金角没有罢手,冲到近前,对着还在喷血的大腿就是一口,头一摔,巴掌大的一块肉被撕咬下来。
  当它快速吞咽下那块肉后,竟然欢叫一声,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欢阿修罗人的味道。
  对于山林里有妖兽潜质的山兽来说,提高等级能力,跟人类不同,它们靠时间演变,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但这过程,除了呼吸空气中的元气,还靠进食来提高自己,而且吞食的生物越强大,提高速度越快。
  现在看来,阿修罗人做为金角的食物,具备这样的条件。至少他们是人类,要比山兽更有智慧。
  连续两口咬下去,阿修罗人控制不住疼痛,在地上翻滚起来,躲避金角的攻击,同时痛呼起来,喊其他人来帮忙。
  看阿修罗人行动时,似乎有些笨拙,现在一心躲避金角,动作却利索很多,可就这样,屁股还是让金角又咬下一块肉来。
  这名阿修罗人的痛呼声,引起其他人注意,才发觉脚下那只跟山羊差不多的生物,正在攻击他们的人,好像还很凶猛,不然同伴不会那么狼狈。
  几个人吆喝着要那士卒运起煞气护体,而他们自己也运起煞气护体,似乎这种护体可以挡住金角的攻击一样。
  这种煞气护体,其实跟巫族人的战气护体一样,都是防止攻击的,只是这种护体也跟施展的人境界有关。
  在端正王朝人乱哄哄的吆喝声中,几个弓箭手不约而同的将弓箭对准金角,一个靠得最近的阿修罗人,挥舞一把近六尺长,二尺宽,显得很夸张的刀,就是一刀劈下。
  金角虽然在攻击对手,警觉性还是有的,听到一股风声呼啸而下时,一闪身避过去。这一闪,不但避开劈下的刀,还避开几支射来的箭。
  这使它更加愤怒,在蒙绕山寨可没人欺负它,所有人都是它的朋友,现在这些人攻击它,自然是它的敌人。
  金角想也没想,刚闪出去的身体,又灵巧地转身回扑,身体在空中一摆,那条骨节尾巴又抽出来,尾巴呈半园形横扫,而且抽得极准。
  挥刀的阿修罗人,刀还没收回,只听到一声闷响,脑袋上挨了一尾巴,瞬间出现一道红痕,眼前一黑,就要往下倒。
  他把刀撑在地上,不想倒下去,可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晃悠悠地冲了几步,还是没坚持住,一头摔在地上。那张大脸就重重地撞在地上,一下子肿胀起来。
  其实这个阿修罗人算幸运的,金角还在幼年,生来没喝到母奶,跟着蒙绕赤龙混日子。
  而这几年蒙绕赤龙自己都勉强吃饱,金角自然吃得不好,所以力量比野外生存的雷兽差了很多。
  如果它多食强大的兽类,能力肯定比现在强,这一尾巴的力量少说也有万斤。因为兽类的力量,本来就比人类强大,所以人类才想出武器保护自己。
  所以,要是一只野外的幼年山兽,这一尾巴抽在脑袋上,他就算是煞气护体,只怕也要抽得头破血流。
  金角没有因为阿修罗人躺在地上,轻易地放过他,而是窜上前,一爪子拍下去,将阿修罗人刚才挥刀的手按住,张开大嘴就咬了下去,它记得刚才就是这只手砍它的。
  阿修罗人手背上的肉到了金角嘴里,有些迷糊的阿修罗人顿时痛醒,发出一声响亮的惨叫声,开始在地上打滚,想躲避金角的攻击。
  金角做为被人豢养的山兽,跟人接触太多,智商提高得很快,打斗经验却不丰富。只不过山兽本能还在,那就是记仇,不敢说到了睚眦必报的程度,但你欺负它,一定要欺负回来。
  见阿修罗人在地上痛得打滚,金角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得呲牙,似乎想让主人看自己的战果,转头朝四周瞄去,却没看见主人蒙绕赤龙,只看见几个弓箭手,正搭弓拉箭对准自己。
  那些端正王朝弓箭手,发现金角够凶猛,不但混在他们队列中,还咬伤两个人,对他们有很大的威胁,便一起将弓箭对准金角,准备射死这只山兽。
  动物对危险有种本能,金角见修罗人弓箭手,将弓箭对准自己,知道对它不利。怒吼一声,身上的毛一下子炸开,显示出山林之王的威风,然后如道黑色影子冲进弓箭手中间,那些射它的箭自然落在身后。
  金角发威了,对想危害它的人绝不会手软,这是山兽的野性,也是种本能。
  它冲到弓箭手脚下,沿着那些人快速地绕了几圈,尾巴不停地抽动,如根钢鞭挥舞一样,只听见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那些弓箭手腿部都挨了一下。
  同时它的嘴跟爪子也没闲着,反正这些人是它的敌人,也是主人的敌人,只管攻击就行。
  阿修罗人被它一顿乱抓乱咬乱抽,躺到好几个,还发出一阵惨叫声。
  剩下的人知道不能小瞧这只山兽,所以个个身上闪烁出红光护体,不停地跳跃,躲避金角的攻击,根本没时间开弓放箭。
  雷兽天生力大,一只幼年雷兽的全力攻击,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何况阿修罗人腿上没有盔甲保护,这些人小腿或大腿,挨上一击后,都觉得疼痛难忍,被咬、被抓的更不要说了,自然是一片血肉模糊。
  被抽中小腿的人,远离金角后,不由自主地蹲下身来,伸手抚摸受伤部位,减轻疼痛。被抓伤腿的,更是抱着自己的脚,蹲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叫声。
  其实金角攻击那些身上冒红光的端正王朝人,效果并不理想,尾巴抽出去,都会被红光挡住。到是自己的利爪、尖角,还的牙齿,到是可以攻破那片红光,获得一些好处。
  所以见到蹲下的端正王朝士卒,跟自己高度差不多,便直奔他们而去。上去又是一轮,不是顶就是咬,要不就是一爪子拍下去,使弓箭手真正受伤的人又多了一些,整个队列混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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