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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_分卷阅读_7

  尽管他停留的时间不长,但任鹏飞却眼尖的看见他身上有不少伤口,两个手的指尖都在往外丝丝冒血。
  任鹏飞沉默一阵,才捡起几个他曾吃过的根块,和野人才拿回来的红薯蹒珊地走到深潭边洗干净,吃了几个后,被掏空的身体才恢复些许力气。任鹏飞抬起手臂一看,那血红的印子还在,不是被印上去的,是自己在体内凝结成一块,红得刺眼。
  放下手臂的任鹏飞露出些许迷茫。他记得鬼婆婆和他说过,毕竟是男子,身体构造和女人本来就不同,就算能改变,逆天而行育孕的机率还是比一般女人低得多。
  任鹏飞拿起手边的几个红薯清洗,把外层的泥洗干净后,才发现这根本不是红薯,表皮洁白如雪,用力掰开一看,里头居然如白玉一般微微透明,汁液丰足,顺着任鹏飞的手指不断淌在地上,淡淡的清香在空中弥漫。任鹏飞忍不住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顿时爱上这种味道。
  世间居然有这种本身就带凉意的植物,吃一口下去清凉入骨,整个身体如同被洗涤而过,所有的沉重和焦躁顿时不复存在,眼前一片通亮,脑子也清楚了。
  这个山谷,难不成到处是宝?
  任鹏飞忍不住再次认真环视这个奇异的山谷。
  也因为试过两次都出人意料,任鹏飞把手中的奇异植物几口吃光,便又走回原处,除了活物,把野人带回来的植物全吃了个遍。
  红艳艳的小果微酸,甘蔗一般的根茎意外的软糯,山笋微苦,但吃下去都对调养身体有一定的效果,等到任鹏飞吃得差不多后,力气也恢复了七八成。
  任鹏飞心想,那个野人身手如此敏捷力气如此之大,难不成是经常吃这些珍奇东西造成的?如果是,那他到底在这里多久了,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是说曹操曹操到,任鹏飞一这么想,不知道跑哪去的野人居然扛着一条碗口粗的大蟒蛇回来了!
  任鹏飞真的是被吓了一跳,这么大的一条蛇,这人赤手空拳是怎么抓住的?
  等野人走近,任鹏飞才看见他手臂和腿上到底是被蛇咬出的伤痕,重一些的伤口还在不停的滴血,可他看见任鹏飞把地上的东西吃得所剩无几时,开心地把背上的大蛇扑通一丢,转身又要离开。
  「你站住!」手比脑子快,在他要走时,任鹏飞上前一把揪住他的长发。
  野人吃痛地扭过身来,困惑地看向他。
  「我已经饱了,你不用再去找吃的了。」说完,任鹏飞指着他身上的伤口又道,「你再不想办法止血,会出事的。」
  野人顺着他的视线一眼,顿时领悟,他傻兮兮地露出一口白牙,抬起头向任鹏飞示意,随后在伤口上舔了几下,暂时把血止住了。
  任鹏飞却蹙眉看他:「这样怎么行,你的唾液又不是灵丹妙药。」说罢,在地上转了一圈,拿起他洗干净的小肥虫植物递给他,「你吃这个。」任鹏飞觉得这个东西也许有愈合伤口的疗效,上一次他吃过后,他下身——呃,就是那地方的裂伤奇异地好得迅速。
  野人望着被任鹏飞洗得干净圆润的植物,眼前一亮,立刻抓起一个美美地吃下去,吃完后又眨巴眨巴眼睛看着任鹏飞,任鹏飞索性把手里的全递到他面前,看他狼吞虎咽一口气吃个精光。
  任鹏飞不承认自己关心这个野人,他只是认为,他如果就这样死了,对自己也很不利罢了。
  不知是那些植物果真有奇效,还是这个野人体质异于常人,不过片刻,他全身上下的伤口竟已有逐渐愈合的迹象。任鹏飞暗自惊奇,坐在地上打量他忙上忙下。
  只见他用磨得尖尖的石头在蟒蛇身上打出一个血洞,在血流出来后赶紧递到任鹏飞面前示意他喝,任鹏飞青着脸坚决拒绝,野人些许失望,不舍得浪费自己把蛇血全部吸入腹中,或许对他而言这算是一种美味,蛇血吸干后他还意犹未尽的舔手指,像极馋嘴偷吃的小童,但却一身血渍,看得不远处的任鹏飞一阵恶寒。
  蛇血吸干,野人再次向任鹏飞展示自己一身令人难以置信的蛮力,两只手立掰开蛇嘴,凝气用力一撕,如同妇人在布上剪开一道口子再用力撕成两半那样把蛇身一分为二,任鹏飞惊愕至极,只不过他善于把表情掩于心中,外表看来仍然一脸平静。
  蛇身分开,野人熟练地掏出鸡蛋大小的蛇胆宝贝地放置一处,再把蛇皮扒个干净,蛇肉圈成一团用草结成的绳子捆好,吊在一处风干。处理完这条蛇,野人走到水潭边把沾血的脸头、发、胡须清洗干净,然后走回来,小心捧起放在一张叶子上的蛇胆,坐到任鹏飞身边,宝贝似地递给他,一脸的讨好。
  看着眼前这个泛着青绿色泽的蛇胆,这次任鹏飞没再一脸嫌弃地拒绝,反而有些迟疑地静静凝视。世人皆知蛇胆是个养身聚气的宝贝,且道百年以上的蛇胆更比灵丹妙药管用,平常人吃下去可延年益寿,若习武之人吃了,虽说不能一下子增加数十年的功力,但对习武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任鹏飞便是个习武之人,看着这么一个可以让自己省去不少气力和时间习武的宝贝送到眼前还犹豫,足够说明任大城主的定力不错。
  任鹏飞对蛇不是很有研究,但被野人一分为二的那条蛇说是蟒蛇颜色似乎又艳丽了点,且头上多了道奇怪的图案,颜色鲜艳的蛇基本都身含剧毒,可这野蛮人一身被蛇咬还这么有力气实在不像中过毒,所以任鹏飞怀疑不是毒蛇,但不管是什么蛇,能长到碗口粗,三丈多长,就算没有成精,肯定也活上上百年的时间了。
  对于这样一个养足百年的蛇胆,习武多年的任鹏飞说不动心是假的,所以他犹豫,他迟疑。而他之所以犹豫迟疑,最大的原因是,这蛇胆是生的。
  对一个没有饕餮之欲的人而言,吃饭是为了活下去,吃美味的东西是为了尝试别的东西,而对任鹏飞这样一个没有饕餮之欲,从来没吃过生肉的人而言,就算再怎么希望得到在习武上事半功倍的效果,让他生吞蛇胆,还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难题。
  因为任鹏飞这次不是坚决的拒绝,而是看起来相对平静地注视蛇胆,他身边的人眼前一亮,把手中的蛇胆捧得更近些,甚至能让盯着它看的人轻易嗅到上面的腥气,为此,任鹏飞微微蹙起眉。
  可最后,任鹏飞倏地拿起蛇胆放入嘴中,蛇胆太大,他不得不咬破吞入,当胆汁溢入口腔瞬间,那能致人晕眩的苦味差点让任鹏飞把嘴里的东西全吐出来,好在迅速用手捂住嘴,硬是吞下所有东西。胆汁和胆囊吞入腹中不久,嘴里的苦味变淡,逐渐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难以诉说的香馥之气,不仅如此,胆汁流经每一处,身体内部都会微微发热。
  极其类似运功让真气在身体中游走时的那种感觉,任鹏飞按住怦怦乱跳的心,压抑心中的喜悦。
  之所以不顾一切吃下蛇胆,就是想恢复功力,只要恢复了功力就算在鬼婆婆那起不到什么作用,在与野人周旋时,至少能占上优势,若不然一直处于弱势,实在有损任大城主的信心。
  野人体质虽是好的,却分明不会半点武功;而任鹏飞却是身经百战的一城之主,就算力气不及他,战术与技术上,统统能把他比下去。
  但很快,任鹏飞陷入失望中,胆汁很快便消融在他体内再也散发不出半点热气,如同石沉大海般没有踪迹,试着去运气,身体还是空空如也,接近三十载的内力竟真这么没了?
  任鹏飞些许无力地坐在地上,身边的野人坐到他背后把手揽上他的腰头枕上他的肩膀也不予理会,更不知道抱住他的人一直侧着脸痴痴望着他。
  许是知道恢复内力无望,满腹的计策瞬间成无用功,任鹏飞消极不少,对如今的处境反而更看得开。
  毕竟,强奸一次是强奸,强奸两次还是强奸,那还不如痛快的和奸享受享受如何?
  当然,任大城主肯定不这么想,不过意思点到即成。总而言之,现在的任鹏飞不再身心抵制与野人的欢爱行为,心尽管还是毛躁抗拒的,但身体已经开始屈从,为了能在过程中好受一些,任鹏飞主动迎合,甚至教导这个行事粗鲁的野人不少这方面的技巧。
  这人再一次展现他的聪明绝顶,一点即通并且举一反三,一两次之后,往往把任鹏飞折腾得只剩下仰头喘息的分。
  每一次情事过后,任鹏飞都会看自己的右手臂,但每一次,他眼睛里的光彩都会黯淡不少。从进谷底的那一天起,任鹏飞就在石壁上刻下一条杠,不知不觉,条条杠杠已经写成五个正字,也就是说,他在谷底已经待了二十五日。
  除却几乎每天都会有的情事之外,其实说来,在谷底的生活算是任鹏飞三岁以来,过得最悠闲的日子。不用识字习武,不用与各种各样的人周旋,不用处理永远没有尽头的事务。在这里,虽没有日月相伴,但抬头可见飘渺不散的雾,低头可览平静无波的清澈水潭,凉风徐徐,再时不时抓一个清甜爽口的果实来吃,既可裹腹又能当小嘴解馋,优哉游哉,所谓自在神仙也不过如此了罢。
  当然,很多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个毛茸茸的人形宠物围他团团转百般讨好实在有够煞风景。
  当人正努力遗忘世俗凡尘惬意享受自由自在时突地被打扰惊醒都是不愉快的,任鹏飞也不例外,总体上,任鹏飞不愉快的时候比心情好的时候多。
  不愉快时,他会视这只人形宠物于无物,全当眼前出现一只碍事的苍蝇不断驱赶并强忍住一掌拍死这只苍蝇的念头,事实上,他也拍不死,顶多是在给人家挠痒痒。
  而少许次的心情不错时,他会教这个野人说话。没错,是说话。任鹏飞曾无意中发现,野人其实并不是哑巴,他只是不会说话。当野人说出第一个字时,声音粗哑得让任鹏飞皱眉,但聪明的野人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用低哑的声音说出任鹏飞教他的,也是他生平说出的第一句话:「我是笨蛋。」
  任鹏飞眉毛扬着,嘴巴抿着,好不容易才把笑意憋住,努力摆出一张赞赏的脸:「不错,多说几句就熟练了。」
  野人兴高采烈围着任鹏飞打转,「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说个不停。任鹏飞盘坐在原处含笑望他,看似和爱仁厚,如同在看自家玩闹的小孩,实则早憋笑憋得肠子打结。
  和这野人的相处之道,多是任鹏飞戏弄他居多,没办法,谁让任大城主不得不屈居人下,心里不痛快呢!自个儿不痛快自然也看不得别人痛快,偏偏这野人成天一副半点烦恼也无没心没肺的傻乐模样,活该遭任大城主欺负。
  不过有一点任大城主不得不承认,许是这野人在谷中待的时间长,没有在世俗间摸爬打滚过,眼睛清澈得让任鹏飞心生神往,偶尔对上这对冰清得没有丝缕杂染的双眼,任鹏飞莫名就会产生一些愧疚。
  任鹏飞不是傻子,虽不到一个月的相处,但这野人呵护他的态度全然一副情有独钟的模样。没有半点遮掩,想对他好,就全心全意,想和他欢好,就八爪鱼般缠缠黏黏。可任鹏飞不明白,这人到底看上他哪一点,难不成是在这谷中一个人待得太久,突然从天上掉下一个人来就欣喜若狂不管不顾死缠烂打?
  但不管如何,这人对他真心实意的好,而他利用了这样的一个人,就这么的于心里结了个疙瘩,偶尔出来硌应他一下。
  身为一城之主,于世间口碑算不错,但任鹏飞并不是个纯粹的善荏,为了家里的权利和名声,他下黑手的时候不少,拆人家庭的缺德事一年总有那么两三回,但他念着自己的那点名声,这种传出去落人口舌的事都处理得干干净净,绝不让人知道他才是罪魁祸首,并且时不时接济接济被他下过黑手的人,让这些人反倒感激他,有的甚至还给他立长生牌位。
  其实这就是真正的世间法则,要想活得好,不能黑的黑,白的白撇得干净。身为任家长子,母亲因故去逝,他爹过早的让任鹏飞了解世间的残酷,不是虐待他,而是想让他活得更好更久。风雨有人担着,自己实现不了并且追求的东西就留给他们心爱的人,任程飞就是被这么宠大的,一直被掩着护着,遮住他看见世间黑暗的眼,不想让他去做所有迫不得已的事,不想让他经历世间的残酷,就这么无忧无虑的长大。
  可即便如此,任程飞还是在世俗中长大的人,他的眼睛深处,掩藏着不少杂质。
  任鹏飞一直认为,世间不可能真有纯粹的人,直至遇见山底里的这人,看见这双冰清的眼。
  所以,任鹏飞会愧疚,就像他是一个误闯仙境的凡人,在里面留下从人间带来的尘埃给原先一尘不染的仙境抹上一片灰败缺陷之后,再匆匆离去。
  但任鹏飞的愧疚从来都是转瞬即逝的,毕竟相对任程飞而言,这个野人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而且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为了救弟弟的命,任鹏飞甚至能放下一城之主的身分委身于另一个男人之下,并且愿意改变体质怀孕生子,这么一点点的愧疚,又算得上什么。
  看吧,这就是在世间成长的人与脱离世俗成长的人之间的差别,一个太复杂,一个太纯粹。
  从思绪中回神,望着睁着黑溜溜的大眼不掩担忧望向自己的人,任鹏飞不吝于淡淡一笑。尽管长相遮于须发之后,但光看这双眼睛就足以知道,这人的长相肯定不俗,褪尽一身狼狈之后,该得何等风华?但这又如何,在这里没有人欣赏。
  「我饿了。」
  紧盯任鹏飞不放的人双眼顿时一亮,在他心里,似乎任鹏飞主动与他说话就是向他示好。
  任鹏飞扭头在地上找了一圈,拿起一个朱红的小果,道:「我想吃这个。」
  野人二话不说,拍拍屁股爬起来就要给他找吃的,这一次任鹏飞也不知抽的什么风,拉住他的手说:「我也去。」
  野人乐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一口白牙再次冒出来晃别人的眼。
  以前任鹏飞只管吃,这还是头一回亲眼目睹野人采摘食物的过程,这种红果并不是特别好吃,但微酸,有些解腻,所以任鹏飞才会说想吃。
  任鹏飞也不是很清楚,明明天天吃的都是很清淡,完全是不过火加工的野生植物,怎么还会觉得有些反胃,难不成天天看野人吞生肉吸鲜血给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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