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 第53节
他脱了西装外套,里面是一件洁白无瑕的衬衫,袖口往上折了两道,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领口松了两颗扣子,颈线利落。
特别惹眼。
看盛连浔愿意参与话题,气氛立刻又往上推了一波。
“好好好,改天咱们都去求一求。”
游戏继续。
不知道怎么回事,接下来盛连浔和桑宁两个人频频中招,骰子像见了鬼,十次里有一大半不是掷出2就是掷出3。
他们对盛连浔很感兴趣,问这问那,盛连浔一概不回,只是端起酒杯。
桑宁想起周池叮嘱过的话:“桑小姐,麻烦您帮忙盯着盛总让他不要喝酒,他前几年喝得太拼伤了胃,两年前得过一场凶险的肺炎,不能受风不能生病,身体得养着。”
想到这,桑宁马上夺过酒杯,有点急:“他酒精过敏,我替他喝。”
不等盛连浔说话,桑宁咕咚咕咚喝下了一杯,意犹未尽地回味,真的好冰好爽。
游戏玩得嗨了,都有点收不住,盛连浔想带桑宁走,她喝了点酒上了头,非不走,盛连浔眼见着她啤酒果酒乱七八糟地灌了一圈。
很快醉了。
两颊酡红,眼睛水漉漉的,趴在桌子上傻笑。
其实,桑宁的酒品不太好,她几乎不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完全不受控制。
有次她偷喝了温爸的私酿,甜甜的,砸吧着嘴喝了一大碗,醉醺醺的跑去找温爸。
温爸摇着蒲扇坐在大树底下和几个人聊天,见桑宁过来,先前也没留意有什么问题。
直到她慢吞吞地爬上石块垒成的小方桌上,站得高看得远,头发一甩,喊道:“我来为大家唱首歌吧,歌的名字叫!《黄土高坡》!”
桑宁不知道从哪里捡了根干玉米棒子握着当话筒,正当围坐在旁边的叔叔大爷之类的通通傻眼之时,她把玉米一挥,直往离得最近的那人脸上怼,嘴里说着:“大哥,你家窑洞住得高你先唱!”
她称兄道弟的这位,比温爸还要大上一个辈分,人家当场撂脸,气冲冲地走了。
这回又来了。
桑宁趴了会儿,不太舒服,脸热得厉害,撇了撇嘴:“热。”
盛连浔看不过眼,搀起她的胳膊:“走了,回家,还以为你千杯不醉,喝这么多杯。”
冯博山跟着站了起来,想去扶桑宁的肩膀:“盛先生,我送桑宁回家就可以了,不用麻烦你。”
盛连浔直接抓住冯博山的手腕,似笑非笑,扬着眉:“你来送,你知道她家住哪吗?”
冯博山沉默了。
“和大家说声抱歉,桑宁其实是我女朋友,最近和我闹了点别扭,宠惯了脾气大,心又狠,刚才说我只是普通朋友,我依着她高兴,也没戳穿。”
盛连浔环着桑宁的肩膀,趁她不清醒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不过没人怀疑。
毕竟这两位从外表上看实在太般配,盛连浔给人感觉衿贵又正派,不像是乱认领男朋友的人。
大家不约而同地瞥过冯博山,他像一只落败了的公鸡,满脸颓色,有点可怜。
仿佛是印证盛连浔的说法,不太清醒的桑宁开始耍酒疯,她现在还比较克制,只是嘟嘟囔囔地往盛连浔这边蹭。
见盛连浔不动弹,桑宁生气了,皱着眉头,大声问:“就不能抱抱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还是他们那个任谁都敲不动芳心的小仙女桑医生吗?
盛连浔眉眼舒展,长臂用力,把气呼呼的小姑娘搂在怀里,下巴蹭了蹭她的发顶,亲昵显而易见:“当然能。”
“抱歉各位,帐刚才我已经结过了,桑宁喝醉了比较闹腾,我先带她回家。”
不是我送她回家,而是,我带她回家。
▍作者有话说:
茶茶今天长大一岁啦,谢谢大家的祝福,鞠躬鞠躬,没吃蛋糕可心里很甜!
第43章 [vip]
炸鸡又端上来一轮, 搭配炒鱼饼和小粒年糕,酱料新加了奶油芝士粉和蜂蜜芥末酱,酥香味浓郁。
难得没有夜班, 可以聚餐喝酒, 一桌人酒水点了不少, 还有自带的,喝到后来, 都多多少少带了点醉意。
长桌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易拉罐,还有各种果酒细长颈的透明玻璃酒瓶, 桑宁被盛连浔揽在怀里,眯着眼看了看空酒瓶, 弯腰要上手拿:“话筒,要唱歌。”
盛连浔根本不用多考虑,她的代表曲目不是《好汉歌》就是《黄土高坡》,加上走调王特别擅长扯着嗓子唱,那个场景没法想象。
“回家唱。”盛连浔极度耐心地把桑宁的手捞回来,包在掌心里, 把人搂得更紧了点。
她要是今天在这里唱了歌, 估计明天就要换个星球开始新生活。
虽然他现在不缺钱,也肯为她花, 但买个星球这种确实过分了,小说里也不敢这么写,做不到,只能把人看紧。
窝在盛连浔怀里, 那种熟悉的味道钻入鼻腔, 先是清淡的苦橙味, 再抽抽鼻子, 嗅到了清冽温柔的雪松木香。
那是阔别已久的,独属于盛连浔的味道。
盛连浔,盛连浔。
桑宁小声地叫他,微弱到几乎听不见。
仿若是在梦里,银河流动,星辰不灭,他立在闪耀的中央。
能做梦真好,桑宁以为这是在梦中,被那股淡香蛊惑,胆子愈发大,伸出纤细的双臂环住盛连浔劲瘦的腰,眼皮子耷拉着,小猫似的用脸蹭着他的胸口。
真是醉得不轻。
盛连浔干脆连人打横抱起,笑了下说:“没办法,太黏人了。”
冷冽的声线,短短几个字却在他口中灼了温度,惹得在场还单着的女孩子们纷纷向桑宁投去羡慕的眼光。
桑医生是真人生赢家。
冯博山闷闷地灌下了好几罐啤酒,喝水似的,坐在那里不抬头,手指骨攥得发白。
盛连浔不着痕迹地扫过他一眼,非常满意,相信明天,全院都该知道这位貌美的桑医生已经名花有主。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得很不错,超出期待。
盛连浔抱着桑宁走出了店门,有热情的店员帮忙开门,风铃左右摇摆着晃了几下,响声细脆,倒比来时动听许多。
他低声说了句“谢谢”,桑宁揪着盛连浔的衬衣,听见了这句,有样学样,也笑眯眯地跟着说“谢谢”。
“行了你,睡吧。”
“不要睡,要唱歌。”桑宁摆弄着他的扣子,转来转去,忽然解开了一颗。
她歪着脑袋,有点感兴趣的样子,接着往下,又解开了一颗。
盛连浔:“……”
“一、二、三。”桑宁继续往下摸。
被盛连浔按住作乱的手,他眸光暗了暗:“乖,回家再解。”
桑宁见自己的手被压住,试了两下动弹不得,有点气恼,直接把头往盛连浔臂弯里一拱,像只小鹌鹑,不说话也不动。
拿她没办法。
周池来得很快。
等坐进车里,夜已经深了,马路上仍然川流不息,车灯亮着,汇聚成蜿蜒的灯河。
周池从后视镜里偷偷观察老板。
霓虹闪烁,透过车窗映出盛连浔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他眼眸深沉窥不见底,看看向怀里的桑小姐,又带了温柔。
桑小姐真是仗义,周池对老板这位初恋好感度持续飙升,为了不让盛总喝酒,自己竟然能醉成这个样子。
“去华溪天萃。”桑宁嘟嘟囔囔不知道在说什么,盛连浔把外套盖在她身上。
“好的。”周池打了个把调转车头。
周池知道盛连浔在华溪天萃有套小公寓,离京安大学很近,但老板从来没去过,只是让他定期安排家政去做清洁。
今天居然要去那里。
作为合格的助理,不该他关心的老板的私生活最好不要关心,周池一句话没说,可心里猜测得八九不离十,那套公寓应该和桑小姐有关。
把他们送到目的地,周池打开车门,习惯性地弯腰想去扶醉醺醺的桑宁,把她送上去,被盛连浔挡住手:“我来。”
周池收回了手,听老板接着吩咐:“找人把她停在刚才那家店旁边的粉色电瓶车骑回来。”
饶是周池有见识,这会儿也忍不住要头发倒竖。
所以……桑小姐说要接盛总,是骑电瓶车来的吗?带着盛总去吃炸鸡?盛总也肯?
稍微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周池快疯了,盛总看起来冷冰冰的,一手浪漫和情趣玩得很好嘛。
“好的,盛总。”
盛连浔一路把桑宁抱到公寓里。
打开灯,室内一切如常,摆设未变,微尘不染,没有那种久未居住的痕迹,好像他们在厨房里做饭,挨坐在那张长桌上的烛光晚餐就在昨天。
甚至连那几根熔化得不那么好看的蜡烛,盛连浔都没有让人丢掉,而是收在一个盒子里,只是从来没有打开过。
他其实根本没想过能有一天再回到这里,和她。
这里桑宁来过,并不觉得陌生,客厅顶上的灯是她最喜欢的云朵灯,看起来软绵绵的,光感很好。
刚才被抱的有点困,车里打了会儿瞌睡,现在精神足了。
她开始耍酒疯了。
桑宁本来就是易醉体质,今天啤酒果酒还有他们自带的酒,乱七八糟地混着灌了一肚子,知道自己酒后比较可怕,桑宁几乎从来不碰酒,这回主要担心盛连浔被劝酒,每次骰子掷到3她都抢着喝,别提有多主动。
她盘着腿坐在地上,捧着脸看着盛连浔嘻嘻笑,夸奖道:“你长得真好看。”
盛连浔倒了杯温水,递给她:“喝水。”
桑宁来了娇气劲儿,不伸手,就着他举杯子的动作直接伸头去喝,盛连浔只能俯下身来靠近一些,伺候她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