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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安之舔了下微涩的唇瓣,弯下腰,空出一只手捏住时怀瑾的下巴,抬起他的头,笑眯眯的吻了下去。
  时怀瑾心情甚好,扬起了嘴角。
  她现在倒是放开了不少,想亲就亲,想吻就吻,也不仅仅是像以前一样简单的蜻蜓点水,等着他回应。
  安之故意使坏在时怀瑾的下唇用力咬了一下,而后,她才认真地开始接吻。
  松开牙关邀请,时怀瑾不进来,她主动撬开了时怀瑾的唇……
  唇齿相依,相濡以沫。
  空无一人的欧式花园里,花朵羞怯的闭上了眼,却有悄悄露出一条缝偷看。
  风吹过,合欢树叶哗哗哗,摇着,撞着,一场粉白的毛毛雨落下,簌簌落了满头。
  宋易转过大铁门,抬眸就看到了这一幕,他目光一颤,顿时僵住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声。
  花雨中,合欢树下的两人热烈亲吻,一眼到白头,旖旎,浪漫。
  安之的脸被花衬得格外红,脸上笑容灿烂,酒窝浅浅。
  是他不曾见过的样子。
  宋易心中酸涩,不想看,却偏偏又移不开眼。
  那天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一直没想明白安之为什么会受那么大的刺激,直到何长青的事情被曝出来,他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错得有多离谱。
  是他,亲自把安之骗进了火坑,还自以为是对她好。
  仔细想想,他这十年来好像他为安之做了很多,可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做。
  他按着自己的想法给,却从没想过安之需不需要,自我感动,还觉得安之应该要感谢他。
  但其实,他做的都是无用功,甚至做了负工,对安之造成了伤害。
  所以知道真相了之后,他每天都会来瑾瑜公馆,想和安之说一声对不起。
  公馆的管家和保安对他冷眼相对,不肯让他进去,他就蹲在外面等。
  蹲了好几天,没看到过安之,也没遇到过时怀瑾。
  而今天,他运气不错,两个人都遇到了。
  ……
  安之吻得认真,根本没注意到大门口有人,时怀瑾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却只当自己不知道。
  宋易守在门外的事,时英对他说过。
  他之所以没有去找宋易,是因为之前还不清楚安之对宋易的态度。
  但现在,他也没必要去找了,反正这样懦弱又愚蠢的男人,没什么大出息,也再掀不了风浪。
  明知比赛在即,他还把心思都放在了安之身上,天天守在公馆,迟早会输。
  那他不介意,让宋易输得再悲惨一点。
  ……
  绵长的法式热、吻结束,安之松开了时怀瑾的下巴,缩回脖子,离开了时怀瑾的唇。
  晶莹的线被牵出,她又在时怀瑾唇上啄了两下,而后伏着身子,将头靠在时怀瑾的颈边上晃了晃,“瑾宝,够了吧?快放我下来。”
  时怀瑾没放,他偏过头,看了安之一眼,眼角余光扫到大门边灌木后面的人,启唇吐出了两个字:“不够。”
  音落,他直接转了个身,就着这个姿势,让安之坐在自己的肩膀上,往洋楼的侧面走去。
  高处风景独好,还挺舒服的。
  反正也没人看,安之索性也不要求下来了。
  她挺起腰,坐直了身体,抱住时怀瑾的脖子,拇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时怀瑾的下巴,爱不释手。
  食指时不时在喉结上扫过,有些痒。
  时怀瑾眼神暗了暗,步子变得急切,几个大步迈进了电梯,直奔顶楼。
  指纹锁开起来要比钥匙开门快地多,几乎是指腹摁上去的瞬间,门就开了。
  时怀瑾进了屋,反身掩上门,弯腰给安之换好拖鞋,带着她去了阳台。
  家里安安静静的,呵呵不在家,去了时英那。
  安之将手上的花放在阳台墙角专门用来晾东西的台子上,视线一转,看到了最前方的秋千。
  木质的雕花秋千很大,空荡荡的阳台顿时被填满。
  秋千最上方绕着玫瑰花藤,椅面被做成了宽大的榻榻米,目测有两米长,刷了白漆,上面还铺着藕粉色的软垫。
  最里端,形状各异的小抱枕歪七扭八地躺着,特别可爱,少女心满满。
  安之心中冒着粉色的泡泡,她轻轻捏了下时怀瑾的脸,问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嗯。”时怀瑾点了下头,仰头看去,“你不是一直想要?”
  安之眨眨眼,动了动腿,双手撑着时怀瑾的肩,翘着小腿挣了挣。
  时怀瑾会意,松了手,安之扭腰,柔软的身段缠着他,顺着他的肩和手臂往下爬,爬到了他的身前。
  大长腿抬起,盘住时怀瑾的腰。
  “全世界最好的瑾宝,需要奖励一个。”安之笑眯眯地看着时怀瑾,低头一下一下亲吻他的脸,最后埋在他的颈间,尖尖的牙嗑上凸起的喉结上。
  这是邀请的讯息。
  时怀瑾闷哼了一声,收紧放在安之腿上的手。
  “饿吗?”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时怀瑾突然问道。
  声音沙哑,略沉,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安之没抬头,闷声轻轻摇了下头:“不饿。”
  时怀瑾在车上的小冰箱里放了很多小零食,她好几天没吃过了,刚刚一下子没忍住,吃了很多,现在一点都不饿,甚至有点撑。
  “很好。”
  刚好,饱暖思淫、欲,跟是不是在白天没有丝毫关系。
  时怀瑾嘴角溢出一声轻笑,弯下腰,将安之往上一抛。
  “啊……”
  “唔~”
  身体被突然抛起,安之惊呼了一声,落下时,唇刚好被吻住,声音被堵回口腔内。
  时怀瑾对家里的路线和摆设熟得不能再熟,压根不需要眼睛看。
  他一边仰头吻着安之,一边往卧室走去,视障碍于无物,抬脚踹开了门,慢慢走向床边。
  ……
  夕阳的余晖从窗户泄了进来,淡金色的光,静谧而温暖。
  毛绒绒的兔子拖鞋掉在门边,一前一后。
  衬衫轻飘飘地落在鞋面,兔子耳朵被压得耷拉了下来。
  柔软的大床上,安之深陷在被子里。
  她趴在枕头上,难、耐地晃动着头,纤长的手指将柔软的床单揪成了一团。
  颈侧红色小花一朵接着一朵绽开,浑身被男人的温度包裹着,安之秀眉微皱,紧咬着唇,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舒服,还是痛苦。
  “瑾宝。”
  “瑾宝。”
  “瑾宝……”
  娇软的女声黏腻,一声一声叫唤着。
  身上的人不应她,再没有丝毫的收敛,彻底的放肆。
  ……
  次日清晨,南桑来接安之去时代新风。
  打电话没人接,南桑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人下来,她干脆直接上了楼。
  时英知道南桑和安之的关系,所以也没有拦她的意思。
  敲敲门,怕正对上时怀瑾,南桑退到旁边等。
  几个月前她还老想着,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来瑾瑜公馆吃一顿,结果她不仅吃过了,现在还站在公馆顶层门外,而且即将进去。
  这样一想,南桑突然有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
  很快,门被打开,从里面探出一个头。
  安之显然是才刚起床,她穿着丝质睡袍,一头长发乱糟糟的,嘴里咬着一支牙刷,满嘴白色的泡泡。
  南桑:“……”
  反观自己,南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
  她一大清早就起了床,大老远赶过来接人,妆容齐整,一身职业套装,干净利落。
  也许,这就是兢兢业业的底层劳动员工,和老板的心尖尖之间的差别吧。
  时怀瑾也走了过来,穿着一样的丝质睡袍,嘴里咬着同色系的牙刷,伸手环住安之的腰,下巴支在安之的肩膀上,“谁?”
  南桑从旁边走了过来,直面狗粮暴击,“是我,我来接安安……”
  ……
  安之把南桑迎了进去,转身又钻进了浴室。
  这是南桑第一次上公馆六楼,她坐在沙发上,捧着手上的果汁,虽然好奇,但是也不敢乱看。
  她是怎么也没想到,她只是陪着安之在古镇呆了几天,回来之后,安之就变成了成真真正正的老板娘。
  现在公司里的人都在猜,说时锦纪吞了时代新风是因为安之,是在为安之铺路。
  他们几乎把时怀瑾传成了周幽王,不顾社稷,点烽火,也仅仅只为了博美人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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