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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全能战士

  然参与炮击的只有3艘战舰,但是火力强度等同于3个
  2c177年,“秦岭”级巡洋舰与“太湖”级驱逐舰立项前,共和国的3家军事科研单位在电磁炮的几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电磁炮装舰成为了时间上的问题。
  当时,共和国海军对电磁炮上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阻碍电磁炮推广的问题只有两个,一是材料,二是能源。
  轨道电磁炮需要两种极为特殊的材料,一是作为导体的高温超导材料、二是制造“炮管”的高强度耐磨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高温超导材料容易解决,难的是高强度耐磨材料。
  作为“炎黄计划”二期研究工作的重点项目,高强度耐磨合金不但是制造电磁炮的关键材料,也是制造电磁弹射器的必要材料。
  为了降低研制风险,共和国不得不采用双管齐下的策略。
  重点研制轨道电磁炮的同时,海军与陆军联合成立“电磁武器装备研究办公室”,共同出资上亿元,委托5家科研机构与科研单位进行线圈电磁炮的前期研制工作,集中力量攻克数项技术难关。
  从工作理论上讲,线圈电磁炮比轨道电磁炮更加先进。
  当然。线圈电磁炮地研制难度更大。除了不需要高强度耐磨材料之外。线圈电磁炮在其他方面地要求均超过了轨道电磁炮。特别是“高密度感应线圈”地设计与制造方式。没有任何国家有充足技术储备。
  只要攻克了材料技术。轨道电磁炮地研制难度并不大。
  对共和国来说。能源问题很容易解决。在国家集中力量解决“空基激光拦截系统”地前提条件下。电磁炮地能源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对海军来说。因为战舰有足够地空间。所以能源问题并不突出。
  按照理论计算。虽然电磁炮需要12级复合蓄电池驱动。但是可以用8、甚至6级复合蓄电池作为储能载体。不需要全部采用12级复合蓄电池。
  也在这个时候。海军与国防部在巡洋舰与驱逐舰地动力方案上出现了分歧。
  电池可以作为电磁炮地能源载体。也可以作为动力系统地能源载体。在8级复合蓄电池地产量提高数十倍、暂时没有投入民用市场地情况下。国防部倾向于建造“全电动战舰”。而不是建造“核电混合动力战舰”。主要就是聚变反应堆地造价居高不下。“核电混合动力系统”地成本非常高昂。海军则倾向于建造“核电混合动力战舰”。而不是“全电动战舰”。因为只有配备了聚变反应堆。战舰才拥有真正地持续作战能力。不然迟早都得返回港口或者依靠其他战舰提供电能。
  这里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战舰,即“华夏”级航母。
  作为共和国第一种配备了聚变反应堆的水面战舰,设计“华夏”级航母的时候,工程师就想到了在海上为编队里地“全电动战舰”提供电能的情况,因此“华夏”级的聚变反应堆可以在短时间内以125%的设计功率运转,同时为2护航战舰充电。
  根据这一情况,国防部坚决认为没有必要在护航战舰上配备聚变反应堆。
  如果为“秦岭”级配备2500~:6级复合蓄电池、550~:级复合蓄电池与80~:12级复合蓄电池,不但能够保证其最大8500海里地续航力,还能在海里续航力的基础上为2门各配备了550发炮弹的电磁炮提供全部电能,无须在补给弹药之前充电。
  海军仍然坚持在大型护航战舰上配备聚变反应堆。海军的理由很简单,护航战舰不可能一直伴随航母作战,在很多时候需要单独作战。为此,海军以美国海军“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在伊朗战争中的作战行动为例,证明配备了电磁炮的大型战舰不但能够担负起对地支援地重任,还得离开航母单独行动。
  海军与国防部的争执,差点葬送了“秦岭”级巡洋舰与“太湖”级驱逐舰。
  直到2019年,电磁炮即将研制成功时出现地一件事情,最终使国防部改变了态度。
  当时美国已经制造出复合蓄电池,并且以“甩卖”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推销配备了2级复合蓄电池地民用产品,向一些国家出售配备了级复合蓄电池、甚至6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共和国立即修改“电动产品出口规范”,向国际市场推销包括民航飞机、高级电动汽车、高级电动游艇在内地配备了6级复合蓄电池的民用产品,向“友好国家”出售配备了8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
  如此一来,6级复合蓄电池与8级复合蓄电池的市场需求量猛增。
  如果建造“全电动战舰”,造价将超出预算
  相对而言,为战舰配备聚变反应堆更加划算。
  至此,护航战舰的“核电”之争告以段落。因为反潜护卫舰没有配备电磁炮,排水量相对较小,所以海军没有在护卫舰上安装聚变反应堆。
  “秦岭”级配备了1座hd-3a型聚变反应堆,额定最大输出功率w、应急最大输出功率60mww;以最大应急输出功率工作,保证战舰以30节速度航行、为战舰上的所有电子与电力设备供电的同时能够为2门电磁炮各提供15mww的电力供应、确保在30钟内为电磁炮储能电池充满电;如果战舰将航速降低到16节,关闭不必要的电子与电力设备,能够在20钟内完成充电作业。每门电磁炮配备45~:12级复合蓄电池,在不充电的情况下,能以最大能量发射次。
  由此可以算出,“秦岭”级可以在前5钟之内发射96枚炮弹,为电磁炮储能电池充电的同时,每门电磁炮能够以每分钟2发的速度持续开火。
  “太湖”级配备的是hd-3b型聚变反应堆,额定最大输出功率为30mww、应急最大输出功率为w,除了只配备1门电磁炮之外,其他性能与“秦岭”级相当。
  配备聚变反应堆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好处,今后进行改进时,可以增添各种电能武器!
  因为“秦岭”级的优先级别高于“太湖”级,“秦岭”号地服役时间比“太湖”号提前大约8个月,所以“秦岭”级是世界上第一种配备了电磁炮地战舰。
  “秦岭”级配备的电磁炮与“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的电热化学炮性能相当。
  主要是共和国重点解决电磁炮的“有无”问题,没有在初期加大炮弹地研制力度。受到电磁炮特殊发射原理的影响,在关键技术得到解决之前,电磁炮使用的炮弹比较单一,无法像电热化学炮那样配备各种各样地增程弹药。
  即便如此,dp-11a型电磁炮的性能仍然足以“傲视群雄”。
  与包括电热化学炮在内的传统化学能火炮相比,电磁炮最显著的特点不是炮口动能更大,而是可以根据实战需要“无级调节”发射能量,以最理想地方式发挥电磁炮的威力。轨道电磁炮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可以利用“适应器”、根据不同的作战任务使用不同口径与不同性质的炮弹。比如在对付空中目标时使用小口径空爆弹,对付地面目标时使用大口径高爆弹,对付海面目标时使用大口径穿甲弹或者半穿甲弹。
  当然,电磁炮最大的优势还是惊人地射程与射速。
  使用普通对地攻击炮弹时,dp-1a的最大射程为185千米,使用减装药弹道修正炮弹时,dp-11a地最大射程为240千米。火箭增程弹研制成功后,最大射程提高到了360千米!
  急促射击时,dp-11a能在2c秒内发射8枚炮弹、或者在1分钟内发射16枚炮弹、或者在5钟内发射枚炮弹,由聚变反应堆直接供应电能、同时为电池慢速充电地时候,还能用最大发射能量以每分钟2枚的速度发射炮弹。
  射程上,dp-11a与美国地电热化学炮旗鼓相当,射速高出20%到50%。
  如果能够解决轨道散热问题与电能供应问题,轨道电磁炮的射速还能进一步提高。按照理论计算,轨道电磁炮的最大射速是化学能火炮的0倍以上。
  技术进步永无止境,只有更强,没有最强!
  因为不需要携带发射药包,所以在相同吨位的情况下,电磁炮的携弹能力更强。
  “秦岭”级的标准载弹量是每门炮750发炮弹,“朱姆沃尔特”级每门炮的备弹量只有发,比“秦岭”级少了。
  电磁炮的优势显而易见,不然美国也不会耗费数十亿美元研制电磁炮,并且计划用电磁炮换下“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上的电热化学炮。
  虽然没有人否认电磁炮对付空中与海面目标的能力,但是受到技术的限制,电磁炮的性能还有待提高,初期装备的电磁炮主要用于对地攻击。不得不承认,电磁炮的造价远远超过普通火炮,但是炮弹的价格只有同等射程导弹的百分之一,电磁炮的综合作战效能仍然远远超过了其他对地打击武器!
  战争拼的是技术,可很多时候仍然得在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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