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击

  第二日早晨,管事嬷嬷让扈飞霜去把学堂里的落叶都扫干净,扈飞霜便拿起扫把干活去了。
  打扫到东苑和西苑之间的天井时,扈飞霜远远就看见一群学生聚在一起,朝自己望过来,发出阵阵哄笑声。
  扈飞霜不理他们,自顾自地拿着扫帚走过去,扫地。
  男学生们中的一人嬉皮笑脸地把另一个人推了出来,说:“元琛昨天被大口袋摸了,大口袋看上元琛了,你们说是不是?”
  其余的人纷纷起哄,边笑边喊:“在一起,在一起。”
  男学生们聚集在东苑,他们的笑声最大;与东苑隔着天井相望的西苑走廊,挂着重重绿纱,绿纱后面的女学生们也发出细碎的嗤笑声,附和着。
  扈飞霜瞄了一眼被推出来的这个少年,想起来昨天自己曾把一只水蜘蛛放到他的手背上。
  扈飞霜笑笑,她想这些人又想出新玩法儿来了。过去曾有段时间,学生中流传,如果摸了莫离碰过的东西,就也会变成大口袋。于是所有人都明目张胆地厌弃、憎恶着莫离。
  扈飞霜已经知道了莫离自杀的原因。被人群长时间厌弃、排挤,使得她产生自我怀疑,也让她想要逃避生活,不愿意再活着。
  可怜的是莫离从始至终一件坏事也没做过。就连寻死,她也选择在荒郊野岭中假装失足摔死,不给别人添麻烦。
  而眼前这些人,就算明着告诉他们他们是杀死莫离的凶手,他们也会连连摇头摆手,说“怎么可能呢”“大家只是开开玩笑”“至于吗”“是她太小心眼太过计较了”,反正他们从心底里就不认为自己有错。
  所以说啊,做好人永远不比做坏人好过。这是扈飞霜八岁就懂的道理。
  鹿元琛被人起哄跟莫离在一起,羞愤得面红耳赤。
  “我呸!”鹿元琛一脸厌恶,“你们别恶心我!”
  扈飞霜扬了扬眉毛,恶心?
  有一个人把蘸了墨水的毛笔递给鹿元琛,说:“不想跟大口袋在一起的话你就拿着这只笔,在大口袋脸上画个叉。”
  其他人纷纷起哄:
  “去吧!”
  “谁让她昨天摸你了呢?”
  ……
  鹿元琛一把夺过蘸着墨的笔,气势汹汹地朝扈飞霜走来。他手上蘸着墨的笔一点一点接近扈飞霜的脸。
  突然,一声惨叫声传来,却不是扈飞霜的,而是鹿元琛的。
  这叫声令所有人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撕心裂肺,当真惨烈得让人毛骨悚然。
  鹿元琛跪在地上,他拿着毛笔的那只手被毛笔生生戳穿,整只手鲜血淋漓。凶手莫离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仿佛什么也没干一样。
  人群中先是一直死寂,死寂中一个男学生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来,看了一眼鹿元琛,发出一声尖叫。
  “大口袋杀人啦!”他大喊。
  喊声如一枚石子,激起千层浪,所有人开始慌乱、惊叫。
  男学生看着扈飞霜冰冷的脸,忽然感到十分恐惧,他想要逃开,却被扈飞霜从背后一把拉住了衣领。
  “你叫我什么?”扈飞霜一字一句地问。
  男学生结结巴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扈飞霜露出冷笑,“大口袋是吧?如果我告诉你我不喜欢这个外号,你能不叫了吗?”
  男学生全身发抖,先是摇摇头,又用力点头。
  扈飞霜面露凶色,狠狠扇了他一巴掌。她把他摁在地上,握紧拳头一拳又一拳地打下去。
  跟学生们惯用冷暴力、软暴力不同,扈飞霜掌握的,是实实在在的、用拳头砸出来的硬暴力,她也相信只有硬拳头才能搞定想搞定的事。
  男学生被打得脸肿成猪头,连连求饶。扈飞霜揪着他的头发,靠近他的脸,问他:“我叫什么?”
  男学生大概是吓傻了,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一句话。
  扈飞霜又问了一遍:“我叫什么?”
  男学生磕磕巴巴地回答:“莫离,莫离。”
  扈飞霜微微一笑,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叫错了。”
  “了”字刚出口,紧接着的就是一声凄厉的哭叫声,男学生痛苦地瘫倒在地上,左臂是个扭曲的姿势——扈飞霜把他的左胳膊卸了。
  扈飞霜不紧不慢地在持续不断的哭叫声中把他的右臂和双腿都卸了。男学生四肢扭曲地歪到在地上,像个破了的布娃娃。
  这时学生群中有人喊了一句:“快去叫人!”学生们都跌跌撞撞地往前厅跑去。
  但还没等他们离开天井,夫子的声音从前厅传来了,而且那声音逐渐在向天井靠近。
  夫子在对另一个人说:“金小公子提前到了,怎么也不派下人知会一声?”
  另一个声音回答:“本来按照行程是过午后才到达的,但我看途中风景正好,一时间起了兴致,跟我的仆从赛起马来了,一行人就都快马加鞭赶了上来,不知不觉竟早到了。给夫子带来不便,承雅实在是倍感抱歉。”
  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他的声音清亮而美好,有多美好呢?如玉石相击、如山泉滴石。就是这么一个美好的、清亮的声音,使得扈飞霜像是被一股电流击中了一般,“嗡”的一下大脑一片空白。她的灵魂仿佛出了窍,又重新回来。乖戾如野兽的扈飞霜,在这一瞬间竟然手足无措。
  就是他的声音,她不会弄错的。而“承雅”,是他的字——金怀钰,字承雅。
  失态的那一瞬间过去之后,扈飞霜恢复了她一贯的冷静。她的眼睛死死盯住了前厅通往天井的那道门,像极了一只盯住猎物的孤狼。
  夫子忙道:“没有不便,没有任何不便。正所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金小公子什么无论什么时候到,鹿氏学堂的大门都是向您敞开的。倒是学堂简陋,比不上金氏青霄坛的万分之一,还请金小公子多多担待。”
  身为名族的郁州金氏坐拥一个半山府邸,占地数百亩,气派非凡,叫得出名号的高楼建筑便有二十余座,青霄坛是其中派头最足、也是名气最大的一个,所以世人都以金氏青霄坛来代指金氏府邸。
  郁州金氏的背景颇为神秘。照常理来讲,这么大的家业,多是祖辈世代相传,但金氏一族却是三十年前才在郁州突然起了势,也不知干得哪一行当。他们不像是经商的,族中的公子小姐个个文质彬彬,才华横溢,丝毫没有商人身上的铜臭味,倒像是个书香门第。
  扈飞霜心里门儿清,书香门第只是表面,郁州金氏实则是个习武世家,干的是舔刀口的活计,而且黑白两道通吃,只不过他们惯用文雅一点的武器,比如画笔,比如瑶琴,比如棋子。但扈飞霜觉得,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目的不还是杀人?文雅地杀人,也是杀人。
  “夫子哪里话?哪有什么比上比不上的。”金怀钰的语调活泼又轻快,“鹿伯伯是家父少时的好友,那鹿家的哥哥姐姐们,也都是我的好友了。我这次是来交朋友的,可不是来比这比那的。夫子最近在讲什么书?”
  “刚跟他们讲了《大学》。”
  “巧了,我最近也读了这个。”
  对话声愈来愈近了。拱门中出现了两个人影,一个是个老叟,也就是鹿氏学堂的夫子,另一个,是个长身玉立的少年,金怀钰。
  金怀钰隔着人群再次站在了扈飞霜面前。
  他还是扈飞霜记忆中的少年,面冠如玉,目如朗星,最戏剧性的是,就连穿的衣服,都与扈飞霜初见他时的那身一模一样。
  金怀钰穿的是件金丝面料的箭袖袍,披着一个大红斗篷,衣服上刺绣精致,发冠上镶着夜明珠,端的是个翩翩富公子。他笑起来时左右脸颊各有一个酒窝,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地露着,十分讨人喜欢。
  如果说大红色穿在男子身上太艳了些,可看到金怀钰,就会觉得大红这个颜色是为他量身定制的,这般意气风发肆意飞扬的少年郎,就该用最华丽的颜色来衬。
  扈飞霜想起自己第一次见金怀钰时的感觉。那时候的自己还在魔窟的淤泥里摸爬,周围的男子不是凶神恶煞,就是诡谲古怪。当看到金怀钰时,她才知道世间原来还有这般干净美好的少年,他站在她面前,仿佛周身笼罩着辉光,像下凡的神仙一般。
  夫子领着金怀钰来到天井,却看到眼前一片混乱,学生们都是一副惊恐的表情,而在天井的中央,两名鹿氏子弟倒在地上,流着鲜红的血。
  夫子哪里见过这般场面,两眼一黑两脚一软险些倒下去,多亏了金怀钰眼疾手快地把他一扶。
  “这……这是怎么回事?”夫子哆嗦着问。
  “放心,都没死。”扈飞霜淡淡地说。
  金怀钰望向说话之人,两人目光相接之时,仿佛有什么东西如电光石火一样闪过。
  金怀钰一怔,不知怎的他心里觉得这个穿着下人衣服的女子十分熟悉,可看她的面貌,却又明明是陌生的。
  扈飞霜隔着人群望着他,向他微微颔首。她面上仍是一派淡然,可心里早已泛起千层浪花。她是激动的,是雀跃的,昔日漏网的猎物重新出现在她眼前,她怎能不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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