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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之花(3)

  修长如竹的少年倚在木门的旁边,精致艳丽的眉眼如拂过凉风细雪,颇为冷淡。
  听到她的话,御知不由得愣了一下,他弯下腰,挑眉平视眼前的小女孩:“嗯,该怎么说呢……我是你未来的伴侣,只有你才能看到我。”
  他没有直接说出有关系统副本任务之类的事情,毕竟他也不清楚给她提供帮助算不算违规。
  看着眼前只比自己膝盖高一点点的小女孩,御知不禁有些无奈。
  他该说幸亏她没喊他叔叔吗?不得不说,御知第一次觉得,死的时候是十八、九岁模样,永远保持这个样子还是挺好的。尽管比起现在的模样,他更希望能年长一些,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话又说回来,另一个人格似乎对这个样子十分满意,一个可以让很多人放弃戒备并且获得喜爱的年龄,确实很利于他那猫耍老鼠的把戏。
  “伴侣是什么意思?”小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粉嫩小手还拿着被啃过的胡萝卜。
  “伴侣,大概就是可以陪伴彼此一生的人吧。”少年揉了揉小女孩的头,松软的卷发丝绸般顺滑手感比想象中的还要好。
  “这样啊。”小女孩低头思索,然后又抬起了头,她露出细白的牙齿,笑容如暖阳一样灿烂:“哥哥,我叫缇忒弥丝·初,哥哥也可以和爸爸妈妈一样,叫我小瓷。”
  “你好,小瓷。你可以叫我阿御。以后你还是认识另一个人,他住在我的身体里,等他出来的时候再让他和你打招呼吧。”
  小女孩有些惊奇:“嗯……哥哥的身体里住着两个人?这样的话一天需要吃两顿饭吗?”
  御知勾唇一笑:“不用,准确来说,现在的我并不需要吃饭。”
  “那真是太好了!哥哥也不需要吃胡萝卜和紫菜了。”
  似乎是想到了自己不喜欢的蔬菜味道,小女孩羡慕地看着他,让御知不禁笑出了声。
  “妈妈,胡萝卜被蓝冀鸟吃掉了,我需要另一根。”
  金发女郎容貌艳丽,眉眼温和,她温柔地亲了亲小女孩的额头:“或许你可以叫你爸爸在胡萝卜上涂上一层芥末酱。我相信蓝冀鸟是不会喜欢芥末的味道的。”
  “可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话我就不喜欢和雪人一起玩了。”
  金发女郎摸了摸小女孩的鼻子:“说的也是。”
  小女孩爬进母亲的怀里,好奇地看着女人手里的牛皮书,上面的文字歪歪扭扭的,像香樟树上的黑色毛毛虫,她很多都不认识。
  “妈妈,我想和你一起看。”
  “那雪人怎么办?”
  “反正雪人也不用呼吸空气,等我有空再去找新的鼻子吧,妈妈比雪人重要多了。”
  女人笑了笑,然后语气变得严肃认真:“妈妈可以教你。但是,你绝不能把这些字告诉其他人,也不能在其他人面前做书上的事情。”
  “我们是在做什么秘密的事情吗?”
  “对。这些都是被黑暗统治掩盖的秘密,你以后就会明白了。”
  ……
  “咔嗒”一声,门被推开了。青年带着一身冰雪寒气,虽然风尘仆仆,精神状态有所疲倦,却依旧是俊逸风流,不损颜色的样子。
  露里丝娜把女儿放在凳子上,起身帮青年挥掉雪屑,然后把温好的红色液体递给了他。
  青年一口饮尽,将金发女郎落下的发丝勾到耳后:“辛苦你了,她没有调皮吧。”
  露里丝娜摇头,犹豫了一下:“小瓷很乖,而且我发现,她有很高的魔法天赋。魔法书上的文字,教她三遍就记住了,我不知道让她接触这些是好是坏。”
  青年搂住金发女郎的腰走进屋内:“总归需要快些准备了,让她学吧。而且既然学,就要认真学,她需要有自保的能力,这也只能靠她自己。”
  “你这次去的时间比计划的多了一个星期,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有没有受伤?”
  金发女郎说着就想要帮他检查伤口。
  青年握住她的手:“没事,你忘记我是什么种族了吗?就算受伤也能很快恢复。而且这次我带回来的药物足够我们撑过两年了。”
  露里丝娜惊喜不已:“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一起幸福地生活两年。”
  初辞点头:“等两年之后你的身体养好了,我们再直接拨除隐患。”
  四年之前,两人成功离开了教廷的控制,可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露里丝娜就发病了。她浑身冰冷打颤,光之力不断的流失,生命力逐渐削薄。
  初辞得知以前教廷每天都会给他们喝一种名叫“圣水”的液体,很快知道了发病的原因。
  他冒着危险潜入教廷,偷到了一个月圣水的量,然后开始研究所谓“圣水”的成分。
  终于,在半年之后,他获悉了“圣水”的成分,不用再每个月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教廷。
  可圣水的成分包括各种各样的草药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譬如晶岩、兽骨之类的,分布在不同的国家里。为了找全药物,他只能每月都都外出。这次,幸运的是他发现其中几种最难找的药物生长之地,收集了足足两年的药物,他们终于拥有了两年独属于家庭的快乐时光。
  时间点跳跃,转眼又过了两年。
  金发女郎泪眼朦胧地和黑发青年告别,却不知这将是永别。
  五岁的小女孩头发又长了一些,她亲了爸爸一口,有些不舍地拉住了爸爸的衣角:“爸爸你一定要快点回来。”
  “爸爸会的。”青年揉了揉小女孩的头,和妻子来了个告别吻,消失在了雾霭迷离的森林深处。
  两个月过去了,已经过了青年所约定要回来的时间,露里丝娜惴惴不安,她安慰了一下女儿,宝石蓝的眼睛却泛起丝丝愁绪,阿辞他,不会出事了吧。
  她不禁自责起来,要不是要彻底治愈她的身体,丈夫也不会出去。其实她的身体还能在撑几年,只是不能使用光之力了而已。
  御知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他离开了森林小屋,去追踪青年的踪迹。
  金发女郎也曾想过去找自己的丈夫,可一看到自己幼小的女儿,她就打消了这种念头。
  她出去被教廷捕获不要紧,可是她的五岁的女儿,没了她,又该怎么办呢。
  她不能这么自私,而且,或许丈夫只是这次耽搁的时间长了一些,并没有出事,尽管知道没用,可她每天却仍祈祷着幸运女神的眷顾。
  小女孩趴在格子木窗上,两只鸽子飞到她的旁边,她随意地喂了点面包屑。
  她眯着一双清透的蓝眸,眸底有些沮丧,爸爸还没回来,妈妈今晚又会偷偷的哭了。
  可是妈妈不喜欢毛绒小熊,也不喜欢玩爸爸做的彩虹摇摇马,怎么哄也哄不好,该怎么办呢?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不回来我和妈妈就不要你了。
  另一边,御知终于找到了初辞的踪迹。
  青年一头青丝散落,嘴角是殷红的血迹,他撑着地,踉跄了一下站了起来。
  教皇手持权杖,不紧不慢地上前走了一步:“你欺骗我教圣女,多次偷盗我教圣水,黑暗使徒,你终会死在太阳神的光辉下。至于背叛光明教的圣女,将会被处以火刑,被烈焰焚烧而死!”
  初辞知道自己这次是躲不过了,他划破了自己身上的动脉,鲜血喷涌而出,在他念出晦涩难懂的咒语之时,血液渐渐凝成了一张网,一个足以抵挡住绝大多数心怀恶意的人的窥伺的屏障形成,以身为祭,这个屏障可以至少保证七年内,没人会发现他的妻子和女儿踪迹。
  教皇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屏障已经形成。他气急败坏的使用光之力,刺目炙热的光笼罩住青年残败的身体。
  “丝娜,我爱你……”临死之时,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爱人。
  金发女孩站在高台之上,一袭白裙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正羞涩地望着他,一如那年初见。
  其实,他没告诉过她,他是对她一见钟情。
  青年被烧成了灰烬,吹散在风中,什么也没有剩下。
  御知不能插手,这个世界对他的容纳程度并不高,现在的他最多是可以拿起一本书,捏捏小姑娘的脸蛋。
  教皇和他的教徒被魔法阵传送走了,就在御知想要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俊美的青年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一双焦糖色的桃花眼显得他温柔多情。
  除了发色和瞳色外,这个青年,和另一个人格的那个所谓的朋友,阿斯莫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青年转了一圈,最后蹲了下来,地上残余的光之力被诡异的红色包裹住。
  “看来是来晚了。”
  看到那诡异的力量,御知确定了,这就是阿斯莫德。
  不过,听他的话,也就是说他原本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推理下去,阿斯莫德和他家小姑娘,很有可能来自同一个世界。至于是敌是友,现在还不清楚。
  时光再次跳跃,御知回到森林小屋时,当初那个小小的糯米团子,已经成长为蹁跹少女,十三岁的面容稚嫩尚存,气质清冷。她就像含苞待放的蔷薇已初露锋芒,从那精致的五官里可以窥见长大后的倾城风姿。
  缇忒弥丝把饭做好,捧到了房间里。
  没了有爱情的滋润,加上病痛的折磨,金发女郎正在逐渐枯萎。
  她像一朵玫瑰,即使开时再娇艳美丽,没了主人的呵护,加上虫害,凋零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到。
  “妈妈,吃饭吧。”
  少女将简单地饭菜放到憔悴的女郎面前,然后离开。
  森林里能吃的东西并不多,每天找食物的时间都在增长,尤其是在冬天,她必须在入冬之前收集到足以过冬的食物,否则她们会活活饿死在森林里。
  自从三年前她的妈妈因为外出发病而昏迷后,缇忒弥丝就再也没让妈妈单独出门过。
  后来缇忒弥丝发现,自己对一些动物的鲜血有一种天然的着迷,尽管有些动物的血腥浊难闻,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忍受的。而只要她喝下一杯鲜血,就可以一个星期甚至两个星期不吃饭,当然,时间长短这由动物的种类来决定。
  这是个节约粮食好办法,缇忒弥丝喝下一杯仍旧温热的血液,如此想到。
  晚上,她和往常一样去到金发女郎的房间里,这些年她都是和妈妈一起睡的。她的妈妈已经濒临崩溃状态,那不知根源的疼痛把她折磨得形同枯木,优雅不再,也许死亡才是最好的结局。
  可她的妈妈为了她,一直在坚持,坚持活下去。
  曾经那个风华绝代的金发女郎相信爱情,而现在她依旧相信自己的情人的忠贞,认为情人已经受难,从不去想或许是因为这么多年他觉得腻味了,所以背叛了他们的爱情。
  缇忒弥丝抱紧金发女郎因为吃不下食物而愈显瘦弱的腰肢,心里十分沉重。
  或许,让妈妈放心,早点离开这个世界,才是最好的选择。
  妈妈早已觉得自己成了她的累赘,而只要她露出一点不满的情绪,或许想要逃脱远离的表现,这个因为爱情而叛出教廷最后凋零的女人就会从容赴死。
  可缇忒弥丝舍不得,即使活的越久她的妈妈会越痛苦,可妈妈,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羁绊了。
  若是妈妈也死了,她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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