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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胭脂》
  作者:少地瓜
  文案:
  现有江氏女,艳如胭脂,明若朝霞
  其心灵手巧、才思敏捷,远近驰名
  尤善胭脂水粉一道,风靡万千
  美人、香粉、好姿容
  世人莫不心向往之
  重点:女主特别美,女主特别苏!
  谢绝扒榜,谢绝扒榜,谢绝扒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内容标签:种田文 宅斗 甜文 市井生活
  主角:江轻容(胭脂) ┃ 配角:赵恒,江重诚(胭虎) ┃ 其它:种田文,爽文,甜文,古代
  第1章
  乡间百姓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鸡才刚叫过头遍,天边仍挂着几颗星星,这座隐藏在绵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动静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宁静的第一声公鸡啼叫的余音尚且回荡在山间,胭脂已经本能的睁开了眼睛。
  时值初秋,早晚已略有凉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却没顾得上露在外头被冻得冰凉的胳膊,而是熟练地掀开炕席边缘,开了下头几层遮挡,熟练地从墙上因年久失修露出来的缝隙里掏出来一个陈旧的小木盒。
  天还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风吹过,外头树木的枝叶便都刷拉拉的扭动起来,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纸上鬼魅一般,换作普通小姑娘只怕要吓哭了。
  她却不害怕,也不点灯,借着窗缝里透进来的微薄晨曦,整个人都被盒子里幽幽闪光的碎银唤醒了。
  清晨头件事:数钱!
  每次看到这个小木盒,每次见到里面日益增长的银钱,胭脂的一颗心就会砰砰砰跳的飞快,整个人都被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向往所占据。
  她缓缓吐了口气,第无数遍的数着,“……十五,二十……一共四两三钱银子。”
  这个数额的私房对寻常百姓而言已经不少,多的是人家长年累月见不到银子,她不由得欢喜起来,一双好看的眼睛也闪着光。
  但很快的,这光芒就换成进一步的渴望和坚定。
  不够,还不够。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完全清醒之后就将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检查几遍,这才一骨碌爬起来,麻利的将那已经洗的边缘泛白的紫色交领单襦裙穿上,系了腰带,踩了鞋。
  追逐时兴的妆发什么的,只是富裕人家的乐趣,普通百姓因要时时劳作,并没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钱。胭脂只抬手将一头黑压压的好头发随意编做一股麻花,又将尾部吊于脑后。如此一来,额发、鬓发尽归一处,辫梢儿也不碍事,正好做活。
  收拾齐整之后,胭脂又习惯性的竖着耳朵往东边听了一回,公鸡叫过第二遍后,她才数了不到十下,那头果然响起来后娘隋氏装模作样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紧,当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么了?”
  紧接着,便是江志大惊小怪的嘘寒问暖。
  并非每个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这隋氏便是个典范。
  隋氏年纪虽轻,但却是个十分精于算计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风/骚入骨,早就将自家男人迷得七荤八素,对她言听计从,过门不几日就将家中一应财产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几十亩地的租子也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算过的。每每胭脂做些什么营生,她也必然要暗中挑拨了胭脂爹江志变着法儿的要些来贴补家用。
  若不是胭脂多个心眼儿,将那些活计明面上一份,暗地里一份的做着,莫说四两三钱银子,就是四十三个铜板,怕也攒不下!
  贪钱爱财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懒做,但凡稍微动弹些就叫苦连天。
  江志自诩读书人,又是秀才的儿子,那是万万不能劳动的,不然就是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胭脂赶在公鸡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门出去,先去厨房里拐了个弯儿,将昨晚泡发的一扎干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点面,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搁到水里,弄了个疙瘩菜粥热着,便去趁这个空档喂鸡鸭。
  东屋的动静渐渐低下去,不多时江志披着一身乡下不多见的长衫出来,冲胭脂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开口,胭脂就面无表情又语速飞快的说道:“饭我已经做上了,鸡鸭也喂过了,等会儿便去捡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费力喊叫。”
  江志面上就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就被女儿的态度弄的恼羞成怒,面露不虞的道:“她再怎么也是你的长辈,如今她怀了身子,你做出这副模样给谁瞧?”
  这个驴脾气,真跟死了的她一模一样,何曾有过一点温柔小意的样子?
  话音未落,隋氏就已经在里头娇滴滴的咳嗽了声,仿佛十分弱不禁风似的劝道:“当家的,快别这么说孩子,倒叫我心里难受。”
  一强一弱对比鲜明,江志越发不忿,指着胭脂呵斥道:“听听,你自己听听!”
  胭脂忽灿然一笑,“可不听见了么?哪一日不听个十遍八遍的,只她老人家从进门就难受,一直到如今,想是大病,还是趁早治治罢。”
  说完,也不管气的倒仰的江志,去厨房胡乱喝了碗疙瘩汤,背上竹筐就上山去了。
  长辈?她也配!我娘早死了!
  虽已入秋,可秋老虎也厉害得很,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胭脂的额头已然微微见汗。
  小莲村两面环山,中有数条小河经过,虽没有什么典故,可山清水秀、清丽柔美,看来也有几分赏心悦目。
  路边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花,细小的花瓣在晨风中轻轻抖动,在绿叶和露珠的衬托下显得尤为娇俏可爱,大姑娘小媳妇们见了总爱掐几朵簪于鬓边。可胭脂却不敢停,更无心欣赏,只瞅着东边若隐若现的鱼肚白,心中飞快盘算着。
  茉莉花花期不长,结实期更短,再过些日子,恐怕转遍整座山头都找不到多少了,她须得抓紧时间……
  银子,她需要银子!
  小莲村并不盛产茉莉,胭脂也不过是去年无意中发现了一小片,联想起曾看过的一本爷爷不知什么时候收来的册子,这才偷偷做起了买卖。
  时人对茉莉的印象也不过观赏,或是做些个香露之流,再者秋后收根入药。但小莲村茉莉不多,搜集起来费时又费力,百姓多的是其他赚钱的法门,自然不将这点放在眼里。
  可对胭脂而言,却几乎是天上平白掉下来的银钱。
  茉莉花开之后结出的黑色籽实中可剖得细腻白色粉末,洁白无瑕,自带芬芳,稍作加工后便是一品上等脂粉!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
  大庆朝到现在已历经三任帝王,因老皇帝崇尚节俭,连后宫妃嫔也少有奢靡,珠宝首饰不多见,胭脂水粉更不敢张扬。更兼后来又出了一位什么贵妃,天生丽质,唯恐胭脂污颜色,对水粉之流尤为不屑,而皇帝偏偏独宠她一人,传为一时佳话。故而贵妃言行举止引得后宫、民间纷纷效仿,众多男女都竭力表现得对妆品不屑一顾,许多商铺更因此关门、改行。
  后来几经周折,贵妃称后,其子登基后为表孝道更加推崇,又正值对外用兵之际,国库空虚,这方面的开销就越发的少了。
  如此这般的几通折腾下来,胭脂水粉一道越加萧条,不光卖的少了,做得更少。百十年过去,原先那批手艺人差不多死绝了,竟也导致许多方子和制法失传……
  也就是几年前先帝驾崩,当今登基,觉得有些矫枉过正,这才渐渐开始恢复元气。
  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甭管什么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打压后想再重复昔日辉煌,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仅商户拼命积极搜罗原先的配方,就连好些人家也都会私下自己摆弄,不过到底工艺有限,市面上的成品十分参差不齐,不然胭脂这茉莉粉,还真就不是那么好卖……
  日晒容易损伤品质,所以不管是采集花瓣还是花粉,都要趁着天还没正经大亮的时候进行,所以胭脂才起的这么早。
  小莲村东面的小莲山不知存在了多少年,村民们大都刚会走路就会爬山了,各条小路熟悉的很,出入自家后院一般的来去自如。
  胭脂压根儿不必盯着脚下,就这么熟门熟路的拨开两侧丛生的杂草和野花,在灰蒙蒙的天色笼罩下蜿蜒而上,一双眼睛不住环顾四周,希望能多找到几株遗漏的茉莉花。
  露水正浓,很快就打湿了鞋尖、衣摆,沁出几分凉意。有被惊动了的虫鼠兔子在草丛中窜来窜去,树杈上还有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倒像是唱曲儿似的。
  胭脂抬头看着树上的鸟儿,而那灰突突的鸟儿也歪着脑袋看她,过了会儿,黑豆似的眼睛眨了两下便扑棱着飞走了,只留下一条空荡荡的枝丫在空中摇摆,胭脂不自觉笑出来。
  谁知又走了没几步,背后竟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胭脂本能的一惊,手中下意识抓紧了来时路上捡的木棍。
  第2章
  “是我,是我!”她转身举棍的瞬间,来人也同时停住脚步高举双手,很有些窘迫的喊道:“你别,别害怕。”
  “大牛哥!”看清来人面容后的胭脂猛地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身上已经出了一身白毛汗,登时就给气笑了,“你倒是出个声也好呀。”
  来人姓朱,比她大半岁,都是一个村里的,算是半个邻居,大家一同长大,人品自然是信得过的。
  才十五的少年已经身材高大,又因为常年跟着父亲做活,身板格外健壮些,瞧着很像那么回事了。
  显然大牛也对吓到对方的事十分抱歉,微黑的脸都涨红了,一双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我了半天,才喃喃道:“我,我是怕耽搁你做事。”
  说完,又飞快的瞟了胭脂一眼,随即迅速低下头去。
  他那么老大的身板,攥起个拳头来都恨不得比人家的头大,可偏偏在这个姑娘跟前弓腰缩背,瞧着简直像只鹌鹑似的可怜。
  胭脂张了张嘴,一时间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
  不知过了多久,晨风拂过,周围的枝叶刷拉拉响成一片,也顺势打破了沉寂。
  “你这又是何苦呢?”胭脂叹了口气。
  听了这话,大牛猛地抬起头来,一双原本忐忑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光亮,“我,我不苦!只要能瞧见你,我就欢喜的很!”
  他越这么说,胭脂心里就越发不是滋味。
  她并非那等木讷之人,也不愿装傻,佯作不知,这几年大了,她也渐渐瞧出大牛的意思。
  可她不能。
  胭脂刚要开口,大牛就接上了,语气中明显透出几分沮丧,“我知道你有心上人。”
  大庆朝对男女婚恋一事并不迂腐,到了年纪的青年男女之间互通情谊也是常事,若能水到渠成便是天赐良缘。更何况似胭脂这般姿容出众的,十里八乡不知多少儿郎日思夜想,想尽了法子只求能远远见一面……
  所以说早在年前她同城里的王书生往来时,小莲村好些人就都知道了。不知多少闺阁女孩儿又嫉又恨,也不知多少儿郎恨不得将那书生套了麻袋。
  “那你还?”胭脂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可我就是忍不住!”大牛懊恼的锤了自己的脑袋一把,一张憨厚的脸进一步憋红了,“我就是,就是想看看你……”
  他知道胭脂只把自己当哥哥,也知道江家算是小莲村数得上的读书人家,他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大会写,着实有些配不上。可,可他就是……就是喜欢呀。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抬了抬头。
  太阳又升的高了些,阳光越发明亮,胭脂就这么逆光站着,略显昏黄的光在她身上打了一圈朦胧的光晕,照的她脸上悲喜莫名的表情都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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