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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叶茵的心直沉到了底,拼命往最近的大商场跑去。里面人比较多,又有保安,那个人应该不敢明目张胆抢人吧?
  可惜她又一次猜错了。那个男人不仅直接冲进了商场,还不知什么时候叫来了帮手,十几个身形几乎一模一样的人一起满商场搜捕姐妹俩。叶茵个子小,东钻西钻地跑起来很迅速,那些人见阻拦太多,直接见什么挡在前面就掀翻踹飞什么,吓得逛商场里不少人自动屁滚尿流地又让出一条道来。
  他们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很有可能是混黑社会的,谁敢招惹?这年头见义勇为是亏本生意。大部分人选择袖手旁观,好不容易几个大胆点的男人刚想出面阻拦,却被身边的人各种手法硬拖走。一些谨慎的顾客干脆连东西也不买就直接溜了走,商场保安更是装作没看到,像雕塑一样站在岗位上。
  这个商场只有三层,电梯口和安全通道都被那男人的同伙看住了。叶茵走投无路,正打算要不要背着叶花从生鲜区那儿跳窗逃跑时,一个背对着她挑火腿的年轻男人突然开了口:“外面还有人看着,你跑不掉的。”
  叶茵悚然望去,发现是一个相当古怪的人:他一头长长的及腰秀发,身上穿着极其脱离时代的宽大灰色袍子,脚上则是一双草鞋,手上似乎还拿着一根奇怪的铜杖。
  不过此时她也顾不得了,忙恳求这个怪人:“求求你,救救我们吧!我给你钱!”
  那人回过头来。
  映入叶茵瞳孔的是一张极为清秀的脸,眉眼有些淡,鼻梁精致挺直,活活一个雌雄莫辩的梦幻美人。
  “不感兴趣。”说完又转身继续挑选商品。
  叶茵回头一看,被吓了个半死:那男人快要追过来了!
  她只得叫叶花抓紧,自己则一脚踩上堆着的大米袋准备翻窗户,说时迟那时快,怪人挑好了火腿后,直接一个转身拎了她的衣领咻地一下从窗户飞了出去!
  不是跳,也不是吊,真的是飞!
  这个长发男人左手拿着火腿铜杖,右手提着叶茵姐妹漂浮至几百米高空后,稍微调整了下方向,略略俯身加速像鸟儿一般从灯火通明的城市上方一掠而过。冷风吹得叶茵和叶花半天睁不开眼,好容易明白自己和妹妹的现况后,叶茵傻眼了。
  我这是在……飞吗?
  眼前的景色豁然开朗,平时需要仰望的高楼大厦都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光圈光点,大桥下缓缓流动的白河反射着星月的光,错眼就能看成银河,美不胜收。她此刻宛若身处童话梦境,抬手就能触碰到柔软的夜云。
  叶茵大口呼吸着这清冷的空气,激动得心砰砰直跳。这种感觉好像拥有了翅膀,自由自在地在美丽夜空展翅高飞,不受任何拘束。以前看泰坦尼克号的时候,叶茵还暗自羡慕露丝有那样浪漫的体验,如今自己比她更幸运,是真的在飞诶!
  “谢…谢谢高人……”叶茵感激地抬头道谢。从这个角度看怪人的侧颜很养眼,在夜色中更是如玉一般完美得不真实。气氛本来不错,可惜怪人飞的太快,叶茵话还没说完,哇的一下就吐了…
  怪人露出一点嫌弃的神色,直接把她给丢了下去:“到了。”
  “啊啊啊啊!……”
  叶茵以为自己和叶花会摔成一坨肉酱,却不想才坠落一半,身体居然被一股力稳稳托着,像是有人在身后扶了一把,她们顺着力道轻轻落到了自家阳台上面。
  叶花总算从一连串冲击中回过神,抱着叶茵的脖子嗷儿一声大哭起来。叶茵明白这孩子是被吓到了,忙一边抚背一边安慰她说:“别哭了,不要怕,已经没事了啊……”
  这一夜叶花时不时从噩梦中惊醒,叶茵则是从头到尾没合过眼。
  她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会盯上叶花。为了钱?不可能,知道自己有钱的人就那么几个,并且都不在w市,再说了要是想绑架没必要只抢叶花,抓自己不是一样?
  为了色?叶茵猛然睁大了眼睛。难道那人……是个极端萝莉控?!
  细细一想很有可能。要知道萝莉控是非常可怕的,一看见可爱的萝莉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自家妹妹这么可爱,那个死变态着了迷也是正常的。
  就在叶茵胡思乱想的时候,黑暗中什么东西微微亮了一下。
  叶茵看过去,发现是系在妹妹身上的梅花结。这个结子是叶茵用当初系无数象的络子编织的,似乎和无数象呆久了,这红绳有了些宝气,所以她权当保护符给叶花了。
  难不成……
  无数象是个厉害东西,自打融入她身体里后,硬是一丝儿宝气也不曾露出来过。可这个绳子就不一样了,连她这么迟钝的人都能偶尔感受到它灵气的波动。
  叶茵大为懊悔,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这个世界上能够感知无数象宝气的除了浮云子便只有圆通大师了,这俩随便哪一个她都惹不起。她和妹妹无权无势却身怀重宝,这不是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境地吗?
  细思极恐,叶茵背上冒了汗,她飞快地将梅花结收进空间里,渐渐的,梅花结散发的气息消散了。
  她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是哪一派的,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果然是人算不如天算,之前的种种准备工作都成了笑话。叶茵啊叶茵,你就可劲儿折腾吧,还囤啥东西啊,你和妹妹都活不了多久了,难道带到阴曹地府去用吗?
  绝望了一阵子,叶茵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不见棺材不放弃,别消极!
  话说回来,那个怪人到底是谁?而且他怎么连姐妹俩住的地方都知道?种种疑团困扰着叶茵,天亮时,她实在熬不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是不是无数象空间隔绝了梅花结气息的缘故,那些人后来没有找上门来,生活一直平平无波。一个月过去后,叶茵的胆子稍微大了点,开始出门继续收集物资,叶花也停止在家举哑铃打沙袋,重新回到俱乐部锻炼。
  ☆、农场
  还是托了姜雯的福,叶茵才从黑市上弄到两辆“二手”军用悍马,又重金请高手改装了一番,虽不敢说是金刚不坏之车,撞开小批丧尸群逃出生天是问题不大的。
  关于枪支弹药等武器,叶茵不是特别积极,象征性地弄了些就算了,并没有打算做军火贩子。末世初期热武器行情还是不错的,但是其副作用很大(声音容易吸引丧尸群),没有经过长期的专业训练很难发挥其效力,弹药补给什么的更是个很大的问题。
  就拿火箭筒来说,其威力比四级雷系异能者要强,和五级雷系异能者一比则差很多,更不提其他杀伤力较小的武器了。叶茵有了比女主更彪悍的炼化场,升到五级想必不是难事,所以没那个必要。
  最重要的是z国的行情,现在大量收这种危险东西,一旦惊动了政府相关部门,还没等到武器派上用场,她早就被枪毙几百回了吧。
  因为发动机被改造过,又顾虑到新房地下室里那个发电机组,叶茵按照4:1的比例分别购入了大量柴油和汽油。衣住行差不多都搞定后,叶茵手里只剩下九亿不到,她决定把剩下的钱全部用来收购食物。
  作为曾经的资深宅女,叶茵非常了解如何利用网络的优势收集情报。她很快找到一个网站,上面全是爱心收购活动,为那些盲目跟风种植或养殖而失败的人们提供一点帮助。
  比如,去年因为一些砖家叫兽的瞎鼓吹,断尾山鸡的市价短短数月内飙升了十倍,很多农民头脑发热,连地也不种了去学着养鸡。结果后来风头一过,山鸡的价格跌得比普通鸡还低,并且买的人还不多,许多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宝贝鸡成了烫手山芋,简直是欲哭无泪。
  像这种市场已基本饱和的东西价格都出乎意料的低,连成本价都不到,明显是为了降低损失而已。叶茵起初还有些趁火打劫的愧疚感,后来想想就释然了:这些东西卖不出去也是白白坏掉,还不如自己给点钱补偿一下他们呢。
  上好的糖心萝卜0.08元一斤,蜜桔只要0.4元一斤,拳头栗子0.6元一斤,青皮甜瓜0.35元一斤,农家草鸡蛋1.5元一斤……全部都和比赛跳楼价似的,把叶茵乐坏了。她专门挑省内方便运送的东西,看中一样就马上下单,一下单就是全买下。短短三天,她在网站成功交易总金额高达六千多万,网站身份等级由爱心天使猛然窜至超级慈善家,打破了之前另一个人半年升为超级慈善家的记录。
  其出手之迅猛让网站最近的求助帖子瞬间少了三分之二,不少卖家在网站论坛里发帖感谢,还有一些外省卖家主动表示可以完好送货上门云云,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惊动了网站的高层管理。
  叶茵早在决定收购食物之前就多租用了七个大型冷冻仓库,又让姜雯帮她开了个皮包食品公司,经营者法人之类都是专业理财师代理的,故而一时谁也查不出她的真实信息。还是网站的副站长机灵,从注册信息中找到了她的邮箱,给她发了一封热情洋溢又彬彬有礼的邀请函,请她参加网站为所有超级慈善家举办的感谢宴会。
  叶茵想了很久,发了一封婉拒的邮件回去,说自己有社交恐惧症,并不喜欢参加这类活动。
  那副站长并没有放弃,反而主动告诉她自己的手机号与msn,说是有一笔不错的生意想介绍给她,关于农场收购的。
  叶茵听到农场二字有些心动,就申请了个账号加他为好友,问他关于农场的具体情况。
  副站长叫高树,农场的主人是他的大学死党,叫杜大宝。这个大宝算是个富二代,本来不工作也可以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偏偏被人在酒席上激了几句,一时冲动就投了大笔钱办了个绿色生态大农场,想证明给那些说他没本事只靠父母的人看。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事实证明这个大宝的确本事一般,农场办的热火朝天,偏偏连一笔货物都销售不出去。眼看着很多东西都要糟蹋在自己手上,大宝难得聪明了一回,决心卖掉这个农场,免得越赔越多。
  他才一露出要转手的风声,马上就有人来收购了,并且正是当初那几个说话恶心他的人。发觉自己上了别人下的套,杜大宝气得半死,干脆找高数帮他以极低的价格把这个大农场甩给别人:“就算老子半卖半送,也不便宜那帮孙子。”
  叶茵看了看资料和照片,觉得这个农场里面的东西不错,设计也十分合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销售。这一点对于叶茵来说不是问题,她自己买还来不及呢,干嘛要卖出去?
  叶茵含蓄地问了问大宝的心理价位,高数倒是很爽快直说了:“他当初办这个农场投了五千多万,现在急着出手,又不肯卖给那几个贱.人,三千万也就差不多了。您最近大量收购农产品,想必手里也有销路,这个农场买下绝对是稳赚不赔啊。”
  说实话,这个价钱比收购其他求助零散货物要稍微高一点,但是贵在方便稳妥。现在才刚刚到春天,未来一年内农场能够收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而且她还可以再投入些成本增加产品种类,自产自用总比买别人的便宜,这个道理她懂。
  叶茵考虑了一分钟,回复高数:“好,我要了。”
  高数喜出望外,再三感谢叶茵,随即立刻打电话给杜大宝通知他准备转让手续。一应东西都是齐全的,一个星期后,叶茵从一介无业游民摇身一变成为了大地主,就差带几个狗腿子到处调戏良家妇男了。
  叶茵看过经营项目表,发现这个农场大部分都是肉禽蛋奶果蔬之类,便从几个粮食大省订购大批上好珍珠米或香米,以及特一面粉等主粮,花去了大半资金。末世大部分人主要吃的是红薯大豆等高产易种的糙粮,这些东西偶尔换换口味吃不打紧,吃久了肠子都是涩的。大米和白面算高档食物,只有少数人才能天天吃到,价格最高曾飙至几十颗一级晶核一斤。
  直忙到六月末,囤积工作才渐渐进入尾声,而此时叶茵和叶花也已搬入了常青街那栋堡垒之家。
  常青街分东南西北街,叶茵和叶花住在南街第二号。南街上有三十多户人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做生意的,房屋一楼做店铺,二楼住人,经常是招牌上方悬挂着一家子的衣服,各种熟人见面打招呼买东西,非常有生活气息。
  和其他地方不同,立花区几乎没什么特别高的建筑,全是平房独楼小高层什么的。尤其是常青街,整条街都是等高的两层楼房,其中大多数是小洋楼,花哨又可爱,很少有像叶茵这样把房子修得和碉堡似的。这条街上的居民依然保持着小镇人的热情爽朗,从不拿自己当外人,经常主动上门做客或者邀请叶家姐妹去他们家吃饭,很快大家都搞熟了。
  叶茵和妹妹自打搬来,没少被人问家里的事。她知道大家是好意,但是为了避免麻烦,还是有意省略了一些东西,只说自己父母是经营农场的,因为车祸去世了,所以现在是她在管事儿。
  姐妹俩平时穿着打扮都很低调,再加上叶茵看起来这样文文静静的,大家怎么样都不会想到是那种巨无霸农场,都以为是那种农家乐类型的小农场。不过女孩子嘛不能要求太高,能管个小的就不错了,于是他们纷纷赞扬叶茵的独立坚强。有些格外热情的还主动替她做媒,介绍词用知音体来说就是“晴天霹雳啊,姐妹花痛失父母;自强不息呵,长女撑起半边天”等等。
  太久没有接触过这样热情的邻居,姐妹俩一开始还有点腼腆不适应,后来渐渐习惯了,心底有点感动。这里的大家骨子里觉得远亲不如近邻,平时即便有什么摩擦,过几天照样好了。再看不惯某个人,顶多时常和他吵吵,一旦他出了事还是得护着:这是咱们那块儿的人,不比外人。
  农场那边自有管理人员,叶茵不过偶尔去露个面摆摆场主架子罢了。农场里的职工大部分都是老老实实的农人,还有一些醉心于发展高科农业的研究员,老板换谁他们不关心,只要有人能继续提供这份他们熟悉喜欢的工作就行。
  叶茵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好奇:怎么这么年轻?和个小白花儿似的。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员工和叶茵接触后,发现她不但不摆架子,还很尊敬老人,渐渐把她当自己孙女儿一样看待,主动带她捞鱼摘番茄什么的,大家都很开心。
  再加上叶茵为了鼓励他们努力生产,不但维持了原福利,减轻了销售部压力,还额外增加了大笔勤奋奖金,大家很没节操地公开庆祝原老板的离开欢迎新老板,若是大宝不幸得知,肯定要黯然销魂吧。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可是叶茵隐约有些不安,总觉得有哪个地方被她忽略掉了……
  ☆、儿歌三百首
  离末世越近,叶茵心中的不安也越大,好几次都从噩梦中惊醒,随后神经质一般冲到书房检查记载自己囤积物资的笔记本,生怕有什么遗漏。
  像这样闹腾了好几回,连叶花也觉察出了叶茵的不对劲,当着她的面轻轻松松把红木大茶几给举起来:“姐姐你看,我现在力气好大的,到时候有丧尸来我打跑他们。”
  叶茵摸摸叶花的头,然后把叶花绑在身上的沙袋和平时锻炼的哑铃又分别加重了十斤。
  她一直在摸索无数象的使用方法,除了一线天那两个基本功能,她还发觉了无数象另一个强悍之处:彻底改变人的体质。叶花因为和叶茵在一起久了,估计受了点影响,不仅个子抽了条,力气也有朝叶茵发展的潜质。
  和其他小说里描写的不同,叶茵并没有一觉醒来后身体分泌出大量污垢和杂质,然后变得貌美如花气质出尘之类;无数象对她身体的改造是潜移默化的,从力气大不生病到伤口迅速愈合,直到如今她发现,自己可以通过意念在一段时间内控制身体的硬度和形状,也就是传说中的变形。
  这个功能听起来很鸡肋,其实只要运用得好,是保命和抢物资的大利器。可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叶茵才了悟自己恐惧的源头:末世爆发后,她靠什么主动攻击丧尸,从而获取大量的晶核激发并提升自己的能力呢?这一个关卡过不去,后面的种种计划都是空谈。
  只要她拉得下脸,完全可以把身体硬化成岩石级别,砸死一个算一个。这样的战术对付零散丧尸还勉强凑合,如果系统提示一大波丧尸正在接近,还是有多远滚多远吧。一开始大家可能咬不动她,等强化时间一过,该怎么死就得怎么死。
  大约是无数象和叶茵相融久了,产生了些通灵之感。叶茵忧愁了一阵子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她做了一个怪梦。
  梦中,她站在海边一个悬崖上低头往海里看。海水极为清澈透明,所以她轻而易举地看到海水中四处游动的闪光鱼儿。这些鱼大多数是银色的,也有少数金色的,大量金银双色之间混杂着几条宝石般绚烂色彩的鱼,似乎是鱼群的首领。
  她看中了其中一条特别高调的,不自觉仰天长啸一声后变形为一只鸟冲击入海里,用尖利的长嘴狠命衔住了那条硕大的彩色宝石鱼……
  叶茵猛地惊醒。
  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叶茵扭开床头灯,呸的一下把嘴里的未知物吐在了枕头上。
  是一个破旧发黄的小册子,约莫有巴掌大小,看纸张和印刷方式显然有些年头了。难不成是降龙十八掌?叶茵激动不已,用微微颤抖的手将小册子翻过身来。
  的确是五个字,这几个字力透纸背,古朴神秘:
  儿歌三百首。
  叶茵顿时热泪盈眶了。就在她考虑要不要把这玩意丢进垃圾箱,自己重新入梦再叼一条鱼时,《儿歌三百首》在没有风的情况下自动翻起页来,那些一闪而过的字眼看得叶茵眼角一跳,急忙捧起一页页慢慢翻看。
  叶茵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学习状态有这么好过,哪怕是当年高考前一个月天天喝《xx一号》也没现在这效果。她的脑袋好像干枯的海绵,书中的字眼如水一般纷纷被吸了进去,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刻骨铭心。
  时间悄悄流逝过去,叶茵浑然不觉,忘我地翻着书。待她长长叹了一口气把书放下后,封面上的“儿歌三百首”五个字已然变成“大巫秘术集”。
  所谓大巫,非佛非道,是有史记载最早的神秘力量使用者,后来因为传承问题渐渐销声匿迹,成为了传说中的存在。有一种说法,巫族是与神灵最为接近的种族,故而其秘术和神迹威力相仿,非后世的修真求道之人可比,这一点让不少修仙之人又爱又恨,一边努力寻找其遗落的秘术神通,一边又诋毁他们是茹毛饮血的妖兽之辈,把巫族的形象都给抹黑了。
  叶茵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纯粹被其中巨大的力量所吸引,又感叹于其中一变百,百成万的精妙奥义,不由得深深感叹自己捡了宝贝,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秘术效果。
  三百个秘术及其衍生秘咒叶茵已经全部牢牢记在心里,不过这些秘术大部分效果可怕不能在家里施展,于是她决定测试剩下的那些。
  三个小时后。
  “啊……又失败了。”叶茵沮丧地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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