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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87见了异邦花草
  这事情得从头说来。
  沈如是自从一年前向西班牙神父学医,顺便学习文字。后来在海船上隐约为三人之首,大部分的对外交际也是她来处理。等真的到达西方,简直八面玲珑十方威风。然而这一切大多是表象。论心性,三个人里面沈如是竟是最不适应的一个。
  林庭且不必说。林庭因为有前世记忆,一念之差逃家。作为一个女子,大清天地虽大,可是能理解她的人——几乎没有!
  后来在海船上漂泊,遇到沈如是。沈如是自然是个女人。可这一点,实在是连她本人都几乎忘记了。林庭在沈如是身边转悠,二人假扮夫妻,一开始还算清醒。劝沈如是两句日后嫁人之类。后来眼看得沈如是武斗采花贼,刀兵剑雨中毫不眨眼的急救邓肯,甚至到了异邦都毫无畏惧之色——简直比爷们儿还爷们儿。林庭可是正经的大家贵女。就是再任性恣意,和沈如是这种狂野派还是没法比。最后甚至都不觉得二人那“假夫妻”违和了。
  林庭至此和沈如是相交,隐约有一点“终身有靠”的滑稽感觉。若说是姐妹淘,闺蜜什么的,真不是那个味道!
  结果大家来到了西方大陆。
  这地方林庭本来有着万千戒心的,这且不表。可是后来与邓肯太太,以及若干中产阶级人家的夫人小姐相交。林庭恍然之间,突然就如鱼得水了。这不就是我所求的那种感觉么!比大清的女子大胆犀利更自由奔放,敢于把种种欲望宣之于口去追求。而比把自己当成男人的沈如是同学,又温婉几分,关注的还是衣着首饰香水化妆什么的有趣话题,而不是“弄走大阿哥天下就政治清平”,“阴阳寒暑造化这是人体治病的基本原则”之类的玩艺儿。
  林庭再重生,她也只是个普!通!女!子!就算是生在权贵家里,也不见得她一心向往着高级趣味好不好。林庭在大海上还曾一度恍惚过。莫非自己不正常?是不是该跟着沈如是学一学?等到到了西方大陆,见到了大量的活生生的人,简直热泪盈眶!原来我还是挺正常的——大家都这样,沈太医如是同学你才是真绝色!
  于是醍醐灌顶的林庭就兴致勃勃一头扎进名媛社交界了。虽然大家的理念还不完全相同。可是求同存异么。就是有傲气的小姐想教训一下这个东方人。然而索额图大人的女儿,也不是真的吃素的。不管明抢还是暗箭,化解的那叫一个轻描淡写!
  …………
  胤褆又是另一番滋味了。
  他在大清,那是“天之骄子”四字都不能道尽的派头。几万万百姓之力供养那么一个皇家,他还是皇家长子。那真真是坐在泰山顶上从头数,活着的人里他是前三牛x的!
  当然,按照比较大众的看法,他的排名大概比自己封了太子的弟弟稍微差些。这也是“前三牛x”同学,将近二十春秋六七千个日月中,最大之遗憾了。然而不管如何说,那对头也是自己弟弟——这含义稍微有些微妙。无论怎么说,两人一半血脉相同。便是争得头破血流,可是在其他人面前,难道还没有一点“与有荣焉”的小得意么?
  这么个弟弟居然被自家老爹打发出国了。胤褆当日真恨不得仰天大笑三声以抒发胸中兴奋之情。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真是天赐良机——
  然后,他就被绑架了。
  作为才脱离中二不久的少年,胤褆没有因此报社,反而对于沈如是生出几分敬佩赞扬,那真不能不说,他涵养相当不错。
  圣人道:福祸相依。胤褆郁闷过后,反倒开了心胸。好像一下子看到了天地之大,而不是寸土必争紫禁城里那一亩三分地。于是豪情顿生:何处不可建功立业!
  他在海船上受了几次小挫折。比如打鱼本领不如普通海员,比如对外沟通交流比不上沈如是,比如能言善道又不如沈如是他老婆,再比如航海识图更是处处从头学起之类。等到再次收拾心情到了这欧洲大陆,陡然发现自己一席话挤兑得当地星象学家找不到北。饶是心中再矜持,胤褆也难免有了几分久违的自得:爷果然就是这么酷!
  再然后,他就立刻找到了方向。
  爷二十年来拿手的是什么?政治啊!
  何必扬短避长,跟人比什么打鱼,说话,开船呢。孔先生还说“不如老农”么。咱可是吃肉的“治人者”,何必拉低自己的档次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呀!
  于是。
  大清的爹娘兄弟老婆孩子——不管了。曾经的人生计划——调整了。大阿哥立志存高远。决定抖擞精神再走政治路线,十年后一统江湖龙傲天……
  然后,以磅礴的逆袭之态,回到大清,衣锦还乡,众人惊呆……
  多好的计划啊。大阿哥半夜里笑醒了好几回。
  所以,胤褆开始成天和神父打交道。力求在神权小体系内部奠定自己“东方心灵导师”的地位。同时向同事们学习各种借着神仙名义的忽悠大法,适时推出我大中华体系神仙,不管是三清,佛祖,还是萨满,有机会一定让外邦蛮夷感受一下什么叫“泱泱大国,神口众多”。然后,自然就顺势而上。混个教皇一样的身份地位,也就比当番邦国王差一点不是——靠!居然还是个老二?!
  这个磅礴的计划能否实现,当然现在还不好说。不过这其中有一个难以下手的地方。胤褆作为曾经的皇子,是绝对放不□段讨好权贵的。毕竟在胤褆看来这就是一帮土财主。不过走着看好了。至少沈如是和林庭不是还认识几个权贵么!实在不行,借来一用。
  …………
  林庭去向着名媛路线努力了。胤褆开始处心积虑王霸异世了。沈如是参观了一圈回来,接待了若干批外国代表团后,开始在城里收药材给人治病。间或出门去大学里和人家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事业轰轰烈烈。却是一天到晚找不到这两个同胞。根本没人和她说大清话。出出进进,白天夜里见不到人。
  这事情有点巧也有点不巧。沈如是来到城里第一次讲座的时候,有个有贵族爵位的学生詹姆斯,突然被旁边人午餐三明治里的芥末搞得过敏,晕过去了。旁边的人都是大惊。
  这个时候的西方医学还在发展之中。可是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过敏会送命!谁家的孩子有了这样的症状,那应该严肃的一辈子不让他/她接触到可能过敏的东西。而如果接触的剂量大,那真的可能立刻送命不能救啊!
  当是时,沈如是站出来了。
  她冲着大厅一声喊,让人肃静。言语平常,其中却自有威压之气。太医院就算是皇家的工作人员,那也是天下医生的顶端。沈如是身处其中耳濡目染。居移体,养移气,加上对于自己医术的自信,自有一种“言出法随”的感觉。
  沈如是喝令人群散开,没事儿的人出去,开窗,通风。自己小步从讲台上跑下。拔出金针开始急救。不紧不慢先诊脉,见那人呼吸急促,连忙给他打开衣扣。又连连刺激太阴肺经诸穴,巡经而走,针若急雨点穴似行风。头顶汗出如浆,身前,那人的病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了!
  面部不再潮红,呼吸逐渐平稳。手掌痉挛停止。嘴边也没有液体继续溢出。就是一个不懂医学的人站在这里,也知道这是短短时间急救保住了一条性命——在场的可都是科学学会的专家或者本城大学的精英。顿时掌声如雷,人人面上惊叹带着狂热,纷纷赞叹:“神乎其技!”
  这事情就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中。尤其值得多提一笔的是,这年头的大学生和精英学者,普遍家族豪奢。沈如是的名声一夜之间响遍全城,并向着整个欧洲大陆辐射而去。就连飘扬过海峡,到岛国专门学习牧场工厂管理制度的太子胤礽,都听人说起了有一个东方来的医生相当神迹。于是兴起了前去看看的想法,这是后话。
  只说那日演讲过后。沈如是叮嘱过敏醒来的詹姆斯,先来自己这里开方。然后逐渐在日常生活中加入芥末,熟悉它的存在,就可以治疗过敏。这说法被某个听到的学生当作自己理论发表出去。没想到引来一片嘲笑。只说过敏的东西一辈子不能碰才是正理。又后来,有人揭发说这是沈如是大夫的理论,那学生只是个剽窃者——当时,沈如是已经彻底治好了詹姆斯,全城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詹姆斯更是酷爱在人前吃芥末以示自己相当雄壮——于是,学术界的评论人士一起转了口风,一半的人怒骂剽窃者。一半的人从沈如是的祖上十八代开始吹捧,吹捧她的理论“带来了全新的革命,让我们的见识向前行进了整整一个时代!”
  你以为西方人不会拍马屁?
  在这样的背景下,等到沈如是不堪骚扰,准备私下开一个医馆,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满城的权贵富豪们,谁如果没请东方来的沈大夫把个脉治疗一下,简直就羞愧的抬不起头来。
  沈大夫的诊金不高,不收钱,收药材,或者医书。于是拐着若干个弯,又推动了全城印刷技术的生意大兴盛。
  也有人生怕不够,又奉上若干宝石之类。虽然沈如是那光脑门不怎么用得上,不过留着当弹珠也随她意了!
  …………
  科学界人士,就算出身权贵的,一般来说,还是不这么世俗。大家一般都把沈如是当作相当严肃的导师级人物来看待。见面请教恭恭敬敬。
  据说,不少礼仪是从“见习心灵导师胤褆先生”那里特意问来的。沈如是都不知道他们问了什么。詹姆斯那个家伙,某天兴冲冲的说,想给沈大夫立生祠!沈如是冷汗淋漓的推脱了。她还没活够呢。何德何能跟魏忠贤老先生比啊……
  这被尊重被敬仰,当然挺让人满足的。可是被人看着好像庙里的金身,整天见面都是一脸严肃,烧香上供什么的。对于一个活人来说,也有点忒没意思了。
  沈如是认识的熟人里,约翰邓肯甚至亨利,都忙着天天交际大臣去了。林庭参加舞会酒会许多许多舞会许多许多酒会,作息都是中午起床,天明才从外面回来。胤褆被沈如是的“成功”一刺激,简直迸发出了二十分的热情。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还没回来。跑到全城每一条街上,拉着见到的所有活物练习传教。状似若干年后发小广告的。
  沈如是四下里找不到小伙伴陪她玩,每天从药馆或者学会回来,一个人回到房子里,一个人做饭。那感觉,似乎好像比当年水灾后一人上路回家乡,更凄凉几分。
  这里多说一句。沈如是住着的房子,是约翰送的。是威尔士亲王亲自装修的别院。占地广阔,有山有河。门前能跑马,门后能游泳。屋里金碧辉煌挂满了各名家字画,各种用具包括娱乐用品一应俱全。虽然只有三层高,可是每天收拾打扫就得足足二十个人做三四个小时。可以想象面积之大了。
  又有马车,是詹姆士一家给的。如何贵重倒也未必,不过面积极大。至少在大清,沈如是这品阶是没可能坐上的。
  还有名马,名枪,管家,车夫之类,都有人送来。沈如是草根出身不爱让人盯着,就收了几个打扫卫生的,把那贴身管家变成定点上工的。毕竟收到的乱七八糟的请柬太多,也得有人帮助分辨哪些去不去都可以,哪些最好去一次。林庭和胤褆也帮着管理。只不过三个人作息太不一致,经常碰不到一起而已。
  其实想给沈如是送老婆的,更是太多。然而沈如是名义上有个太太在。大家不好挑头去做那缺德事儿。于是虎视眈眈互相制约而已。前日甚至有人传讯,说国王陛下邀请沈大夫三天后到白金汉宫共进午餐!
  看出问题了么?沈如是一番凄凉空虚寂寞之类,都是作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事业上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走到哪里有人捧。这会儿玩什么小惆怅,那简直和“无可奈何花落去”一样,再听着忧郁,也拂不尽身后那富贵滔天的气息儿。
  沈如是这日给自己做了饭,在一整面墙的大窗子面前感叹了一下窗外花开。然后觉得自己这状态太没意思了。干脆换了身衣服出外走走。这一走,居然就走到城市西南角了。
  ☆、88帝子降兮北渚
  沈如是本来是随便出门溜达。出门前还伪装了两下。头顶上扣了个帽子。换了一身绅士们的骑马服——按照这个时候最讲究人家的做派。一位绅士,柜子里面至少得有十六件衣服,才能符合各种场合的需求。沈如是也做衣服去了。林庭还给她留了个条子标明什么衣服什么情况下穿。不过她本身就不是那等讲究的人,更分不清人家的传统,拽了一件就穿上了,那叫一个不拘小节。
  沈如是就穿了一身骑马服,扣着个礼帽,出门步行去了。一开始自己心里想着点事儿。想好了四下看看,也不知道走到哪儿了,一问,居然是西南区。
  周围的房子确实和西北区里挺不一样的。沈如是左右打量,就看出不对了——怎么感觉旁边人都盯着自己看呢。能不看么?穿错了衣服跑出来的,多稀奇呀。
  沈如是还恍然大悟了——我是名医来着,人家都认识我!也顾不上得意了,这货矫情起来了。好没意思哪!
  但凡大人物出门微服私访,那是一定假装自己是普通人的。当然他做的事儿不一定真低调。沈如是虽然不是大人物,不过最近多少被感染了一点大人物的气质。这会儿觉得人家都认识她了,还不爽。再一细想,也有道理!就说不看皮肤颜色,整个欧洲大陆,能有几个脑袋后面拖着长辫子的!
  出于某种微妙的较劲心理,沈如是就打算打扮一下了。抬头一张望,就看见前面有一家理发店。决定问一问专业人士看能不能换个发型什么的。
  发型这个问题在大清挺敏感的。不过这不是到了其它大陆么。沈如是还出了点小儿女情怀,准备问问能不能换个漂亮点的。不是剃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过是看能不能换个梳法。或者像林庭那样弄点假发什么的也挺好的。
  她这是稀罕人家会打扮了。
  人生下来也不是一开始就有了男女概念的。一般都是旁边人影响的。小女孩给辫个小辫儿,小男孩骂一顿:“别折腾你头上那两根毛!你又不是个女的!”日积月累,等到十二三岁了,小女孩小男孩身体上都开始特征发育了,他们自己的观念也就竖立起来了。然后?论身体条件,其实就可以嫁娶培养下一代了。然后就把这种观念一代一代传下去了。
  沈如是出身特别一点。她小的时候和家人分开。然后在妓院打了个滚跑出来。再然后开始扮男装了。男的女的什么样,身边还真没人告诉她。泽泻是个医疗系统,他不管这个呀。于是沈如是就模仿去了。先前模仿一个村子里的成年男人,到了京城模仿索额图庄子里的庄丁,进了太医院又模仿太医。这会儿突然之间心意一动,居然想模仿林庭了。
  这个想法,其实也挺正常的。女孩子长大了,自己知道爱美了。
  沈如是走到理发店里。就准备找人帮着拾掇一下自己的半光头。结果一进门,连忙后退两步看招牌。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你道她看见了什么?她看见有人在剔半光头!
  理发师是个身材胖乎乎的胡子男人。坐在椅子上的客人呢,是个挺健壮的小伙子。他坐在椅子上,那两条长腿蜷缩得看着就挺别扭,估计站起身来很高。还有点虎背熊腰的,压得那椅子都吱吱呀呀。
  沈如是推门进来,就听见那理发师在说话呢:
  “这就是现在最时兴的发型啦!我告诉你,全城的小伙子都喜欢老贝尔的手艺!东方来的!潮!”
  老贝尔扬头一甩毛,十分得意扬扬:“听说东区北区的太太老爷们,最向往的就是东方风情了。宴会上,都得说东方话!说什么‘hello’啊,都得说‘启禀’!说什么‘goodbay’啊,都得说‘告辞’!说什么‘i love you’呀,都得说‘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这话可真绕啊,老贝尔可是语言天才!”
  抬头一见沈如是:“看见没有!这不就是一个!看看那小光头,多利落!看看那麻花辫,多漂亮啊!这小伙子头发黑漆漆的,跟真的东方人一样!哎小伙子,你这头上的染料哪儿买的,悄悄跟老贝尔说一个,老贝尔跟你打折!”
  屋里人的目光就都汇集到沈如是身上了。沈如是却直接对上了一双眼睛。闪了一下神,才发现是坐在理发椅上的客人。那人相貌堂堂,打扮也十分普通,神色显得有些温和。然而偏偏清澈明亮的眼神里,有一点令人恐惧的感觉一闪而逝,沈如是垂目暗想,只怕这人身份不太简单。
  她却忍不住,抬头上下打量了那人一番。见到他一站起身来几乎碰到头上天花板;几乎失笑。见到他横目随意一扫视霸气天成;心中暗有所思。见到他躬身把钱币轻轻放在老贝尔手上,点头一笑十分温文。沈如是闭目向后轻仰,只觉得眼前不是黑暗而是一片朝霞,心跳若鼓。
  听那人开门。
  然后门扇合上。
  …………
  那客人,理了个“最流行”的半秃瓢,把剩下的头发扎成小辫,迤迤然出门去了。临走前,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如是一眼。
  他一出门,走过两条街道,身后就有人跟了上来。有个落后他半步的人轻声问:“理发店里的人有不妥?西雅诺,用不用我们……”
  他称呼得是对方的名字,可是语音语调及动作,又偏偏恭敬至极。就是在这样无人注意的角落,也显得颇为怪异。
  那“西雅诺”摇头道:“没有不妥,只不过,那是个真正的东方人而已。”
  他身后的人大惊。沈如是相貌精致,是未长成的少年模样。她皮肤偏白,鼻梁也比普通的东方人更挺一点,如果不细看,未必不能认成西方少年。这也是为什么老贝尔夸奖沈如是“好像一个真正的东方人一样”。
  听说最近有一个东方人最近搅风搅水,无意中也坏了自己这方不少事情。难道,说的就是这人?
  他正在暗暗思索,就听到西雅诺又吩咐:“东方人的事情先不管。等‘家里’的信到了再说。不过三两个人,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倒是我的好姐姐,大约最近有些着急了……”
  …………
  沈如是并不知道那客人离开之后发生了什么。她只是微微有些恍惚。方才一瞥,竟然对那个客人印象极深。这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好色而知慕少艾”。什么是一见钟情?不是二十年来关在深闺没见过一个活男人,然后从秋千上看见个雄性就爬墙跑出去跳到人家马上跟着走。那是想女人想疯了的男人在yy。
  一见钟情,于千万人中见此一人,恍然而悟,欣然而喜。只觉他/她与我为一体。从此后便是有万千人在前,你也能一眼区分出,谁是那人。
  人天生便有某种直觉,或者归结于动物本性。选择的未必是种群里的最强个体,不过多半优异,且与自身互补。然而,随着人类社会日益复杂,这直觉或被磨灭或被忽略。就是“一见钟情”了,总有种种社会家庭历史未来等等因素,让“理智”去判断:不可能。
  沈如是一眼看见人上了心。若她还是个婴儿,必然哇哇大哭。若她还是个五岁女童,多半拔腿追去。若是她从青楼才脱身时,只怕就会更多一份犹豫:万一是个坏人呢。然而她已经在水灾后的家乡悬壶数年,到京城,入官场,治疗权贵无数,进宫,脱身,定计查旧案,绑架皇子出海。多少事,如一梦。今日之她,不过微微一叹,然后——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去。
  游离欧洲,精进医术,求达道。明了这世间疾患为何而来,为他人减轻痛苦。这是沈如是所求。
  她有医疗系统随身少年来基础扎实,她曾亲见世人病痛之苦。如今她出海学习“他山石”,这般际遇,比起前辈多少先贤已是奢侈得过分了。怎敢不一心一意!
  况且,叶落归根。她终究是会回去的。那人就算新潮,搞一个半秃头,终究是个外国人。自己高堂尚在,不可能嫁到外国不会去。罢了,想想未来也没甚缘分。更不知那人年岁几何娶妻没有——管他呢,就当今日没见过这人好了。
  沈如是在理发店坐了一会儿,也不理发,就好像参透什么一样,站起身拔腿就走。老贝尔送走前面客人,回头洗了个手的时间,后来的客人也跑了,只觉得有点莫名其妙。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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