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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

  这些沙盗却并没有立刻答应,反而是纷纷看向邦特,等待他的决定。
  邦特只是略微迟疑,旋即单膝跪地向凌云道:“82级剑师邦特,愿意永远追随大人!”大陆上几乎每一位魔法师都有很多追随者,一旦一位战士成为了魔法师的追随者,那么必将听命于魔法师,在危急时刻更是要用生命守护魔法师的安全,此时邦特的话无异于宣誓成为凌云的追随者。
  凌云饶有兴趣的看了邦特几眼,赞道:“不错,挺聪明。好吧,我就收下你。现在天色晚了,你们就在这扎营吧,明天一早出发。”吩咐一句,凌云钻进了船篷,不再理会他们。耳中传来邦特的呼喝声:“快,扎营,扎营,快点,快……”
  第二天再出发的时候,凌云他们一行已经扩充到了百余人,凌云也从划船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用绳索系在船上,沙兽在河的两岸牵引着前进。凌云在船头半趟,手中拿着一瓶酒,惬意的慢慢酌着。
  第一百一十三章  乾坤佣兵团(第三章)
  “邦特,你的塔亚龙是怎么弄来的?自己抓的,还是买的?”凌云看着在岸上骑着塔亚龙不紧不慢的跟着船的邦特问道。
  “大人,这是我当初做佣兵的时候,在塔亚龙穴做任务,机缘巧合得到了一只塔亚龙幼兽,养了这几年终于成年了。”
  凌云看着那威风凛凛的塔亚龙不禁有些羡慕,他早想弄一只好的坐骑,却一直没用机会,当然最理想的坐骑还是幻兽类的骑宠,不过这塔亚龙的卖相的确不错。
  一路逆流而上,这一路上凌云没事就把这些前沙盗操练操练,一路行来,他们的匪气与贼性倒是被凌云磨去了不少。邦特对此也十分配合,凌云有些意外的发现,这家伙很有一些带兵的天赋,手下的兄弟无不被他调教的服服帖帖,而且死心塌地。
  第八天,终于到达了艾伯纳河上游的绿洲——生命奇迹,这个绿洲是厉风戈壁的五大绿洲之一,有两座小型的城市,凌云他们进入的是艾伯纳河沿岸的风源城。
  进入风源城,凌云赏了每人一枚魔石,让他们感恩戴德,无比兴奋的拿着魔石尽情的花销去了。
  找了一家不错的旅店将赫丽和凌风舞安顿下,凌云与邦特来到酒馆。他想了解一些厉风戈壁的消息,特别是银色十字远征军的消息。这些天虽然从邦特那里也了解了不少,但邦特毕竟是盗贼,他的认知有太大的局限性。
  “老板,来两瓶好酒。”邦特放开了大嗓门叫道,招来了一片侧目。
  找了个位置,两人刚刚坐下,凌云便被旁边几人的谈话吸引了。
  “你们听说了吗?末日盗贼团被灭了。”
  “真的假的,整个厉风戈壁什么人能灭的了末日盗贼团啊?银色十字远征军围剿了数次不是都拿他们没办法吗?人家团长可是准神阶的高手,鬼才相信你的话呢!”
  先前说话的人急了,拍桌子道:“我发誓,我说的绝对是真的,灭了他们的可是乾坤佣兵团!乾坤佣兵团,你知道吗?”
  “难道是真的?这乾坤佣兵团到底是什么来历,上次不是刚灭了逐火盗贼团吗?”
  “邦特,这末日盗贼团、逐火盗贼团和这个乾坤佣兵团你了解多少?”凌云听的有趣,向邦特问道。
  “末日盗贼团是厉风戈壁的第二大盗贼团,逐火排名第七,这两个盗贼团烧杀抢掠无所不作,口碑极差。至于这个乾坤佣兵团,是前不久突然之间冒出来的,据说这个佣兵团中都是一些孩子,团长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但他们出手却极其的狠辣,刚一出现就将活跃于艾伯纳河畔的博格盗贼团消灭,盗贼团中的五百多人无一幸免。也正因为他们被消灭,我们盗贼团才成了这一代最大的盗贼团,嘿嘿……”邦特有些不好意思的干笑。
  凌云却是听的出神,心中暗自猜疑,难道这个乾坤佣兵团是凌菲姐妹和自己的那些宝贝徒弟组建的?
  带着怀疑走到正谈的热闹的那一桌前,笑道:“各位,在下刚来到戈壁,听你们说起乾坤佣兵团似乎很是厉害,不知能不能给在下说说?”
  “哦,原来是刚到戈壁的,坐下来一起喝一杯吧。”
  凌云也不客气,坐了下来,向侍者要了几瓶酒,请大家一起喝。
  “各位,快给我说说这个乾坤佣兵团吧!”凌云装作迫不及待的道。
  先前说末日盗贼团被灭的那人卖弄的轻咳了两声说道:“要说这乾坤佣兵团啊,那可是神奇的很。团中都是女子和小孩,但你可别小看他们,他们可都是神子神女,魔法斗气样样精通……就在前不久,他们把盘踞在大裂谷附近的末日盗贼团灭了,末日盗贼团两三千人全军覆没……”
  凌云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所谓的乾坤佣兵团就是凌菲他们,心中隐隐的有些不满,他曾多次告诫过他们,不准他们暴露魔武双修的秘密,他们怎么还是暴露了呢?于此同时也暗暗为他们的成长感到高兴。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唉,算了,让他们多历练历练吧。”在酒馆中和那一群新结识的佣兵喝酒聊天,直到夜半。
  第二天再次启程,已经不能再乘船,又买了几匹沙兽,一行人向着西方前进。
  还好赫丽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沙兽走起来也特别的稳,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摇晃、颠簸。
  走了两天,走出了生命奇迹绿洲的范围,前方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沙漠。没多久便见到了一个独自在沙漠中游荡的魔族,这个魔族体型和人类倒是很像,只是全身包裹在骨质的铠甲中,其实那并非铠甲,而是他们身体中长出来的保护层,手中还提着一把骨刀。凌云在图鉴上看过,这种魔族叫做巴洛骨,实力大概相当于一位刚进阶的高级战士。虽然不是很强大,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也很难抵挡。
  这只巴洛骨见到凌云他们这么一大队人马不仅不逃跑,反而发出一声怒吼,提着刀冲了上来,骨刀上橙色的斗气闪烁,倒也颇具气势。
  “讨厌的东西!”邦特口中轻喝一声,纵骑冲出,奔驰到巴洛骨身前,大剑瞬间到了手中,一抹淡淡的青色光芒闪过,已经将把罗格头颅砍下。
  “好……”邦特手下的那些兄弟一阵欢呼叫好。
  邦特左手飞快的探出,抓住巴洛骨的头颅,骑着塔亚龙,口中发出“嗷嗷……”的呼喝声,围绕队伍奔驰了一圈,直到巴洛骨的尸体化作了灰烬飞散,才如得胜的将军般回到队伍。
  “邦特,你们是不是经常猎杀这些魔兽?”
  邦特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干笑两声说道:“不是,这些魔族大多都是群居,遇上这种落单的也就罢了,若是遇上一群我们根本不敢招惹。不要说我们了,就是隔壁中最大的盗贼团也轻易不敢招惹它们,只有银色十字远征军会经常组织军队猎杀它们,也因此才开辟出了各个绿洲之间的道路,不然那些商人哪里还敢在沙漠中行走,普通人遇到这些魔族,只能是被杀的结果。唉,别说普通人了,就是我们团里,能够单独战胜一只巴洛骨的也是屈指可数。”
  第一百一十四章  银色十字远征军(第一章)
  刚才还是兴高采烈的众人不禁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你是说,我们走的这条路上很少会出现魔族?”
  “是的,如果一旦出现成群的魔族,银色十字远征军就会前来猎杀,而这些落单的魔族商队的佣兵也能够解决,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邦特道。
  “这么说来,银色十字远征军倒是挺不错的吗,厉风戈壁能有现在的局面多亏了他们啊。”
  邦特的脸上露出尊敬的神色道:“不错,银色十字远征军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军队,他们是王国仅存的真正的军人!不说雷鸣大陆腹地的那些早已经腐朽了的军队,就是隐雾沼泽、迷梦沼泽、冰狼雪原或者群岛上的几个军团在我看来也远远不及银色十字远征军,也许他们的战斗力不是最强的,但我却依旧认为他们是最好的军人。”
  “哦?邦特,你也当过兵吧?”
  邦特略微有些尴尬的道:“我的确在军队呆过,后来被他们踢了出来……”
  “哦……”凌云轻“哦”了一声,没有再问,邦特有些感激的看了凌云一眼,他突然发现也许成为眼前这位年轻强者的追随者是自己做出的最成功的决定。
  一行人继续前进,凌云故意抄近道,偏离了商道,遇到了几个小群的巴洛骨,前追风盗贼团成员显然对于对付魔族有着不少的经验,每一次都能成功的将其猎杀。通过几次战斗,凌云也基本了解了他们的实力,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初级战士,中级战士不到三十,高级战士仅有八人,而进入圣阶的除了邦特只有一位63级的小剑士。而他们的幻兽更是不堪,很多人的幻兽甚至从来就没幻化过,幻化过的也都只是胡乱幻化了几次,对幻兽并没有多大的提升,就连邦特的两只幻兽也只有二十多星。他们一般要五到十个人合作才能杀死一只巴洛骨。而王国的士兵如果论单体战斗力的话还没有这些盗贼强大,普通的士兵只要修炼过一点粗浅的斗气那就非常了不起了,必定是军中的精英,而大多数都是根本没有修炼过任何斗气的。由此可见人类之所以能够击败魔族靠的是智慧、运气和魔族自身的缺陷,而绝非真正的实力。
  了解了众人的实力,凌云也没兴趣再脱离商道招惹魔族了。回到商道继续向厉风城前进,刚走了几日,前面却出现了状况。
  茫茫大漠上,没有遮蔽,视线毫无阻碍,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前方一片火红的光芒中将黄沙卷起,如龙卷风一般盘旋着,火红的光芒将那一片天空映的通红,像火烧云在天空中久久不散。
  凌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火旋风造成的景象,不由疑惑的道:“前面怎么会有人施放魔法呢?还是这种范围魔法,难道遇到盗贼了?”
  邦特茫然的摇头道:“魔法师都是身娇肉贵的,戈壁中难得一见。”
  “看看去。”纵身跃下沙兽,身形兔起鹘落,飞快的远去,邦特骑着塔亚龙在后面跟随居然被凌云越甩越远。
  凌云很快跑出了几十里,终于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原来是一队士兵在猎杀一群巴洛骨。
  这一队士兵只有三四百人,而巴洛骨却足有一百以上,所以战斗很是激烈,还好士兵的队伍中有两名实力不错的魔法师,其中一名是火系的,应该就是刚才施放火旋风之人,另一人是风系魔法师,似乎实力也不必那位火系魔法师逊色多少,不停的瞬发风珠术吹向巴洛骨密集的地方。风珠术虽然只是一级魔法,杀伤力有限,但是吹多了还是能要命的,在这位风系魔法师不停的施放之下,对那些皮糙肉厚的巴洛骨也照成了很多的困扰。
  但是普通人类的士兵实力太差,虽然有两位魔法师配合,依旧很难杀死一只巴洛骨,一时间两方陷入了僵持状态,不过,人类的体力比魔族差远了,魔法师的魔力更不可能坚持太久,在这样僵持下去对人类很不利。
  凌云飞快的冲到近前,随手从幻兽空间取出一柄大剑,虽然是随手取出,但也是凌云杀死的一位凌空战士使用过的神器。
  这段时间,凌云将之前的战利品仔细的清理了一遍,收获非常的丰厚,空间戒子十二枚,神器级的大剑、装备及魔法道具一共有二十多件,上品神器四件,分别是赫尔基里使用的大剑,和两条项链以及一枚护符,护符也是来自赫尔基里,两条项链却不知道是谁的。更有一件精品神器,是一件龙皮软甲,这件软甲的防御力十分强大,神阶以下的伤害可以完全抵御,凌云一发现它的好处立即让赫丽穿上。此外,凌云在那位奇迹的身上拔下的居然一件套装,套装中的每一件虽然都只是神器,但整套装备合起来却是上品神器。凌云试了试,发现虽然不如魔王套装,但效果也非常不错,但他却没有用,而是将它预留给了路易斯。
  凌云一直冲进巴洛骨最密集之处,随手一个旋风斩使出,一蓬斗气从剑上射出,顿时方圆十几米的巴洛骨无一幸免,一大片地方被清理干净,至少斩杀了二三十只巴洛骨。
  对面,那些士兵的喊杀声突然停了下来,交战中的双方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之中。
  巴洛骨毕竟智慧不高,凌云的强大对他们并没有多大的震慑作用,反而激起了它们的凶性,几乎是同时,剩余的七八十只巴洛骨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不理会那些士兵的攻击,一起向凌云冲来。
  士兵们也总算从震撼中醒来,精神大振,发出一声欢呼,更加奋不顾身的向巴洛骨发动了凶猛的攻击。
  凌云看着凶悍的向自己冲来的巴洛骨,大剑不停的挥动,这些堪比高级战士的巴洛骨却被凌云毫不费力的秒杀,转瞬间,一大群巴洛骨已经所剩无几。
  士兵们刚冲上来,准备大杀一场,却发现只剩下一地灰烬。一个个不由的瞠目结舌的看着凌云,目光既是崇拜又是难以置信。
  第一百一十五章  厉风城(第二章)
  “凌云?”士兵中响起一个凌云熟悉的声音。
  凌云循着声音找过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不由高兴的叫道:“阿弗莱特,你怎么在这?哦,对了,你就是厉风戈壁的人!”
  刚才说话的正是穿着一身魔法袍的阿弗莱特,他穿的这种魔法袍和魔法公会的魔法袍不同,而是军中的制式魔法袍,没有一般魔法袍那么宽大臃肿,更加便于行动。
  “你小子怎么也当兵了,当初我从巴图地狱出来就听说你已经回厉风戈壁了,没想到你居然在军队里混,怎么样,混的还行吧?”久别重逢,凌云很是高兴。
  “嘿嘿,还不错,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人中队的指挥官了,这些都是我的兵!”阿弗莱特笑呵呵的向凌云介绍,颇有些意气风发之态,“凌云,你怎么会到戈壁来呢?我听说你做了女皇陛下的守护骑士,后来尼古拉斯家族叛乱,我还一直担心你呢。”
  凌云的脸色微变道:“我这次并不是一个人前来,而是带了一个重要的人物想要见见你们军团长。”阻止了想要发问的阿弗莱特,“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等到了厉风城再说吧。”
  阿弗莱特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
  不一会,邦特和赫丽他们相继赶到。看到赫丽,阿弗莱特顿时明白了许多,走到赫丽身前毕恭毕敬的行了一个骑士礼,用微弱的声音道:“拜见女皇陛下!”赫丽淡淡一笑,向他微微点头,示意他不必多礼。
  阿弗莱特他们完成了任务也要回厉风城,于是与凌云他们结伴而行,这一队士兵与盗贼的奇怪组合加起来有五百余人,浩浩荡荡的向厉风城前进。
  在茫茫沙漠中行走多日,就连凌云都有些不耐起来,厉风城终于遥遥在望。
  厉风城位于厉风戈壁的西北的希望绿洲,再往西就是茫茫的大海。厉风城中可以清晰的听到大海中终年不息的怒涛“轰隆”之声。
  厉风城和其他城市迥然不同,最显著的是它没有城墙,各种建筑被风沙侵袭显得沧桑、破败。为了抵御大风,建筑普遍低矮而厚实坚固,多层建筑更是极为少见。
  城市的四周随处可见,一个个剽悍魁梧的银色十字远征军士兵巡逻的身影。
  进城后,阿弗莱特要回去复命,带着他的人走了,凌云他们只好先找地方住下。
  “凌云,你说阿弗莱特军团长还会不会承认我这个女皇呢?”在旅馆的房间中,赫丽不无担忧的问道。这个房间低矮狭小,房中只有一张石板床,和一套石质的桌椅,这可能是赫丽住过的最差的房间了。
  听到“阿弗莱特”凌云心中不由的一动,难得阿弗莱特军团长和阿弗莱特有什么关系?但随即否定,阿弗莱特军团长的阿弗莱特是姓氏,而阿弗莱特则是他的名字,因为阿弗莱特只是平民根本没有姓氏。
  “不用太过担心,明天我们就去拜会阿弗莱特军团长,有我和妈妈在,就算他有异心,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凌云安慰道。
  赫丽强颜一笑,拉住凌云的手道:“凌云,还好有你在我身边,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赫丽睡着,凌云悄悄的出了房门,叫上邦特正欲前往酒馆,正好凌风舞从房间中出来,看见两人想要出门,问道:“云儿,你们要到哪去?”
  邦特脱口道:“我们正要去酒馆喝酒呢。”
  凌风舞的眼睛一亮道:“酒馆喝酒?我也去,云儿,你怎么不叫我呢?”
  凌云瞪了邦特一眼,有些无奈的道:“我们主要是去打探情况,喝酒是次要的。”自从不久前让凌风舞喝过一次酒后,凌风舞便深深的爱上了美酒的滋味,俨然成了一个女酒鬼,每天无酒不欢,好在她不仅千杯不醉,而且实力强悍,凌云也不必为她担心。
  厉风城几乎没有夜生活,天刚黑没多久,街道上已经人迹寥寥,在荒凉的街道上走了许久,三人才找到一家灯火通明,还算热闹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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