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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我连你的防御都攻不破还有胜的希望吗?我可不想等一下被你打的半身不遂再认输。”
  丽娜“噗嗤”一笑道:“你这小家伙倒是狡猾的很啊。”
  “我只是有自知之明,丽娜小姐,我们的帐是否已经算清了呢?”
  “刚才好像都是你在攻击我,如果你能接下我一招,我们的帐就算清了。”
  凌云的目光一凝,死死的盯着丽娜,心中无比气苦,虽然丽娜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但被亲生母亲如此对待,又怎会好受呢。
  “好,接你一招又如何!”凌云干脆连雷神守护也撤掉了。
  丽娜口中急促的轻声念动着咒语,天地间的火系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着,蓦然,丽娜一声大吼:“炎之图腾!去吧。”庞大的魔法元素凝聚成一个身高十几米的火焰巨人,仰天一声咆哮向着凌云冲去。
  七级魔法炎之图腾!凌云心中悲苦,看来这丽娜是真的想要自己的命了。算了,死在自己亲身母亲的手里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火焰巨人越来越近,牵引的凌云身周的火系魔法元素越发的紊乱,就连他体内的本源魔法元素也躁动不安起来,仿佛要冲出他的身体投入火焰巨人的怀抱。
  “完了”在火焰巨人扑到凌云身上的刹那,凌云素手无策,脑海中闪过这最后的念头。就在他绝望之下心神放松的时候,体内的火元素再也不受控制的狂涌而出,如溪流归入大海一般涌进火焰巨人之内。
  绝望中的凌云精神陡然一震,他发现那些拥入火焰巨人的自己的本源魔法元素并没有与自己失去联系,他们正在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同化着构成火焰巨人的火元素。只是片刻,紧紧片刻之间,火焰巨人便已经被凌云的本源魔法元素同化了,化作了精纯的本源魔法元素疯狂的涌进凌云的体内,令凌云的气血一阵剧烈的翻涌,经脉中的真气像是沸腾了一般。
  “噗”,对面,丽娜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刚刚进阶蓝袍的她,在使用七级魔法的时候竟然被人强行打断了,差点让她精神力紊乱,如果真的那样那么不死也要变成白痴了。还好她及时发现不对,果决的撤出了她对魔法的控制,就算这样她也受了不轻的伤。
  “姑姑,你没事吧?”康妮跑上竞斗台扶住丽娜焦急的问道。
  丽娜虚弱的摆摆手,说道:“我没事。小家伙,不错,真的不错。我想你离蓝袍也不远了吧!”
  丽娜的话顿时让场中的康妮和弗利特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凌云他才多大啊,居然快进阶神阶了?两人瞪大的眼睛一齐望向凌云,似乎想看出他的与众不同。
  凌云此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他浑然忘记了自己体内的异常,呆呆的看向因自己受伤的丽娜,心中无比自责,自己为什么要逞一时之快答应和她比试呢?
  “丽娜小姐,实在是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不待凌云说完,丽娜轻摆了摆手笑道:“是我技不如人,与你何干?难道我丽娜是输不起的人吗?”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凌云连忙解释。
  “不用说了。小家伙,我对你很感兴趣哦。虽然我不知道你刚才是怎样破解我的炎之图腾的,但是我能肯定你用的是火系魔法。雷火两系魔法师,而且还有如此好的天分,我相信你以后的成就一定震古烁今。”
  被自己的母亲如此看重,凌云的心中顿时舒畅无比,豪情万丈,当下大声道:“凌云定不会让丽娜小姐失望的!”他却没有注意到丽娜说话时的言不由衷,和眼中隐隐的寒芒。
  第二十一章  佣兵团
  “弗利特,传送阵我们是用不起了,我们该怎么去卡诺萨城呢?”在回精灵酒楼的路上凌云问道。
  “走去呗,难道你还会飞不成?”
  凌云瞪了他一眼,默默的走着。
  当夜,凌云满怀心事,这些年来,他已经渐渐的将他的生母丽娜忘记了,但今天却又意外的相见,他那隐藏了许久的对母爱的渴望再次不可遏制的迸发出来。
  久久的难以入睡,心烦意乱的凌云坐起身,盘膝而坐,竭力的收摄心神修炼自己自创的内功,今天和丽娜比试的时候吸收了那个火焰巨人之后,他便感觉有些气息不稳。
  当下引导着体内的真气在经脉中运行着,运行几遍之后他便感到浑身炽热难当,仿佛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
  凌云不敢再运行下去,仔细探查体内的情况,各系魔法元素和斗气混合而成的真气以前都是呈现无色的粘稠液体在体内流动,但是此时却显现出淡淡的红色。红色,是火系魔法元素的颜色。很快,凌云便想明白了,这是因为今天吸收了那个火焰巨人,导致体内的火系魔法元素超过了其他元素的量啊。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以后自己岂不是就无法再修炼了?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凌云唯一的办法就是吸收其他各系的能量来中和火系魔法元素。凌云很快便下定了决心,开始全力的吸收天地元气,但是却将火元素尽力的收束在丹田之中,以至于进入体内的火系魔法元素不会被同化吸收,运行一周之后再次排出体外。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叮叮当当”杂乱的敲门声。凌云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收功内视,体内的真气果然颜色减淡了许多,而魔法和斗气似乎也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也不急仔细查看,整理一下衣服下床打开房门,却是弗利特,手中提着酒瓶,正斜倚在门上不紧不慢的敲着。
  “弗利特你怎么又喝上了?这么早什么事啊?”
  “你不是要去卡诺萨吗?走,我们到佣兵公会去,找一个去卡诺萨的佣兵团顺道把我们带上。”
  “看来我是没理由反对了……”
  佣兵公会的历史甚至比卡诺萨王国还要久远,远在魔族肆虐雷鸣大陆的时候,佣兵公会便随着各种反抗势力一起诞生了。但是它却不是为了人类的自由解放,驱逐魔族而存在,他们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益。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目的,所以那许许多多的反抗势力相继消失之后,它却反而越来越强大。
  如今它的存在在人们的心目中更是根深蒂固,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说实话,在这块并不安全大陆上,它的存在也是一种必需。
  树心城的佣兵公会同样位于顶层,大门上有一个巨剑和一面黄金盾牌组成的巨大标志。
  走进去,凌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里面人头攒动,嘈杂无比,有四处乱晃的,有大声叫嚷争执的,还有人坐在吧台边喝酒哄闹的。
  “你确定这是佣兵公会,不是酒吧?”
  “佣兵公会不就是这样的吗?没见识。”弗利特撇撇嘴笑道。
  凌云再仔细一看,发现这里的确和酒吧有许多的不同,在这庞大的大厅中,有着许多的柜台,那里是佣兵接受任务和递交任务的地方,在大厅的中央,有一排公告牌,上面有最近可以接受的任务,还有佣兵排行榜和一些对佣兵有帮助的新闻等等。
  “两位是来发布任务的吗?交给我们吧,我们绝对会让你满意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长的高高大大,看上去很憨厚的男子,一把拉住凌云和弗利特说道。
  “我们不是发布任务,只是想找一个到卡诺萨做任务佣兵团,顺道搭我们一程。”弗利特撇了男子胸前的佣兵标志一眼,淡淡的说道。凌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他的胸前挂着一个铁牌,上面刻着两柄并列的剑型图案。
  “两位,巧了,我们团正准备护送一个商队到卡诺萨城,明天就出发。就剩最后两个随团的名额了,两位千万不要错过。”
  “你是哪个佣兵团的?可靠吗?”弗利特咂着酒一脸玩味之色的问道。
  “我是情义佣兵团的萨马科。我们情义佣兵团虽然只是刚组建的一个佣兵团,但肯定是百年以来最有潜力的佣兵团,两位尽管放心好了,我们的实力可是很强大的,我们巴洛克团长可是剑师级的高手呢。”
  “最有潜力,那你们现在是几级的佣兵团呢?”
  萨马科脸上微红的道:“两级……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完成这次任务就能升级到三级了。”
  “好,就是你们团了,我喜欢你们的名字。我们是不是还要出一些钱呢?”凌云爽快的道。
  “是的,先生,我们会为两位安排坐骑或者马车,只需要交纳一千金币给我们,我们就会保证你们平安的到达卡诺萨城。”
  “一千金币?”凌云一声惊呼,从这里传送到卡诺萨要二十五万金币,由佣兵团护送只要一千金币,这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先生,一千金币已经很低了……”萨马科一脸为难的说道,“要不我跟团长再说说,八百金币带上你们怎么样?”说着,一脸期待的看向凌云。
  “不必了,就一千金币好了。明天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找你们?”
  “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我们会在城门口等候两位。”萨马科兴奋的说道,一千金币虽然不算太多,但总比没有好吧,起码这一路上的伙食会好一点了。这可是他们佣兵团第一次接这么大的任务呢,之前做的那些小任务得到的佣金早就花的差不多了。要是不多找几个随团的客人,怕是路费都成问题吧。
  凌云掏出一把金币,递给萨马科道:“这是定金。”
  萨马科连忙接下,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这一把金币好歹也有百余枚啊,看这位先生出手这么大方,服侍好了,好处怕是少不了了。
  “谢谢先生,谢谢先生。明天我们在城门口恭候两位。”
  回到精灵酒楼,凌云开始了每天的修炼。像昨天晚上一样,吸收着除火系魔法元素的之外的天地灵气。
  不知过去了多久,凌云突然感到身体一阵异样的震动,从无思无想的修炼状态中醒过来,查看体内的状况,原来体内的真气又变回了无色的的状态,而且益发的浓稠了,如同水银一般似乎随时都会凝结,但是它的流动速度却完全违背常理的异常迅速,简直就可为是风驰电掣,以凌云的精神力竟然隐隐有跟不上它的速度的感觉。查看魔法力,居然突破了100级,到了104级,而斗气也增加到了111级。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凌云扬身而起,窗外曙光初现,已经到了黎明了。
  第二十二章  前往卡诺萨
  凌云叫醒弗利特,两人匆匆吃完饭,便向城门外走去。
  到了城门外果然看见一大队人马正等在那里,萨马科赫然也在其中。
  这些人中佣兵打扮的只有十几人,其他的全是商队和随队的人,光是运货马车就有二十多辆,其中竟然还有一辆豪华的载人马车,帘幕低垂,不知里面坐的是什么人。
  “两位先生,你们总算来了。”萨马科看见凌云和弗利特连忙高兴的跑了过来,接过凌云和弗利特简单的行李。
  “我叫凌云,他叫弗利特,不用先生先生的叫。”
  “是是,凌云先生说得对。凌云先生,这位就是我们巴洛克团长。”萨马科指着一位身材不算魁梧但却给人异常彪悍感觉的男子说道。
  巴洛克没有说话,只是向着凌云微微点头,转身向着众人吆喝道:“所有人都到齐了,大家准备一下,我们出发。”
  “两位,请问你们是骑马呢还是坐车?”
  “当然是骑马了。”这个世界居然也有马,凌云听萨马科一问立刻很有兴趣的道。
  不一会萨马科给他们牵来了两匹洁白的马,这些马和地球的很像,只是他们除了全都浑身雪白之外,耳朵非常的小,而四蹄的脚踝处都长着一团蓬松的长毛。
  出发后凌云发现情义佣兵团团长巴洛克骑的不是马,而是一只类似恐龙的怪兽。怪兽全身乌黑,隐隐散发出慑人的光芒。身上布满了坚硬的鳞甲,长长的尾巴上长着一根根长而尖锐的骨刺,背上一对苍劲有力但却短小的翅膀,嘴边一对恐怖的獠牙,头顶一长一短两根像犀牛一样的尖角,再加上它那两米多高十几米长的身体,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家伙。
  “诶,萨马科,你们团长骑的那是什么?”
  “我们团长骑的可是黑曜魔风兽,是骑宠类的幻兽,可是十分难得的品种!”萨马科一脸骄傲的说道。
  “哦?原来幻兽中还有这种类型的。”凌云心中却有些奇怪,为什么凯文森给他的幻兽图鉴中没有介绍呢?他却不知道,骑宠类幻兽是科诺罗斯幻兽研究所近些年才培育出来的幻兽品种,而凯文森久不在大陆行走自然不会知道。
  凌云跟着情义佣兵团一路向卡诺萨城前进,速度虽然慢,但凌云也不在意,全当是旅行了,如果是在前世,这样的机会可是找都找不到呢。很快的他对情义佣兵团也熟悉了,佣兵团一共只有十四个人,只有团长巴洛克是剑师级的实力,其他人的实力都在人阶的中高级左右。
  巴洛克属于那种木讷爽直的类型,凌云很喜欢,平时少不了请他一起喝酒。巴洛克一直认为凌云和弗利特一样是个吟游诗人,虽然看不上凌云的实力,但却也觉得凌云性格豪爽,很是对他的胃口。
  佣兵团中除了巴洛克之外最吸引凌云注意的是一个叫做绮丽丝的少女,吸引凌云注意的除了她那青春靓丽的外表之外,还有她似乎在掩藏着什么秘密。
  而商队中最神秘的莫过于那辆豪华马车中的乘客了,同行数日凌云竟然没见过他露过一次面。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吧,前面就是希望峡谷了,我们明天再走。”夕阳西下之际,巴洛克当先停下,扬声说道。
  众人闻言纷纷停下,搭帐篷、烧火做饭,各自忙碌起来。
  到了半夜,凌云正在运功炼气,突然听到远处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声。这种脚步声凌云再熟悉不过了——绿魔精,从声音上判断这一伙绿魔精有数百只之多。
  凌云并没有理会,这数百的绿魔精他还并不放在心上。
  不久,营地中响起了嘹亮的警报声。“绿魔精来袭!绿魔精来袭……”随着警报声,整个营地都骚动起来。
  巴洛克的大嗓门大声喊道:“把马车围成一圈,商队的人都躲到里面去。佣兵团的兄弟准备迎敌,大家不要乱。绮丽丝,发求救信号,向附近的驻军求救。”
  此时凌云已经走出了帐篷,正好见到绮丽丝向天空施放了一个求救魔法,像烟花一样在天空爆发出耀眼的绚丽光彩。
  “巴洛克,没事吧?”
  “凌云,你出来干什么,快进去!希望第四军团的人能及时赶到吧,几百只绿魔精可不好对付。”巴洛克担忧的看向营地外越来越近的绿魔精。
  很快,绿魔精已经到了营地外百米之处。“兄弟们,上!”巴洛克一声大吼,当先冲了出去,佣兵团中的所有战士紧随其后,跳出了营地,向绿魔精冲杀过去。
  巴洛克挥动着手中的大剑,青色的斗气在剑上泛动着,每一剑下去就有一只绿魔精被重创,相对与巴洛克其他佣兵就没那么顺利了,在绿魔精的围攻之下很快就伤痕累累了,还好有魔法师的掩护一时还没有性命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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