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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13节

  小温礼摇摇头,不敢拿。野果他是敢拿的,一般的水果糖他也是敢拿的,但是大白兔奶糖比较贵,所以他没拿。他没吃过大白兔奶糖,但是他知道贵,他看见其他的小伙伴吃过,小伙伴说,这是最贵的糖了,要很多钱才能买。小伙伴还藏着糖纸,总是跟他们炫耀呢。
  林余余:“拿着,姐姐不是白白给你的哟。”
  小温礼瞪大了眼睛:“要我给钱吗?”
  林余余哭笑不得的捏了一下他的脖子:“当然不是了,你有钱吗?”
  小温礼摇摇头:“我没有钱,但是我可以割猪草、可以挖虫子给鸡吃,让鸡下大大的鸡蛋哪去卖。”
  林余余笑着,笑的心疼:“姐姐不要钱,但是你要帮姐姐干活。”
  小温礼:“我会干活,我经常帮奶奶干活,奶奶夸我干的好。”说着,眼神还像大白兔奶糖看了看。
  这小眼神,看的林余余又忍不住想捏他鼻子了。“那姐姐做饭的时候,你要帮姐姐烧火,姐姐采摘药材回来,你要帮姐姐整理出来。你每帮姐姐一次忙,姐姐就奖励你一颗大白兔奶糖,怎么样?”
  小温礼一听:“真的啊?”
  林余余:“当然啊,我是大人,大人是不骗人的。”
  小温礼:“大人也会骗人的。”说到这个,他有点难过,声音也有些哽咽了,“奶奶生病了,她总说明天会好,可是过了好几个明天,奶奶的病都没有好,所以大人也会骗人的。”
  林余余用余光看了一眼门口,李秋红已经醒来了,慢吞吞又吃力的走到了门口,听到里面的动静,她靠在门口没有进来,不料听到了孙子这番话。她再一次认识到,她
  之前错了。生病不能熬一熬,花钱让病好的快才是最重要的。不然病越来越厉害,多花钱不说,孩子也更加担心自己。
  林余余:“奶奶是不想小温礼担心,所以才这样说的。骗人呢,有两种,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不过呢,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不应该骗人。所以等奶奶病好了,小温礼要告诉奶奶,这样骗小孩子是不对的,让奶奶给小温礼道歉,这样以后奶奶就不会骗小温礼了。”
  “不……”小温礼又摇头,“我不要奶奶道歉,奶奶知道错就好了。”
  林余余:“为什么啊?”
  小温礼:“奶奶是大人了,大人向小孩道歉会羞羞脸的,我不要奶奶道歉了。”
  林余余:“小机灵鬼。呐,这两颗大白兔奶糖你拿着,一颗奖励你帮姐姐烧火、一颗奖励你待会儿和姐姐一起拔鸡毛。”
  小温礼:“耶,谢谢姐姐。”
  李秋红是过了好久才进去的,她看着他们相处,很欣慰。她觉得让林知青住进这里是对的,林知青懂得东西多,可以教孙子。唉,她就不该收林知青的房租。不过不收的话,林知青肯定不愿意住。所以她只能在其他地方补贴林知青了。
  李秋红走进厨房:“你们在干什么啊?”
  小温礼:“奶奶。”他小跑过去,把两颗糖给李秋红,“奶奶,给你吃糖,吃了糖喝药就不苦了,病也能快快好。”
  李秋红蹲下身:“奶奶不吃糖的。”
  小温礼:“骗人,哪有人不喜欢吃糖的?”
  骗人两个字可把李秋红苦的,她真怕孙子以为她又骗人。可是这事,她不得不骗人:“奶奶不是骗人,奶奶年级大了,牙齿不好。年纪大的人吃糖,牙齿很容易坏掉,牙齿坏掉了,奶奶就不能吃其他的东西了,所以奶奶不是骗人。你……你不信的话问你姐姐。”说着,李秋红用拜托的眼神看着林余余。
  林余余也知道她的意思,她哪能吃孙子的糖。
  小温礼也看着林余余,都等着她的回答。
  林余余:“……其实这话呢……有对,也有不对的地方。”
  李秋红心想,完蛋了,她孙子肯定又要说她骗人了,想着孙子用严肃的口气对她说骗人的样子,她有点尴尬。
  第21章
  林余余轻笑:“你奶奶年级大了, 糖不能吃太多,不然牙齿会坏掉的。但是呢,吃一口却是可以的。所以小温礼把大白兔奶糖咬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给奶奶就可以了。”
  小温礼一听,马上看向李秋红:“真的吗?”
  李秋红:“真的。”松了一口气, 在孙子面前面子是保住了。
  小温礼剥开一颗奶糖,自己咬了一大口, 剩下的一小口给了李秋红:“奶奶, 吃一小块你的牙齿就不会坏掉了。”为了怕奶奶的牙齿坏掉,小温礼才特意多咬了一点, 把小块的给奶奶。
  这话听的李秋红和林余余哭笑不得。
  李秋红吃着孙子给的糖,一边好奇的问林余余:“林知青,这野鸡你是怎么抓到的?”
  林余余早就想好了说辞:“我也是运气好,这只野鸡被草藤给缠住了, 我去的时候它在挣扎, 所以我就把它抓了。”
  李秋红:“啊哟, 这运气可真是好。”
  林余余:“改天我去山上做几个陷进, 等我去采药的时候, 顺便可以看一看。”
  李秋红:“那你得小心,拿回来的时候, 得藏紧了,别叫人看见。虽然说这种小野味不用上交,但是被人看见了,也免不了有人嘴巴坏, 说着酸丢丢的话。”这可是肉啊,谁不眼红?
  林余余:“唉。”
  一个小时后,林余余、李秋红和小温礼一起, 把野鸡毛拔干净了。野鸡洗好之后,还有两斤半的重量,林余余把它切开:“婶子,我们拿半只熬汤,剩下的半只放着明天再吃。”半只也有一斤多,切小块再熬汤,四个人加一个小孩够吃。
  李秋红:“听你的。家里有萝卜,萝卜炖鸡汤,看上去可以多一点。”
  林余余:“唉,好。”萝卜炖野鸡,再加蘑菇野生春木耳,可以有满满的三汤碗了,当然,还是因为萝卜放的多。可是和野鸡一起熬汤的萝卜好喝啊。
  李秋红家只有一口锅,锅用来炖汤了,就不能煮饭了,所以把番薯和包子馒头蒸在蒸栏上。然后林余余又切下鸡块油多的鸡肉,主要是鸡皮地方,用来榨油炒白菜
  。白菜也是李秋红家的,她家的自留地种了萝卜白菜,她和小温礼吃着还富裕。
  鸡油白菜是在砂锅里炒的,没有锅没办法,但是鸡油香,炒出来的白菜也不错。最后林余余还炒了份鸡蛋,她把之前捡来的野鸡蛋炒了。因为鸡块萝卜的量多,所以加上白菜和鸡蛋,够他们四大一小吃了。
  林余余是不会做饭的,凭借原主的记忆,她也只能把菜做熟。但是在这个年代,尤其是乡下这种地方,吃东西也不是吃美味的,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再说,有了料理,味道自然就好了。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回来要六点多了,林余余担心小温礼饿肚子,所以就先拿了一个菜包、夹了两块鸡肉、两块萝卜,让他先填填肚子。
  小温礼吃到香喷喷的肉,那小表情可丰富了:“好吃,真好吃。”要是每天能吃到就好了。
  李秋红:“这孩子……也是太久没有吃到肉了。过年那会儿分了点,到现在也有两个月了。”
  林余余:“好吃就多吃点,咱们明天还做。”
  小温礼摇摇头:“姐姐和奶奶吃,吃了身体棒棒的,就不会生病了。”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过来,看到餐桌上的鸡块萝卜,都惊讶极了,没有想到林余余还拿鸡肉招待她们。她们的第一个想法是,林余余把李秋红家的母鸡给杀了。
  陈霞还拉着林余余道:“余余,你是不是把婶子家的母鸡给杀了?咱们都是认识的人,你不用杀母鸡招待我们的。”
  林燕也跟着道:“可不是,那可是下蛋的母鸡,婶子怎么会舍得啊?你刚住过来,不能这样啊。”她也担心好友被人家嫌弃,担心他们相处的不好。
  林余余赶忙解释:“不是不是,你们别误会,这不是婶子家的老母鸡,我今天运气好,去山上捡到了野鸡。”接着她就把跟李秋红说的借口说了一遍。
  林燕:“这运气也太好了吧?这野鸡好笨,竟然被草藤缠住了。”
  李秋红听到了:“你可不要小看草藤,你们上山的时候要注意,有些草藤如果绊倒你们,你们一不小心就受伤了。”
  陈霞:“婶子说的
  对,我记得早些年,有人被草藤绊倒滚下山的都有,所以小心点准没错的。”
  林燕吐了吐舌头:“知道啦,我以后会小心的。”
  这顿晚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尤其是陈霞和林燕,陈霞下乡好几年了,除了过年的时候大队里杀猪,知青能分到几两肉,平时真的没有开荤的机会。可那几两肉太少,一人一块就没有了。而今天,就算肉才吃上两三块,可是蘑菇、野生春木耳,还有鸡汤,都跟肉一样的好吃。
  林燕也吃的高兴,下乡两个月,就一个月前她和林余余去县里吃过肉包子之后,就没吃过肉了。可是肉包子的肉都不够塞牙缝啊,哪有今天吃的爽。和陈霞一样,今天肉虽然也就吃了三四块,可是鸡汤更好喝,很鲜美。蘑菇也好吃,软软的,还有萝卜,甜滋滋的。
  李秋红倒是没喝鸡汤。她生了一个月的病,还不能吃油腻的东西,所以她吃了几口萝卜,虽然萝卜也有油,但是不会像鸡汤一样油。
  小温礼吃的最爽了,林余余把鸡皮撕下来,把里面的好肉都给了他,不过也没纵着他吃太多,不然吃撑了也不好。至于林余余自己,倒是吃了撕下来的鸡皮。吃鸡皮可以美容皮肤、延缓衰老,林余余很爱吃。当然,这个脂肪含量高,是不能多吃的。不过在这个年代,想要多吃也是做梦。
  饭后,陈霞和林燕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林余余收拾厨房。鸡汤在开锅的时候被林余余盛出来一小碗,她打算明天熬粥用。不过,洗碗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油腻的碗非常难洗,所以林余余去灶头里淘了烧柴下来的草木灰洗碗,这一洗,碗里的油渍没了,还洗的非常干净。
  小碗里:“哇,这个可以洗碗吗?好干净啊。”
  林余余:“是干净,就是废水。”
  小温礼:“是啊,用了好多水,唉,水又没了。”
  林余余:“那待会儿姐姐去挑水,你要一起去吗?”
  小温礼:“好的呀。”
  林余余去挑水的时候,小温礼拿着打水的小木桶。打水的小木桶的确小,因为要扔进水井里打水,如果太大的话,
  不好打水,所以小温礼拿着也不会吃力。他们打了水回来,看到大队长在院子里。大队长看到她便问:“林知青,今天去报社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余余:“我把稿子给报社里的人了,希望挺大的,我看对方好像是报社领导。”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边,“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大队长听了心里高兴:“估计你没有想多,如果不是报社领导,那门卫还能不说话?哎哟,你这孩子,人家让你不报社上班你都不去,你们高中生在这里真是浪费了。”
  可不是浪费吗?知青嫌弃这里,村民嫌弃知青。所以就是相互嫌弃。
  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五十给红包哟!
  第22章
  林余余听了, 也不急:“那我这就去。对了婶子,我们捡了一只野兔,麻烦您处理一下, 兔毛得处理好,等天冷了给小温礼做鞋子的时候垫在鞋底, 然后再补上一层布,人家也看不见这是兔毛了。”
  李秋红:“啊哟, 还捡了野兔, 余余,你这运气真是好。”在老人看来, 运气跟福气差不多,运气好,也是福气好。
  林余余笑笑:“然后您帮我剩一个兔腿出来,得风干, 我想给我妈寄去。”去掉一个兔腿, 他们两大一小也够吃了。只是风干肉这种事情她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会做, 但是乡下妇人很多都会做, 李秋红也会。
  李秋红:“哎, 好,你放心。”她吃了四五天的药了, 现在人很有劲,做家务都没问题了。本来她急着想要上工了,但是林余余说,既然养病了, 就干脆养的好一点,不然后发了问题会更加严重。她听着有道理,就没去上工了。
  所以这几天, 她在家里,就帮林余余整理药材、晒药材、木耳、野菜、还有蘑菇。这林知青真是个孝顺的孩子,还想把蘑菇和木耳晒干,给城里的妈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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