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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已经三天没打我了_分卷阅读_28

  姚信和觉得自己这样很有人性,因为,他不会像沈倩以为的那样盲目的将她占为己有。
  在自己的这个婚姻里,他十分恰到好处的隐藏着自己那点不为人知的控制欲,内心那些不体面的阴暗也没有妨碍到沈倩原本炙热张扬的生活,他把自己伪装成为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丈夫,偷偷的,将身下这只小黄鹂护在没有一点纰漏的领地里,他给她自由,给她永远不会察觉到的占有欲。
  老姜前两天刚刚从日本回来,带来了两瓶夏蓉做的梅子酒,还有沈倩第四期比赛的原始伴奏带。
  沈倩前三期比赛的选曲大多偏向于平稳大气的风格,不会过于出挑,但也不会过于冷门。
  这次第四期即将加入新的挑战选手,电视台要求每个选手改变曲风,沈倩于是在几个专业经纪人的建议下,便选用了一首英文曲目,并在里面加上了一段最近年轻人追捧的饶舌rap。
  老姜和夏蓉对此表现得十分热情,因为这样的选曲对于他们而言,也是一次全新的挑战。
  但没想,沈倩高高兴兴答应下来,曲子编了,台词背了,到了唱的时候,效果却变得有些尴尬起来,不因为别的,就是沈倩那一口北城地道的胡同三毛钱英语,听上去有些过于魔性,特别是饶舌rap部分,就像是杰克琼斯伟大的爱情错付给了白莲花村的京酱肉丝,洋气中总带着些许微妙的气息。
  于是回到家里,沈倩忧郁得胃口不佳,从原来的一天六顿锐减至一天四顿,然后,终于将主意打到了自家美人姚先生的身上。
  姚先生身体里有四分之一外邦血统,从小英语成绩十分优异,据说在她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吸收过瑞士高度醉人的空气,走过法国满是狗粪便的大街,荡漾过康桥并不怎么清澈的柔波,出来之后,张嘴就能对人家医生说三克油。
  沈倩以前还合理猜测,觉得姚先生选择黄片也一定都是英语。
  只是后来,这个猜测被推翻了,因为姚先生从不看黄片,他在即将出家的路上走的坚定无比,如果不是因为沈倩这个意外,他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成为一代高僧,早早得道,随风飘到了天上去。
  姚信和得知沈倩要自己纠正英语口音的事,点了点头,答应得很是干脆。
  只是口音的改变毕竟不是一朝一夕,两人在家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纠了半天,最后要不是纠得沈倩笑得胃疼,就是纠正到了床上去。
  最后沈倩口音进步没多大,姚先生的口技和手艺倒是越发巅峰造极。
  于是,三天之后,沈倩经过刻苦训练,艰难的改正,以及超人的意志力,最终决定删除了歌曲里的那段饶舌rap。
  到了节目录制的时候,沈倩跟琳达提前了一天到达南广。
  琳达坐在车上,看着手里的资料,就告诉她:“boss,这次第四期加入的这个曾冉华,很不好对付。”
  沈倩嘴里叼着块干芒果,问到:“她长了两个脑袋吗?”
  琳达摇头。
  沈倩又问:“那她有四只眼睛?”
  琳达还是摇头。
  沈倩于是纳闷了,问:“那你为什么说她不好对付。”
  琳达沉默一会儿,说到:“这个曾冉华,原本跟乔可儿都是非科班出身的歌手,两人同时进的公司,同时红的第一首曲子,只是乔可儿现在三十二还在装嫩身不由己,这个曾冉华却已经成了曾老师,丰暖甚至时常还在网上给她疯狂吹嘘,哦对了,她还是姚先生的大学校友,据说能说三国外语。”
  沈倩听见丰暖的名字,咧嘴就乐了,毕竟这姐们上次自从被沈倩弄得出了那么大一个糗,第二期就直接退出了节目组,现在偶尔在网上发些酸酸涩涩的话,也不敢直接招惹沈倩,有如跳梁小丑一般。
  去电视台的车子是节目组安排的,沈倩跟曾冉华两人一前一后到达。
  最近时间临近清明,南方各地都在下着雨。
  沈倩下了车,望着前面那台车外头一堆记者举着伞还要使劲往里冲的模样,不禁有些疑惑地问:“那车里坐的是个大牛人啊?”
  节目组的这个工作人员是曾冉华粉丝,对沈倩隐隐有些不喜,此时连连点头,无比自豪道:“是啊,人家是中国原创音乐人,连续四年的大学生最喜爱女歌手,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生,慈善家,受邀参加了美莱德音乐节的第一个华人。”
  沈倩听完他的话,“嚯”了一声问:“一辆车坐这么多人呐?不超载吗。”
  那工作人员脸上表情一僵,有些尴尬到:“这些都是曾老师曾经获得过的殊荣,是一个人。”
  沈倩这会儿又明白过来,茫然地点了点头,心里浮现出一副曾冉华头顶各种奖状,身披大喇叭的模样。
  工作人员此时把沈倩领导休息间里,有个外面的记者偷偷找了过来,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对着沈倩一顿拍,张嘴就问:“之前沈小姐在网络上出现了‘恶毒继母’事件,虽然之后做出了回应,但是为什么前两天,您的孩子又被人拍到捡垃圾了呢。”
  他说的这事儿沈倩知道。
  上次姚小糖捡垃圾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年纪跟她差不多,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学校那边的环卫工人,姚小糖天性比较单纯,心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那时得了小姑娘的帮助,心怀感激,之后放学就经常会过去找她玩玩。
  沈倩对这事没有反对,毕竟,小姑娘的父母很爱干净,每次见到姚小糖,都不会让她多做事,就算真的帮了帮忙,也会仔仔细细用肥皂把姚小糖的手洗得干干净净。
  沈倩于是往座位上一靠,看着记者说到:“没有你们这些人制造垃圾,当然也不会有人捡垃圾,孩子都懂的事,你们怎么还好意思问出口。”
  记者愣了一愣,笑着问:“但这不应该是环卫工人的事情吗。”
  沈倩眨了眨眼睛,回答:“是,但日行一善,也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情。我听你这意思,有了环卫工人,社会就不需要维护清洁,那如果世上人人都献出一片爱,你都不需要亲妈了呗?”
  记者有些嚣张的气焰一瞬间灭了下去,有些尴尬地问到:“沈小姐您说话这样,不担心被放在网上受到普通路人的攻击吗?”
  沈倩耸了耸肩膀回答:“我这人一向没心没肺,如果当个明星连自己想说的话都说不了,那我还不如回家种田去。”
  记者见她回答得洒脱,忍不住又问:“那您会在网上买热度营销自己吗。”
  沈倩连营销是什么都不大清楚,摇摇头回答:“我从来不买这些东西。”
  记者不信:“您为什么不买呢?”
  “我为什么要买?”
  “据我所知,节目组其他几位选手多多少少都有在买。”
  “大家买我就也要跟着买吗?”
  “这是当然,社会环境决定人为习性不是吗,就比如,我身边的朋友参加活动,我可能也会跟着一起搭上一份。”
  沈倩愣了一愣,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到:“为啥,清明节团购墓地打八折吗?”
  第34章
  琳达从后台拿完工作牌回来,就见沈倩十分无辜地坐在原地,对面蹲了个一脸菜色的不精神小伙儿,见她过来,立马起身拿着身上的录音笔和摄像机跑开。
  琳达倒是不担心自家boss被人欺负,她就是担心她乱吃东西,毕竟沈倩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个小祖宗呢,别的女同志怀孕不是呕吐就是闻着东西犯恶心,她倒好,人傻胃大吃饭香,平时蹦蹦跳跳一点儿不消停,有一回在宾馆里瞧见了个巧克力味道的牙膏,一个没注意,她就上去舔了两口。
  琳达为自己这个boss简直操碎了心,私下里还跟姚信和说过几回。
  只是姚信和那头听完“嗯”上一声没半点表示,别说是管教了,有时候,沈倩撅着嘴巴坐在床上一嘀咕,他都能大半夜打着电话过来,问琳达自己这个老婆是不是白天又馋了什么东西,哪里能买到。
  好在电视台里的人比较圆滑,坚持不得罪金主爸爸的夫人,给沈倩录制采访的时候,十分小心,没有就上一次小型粉丝音乐会的失误多做提问,全心全意把话题放在她这次选用的英文曲目上,气氛很是和谐。
  沈倩于是高高兴兴录制完一整首歌,状态稳定,心态良好,下台之后,立马得到一片热烈响应。
  曾冉华作为这一期的挑战者,位置被放在最后一个。
  票数出来,是第三名,沈倩和其他人没觉得意外,当然,这两场票数比较低的男摇滚歌手二树也就此被淘汰。
  二树来参加这个节目本来是奔着玩儿来的,他今年四十二,儿子都七岁多了,被淘汰也没觉得不好,节目录制完,还喊着大家伙儿一起出去吃饭。
  曾冉华倒是挺合群,点头答应下来,一点儿不像是中途加入这个节目的人。
  只是让沈倩有些没想到的是,跟曾冉华一起进来的,竟然还有个她的老熟人——歌舞团肖副书记的儿子陈钦。
  陈钦自打那回摊完煎饼果子,把沈倩撺掇着嫁给了姚信和,之后就启程去了一趟新疆,说是为自己的下一本书收集灵感。
  陈钦跟沈倩的好事没撮合成,肖副书记心有遗憾,如今陈钦回到北城,肖副书记一不做二不休,立马又压着他相亲,对象甚至比沈倩还要洋气,就是今天来参加比赛的这个曾冉华。
  曾冉华家庭条件不算特别突出,她爸以前在陈钦老子手底下当过兵,后来转业出来自己做起了生意。
  曾冉华的妈是个医生,以前给肖副书记动过一次手术,两人医患关系不错。
  如今,陈钦被肖副书记硬压着过来听曾冉华唱歌,试图在艺术形式上唤起一点儿子的男女热情,只是没想陈钦全程面色不佳,跟上班打卡似的,直到节目录制完毕,他跟着曾冉华进了大包厢,瞧见那边的沈倩和琳达,这才一下高兴起来,小跑到琳达跟前,张嘴喊到:“哟,陈美丽你怎么也在这儿啊。”
  琳达觉得自己上辈子很有可能翘了陈钦这个傻逼的祖坟,不然她真没法解释这人每次诡异的出场方式。
  曾冉华大概也没想到自己这个相亲对象跟沈倩的助理认识,走过来,就干脆在她们身边坐下,笑着打了声招呼。
  沈倩对曾冉华没什么意见,脑子里想着人家那一个接一个的奖项,觉得她还挺了不起。
  琳达坐在这几个人中间,心情很是不顺畅。
  在她看来,陈钦会跟着曾冉华一起过来,那他俩肯定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如今这当人男朋友的,进来二话不说上赶着挨着自己这么个外人坐下,别管他两是不是同学吧,反正十分尴尬。
  曾冉华其实也在偷偷打量过琳达。
  她对陈钦的外表其实挺满意的,这人没有那些北城普通公子哥儿的纨绔味道,家庭背景又出众,姥爷是退休老政委,姥姥老一辈歌唱艺术家,从社会地位上来说,比他们曾家高了不知道多少。
  正巧那头二树七岁的儿子在包厢里面乱跑,大人喊他也不听劝,一个没注意,脚上打滑,把一碗红辣辣的油碟甩到了琳达身上,整个人往地上一趴,还差点把旁边的沈倩拉下去。
  琳达原本心里就有气,这下更是马上“哎哟”一声,眼睛红红的,立在那里,小声抽泣起来。
  沈倩过去就见识过琳达的茶技,如今也不知她是真害怕,还是又演上了,拍了拍她的背,只能扬着脑袋问到:“没事儿没事儿,你被烫伤了没。”
  琳达摇摇脑袋,一边小声说着“没什么”,一边又把自己的胳膊偷偷搓了一搓,露出下面红红的皮肤,站起来一瘸一瘸的把地上二树的儿子扶起来,然后一脸可怜兮兮地望着周围的人不说话。
  二树的儿子平时在学校里当小霸王当惯了,因为他是二树的老来子,当妈的又宠溺,一向无法无天,此时碰见琳达这样的,硬坳着不肯道歉,最后众目睽睽之下,被二树扒着裤子使劲揍得大哭出来,这事儿才算完。
  吃完了饭,大家陆陆续续起身往自己车上走。
  沈倩带着琳达慢慢溜达,陈钦和曾冉华居然也挺不要脸皮的跟了上来。
  曾冉华觉得陈钦对琳达实在太过于上心,不满意的神情老早就挂在了脸上,如今见琳达和沈倩悠游自在地走着,便忍不住说到:“琳达小姐现在不是挺好的嘛,刚才怎么忍心看着二树那么往死里打孩子啊。”
  沈倩头一回听见这种理论,偏头看她一眼,笑了,“熊孩子没杀人,我就不能教育他了吗。”
  曾冉华之前没听说过沈倩这个人,后来还是她“恶毒继母”的事情出来,才在网上了解了一点,如今见她说话不怎么客气,耸了耸肩膀,语气也直白起来:“但毕竟我们是大人啊,孩子可以一点点教育,何必用打人这种方式,看着太让人心疼了。”
  琳达站在一旁,因为没了别人,倒也不想装了,老老实实地露出点厌恶的表情,告诉她:“曾老师您看着心疼那是您心善,我一向不喜欢孩子,可不知道什么是心疼。”
  她这话说完,在场的三个人都愣了。
  特别是曾冉华,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平时少有见到这样不“善良”的女人,“怎么会有女人不喜欢孩子,孩子多可爱啊。”
  琳达翻了个白眼,这下连眼神也不准备给她了。
  琳达不是独生女,她打小长在乡下,刚会走路就开始跟着她妈学干活了。
  她妈是个没读过书的农村妇女,一辈子任劳任怨,生了七个孩子,还没到五十的人,看着就跟六十多似的。
  琳达从小没有从她妈身上感受到一点孩子带来的喜悦,更多的,只是人类自私的繁殖欲望造就出来的压抑,以及一个女人被家庭急速摧残之后深入灵魂的苦难痕迹。
  所以,她可以在外人面前表现得温柔可人,表现得娇弱无助,但她就是没有办法表现得自己喜欢孩子、表现得富有爱心。
  沈倩听陈大泉说过一些关于琳达的事,此时见她沉默,也没想着替她辩解,对着曾冉华笑了一笑,若有所指地说到:“曾老师,不是每个人都有义务去喜欢孩子,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干涉并且尊重他人的私人喜好,这是最起码的素养。”
  曾冉华这下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抬头看了一眼陈钦,见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望着琳达,撇了撇嘴,顿时大感无趣,这下想来是真生气了,举着自己的伞转身,直接小跑离开。
  沈倩没有跟陈钦道别,带着琳达回到宾馆,一路上,两人说了好一阵的话,话题并不怎么让人开心,于是躺在床上,沈倩难免就有些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女人生来被赋予了伟大的意义,但似乎没有人问过,她们需不需要这一份无私的母性。
  十点钟的时候,房间门铃响了起来。
  沈倩此时还没有睡着,打开一看,发现是去而又返的陈钦,挠着头发问:“你找琳达啊?”
  陈钦咧嘴笑了笑,点头回答:“嗯,她把我手机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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