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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外挂逼我狂撩大佬_分卷阅读_143

  “是我们唐突了。”
  老人之前确实不知情,不晓得东坡肘子是小丫头压箱底的好菜,她竟然能一开口就用这道招牌菜招待自己,想必也觉得他与她很投缘,尊敬他甚至喜爱他。
  老人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心中那点不能亲眼看小丫头做菜的遗憾顿时淡了,反而有些美滋滋。
  “咱们这就去餐厅等,小莫你也来,陪老头子我聊聊天。”
  虽然你们正谈恋爱谈得热火朝天,但只要一天没结婚,就是外人。
  连老头子他都不能看,那这小伙子也不能看。
  肥水不流外人田,就算结了婚还能离婚,更何况他一个没名没分的男朋友身份。
  莫辰奕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原本也没打算留下来围观藏宝做菜,自然顺从地跟在老人身侧,与他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一路走远。
  连老人都得避嫌离开,更何况其他人,没几秒钟过去,厨房里就只剩下藏宝一个人。
  除了大小王尽职尽责守在门口,现场连个帮忙切葱花的人都没有。
  藏宝憨憨地举着菜刀,全程懵逼。
  什么情况?这东坡肘子什么时候成为她的拿手绝活儿了?她今天才是第一次做啊,莫医生你别说吃,你连听都没听过的……
  藏宝吞了吞唾沫,出于对莫辰奕的信任,没有开口戳穿他的谎言,而是顺势演下去。
  拿手好菜就拿手好菜叭,其实她每一道菜都是拿手绝活儿来着。
  藏宝低头开始认真做菜。
  手中的蹄髈质量不错,非常新鲜,肉质肥瘦均匀,且很有弹性,吃起来一定口感丰腴,肥瘦得宜。
  藏宝低头闻了闻,肉质鲜嫩,没有腥臊之气,也没有血水,是做东坡肘子最好的食材。
  想来厨房对外头那位美食界大佬十分尊敬,对他提出的要求尽可能做到完美,丝毫不敢怠慢。
  藏宝拿起蹄髈,另一手捏着毛夹子,仔仔细细将上面的猪毛清理得干干净净,
  蹄髈需要提前去肘骨,藏宝没有直接连皮带肉将骨头划开取出里面的大骨头,而是拿起一把极窄的尖刀,顺着筋膜骨缝划切一刀,慢慢将骨头取出来,最大限度不破坏蹄髈的整体造型。
  她的刀工在老宋的锻炼下日渐精湛,动作干脆利落,快而敏捷。
  藏宝在厨房忙碌,对待每一道工序都严谨认真。
  雅间里的老人在跟莫辰奕感慨,“想我年轻那会儿,一人吃三份东坡肘子都不在话下,不吃饭只吃肉都完全没问题!”
  老人身边的首席大弟子章仁家正在给他倒养生茶,闻言笑着劝道:
  “等会儿不论有多好吃,您都得听藏小姐的劝,只尝尝味道就好,这种大荤油腻之物,医生说了要尽量少吃。”
  “啧,仁家你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啰嗦。”老人说话不耐烦,但心里头还是承情知道自家大徒弟也是为了他身体着想。
  “听说小丫头做的芥蓝菜也好吃,这道菜我倒还没有尝过,等会儿一定要试试。”
  没说多长时间话,服务员就将一份东坡肘子端上桌。
  猪肘烂软,肉质细嫩、肉味醇香,色、香、味、形俱佳。
  肘子就那么大大方方摆在盘子里,汤汁浇在上面,正好流出一圈,猪肘酱红色泽均匀,表面有光泽,汤汁呈棕褐色,皮不脱落,肉软硬适度,毫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看起来挺不错,”老人先认认真真观察了一圈小丫头做好的这份东坡肘子,然后才十分谨慎地拿起筷子,伸向热气腾腾的肉皮。
  入口的味道,令人眼前一亮。
  这份东坡肘子有嚼头,肥而不腻、粑而不烂,猪肘肥软适口,原汁原味,令整个口腔香气四溢。
  虽然某些小细节还不够完美,但瑕不掩瑜,说句神仙肉不为过。
  只一口就能尝出来,做菜的厨师灵性十足,是个可造之材。
  老人眼眶偷偷润了几分,苍天待他不薄,不薄啊!
  原以为一身厨艺没有后人可以继承,那个死丫头笨手笨脚的不堪造就,下一辈却这般有天赋!
  遗憾了好几十年,没成想到竟然在他已经完全绝望之时,老天爷又给了他一线生机。
  老人稳住心神,举起筷子再次伸向东坡肘子。
  对别人这只是一道美味的肉食,对他来讲,这却是一道希望之菜!
  章仁家抬手想阻止师父吃太多,却被他一记眼刀扫过去,动作瞬间一顿,不再有胆子继续劝诫。
  肘子看起来软烂无比,用筷子一感受,才发现其实是粑而不烂,放入口中,一点也不肥腻,反而很有嚼头,每一口都香气扑鼻。
  老人慢悠悠将嘴里的肉咽下肚子,评价道:“好吃,你们也尝尝。”
  章仁家眼中满是惊异,自家师父舌头那是出了名的挑剔,许多大厨能得他一句“还行”,都能乐得好几天安静不下来。
  他很少很少能从师父嘴里听见“好吃”两个字,就连他自己,跟着学艺几十年,也只得过寥寥几次这么高的评价。
  章仁家是有些不服气的,一个小丫头而已,怎么可能年纪轻轻就能得如此之高的评价!难道就仅仅因为血浓于水,便故意这样做高她的身份!?
  师父也不怕捧杀了她!
  不对,章仁家转念一想,师父为人最公正不过,就连他自己的亲生女儿也照骂不误,没本事就是没本事,他不会因为共享dna信息就嘴下留情。
  所以,难道真的是因为……
  章仁家承认这份东坡肘子外形不错,质量上乘,可这味道嘛,还是需要他自己亲口尝过才算服气。
  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连皮带肉放入口中,包裹瘦肉的皮胶质丰富,口感醇香,嚼起来又滑又韧,还有些弹牙,不柴不油不腻,一切都刚刚好,甚至可以称得上完美。
  章仁家不死心,又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嚼啊嚼。
  还是不死心,换一块地方,继续夹起来放进嘴里。
  老人看着他的动作,调侃道:“我看你不是不愿意承认这份东坡肘子人家小丫头就是做得比你还好,而是打着不死心的幌子,趁机多吃几口。”
  章仁家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放下筷子,心服口服道:“藏师傅手艺着实厉害,我甘拜下风,真心佩服她。”
  “年纪轻轻能有如此高深的造诣,假以时日,定会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就是不知道她这身精妙的厨艺,师承何处?”章仁家挺好奇,问莫辰奕:“莫先生知道吗?”
  老人闻言也竖起耳朵,自家宝贝天赋异禀却跟着别的师傅长大成人,说不遗憾是不可能的,不仅遗憾,还有些嫉妒。
  都怪那死丫头,怀里捂着块大宝贝,竟然一次都没想过带她回家认祖归宗。
  藏姥爷与藏妈妈半斤八两,都倔得不行,闺女不带外孙女来看他,他也梗着脖子不肯低头,只敢偷摸着派人拍照关注,还藏着掖着,死活不肯让旁人知道。
  可自打藏宝逐渐展现厨艺上的天赋后,藏姥爷便再也坐不住。
  就算这样,还是晚了某个不要脸的老厨子一步。
  莫辰奕看着章仁家,眼神有些深思,最后一本正经地回答:“福宝轩的宋师傅。”
  果然是那个姓宋的老家伙,可恶!
  只是……
  “就算是老宋做东坡肘子,也没有这本事。”藏姥爷再次夹起一块东坡肘子肉,这次蘸了点酱,再入口,又别有一番风味。
  他调查过自家外孙女,除了老宋,她确实没有其他师傅,可见小丫头资质上佳,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天赋。
  眼前这份东坡肘子,颜色漂亮,与平时在宴席上见到的不大相同。
  一般人做东坡肘子无非就是白水煮熟,再倒上汤汁煨烂,或者在煮熟后炸制,直到皮皱为止,翻来覆去就这些做法,毫无新意可言。
  而藏宝做得东坡肘子,味道过于诱人,就连吃遍山珍海味的藏姥爷都直接吩咐服务员,给他来碗米饭,他要就着汤汁配白米饭一起吃。
  就在此时,藏宝手中端着白玉盘过来,将芥蓝菜放在藏姥爷面前,笑着说:“您尝尝这个味道如何?”
  瓷盘润白如玉,衬托得盘中整整齐齐排列的芥蓝菜像一根根碧绿的翡翠。
  简约而不简单,看着就赏心悦目。
  芥蓝菜的菜苔只从肉眼看,真的和翡翠没什么不同,一支支堆叠在一起娇艳欲滴,菜籽油反射着灯光,就像是翡翠在发光,更像是一份出人意料的艺术品。
  藏姥爷微微一愣,举着筷子,轻轻夹起一根“翡翠”,咬下一口。
  嘴里的花苔咔嚓一下被咬断,入口满是清香,再咀嚼,口感脆嫩,清淡爽脆,爽而不硬,脆而不韧。
  他咀嚼良久之后才咽下,一股浅浅的苦味过后,开始回甘。
  芥蓝菜含有有机碱,所以有一丝丝浅浅的苦味,但这苦味却能刺激人的味觉神经,增进食欲,还可加快胃肠蠕动,有助消化。
  这种独特苦味的成分是金鸡纳霜,它能抑制过度兴奋的体温中枢,起到消暑清凉解热的作用,所以特别适合夏季食用。
  与大肉东坡肘子真是绝配。
  “不错不错。”藏姥爷看向自家宝贝外孙女,真是越看越满意。
  章仁家没忍住,也伸出筷子,夹起一根芥蓝菜,细细品尝,吃得异常安静。
  藏姥爷就着芥蓝菜和东坡肘子,吃下了整整两碗白米饭,不管是肉还是青菜,都一点没剩。
  一般清炒素菜,为了提升口感,用油都不会太少,就导致青菜整个被包裹在菜油当中,十分影响胃口,恨不得将多余的油水全部倒走。
  但是藏宝炒的芥蓝菜不一样,之所以口感好,是因为青菜本身的汁水几乎被全部锁住,只流失了很少一点水分和营养,所以才这样鲜美脆嫩。
  芥蓝菜被吃光之后,盘底竟然没剩下什么油水,可见她控油有多厉害。
  “给老头子我讲讲,你是怎么做到让肘子肥而不腻、粑而不烂的?”
  藏姥爷这样问,就是存了考教之心。
  藏宝偷偷清了清嗓子,为了获得【优秀】的考试成绩,认真回答:
  “我先将水烧沸,放入适量葱、姜和香叶,然后将蹄髈放入清水中炖煮,直至八分熟。”
  “然后将蹄髈捞起来,再上蒸笼蒸。”
  “蹄髈经过两次脱脂后,自然就会达到肥而不腻、粑而不烂的境地。”
  藏姥爷眼力好,凭借多年掌厨经验,一针见血问藏宝:“你这东坡肘子,没有用白糖吧?”
  藏宝轻轻点头,有些佩服老人的舌头。
  章仁家有些吃惊,怎么可能不用糖?
  藏姥爷满意地笑了,表扬道:“蘸料味道也不错。”
  藏宝连忙道:“我在炒锅中倒入适量油,烧热后才炒葱姜蒜,直到炒出香味,然后放入桂皮、香叶、八角继续翻炒,接着加入适量水和冰糖、五香粉,还有两三勺酱油,然后用小火慢慢烧,直到最后浓缩成那一小碗汤汁。”
  “嗯,不错,”藏姥爷很难得这样表扬一位年轻人,“你的火候掌握得不错,慢火细煨一气呵成,若是起锅早一分,则颜色不够,肉也偏硬,晚一分则太黄,肉变得软踏,还要防止中途走油,让肘子瘦肉柴而不糯,而去脂不够,又会使整体变得油腻。”
  “要拿捏好这恰到好处的火候,着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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