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之首辅_分卷阅读_2
陆秋歌点了点头。“嗯,我知道。”说完,陆秋歌想了想,到底是没有将今天书房里发生的事情给白淑兰说。
白淑兰眉角愁绪不减,看向堂屋内供奉的两个牌位,低声呢喃道:“公公,相公,你们一定要保佑砚哥儿通过院试啊……”
陆秋歌一看就只要她在想些什么了,也在心里默默说到:“老太爷,老爷,你们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砚哥儿。”
眼看着天色已经黑下来了,陆秋歌轻声唤了白淑兰一声。“娘,您忙了一天了,快些睡去吧。我去厨房给您打点热水送到房里。”
白淑兰叫住了陆秋歌。“我自己去就行。你去书房看看砚哥儿,茶杯的水凉了就给他续点热的,免得他又喝凉茶。”
“好。”
看着陆秋歌离开堂屋,白淑兰起身看着宁远平的牌位,轻声说到:“相公,当年将秋歌带到宁家是对的,没有她在,我可能早就撑不住了,希望砚哥儿也能记着她的好,不要负了她。”
说完,白淑兰用干净的布把两个牌位擦拭了几遍,然后才离开堂屋,朝自己的寝室走去。
宁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书和房。白淑兰单独住,宁砚和陆秋歌虽然在外人看来已经是默认的夫妻关系了,但两人依旧恪守礼法,一直都是单独住的。换了现在的宁砚,就更不可能做些别的了。
书房内,宁砚已经点上了油灯。他没看书,而是在一张纸上将自己脑海中能在以后用到的知识用笔下来。不然用不了多久,这些记忆就模糊甚至是遗忘了。
他今天一整天的时间几乎都用来做这件事,已经写了十来张宣纸了。他本来是不会毛笔字的,但有原主的记忆在,写起来异常顺畅,一手俊秀小楷看起来赏心悦目。
见陆秋歌提着茶壶走了进来,宁砚神色正常的用一张宣纸盖住了自己写的东西。陆秋歌识字,如果她看到这个东西,搞不好会生出疑问。
“娘回来了吗?”宁砚搁下笔问道。
“回来了,已经去休息了。”一边说着,陆秋歌走到桌案旁,两指在茶杯上搭了一下,发现茶已经凉透。
“我去给你换热水。”
陆秋歌正准备端起茶杯,被宁砚拉住了袖子。“不用了,今晚不喝茶了,再练一会字我就去睡觉了。”
油灯光太暗,看书写字对眼睛都不好。古代没有眼镜这种东西,必须得保护好视力。
“行。”陆秋歌点了点头。一会儿后,陆秋歌提着做女红的小篮子到了书房,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开始缝补一件破了洞的衣服。
陆秋歌和白淑兰的衣服总是补了又补,而宁砚的衣服却是一处补丁都看不到。
宁砚看着陆秋歌手熟练的在衣服间穿梭,光线暗的让他连陆秋歌脸上的表情都看不清楚,便将自己的桌案腾出了一块地方,走过去将陆秋歌的小篮子提了过来。
“你坐过来,你那里光线太暗了。”
陆秋歌抬头,眼中有着探寻的神色。以前宁砚在家时,她为了节省灯油都是这样坐着,宁砚也从来没有说过让她坐近一点的话。
宁砚默然,没有解释的意思。用木签将灯芯往上挑了挑,让灯更亮了一点。然后便坐下拿起《中庸》看了起来。
陆秋歌静默片刻,便将椅子轻轻的挪到了宁砚的书案旁,亮了一些的灯光的确让眼睛舒服多了。
两个人就这样安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陆秋歌将衣服补好后,又取了一块帕子绣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宁砚放下书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缓声说到:“秋歌,我明天便准备回书院。”
陆秋歌也放下了手中的活儿,点了点头。“也该回去了,你这一病就快一个月没去书院了。”
“嗯。”宁砚沉默了一会儿后又道:“我这次去书院,一直到赶考的前几天才会回来,你和娘要照顾好自己。”
“嗯,我知道。”
“马上就要收麦子了,天热,你们下地前用荷叶泡点水带上,我从书中看荷叶可以解暑。”
“嗯。”
一阵沉默后,宁砚站了起来。“去休息吧。”
“我去给你打热水。”
**
次日,天刚放亮,宁家一家人都起来了。宁砚整理自己的东西,白淑兰和陆秋歌烧火做饭。
宁砚整理好自己的东西后,来到了堂屋。站在供桌前给他爹和他爷爷上了两柱香。看着两个牌位,宁砚的眼中不免浮上了复杂难言的神色。
“占用宁砚的身体非我所愿,既然已经成为事实,我会代替宁砚好好的活下去,尽我所能让宁家重回官宦之家。”
“砚哥儿,吃饭了。”白淑兰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来到了宁砚的身后。
宁砚敛去了眸中的复杂之色,转身点头。
早饭依旧只吃了七分饱宁砚便停了筷子,白淑兰让他再吃一点,宁砚借口病才好,胃口不是很好给拒绝了。
吃完饭后,宁砚便背着装书的箱笼出门了。书院在凤鸣县内,从平德村到书院,要走上大半天的时间。
两个女人将他送到村口,又往他怀里塞了两块烙饼,一直目送着他离开,直到看不见身影……
第3章 致远书院
等宁砚赶到凤鸣县的致远书院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宁砚没有选择去他住的斋舍,而是先去拜见他的老师,书院的山长之一,姓曹,人称曹夫子。
宁砚到曹夫子的院子时,曹夫子已经在院子的石桌上摆上了两碟小菜和一壶清酒。
曹夫子今年四十五岁,是个举人,为人洒脱豁达,两次会试不中后,便觉得自己与仕途无缘,便毅然回乡。
致远书院的院长看中他的才学与举人的出身,将他聘为山长。为人嗜酒,最喜月下独酌这种风雅之事。
因为不喜名利,厌恶勾心斗角,所以曹夫子在书院的讲师之中特立独行,少有朋友。但他诗才极佳,在整个宁安府都是有名气的。
宁砚来到院门外,按照记忆中的礼仪整理了衣服后,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置于身前,躬身前倾。“学生宁砚请见老师。”
曹夫子饮酒的动作一顿,抬头看向宁砚,笑着招了招手。“宁砚啊,直接进来就行。”
曹夫子本就挺喜欢宁砚温良恭俭的性格,平日里对这个弟子也多有照拂,寄予了厚望。
宁砚闻言,走进院子,敛袖立于曹夫子身前。“学生拜见老师。”
曹夫子抚须问道:“病可大好了?”
宁砚回:“已经痊愈。”
“如此甚好。还有月余便要院试,这大半月课业可曾落下?”曹夫子又问。
“回老师,未曾。”
曹夫子双眸微敛,突然发问:“诚其意者谓何?”
宁砚当即反应过来这是出自《大学》中的一词,将记忆调动出来,稳声道来:
“语出《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
“君子之道,如何行之?”
“语出《中庸》,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
待宁砚答完之后,曹夫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制艺上,书院中少有人能出你左右,但试帖诗方面,尚有不足,剩下这月余的时间,你需得专攻试帖诗。”
宁砚颔首。“学生省得。”
“嗯。”曹夫子说完便下起了逐客令。“行了,你回去吧,免得打扰了我喝酒的雅兴。”
“学生告退。”说完,宁砚便朝院外走去。同时在心里暗道:难怪曹夫子几乎没有朋友,就冲着这说话的直接态度,就很少有人能接受的。
不过结交这样的人,不用担心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有什么就说什么,丝毫不拐弯抹角,娇柔做作。
宁砚从曹夫子处离开后,就回了书院学子住的斋舍。致远书院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书院,书院的条件也很一般。
一间不大的房子住六个人,一人一张小床,然后共用三个大书案。当然也有条件好的斋舍,但那就不是宁砚能住的起的。
宁砚在他住的斋舍里也是不合群的那种人,所以对他久病归来,同舍的人就不痛不痒的问候了一声就接着温习课业了。即将院试,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榜上有名。
宁砚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爱好,将箱笼放下。然后将床铺整理了一下,点上一盏油灯放在床头,背靠着墙,一边嚼着从家带来的烙饼,一边翻开书看了起来。
不说原来的宁砚,就是现在的他在试帖诗上也是短板。院试的试帖诗要求五言六韵,乡试、会试要求的是五言八韵。首联要“破题”,用韵方面要守“八戒”。
大凉对试帖诗方面要求的不像清朝恢复试帖诗后规定的那么严格,但写起来依旧不容易。这剩下的一个月他还得下几分苦工。
窗外夏虫的不绝于耳,同舍的人也都一个个熄灯睡下,觉得脖子酸疼的宁砚这才放下书,将灯吹灭,借着月光摸到了窗边。
斜倚在窗边,没有对月长思,而是处于放空的状态,什么都不去想。半晌后,宁砚摸了回去,躺下开始睡觉。
**
学舍。
早早就到了的宁砚将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几本书摆在了书案最显眼的地方。他自己则是摊开一本书,跪坐在垫子上默读。
没过多久,从门外进来的一个人穿着绸衣的人进入了宁砚的余光范围,宁砚搭在腿上的右手轻点了两下。
这人叫管光武,明面上是凤鸣县县令之子。但实际上是凤鸣县县令亲弟的儿子。县令亲弟是个商人,大凉律法规定,商人子弟不允许参加科举。
刚好这个县令膝下无子,他亲弟为了儿子前途着想,就把儿子过继给了县令。在凤鸣县这地界,管光武不缺权,也不缺钱。整日在书院也是游手好闲,实打实的纨绔膏粱一个。
书院里,多数人看不起管光武,他们都标榜自己熟读圣贤书,不屑与管光武这样的人为伍。而少许刻意讨好管光武的,管光武又看不起。
所以管光武在书院和宁砚的处境相似,都是那种没有朋友,处于被孤立状态的人。
管光武一边把玩着腰间佩戴的玉佩,一边迈着四方步往他的座位走。看到大半个月没见的宁砚,管光武特意瞅了两眼。然后就看到了宁砚桌子上的几本书。
他不喜欢儒家的东西,偏偏对一些志怪书籍,或者是话本、野史之类的东西感兴趣。但不管是他亲爹,还是他继爹,都明令禁止他看这些东西,他也只能偷偷摸摸的看。
而宁砚桌子上的这几本书,他听别人说过,但在凤鸣县的书坊他却没找到。心痒痒的管光武在宁砚的旁边停了下来。
“咚!”沉甸甸的两锭银子扔在了宁砚的桌子上。
“二十两银子,买你三本书。”
因为古代不管是造纸还是印刷的技术都比较落后,一本书的成本价就在三四贯钱,也就是三四两银子。所以宁砚知道书很值钱,但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还是让他有些眼红。
家里可是有几书架的书啊!可惜的是一本都不能卖,两个女人当传家宝似的守着那些书。
宁砚暗自掐了自己一下,强迫自己从白花花的银子上移开视线,语气淡定的说到:“不卖,只租。”
管光武又扔了一锭五两的银子,双手抱胸,自信的等着宁砚答应。
“不卖,只租。”宁砚重复了一遍。
管光武皱眉说到:“宁砚,我给的价已经和书坊的新书是一个价格了。”
“不卖,只租。”宁砚依旧是这一句话。
“你……”
“有钱都不要,真是个傻的。”管光武撇撇嘴,朝宁砚抬了抬下巴。“不卖就不卖,开个价,怎么租?”
“一本书一天三十文,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