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路线不对[快穿]_分卷阅读_390
马淑兰更回答不出来:“我……我是被气得头晕。”
公诉人说:“被告人马淑兰,你前后分别在201x年10月15日、201x年10月21日、201x年10月25日作案,请问这三次作案时,你都是被气得头晕?那么你头晕的时候还能榨果汁,并且下了催肥剂,把果汁给受害人喝?”
马淑兰被问得尴尬,忙又争辩:“都是那贱人逼我的!她居心不良,我只要好好的过日子,可是她为什么要勾引我老公?”
法庭的审判者们都更加清楚了她的犯罪动机,都记录在册。
公诉人问:“你是因为觉得赵清漪女士居心不良,所以你要下毒害她?”
马淑兰说:“我老公喝了,是她换的,是她害我老公!”
公诉人说:“请你回答是或者不是。”
马淑兰想了想,低声说:“是。”
公诉人呼出一口气,又说:“所以,你是在清醒地明白食用了催肥剂的后果时,三次在果汁里下了催肥剂。请你回答是或者不是。”
马淑兰没有办法,只有回答:“是。”
公诉人又问被拍摄证据当天的事,马淑兰也回答因为丈夫被检测体内含有催肥剂成份从而陷入了怀疑,心底愤怒,所以想要找赵清漪问清楚。
公诉人就她的犯罪过程的事基本问完后,审判长让辩护人提问。
事实摆在眼前,之前马淑兰又自己作死,辩护人能为她辩护的地方很有限,连自首情节都不能辩护,因为直到警方逮捕她,她都没有主动联系过警方。
所以,辩护人问被告的问题只能就她在发现王寒中了催肥剂后对他细致的照料、不离不弃的负责态度,以及她真正想要侵害的赵清漪安然无事上进行提问。事情上,这些对她的犯罪事实难以减轻。
在公诉人和辩护人问了被告人后,进入了举证环节。
审判长让值庭法警将书证给被告人看,然后给了辩护人,再由辩护人交给两位陪审员,他们看过再交还给公诉人。
公诉人首先是举证了赵清漪所拍摄的那个视频证据,辩护人无异议;公诉人再出示王寒的体检报告,体内含有催肥剂的成份,并且他的身体机能被严重破坏,辩护人也没有异议;公诉人再出示刑侦警察去马建仁的养猪场要来的催肥剂和其成份的检测单,辩护人也无法争议。
马建仁是不想交出这东西的,但是警察可以在他的猪身上取证检验,如果他养的猪的检验单不合格,麻烦更大。
毕竟,适当的在猪伺料中加催肥剂不违法,他的养猪场有催肥剂但是犯罪的不是他,他会没事。但是在猪身上检测出有问题,那执法人员来封他的养猪场,他真的要欲哭无泪了。
这些物证出示后,进入传人证环节,审判长说:“传证人赵清漪到庭。”
赵清漪从听众席站起来,松开了杨鹏的手,两人给了彼此一个安心的眼神。赵清漪挺起胸膛,就像是总理驾到一样从容自信地走上证人席,朝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优雅鞠躬致敬。
审判长说:“请坐,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赵清漪端坐在证人席上,就像是一个明星一样,目光清正有神,她正字圆腔地说:“我叫赵清漪,年龄23岁,之前是江州大学农学院的研究生,王寒曾是我的导师。由于本人于上个月26号向江州大学递交了《退学申请书》,所以我现在是自由职业者。”
她条理清晰陈述身份关键,正字圆腔,丹田发声,听之悦耳。
审判长说:“证人赵清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她目光清澈坚定。
现在,公诉人对证人发问。
公诉人说:“证人赵清漪,请你描述你和马淑兰的关系。”
赵清漪说:“她曾是我研究生导师王寒的妻子。我第一拜访王寒时,马淑兰对我很冷漠,但是第二次,也就是下催肥剂的第一次那天,马淑兰对我很热情。冷漠或者热情我想都只是表像,总之,目前看来,她对我有很深的误会。”
公诉人说:“你所指的误会是指什么?”
赵清漪说:“之前我并不清楚她有什么想法,甚至我也对她有许多荒庭的猜测,但现在很清楚,她觉得我对王寒有男女之情。”
公诉人说:“那么你有没有做什么,才使她有这种误会?”
赵清漪说:“我不知道是什么程度对于她的心理状态来说是达到这样的误会。但是我对王寒绝对没有一丝的男女之情。我对任何已婚的男人不可能会有任何兴趣。”
公诉人说:“请你陈述你和王寒的关系,相处情况。”
赵清漪说:“他是我的研究生导师,我是外地院校考到江州大学的农学院的,所以之前都不认识王寒。但是我进入江州大学农学院不久,就听说过关于王寒的一些……性侵女学生的谣言。作为一个想要完成学业的成年女人,我不能为了谣言而去直接问罪自己的导师,但是身为一个年轻的女学生,我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所以,我对王寒的态度是面上交好,心底却一直防备着。”
公诉人说:“你是否换了被告给你和王寒的果汁?”
赵清漪点了点头:“换了。”
公诉人说:“你知道被告在果汁里下了催肥剂吗?”
赵清漪说:“不知道。我不可能知道,如果知道,当时就报警了,没有必要扯那么多。”
公诉人说:“你不知道为什么要换?”
赵清漪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觉得……王寒可疑,马淑兰也很奇怪,万一他们给我下迷药,我只有一个人。”
公诉人说:“除了谣言之外你有什么根据吗?还是你只是单纯的多疑?”
赵清漪说:“除了之前学校的那些谣言之外,在九月份,我有一次和王寒一起吃饭,他坐在我身边,在中途……他摸我,摸我的腰背。我想公诉人也是女人,什么是长辈的鼓励亲昵,什么是摸,这很好分辨。从那时起,结合谣言,我就从来没有相信过他。”
公诉人说:“那你既然怀疑,你为什么不拒绝饮用?”
赵清漪说:“我当时还存着与他们表面交好,以图学业顺利的心,马淑兰当时对我热情得很,催着我喝,说果汁新鲜,润喉爽口,她是特意榨给我喝的。在这样盛情之下,我推辞了会扫兴。”
公诉人说:“那你是怎么换的?”
赵清漪说:“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就能换了。”
公诉人说:“那么你为什么会拍摄和马淑兰那段视频?”
赵清漪说:“是我特别小心,也是机缘巧合。我不只拍马淑兰,其实摄像头原来是用作防王寒的,我那还有两段拍王寒叫我去他办公室独自相处时的视频。我当时想,万一他像对谣言中的那位学姐一样对我,我就有证据自保,他们就欺负不了我了。那天和同学去探望住院的王寒,我发现马淑兰对我的态度又完全变了,她看我的眼神想要吃了我一样,所以,她坚持要和我单独聊时,我就偷偷开启了摄像,就刚好拍了那段视频。当时我听到马淑兰对我的辱骂我也是很生气的。然后,我也意识到马淑兰曾经对我下毒,要不是我为人多疑小心,我现在就胖成王寒那样,生理机能会毁掉。我感觉到愤怒和恐惧,其实还有点庆幸,然后就直接去报警了。”
公诉人说:“发问完毕。”
审判长说:“被告人马淑兰,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什么异议?”
马淑兰气得发抖,对于身后的王瑾瑜的眼色和辩护人的眼色是完全看不到。
马淑兰含着泪指着赵清漪说:“我就知道是你这个扫把星!你这个害人精!我全家都被你毁了!”
赵清漪淡淡转开了头,马淑兰哭着说:“警察为什么抓我!抓她呀!她害了我老公!害了我!”
审判长说:“肃静!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没有异议?”
第374章 马淑兰被判刑
马淑兰哭着说:“审判长,你听到了,是她换了果汁,她害了我老公,凭什么她好好的,我被起诉?”
审判长严肃地说:“被告人马淑兰,请你稳定情绪,我再问你证人的证言和你所知是否相符?”
马淑兰还是点了点头,说:“相符。是她偷偷换了果汁……”
审判长深呼出一口气,说:“请辩护人对证人发问。”
辩护人说:“证人,你为何在10月份,也就是我的当事人下催肥剂的当月频繁地拜访王寒,但是在十月之后却再也没有去?”
赵清漪说:“我第一次去是和王寒吃饭时他摸我后不久,我还抱着处理好关系并且自保的希望。那时我觉得还可以忍受,也有效果,王寒没有进一步过分的举动。我第二次,也就是马淑兰下毒的第一次去时,马淑兰对我很热情,我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抱着希望。第三次、第四次去,是马淑兰打电话给我,并且邀请了我,那时她对我很热情,热情得有点奇,我也不好拒绝就去了。之后,马淑兰就没有邀请过我,并且在11月份,我被绯闻缠身,也没有那个心情了。当时我感觉江州大学的生态不太适合我,我心理上已经放弃了,所以我在去年12月份考了日语n1,在今年1月中旬考了托福,我本来打算今年申请日本的院校读研究生。总之,在11月份之后,我是分身不暇了,加上马淑兰热情退却,双方都没有这个心,就不去了。”
辩护人说:“在你第一次换了果汁后并没有事,你为什么在第二次、第三次还要换?”
赵清漪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面对着自己不信任的人,第二次、第三次有分别吗?换果汁是举手之劳,为什么不换?”
辩护人说:“你当时没有发现我的当事人有什么异样?”
“除了热情得过分,就没有了。”
“你怀疑她,为什么还要去?”
“她热情邀请我,10月份时,我还是想在江州大学读出硕士甚至博士的。况且非不得已,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辩护人,你不会不懂这个?”
辩护人也没有问题了,总之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赵清漪知道马淑兰下催肥剂的事实。
然后,就是请人民医院的刘先生来作证,主要陈明的了王寒的身体状况和证明他食用的催肥剂的剂量,陈明王寒食用的剂量对他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严重影响他日后的日常生活。
之后无论是被告、公诉人、辩护人都没有新的证人和证物了,举证环节结束。
然后进行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先发言。
公诉人说:“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仅对被告提出的诸多问题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发表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第一、被告是怀着强烈的主观故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到了此次庭审,她仍然对本案的证人赵清漪女士怀有深深的敌意,仍然怀有赵清漪女士对王寒怀有男女之情的主观臆断。
第二、被告犯罪事实明确,后果极其严重。她先后三次在果汁里下了催肥剂,而且明确知道食用了催肥剂的后果,这时候本案的直接受害人王寒的健康被严重破坏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三、被告从头到尾都没有悔过情况,她从第一次犯案后,仍然清晰主观的实施第二次、第三次犯案,理由是赵清漪女士没有遭受到侵害的现象,她感觉没有达到目的。她看到没有达到目的的反应是继续侵害,从不悔过。
第四、被告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从她最后一次下药,甚至是知道自己的丈夫王寒直接受害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她有足够的时间向公安机关自首,但是她没有,而是从1号证物中可以看出她在造成严重后果后不思悔改投案,而是要责问赵清漪女士为什么不胖死。
第五、庭审时被告还存在说谎以图推卸责任的行为,应当加重量刑。
综上所述,本案被告犯罪事实明确,她的答辩完全无视法律,只凭主观臆断,关于被告提出的赵清漪女士换了果汁害了她的指控,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相信,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一定能够明辨是非,具有深厚的法律智慧,肯定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谢谢!”
赵清漪听了后嘴角上扬,握着杨鹏的手指挠了挠他的手背。杨鹏看到她就满心满眼是小妖精了,心中又想着她打算去日本留学的事,但是这事也不能在现问。
辩护人面对马淑兰这样的猪队友真想买块豆腐撞死自己,他已经和王瑾瑜打过招呼了,让他来劝马淑兰在法庭时不要情绪化,不要说谎,她还要这样做。
辩护人还是开始发言:“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作为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就本案发表以下意见。
在本案中,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以及本案的直接受害人王寒,也就是被告人深爱的丈夫,我也充分了解了案件的视听材料和所有证据,与公诉人交流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现在辩护人对公诉人所指控被告人的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无异议,但是辩护人请法庭酌情采纳:
一、本案被告人马淑兰并没有对赵清漪女士造成身体健康上的事实伤害,所以她的犯罪目的没有达成。
二、受伤害的是王寒先生,也就是被告人马淑兰深爱的丈夫。王寒和和被告是夫妻,王寒在身体承受巨大的伤害时,被告还身陷囹圄,对这个家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王寒事实上是被告最不想伤害的人,被告可以说是已经承受了严重的后果。而被告如果加重处罚,那么本案的直接受害人王寒还要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三、本案被告马淑兰只是一个深爱丈夫失去了正常判断的妇女,这造成了她会实施犯罪。而因为她深爱的丈夫意外成了直接受害人,她心中过意不去,所以才会情绪失控,对赵清漪女士怀有敌意。试问哪一个妻子在自己深爱的丈夫受到伤害时能够保持冷静?
综上所述,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考虑情况,从轻处罚。”
审判长点了点头,又说:“根据《种花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拥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马淑兰,你可以做最后的陈述。”
马淑兰被要求站起来,她害怕、不甘、忿恨的各种滋味纠结在胸,她含着泪说:“我是下了催肥剂,但我也不想害我老公。是赵清漪,是她换了果汁,她害了我老公,她还恶人先告状。你们要抓她呀,她应该被判死刑!贱人才该死,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王寒、王瑾瑜、李院长都不禁抚额,赵清漪差点要笑出来。
淑兰亲亲,干得漂亮!
审判长不置评语,然后宣布证据交给法庭,庭审结束。合议庭进行评议,10分钟后宣布结果。
赵清漪就一边等,一边玩着鹏鹏的手指。
她家鹏鹏真是人好看,手也这么好看,小贱贱又向他靠近了一分,杨鹏也温柔地看着她,他真相抱着她亲吻。
当然不能流鼻血。
10分钟过后,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重新回来宣布结果。被告人马淑兰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致人重伤,全程并无悔过、自首等情况,但考虑到故伤到她的丈夫,略酌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可以上诉期限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