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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春光[豪门]_分卷阅读_35

  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女人见了他,不过颤颤巍巍喊一声“阿齐”,眼泪便争先恐后地往下掉。
  不知道透过他,是究竟看到了谁。
  是了。
  她从不和他分享哪怕半点有关这个家庭、她未能成婚的丈夫的回忆,却只会在这样的时刻,要求他共享这份悲伤。
  可他早已经度过了自己这道坎。
  他的悲伤只是为自己错失的家庭情分,既然已经错失了,再哭,已经没有意义。
  “你为什么不哭?阿齐,”他的母亲却还问他,“死的是你爸爸,你为什么能一滴眼泪都不掉?”
  这一问令他发笑。
  仿佛下午时,那点无足轻重的哀切,都在这一声笑里消散殆尽。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
  甚至走近沙发,蹲下身,捂住女人冰冷的双手,一字一顿,轻声地问:“妈,为什么我的爸爸,从来没有陪我吃过饭,陪我玩过皮球、看过电视?”
  女人的哭声僵在半路。
  断得突兀,没了下文。
  而他松开手。
  仿佛松开一个,压在身上不知多少年的束缚。
  他说:“晚安,妈妈。”
  =
  他并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那顿并不好吃的晚餐里,他看着自己碗里堆起小山的肉和陈昭碗里可怜兮兮的青菜,第一次知道,原来家和喜欢的涵义,是在蒸腾雾气里,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然后把自己最爱吃的,都给了最喜欢的人。
  他想起总是偷偷出现在自己抽屉里的零食和牛奶;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好像永远学不会认输的顽固与坚持。
  她教会他,原来被人喜欢和珍惜是这样的。
  是不求回报,是一刻窥见永远的热忱和两眼装不下的真挚。
  是小心翼翼,也是勇敢和温柔。
  他不得不承认。
  陈昭或许从来不曾是他门当户对的良配,可上天给了她,在最适当的时间,与自己相遇。
  在他十七岁的,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里,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被这份炽热打动,会把她奉为犹如白纸平淡的人生里,唯一的浓墨重彩与盎然生光,
  在那之后。
  他准备了一张银行卡,原本是准备告白那天才拿出来,却在一次意外的争吵里,没忍住情绪,先一步递给了陈昭,这是他第一次告诉她,自己喜欢她。
  在那之后。
  她有好几天没出现,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宁,终于在运动会的下午,逃了闭幕式,想要去找她,却和她巧遇,收到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后来放在他的床头整整八年。送她离开之前,他又一次提起那张银行卡,告诉她:“什么时候愿意要了,直接拿去,随时都行。”
  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自己喜欢她。
  还有那个匆忙出逃的圣诞节,他抛下了整个钟家,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找到了在电话亭里瑟瑟发抖的她。他不懂怎样说些足够动人的话,只能微微弯腰,轻抱住她,一遍又一遍地,唱着“wewishyouamerrychristmas,andahappynewyear.”
  这是第三次,他把所有的珍重馈赠予她,祝愿她,拥抱她。
  还有烟火下的许愿,他想要成为实现她愿望的人;
  还有在爷爷家的那一顿饭,他点过头,答应过,要穿着爷爷做的中山装回到上海,娶她回家;
  还有,在最后的车站,他告诉她,如果要有一个家,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只要那个家里有她。
  他无从回忆,这一切的珍视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大概是因为,曾经被那样热切的喜欢过,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与她分享。
  只可惜。
  在他并没有能够窥得全部真相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钟家的大宅,他被狠狠地推开,眼睁睁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然后,就这样——把倔强而固执的陈昭弄丢了。
  他明白那必然有着钟家背后势力的推波助澜,也曾经暗中托付,让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
  可他找不到。
  每一天每一天,都找不到。
  在爷爷家,在公房,在大街小巷小弄堂,在每一个她曾经出没的地方。
  他独自一人去旁观她的毕业礼,拍了照片,却再也没有能够分享的人。
  唯独庆幸的是,自己有着并不输给她的固执。
  既然找不到,他想,既然找不到,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
  所以,他写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笺,寄给自己,也寄给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从人海茫茫里重新出现的星星。
  他做着自己的事,艰难地、一步一步向上走,成为一个滴水不漏的大人,然后,安静等待着她回到,自己能够看到她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
  在香港,在兰桂坊,在那个乱糟糟的酒吧里,仅仅只是讨人憎恨的纨绔子弟一两句描述,他突然回过神来,匆匆跟出门去。
  视线四处逡巡,心跳有如擂鼓。
  然后,在那样的境况里,他看见她,就那样慌张地,隔着一条街,坐在便利店的长凳上。
  时隔八年。
  她看起来变了很多,长高了些,好像也更加纤细,画着群魔乱舞的妆,落魄却鲜艳的模样。
  她躲着他,避之不及,手忙脚乱地跌下长凳,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
  他离她有多远?
  一百米,或是更近?
  距离已经殊无意义。
  他只是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第27章
  2017年3月。
  东方风云榜音乐盛典,后台化妆室。
  人来人往的喧哗走廊上,站满了工作人员和歌手经纪,安排艺人流程的pd来去匆匆,精神高度紧绷,一有动静,便不时停下脚步,对着耳麦叮嘱两句。
  “莫芜飞机晚点了?前面协调一下,主持人台本上别cue她了!”
  “暖场的不是c-u-k剩下那两个?洛一珩是颁完十大金曲以后单人solo,报幕怎么搞的!通知洛一珩候场了没有?……”
  不管筹备和彩排多么严密,问题总是接连不断。
  这厢人着急忙慌地安排补漏,那厢,刚从后台成堆的记者里杀出重围挤进门的女人,偷摸听了个墙角。
  她脖子上挂着根崭新工作牌,手里提着人堆里幸存下来的一打咖啡。
  假装不经意地路过着急忙慌的pd身边,径直向前的脚步猛地一顿,倒回几步,在一间化妆室门口停下脚步。
  扭头,大波浪的卷发一甩,女人把墨镜往下扒拉了几公分,开腔,一口中文说得……相当不地道。
  化妆室上贴着的名字,她就认得中间那个,不过也够了。
  “对,就是……罗、一、哼。”
  和昭姐说的一模一样。
  她红唇微勾,当即放下心来,吹了个口哨,毫不费力地握上门把手,推门,探进头去——
  “sur~pri~se……”
  灿烂的笑脸咧到一半。
  手里示好的咖啡还没来得及展示,她眼神掠过空荡荡的化妆室,末了,看到角落里好整以暇、同样望向自己的女人。
  僵在原地。
  末了。
  她迟疑半晌,像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站得端正,低头,乖乖巧巧叫了声:“昭、昭姐。”
  被叫做“昭姐”的女人,看着二十来岁年纪,一头黑发如瀑,肤白却胜雪。
  分明已经生得一副潋滟面孔,轮廊深邃,眉不摹而青,唇不点却红,再配上一身露肩上衣与a字及膝小皮裙,高筒靴也遮不住的细长小腿曲线,活脱脱一个叫人移不开目光的美艳俏佳人。
  既美且凶,咄咄逼人。
  正是这两三年声名鹊起的业内顶级造型团队venus的创始人、当今首席流量偶像洛一珩的专用造型师之一,陈昭。
  时尚杂志摊在膝上,手肘抵住杂志纸页。
  陈昭盯着女孩骇然的神色,好半晌,方才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回了两句:“tina,终于来了?——你的顾客都已经上台唱歌去了,礼服呢?”
  “啊!礼服!”
  不说还好,一提到礼服,叫tina的女孩慌忙捂嘴尖叫,“i’msosorry!我买、coffee!把礼服忘记在starbucks……”
  这墨镜红唇的打扮,配上夸张的语调和动作,让人感觉看了场滑稽电影。
  连宣传标语陈昭都给想好了:当代职场悲剧!周家曼托集团海归大小姐倾情主演,洛一珩惨成炮灰。
  “……”
  一声叹息。
  陈昭摊了摊手,起身,从tina手里那一打咖啡里随手挑出一杯,脸上写满了“我就知道会这样”七个大字。
  “tina,我提前三天就告诉过你,今天是我去医院探望老人的日子,有可能挤不出时间过来帮你,而且,考虑到你是新人,所以就连最基本借礼服的事,我也安排助理,帮你和burberry那边联系好了。”
  说话间,陈昭复又点了点手表。
  “只是,不知道是你时差没调好,还是星巴克的咖啡实在太诱人,你现在已经迟到了四十五分钟。如果不是洛一珩提前电话联系我,你让他穿什么衣服上去唱歌?他那个印着皮卡丘的睡衣吗,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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