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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_分卷阅读_539

  “哪能那么简单查出来啊。”仵作叹了口气。“咱们这京都府啊,年年都有那么些无头案破不了,无名尸体也多,登记在案后基本上就没了消息,这些可怜人连个入土为安的机会都没有,家里人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清欢点了下头出去了,谢鹤在她身边拎着装解酒汤的坛子,道:“倘若有线索,我们一定会追查下去的。”
  “谢大人,你信鬼神吗?”
  谢鹤想都没想:“不信。”
  清欢:“……我若是说,我这铁口直断并非招摇撞骗,能帮你抓凶手呢?”
  谢鹤的表情顿时一言难尽起来。他觉得这是个好姑娘,可算命什么的……不过为了维护清欢的自尊心,他清清嗓子说:“不如这样,你先说来听听。”
  “你们可以去排查一下京中的染坊。”清欢回头看了一眼,仵作大叔身边正站着那位可怜人的鬼魂,他身上穿着衣服,和躺在停尸房里那具赤|裸的尸体不一样。“死者生前穿着一套白□□的锦袍,看起来价值不菲,应该挺有钱的。五官轮廓很深,估计是北方人士,锦袍上沾着很多颜色,我看他像是北方前来京都做染料生意的富商。”
  谢鹤:“……”
  “是真是假,谢大人先去查一查再说如何?”
  谢鹤总归要给她面子,毕竟吃人嘴软。
  结果下午他就带着犯人回来了,杨大人还吃惊,这案子怎么还就破了?怎么破的?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面容也都泡烂了,京都府更是没有人来报案,可是这???
  犯人果然是一家染坊的老板。谢鹤带着捕快挨家挨户的上门,只有这一家不肯让他们进去搜查,谢鹤当场就觉得他们有问题,果然,搜到了一包袱的金银珠宝,老板不肯承认杀人夺财,却被谢鹤在染缸里发现了一枚脚趾甲盖——那正是老板在拖拽尸体时磨蹭掉的,老板心虚,只顾着将富商的衣服扒下来,却没注意到被染料浸透的脚出了问题。
  他见财起意,将富商引到染缸边,口称这是他刚研究出来的新染料,引得富商低头,便拿用以染色的白布将对方勒死,谁知挣扎间两人双双落入染缸,老板爬起来后将尸体捞出,怕被人发现,扒了衣服趁夜丢到了护城河。这新染料并不持久,在河水里漂了会儿就褪色了,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来。
  那枚脚趾甲盖恰好就是死者脱落的,大小正好,老板在这事实之前认了罪。
  谢鹤晚上到清欢住的小院子里,真诚地问她:“你是怎么知道的?”
  “死者的鬼魂告诉我的。”
  谢鹤:“……”
  “我知道谢大人不信,可我说的都是对的不是吗?”
  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容易关上。清欢很体贴的给谢鹤一点缓冲空间:“晚上做了鱼饼,谢大人要不要来一点儿?”
  谢大人说:“要。”
  京都府通过驿馆通知了富商的家人,那富商的妻子正身怀六甲,挺着大肚子和公婆一起来接了丈夫的尸身回家,临走前向谢鹤跟杨大人磕了三个响头,以谢他们的恩德。
  谢鹤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场景,好人死了,留给家人数不清的悲伤难过。即便沉冤昭雪,又能如何呢?又不能让悲伤轻一些,又不能让逝去的人回来。
  送走了人,谢鹤准备跟谢大人商量一下孙家灭门惨案的事,谁知道两人刚说了一会儿,捕快就来禀报说平阳王世子和世子妃来了,要将孙侍郎的遗孤带走。
  因为那是皇亲,捕快们不敢拦,已经奔着清欢姑娘所在的院子去了。
  二人一听,连忙站起来。
  清欢正在给小奶娃做口水兜——真的,小奶娃流口水流的太厉害,为了不一天洗好几套衣裳,她准备给他多做几个口水兜,这样的话只要按时更换就可以了。
  口水兜是用柔软的旧棉布做的,清欢还在上面绣了可爱的小猫小狗,小奶娃喜欢的不得了。
  ☆、第937章 第九十六碗汤(四)
  第九十六碗汤(四)
  小奶娃又白又嫩胖嘟嘟的, 他的爹娘都生的好,因此他也长得很好看, 圆圆的大眼睛扑扇扑扇,再加上爱撒娇又黏人,清欢很喜欢, 因此照顾起来也不觉得麻烦。
  只是这些人……什么来头?进了院子话都不说一句,一个穿着暗红色袄子的嬷嬷上来就要抢小奶娃,清欢眼疾手快, 口水兜一丢, 抱起小奶娃躲过去:“阁下是谁?”
  “大胆!见到世子和世子妃还不跪下行礼!”那婆子一击成空,顿时非常不高兴, 又见清欢容色绝美, 心中有些担心。虽说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好,可王府里还是有几个通房,这姑娘生的如此美丽,万一叫世子看上可如何是好?
  清欢抱着孩子微微福身:“见过世子世子妃, 二位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世子惊艳地望着她的脸, 世子妃则上前一步, 不着痕迹地挡住了。世子并不高, 世子妃又身材修长,是以被挡住的世子颇有些不好意思,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咳了一声:“你怀里那孩子,是世子妃表哥的遗孤, 孩子在这世上除了世子妃再无亲人,世子妃心善,便想将孩子抱来抚养,也好让表哥有后。”
  他话音刚落,杨大人跟谢鹤就感到了。杨大人虽然随和,可面对这些世家子弟向来不客气:“世子,擅闯京都府,以我朝律法,严重了可是要受刑的,世子如此胆大妄为,是不将本官放在眼里么?”
  京都府人人都是根硬骨头啃不下去,其中又以杨大人跟谢鹤为最。在这两人这儿,面子这玩意儿不好使。世子大庭广众之下被下了面子,脸色顿时就不太好看。正要解释,世子妃开口了:“杨大人见谅,谢大人之前说有了我侄儿的消息,现如今过去了好几天,却都不说通知我这个做姑姑的。我心里着急,又得世子怜悯,才擅闯进来,实在是心系孩子,表哥生前于我有恩,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话说得好听极了,杨大人还能说什么?人家是担心孩子又不是来捣乱的,态度好又诚恳道歉,他若是紧抓不放,倒显得他为人苛刻没有人情味了。
  谢鹤道:“这孩子是孙家灭门惨案的唯一幸存者,在这案子没结之前,还是留在京都府比较安全。”
  世子妃轻笑:“以谢大人这样说,我这做姑姑的,还不能亲自照料侄儿了?”
  “世子妃正当年华,想来很快就能和世子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何必要将这孩子带走呢?更何况,孙家的案子一日不结,那凶手就一日不会停下,孩子在京都府有人照料,世子妃不必担心。若真的放不下,欢迎随时来看。”杨大人说。
  世子夫妻原以为能将孩子带走,可谁知杨大人跟谢鹤赶了过来,他们虽然占着情,可人家那边是理是法,倘若杨大人不肯放人,他们除了入宫去求圣上之外别无他法。今日带的都是些普通家丁跟婆子,如何能跟京都府训练有素的捕快相比。事已至此也无计可施,世子便揽住了世子妃的肩:“为夫知你心中挂念表哥和孩子,只是杨大人说的也有道理,咱们便先回去,待到杨大人抓住凶手,咱们再来带孩子回家。”
  世子妃不舍地望向清欢怀里的小奶娃,小奶娃可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仍旧趴在清欢肩头用嘴巴吐泡泡,浑然不知为了争夺他大家都绞尽了脑汁。
  “世子妃是身子不舒服么?”清欢突然问。“听您一直在咳嗽,嗓子又有些沙哑,既然身体不适,就应好生安歇。如今虽然不冷了,却容易受寒,世子妃要多加注意才是。”
  闻言,世子妃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多谢姑娘关怀。”
  只是看她的眼神,明显是将清欢当成想要攀龙附凤的女子了,说什么关怀她,怕不过是想在世子面前出头。呵,长得倒是不错,可这么做未免也太蠢了些,当世子是那等见色心喜之人么?她没搭理清欢,便与世子离去了。临去前又忍不住看小奶娃,心里惋惜不已,还以为能将奶娃娃带回王府,谁知却不能。
  “杨大人,谢大人。”世子妃停下脚步。“二位都是能人,想来很快就能破了表哥一家的惨案,可若是不能,孩子这会儿还小,若是大了,就不能在京都府待了。圣上也对这案子十分关切,杨大人还是要快些才行。”
  言下之意大家都懂,这是想逼着杨大人给个破案的限期——开什么玩笑,老狐狸怎么可能会接。圣上得知此案亦然震怒,却也不曾要他限期内破案,他凭什么听一个世子妃的啊?世子妃再大,能大过圣上去?
  因此杨大人呵呵一笑,四两拨千斤:“世子妃说的是,二位慢走,下次再来京都府,可务必通知本官一声,本官好在府门迎接。毕竟这是规矩,本官身为京都府尹,向来循规蹈矩。”
  他讽刺这二位心急擅闯京都府,也不是什么懂规矩的人,何必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杨大人最让圣上喜欢的就是这一点,只要他看不爽,谁都敢办,谁都敢怼!这也是圣上信任他放手给他大权的原因,因此杨大人虽然只是正四品的京都府尹,在京都却是哪儿都吃得开,谁见了都要敬让三分。同时这也是圣山最心塞的点,因为杨大人牛逼起来连圣山也敢怼!
  曾经圣上为老不尊,看上了自己儿子的一个小妾,皇子也很懂老子的意思,偷偷摸摸将人送到了龙床上。圣上大喜过望,明里暗里夸赞这儿子懂事,还暗搓搓想给美人个位份。皇后怕丢脸,将此此事暗中告知杨大人,杨大人二话不说开怼,怼的圣上头晕眼花,美人还是收用了,但再也没提给位份的事儿,而且因为杨大人这较真的性子,他怕在龙床上颠鸾倒凤的时候被打断,愣是连传召的次数都少了些——现在美人已经完全被忘了。
  当今圣上绝不是昏君,就是有些小缺点,其中以好色为最。寻常王公大臣家,谁家若是有美貌的女儿或是娘子,真是不敢朝圣上面前带——这位英明是英明,厚道是厚道,架不住就是好色啊,什么美人都吃得下,反正只要长得美就行!别的不说,当今圣上后宫的人数是先帝的五倍!
  就这样,今年还喜滋滋的又要选秀呢。
  对于圣上这点小爱好,杨大人是只要不闹的太离谱都不管。他效忠皇帝多年,深知圣人的性子,世子妃想拿圣人来压他,呵呵。
  等世子夫妻走了,杨大人才看向清欢怀里的奶娃,羡慕道:“小家伙不谙世事,真叫人羡慕。”长大了想的多了,活的就难了。
  小奶娃根本不知道这个长胡子老头在说什么,仍旧吹泡泡流口水,清欢将他放到腿上问:“还没有线索么?”
  “在查。”谢鹤说。
  她点了点头,也不是很在乎,抱着奶娃朝屋里走,没走两步就又停了下来:“对了,谢大人。”
  “嗯?”
  “不觉得奇怪吗?”
  什么?
  清欢道:“孙家上上下下二十三口人被杀的一干二净,孙侍郎更是在休沐回家的路上一刀致命。可我捡到小石榴的时候,他躺在木盆子里。若那人是要灭孙家的口,为何要留下这孩子?为何不一起杀了?还非要给这孩子一条活路?”
  能做出杀人灭口这等事的凶手,会突发恻隐之心留下孩子的命吗?这未免也太可笑了。
  如果不是,那就证明这个孩子有他活下来的理由。
  这个理由又是什么呢?
  “孙家灭门惨案发生后,孙侍郎就没有亲人在京都了,只剩下世子妃。世子妃三番两次想带小石榴回去抚养,真的是单纯的为表哥留后么?我听说,世子妃曾经和孙侍郎定有婚约,只是后来悔婚嫁入了平阳王府。如今世子妃嫁入王府数年却无所出,这不奇怪吗?”
  小石榴只是个奶娃,肯定不可能从案发现场逃走,连身强体壮的家丁都被杀死了,他一个话说不清路走不稳的奶娃失踪,定然是被带走。谢鹤循着踪迹去找,却找了好几天,也许从一开始凶手就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没想到中途会冒出一个清欢,在木盆向下流漂流的时候发现孩子并将孩子抱走。
  世子妃本来可以不来京都府要孩子,因为这孩子可以直接送到她手上。但因为清欢的出现,中间出现了问题,于是她只好亲自上门,表达自己想要为表哥留后照料孩子的想法。
  但是……只是为了一个孩子,就要将孙侍郎灭门,这未免也太荒谬了。
  谢鹤跟杨大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才没有世子妃太过怀疑。因为即便世子妃将小石榴抱在身边抚养,小石榴并非世子骨肉,也不能继承世子之位。更何况世子还有数名通房,世子妃不能生,总有人能生不是?可他却很支持世子妃抱孩子去养,这种种表现,实在是不像杀人凶手。
  ☆、第938章 第九十六碗汤(五)
  第九十六碗汤(五)
  道理都懂, 可如果没有证据,这些就都只是推测。
  孙侍郎为人随和, 与同僚们关系都不错,不曾与什么人结仇,一谈起孙侍郎, 人人都是比个大拇指,说这位是谦谦君子,温文儒雅, 实在是挑不出什么错处来。而孙侍郎的鬼魂虽然还在, 却迷迷糊糊的记不清楚了,仅存的那些记忆里又没有可能杀自己全家的仇人——他每日来来回回做的都是那些事, 到底是何人为了何事, 竟结下灭门的仇怨?
  既然没有新的线索,谢鹤就决定从头开始查,从孙侍郎每日行踪到他相交的亲朋友人,再将这些信息重新捋一遍,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被遗漏的。果不其然,很快就让他查到每半个月, 孙侍郎都会在休沐的日子去戏馆听曲子, 而平时他是待在家中陪伴妻儿的。
  侍郎府有专门负责送菜进来的农户, 这人也是谢鹤无意间寻得,从他口中得知了此事。每半个月,孙侍郎就去戏馆一次,雷打不动。人难免有些爱好, 但孙侍郎就有些奇怪了。他去听戏,每次只半盏茶的功夫就离开,匆匆赶回家后陪伴妻儿,而且时间掐的极准,半个月一次,一次半盏茶,完了就回家。
  谢鹤隐约觉得其中有些蹊跷,便想着去戏馆看看。只不过他带着人去搜查自然不成,未免打草惊蛇。于是他换下公袍,数了点银子,准备亲自去戏馆走一遭。
  结果门口遇到了清欢,要不是被她喊住谢鹤差点儿没认出来。原因无他,她今日身上穿着男装。谢鹤愣了一下:“你这是要……”
  “没银子了,出去摆摊。”清欢摇了摇手里“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很是自豪。“小石榴交给杨大人照顾了,谢大人这是要去哪儿?”
  她穿男装丝毫不显得维和,大概是因为她身形修长,美的又雌雄莫辨。不过一个姑娘出门在外,的确是做男子打扮比较安全方便。谢鹤点了下头说:“我要去听戏。”
  并没有跟清欢说实话。
  “带我一起啊?”清欢很渴望地说。“我还没去过戏馆子呢。”
  谢鹤有心想拒绝,又怕她察觉自己别有所图,半晌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不会要拿这招牌去吧?”
  “不可以吗?”她歪着脑袋问。“戏馆子有规定算命的不能进去吗?”
  这还真没有,于是谢鹤妥协了。
  清欢不乐意走太远的路,她有一头小毛驴,载她刚刚好,谢鹤要是上去怕要被压死,于是她坐在毛驴上,谢鹤……谢鹤在前面给她牵着毛驴。写着铁口直断四个大字的白幡背在身后,真是一副神奇的景观。
  孙侍郎常来的戏馆子叫落梅园,听说这里以前还出过一名宫妃,现如今正受宠——不叫人奇怪,毕竟当今圣上好色的特点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了。戏子算什么,他老人家连儿子的小妾都睡过。
  不过……谢鹤拿着单子冷汗涔涔,好贵……一盘瓜子就要一百钱,外面一斤炒瓜子才几个钱?他摸了摸囊中羞涩的钱袋子,还没想好,清欢就拿着单子给跑堂的了。“花生瓜子桂圆核桃杏仁各来一盘,再泡一壶龙井。”说完丢了个碎银子上去。“赏你的。”
  他长得好看又出手阔绰,浑然天成一股风流俊秀,那跑堂的登时笑眯了眼睛:“得嘞这位爷,您稍等!”
  谢鹤道:“怎好叫你破费——”
  “谢大人还有钱么?”清欢小声问,“你的钱不是都给我了?”
  谢鹤突然生出一种自己是个将每月俸禄都乖乖交给媳妇的丈夫来,一张俊脸微红,扭过头去不再说。他身上真没多少钱,刚才一进来清欢就要了上等座,谢大人就在心里盘算自己的钱用的够不够了。
  那农户只知道孙侍郎每个月来落梅园一次,并不知道孙侍郎来了是为见谁。进了这地方,不花钱是不可能的,只有银子才能买道消息。谢鹤微微出神,连台上正上演的戏都没仔细看。他不大喜欢这些玩意儿,平日里除了爱吃鱼,洁身自好的连章台路都不曾去过,可以说是非常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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