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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_分卷阅读_78

  季遵沉默几秒钟,才别扭地说:“……我为之前说你是玩物的话道歉。”
  “虽然没什么诚意,但看在你是第一次道歉的份上,我原谅你啦。”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清欢亲了季遵的脸颊一下,叮嘱道,“以后再生气也不可以说我是玩物,否则我一定翻脸的。”
  “是是是。”季遵表面无奈的答应着,心底却是说不出的甜。
  两人这日子过得反正是蜜里调油,清欢考了系第一,并且创造了历史最高分,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而新学期开始后,她就跟以前的万宝鹿完全判若两人!聪明优雅美丽自信,如果不是一样的脸,同学们都要以为这是换了个人了!
  季遵与有荣焉,他才是那个霸道总裁,然而却为清欢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他的女人不是花瓶,而是非常优秀年轻的女性,这让季遵为她自豪,不知多少次庆幸自己当初一眼就相中了她。有了清欢的日子是那么快乐,他再也没有烦心事,不会感到愤怒和失望,和她一起珍惜世间万物……简直了,他的女人就是个可爱的小天使!
  就好像是前十八年的人生是过着玩的,从现在开始,才是她真正努力的活着。清欢在大放异彩的同时,她那曾经拿她换钱的亲妈又找上门来了,泪流满面的道歉,说是要认回她这个女儿。女鬼宝鹿活着的时候,这个女人也来过,把女鬼宝鹿哄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对方是真的知错了。季遵不许她见亲妈,她还生气呢。
  清欢就不会了,季遵主动解决了这个麻烦,她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生气?人类真心与否,再也没人能比她看得更仔细了。季遵一开始还担心的,怕她会生气他赶走了她亲妈,但清欢回以热吻,他便放下心来。那女人他调查过,肮脏不堪,抱着不轨的念头接近他的小女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解决了亲妈万丛林又来,这个从来没有尽过父亲职责的男人表示要学着做一个好爸爸,可惜晚了,谁还需要一个假惺惺的“好爸爸”啊,他留着自己用好了。
  季遵这人吧,对清欢好,不代表他是个好人,万莹莹那样对清欢,他这报复心强着呢,哪能让她就这么完了啊。要报复,就一个都别想逃过,万家现在不仅没有钱没有房子,甚至还欠了债,万夫人再也没机会去做spa了,她现在需要每天在饭店洗盘子赚点微薄的钱来贴补家用。万丛林不甘失败,想尽一切办法意图东山再起,可是季遵跟他作对,又有谁敢跟季遵作对?
  万莹莹当初给清欢注射了什么东西,季遵就叫人给她注射了什么。她可没有清欢这样强大的心性和意志力,于是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万夫人赚的钱肯定是不够的,于是万莹莹主动做起了皮肉生意。她年轻貌美,一开始生意还不错,能供得起她这样挥霍。可是时间一长,因为毒品导致了迅速的苍老和憔悴,谁还想碰她?
  从五十万一晚上,到五十一晚上,中间隔着的是天与地的距离。
  这一辈子清欢过得很开心,季遵看似大男子主义,但是当他被驯服的时候,却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互相尊重彼此忠诚,还有了两个孩子。清欢没有亲自抚养,因为她工作忙,空闲时间由都被季遵霸占。但即便如此,孩子们也非常喜爱和尊敬她。这一世很美满,只可惜女鬼宝鹿的寿命只有五十多岁,没有办法陪伴季遵一生。
  清欢不曾强求,她从不强求。只是留下季遵一个,却也不曾让他余生凄凉。跟她共度几十年的季遵早已不是以前愤世嫉俗又霸道暴力的男人,他平和优雅,热爱生活。
  即使只有一人也会好好活着。
  第十三碗汤(一)
  女鬼宝鹿感觉到自己的心被填满了,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按理说,她应该满足了。可是……她懵懂不解地凝视着清欢,怯怯地问:“我、我还是不知道……我到底缺少了什么呀!”
  季遵跟清欢在一起是什么样子,她在梦中都看见了。即使这样,女鬼宝鹿也仍然不懂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也是难怪,你像颗石头。”悟性太差,好像脑子里少了根筋。“饮尽此汤,你就明白为什么了。”
  正常鬼魂都会接着问的,然而女鬼宝鹿果真饮尽了汤水,然后遗忘掉了一切,主动往桥那头走去。
  墨泽:“……主人,这个鬼智商好像有点低耶。”简直就是人形小白免。
  清欢闷笑:“谁说不是呢?”
  由于上一个世界清欢过得很快乐,所以她很希望能够尽快进入到下一个世界,奈何桥上太冷清了,而她虽然寂寞惯了,也仍然想要再去感受人间烟火。有智慧的生命体都太奇怪了,就像是神话里头,人类都想成仙,神仙却想要做人。缺什么就想什么,往往会忽略掉自己本身拥有的。
  “不对呀……按理说,应该有人来的。”清欢微微皱了下眉,她能够感觉得到,这个时辰是下一个鬼魂出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呢?
  正在这时,奈何桥面上缓缓冒出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是谢必安,他手拿勾魂索,在清欢面前跪了下来:“主人。”
  “魂呢?为何没有勾来?”
  谢必安那张雪白又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人性化的奇怪神色:“我……没有找到。”
  “你说什么?”清欢讶然。“没有找到魂的存在?”
  “是的。”谢必安疑惑地捏了下手指。“但明明……我该去为此人勾魂的。我到的时候,人已经死了,但魂却不在了。”
  “不可能,有大功德的鬼魂是不会轻易消亡的,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想了想,单手指节轻轻敲着桌边,说来也是奇怪,这一次锅里没有新汤出现,但的的确确,在这个时辰,应该出现一个鬼魂。“你先下去吧,这事儿我来处理。”
  “是。”
  桥面缓缓归于平静,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清欢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力量,因为那样的话会阻止到她心脏的跳动以及情感的流露。但现在是在奈何桥,不受约束,于是她微微眯起眼睛,掐指一算,顿时哭笑不得。
  好么,算到现在,她遇到过几个穿越人士,这回估计是要去见重生者了。
  说到重生者,清欢也曾让自己的恩人重生过,但她那次所为,是在法则之外的,说白了,算是钻空子。但要理所当然的说,也能说是为了修正世界的扭曲,给予恩人重生。然而哪有人能轻易重生呢?人这一辈子,过得好跟不好,遗憾与不遗憾,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鬼魂的心愿都要由她去完成,而不是给它们机会让它们自己上一样。它们这一段的人生已经结束,心愿未了,可以由她代替完成,但它们绝对没有资格自己重来。
  否则那功德便要全毁了。
  而这次的鬼魂,的的确确是重生了。执念太深,太过悔恨,再加上那个世界有淡淡的扭曲,竟然机缘巧合被她重生。清欢想,这也真是天意。
  然而这是不被允许的。死了就是死了,该到奈何桥来就该到来,有什么心愿可以让她去完成。这女人重生后想要避免重生前的悲剧,把这辈子过好,那是不可能的,不让她死心到极点,她不会认识到错误。
  女鬼……不,这回不应该叫女鬼了,她还是个人,活生生的人。
  魏亚安。
  某世界的人,生活在八|九十年代,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高中生,美好人生正开始的时候,家里人不由分说地给她定了门亲事——村头雷家的独生子雷大庆,是个军人。魏亚安一家提前拿了彩礼,魏亚安上大学的费用也是雷家给出的。可惜,这人啊,心容易大,大学才上一年,二十岁的魏亚安心就野了,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帅气儒雅的学长,俩人爱的要死要活的,她就回家求雷家解除婚约,完全忘了当初是她自己答应的这门亲事,又用了人家的钱上大学,事实上这几年魏家人都是雷家人帮衬着的。
  她跟学长谈恋爱一直没跟人说,就连雷家张罗着结婚,她也忍着,直到结婚前夕,雷大庆请了婚嫁回家,战友啊什么的都齐聚一堂了,她才出现,哭着跪下求雷大庆放了她。
  雷大庆脸色铁青,但什么话也没说,当下就把胸前那大红花给摘了,连夜跟战友们赶回了部队。
  这亲事就算完了。
  从那以后,魏家雷家老死不相往来,可笑的是魏家的彩礼钱却不没退,给魏亚安交学费的钱也不打算还给雷家,雷家就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不仅如此,魏家还在村里各种说雷家的坏话,什么雷大庆年纪太大啊长得太凶啊职业太苦太危险啊又赚不了什么钱,他们家一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许了个不知冷知热的军人实在是可惜了云云。
  魏亚安后来跟学长结婚了,学长家倒是挺有钱,可惜这钱到不了魏亚安手上。婆家人瞧不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一直撺掇着学长跟她离婚。魏亚安在这个家过得也不好,学长夹在母亲跟妻子之间也不知道向着谁,干脆谁都不向。久而久之,魏亚安孤独寂寞起来,有一回到酒吧喝酒,不知怎么的就跟个外国人玩了一夜情,再然后怀胎十月生了个金发碧眼的小孩!
  这下闹翻天了,学长干脆利落的跟她离了婚,孩子归她,魏亚安一毛钱也没拿到。她婚后就做了全职太太,没有工作经验,于是只好抱着孩子回了老家。老家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儿,她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又被父母撵出去到镇上的一家饭店当了服务员。每个月赚那么一点点钱,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才三十岁,整个人就苍老的不像样了。
  然后她就遇见了雷大庆,雷大庆仍然是单身,曾经有个未婚妻。那未婚妻据说是他老领导的女儿,年轻貌美还留过洋,娇滴滴的大小姐,据说两人特别恩爱。可惜小姐出了车祸,两人刚订婚,还没来得及结就香消玉殒了。
  这会儿的雷大庆已经复员,继承了老领导的家业,可以说是有钱的要命,不知道多少女人上赶着想嫁他。但他却对谁都没好脸色,当时魏亚安不小心摔碎了个盘子正挨着骂,雷大庆还帮忙说了两句话——但并没有认出她来,他只当是个可怜人。
  魏亚安后悔不迭。本来,她是可以当雷太太的呀!雷大庆的老婆应该是她!跟学长比起来,雷大庆是多么的专情!虽然他不够英俊,但却五官端正一身正气,而且忠诚严谨!
  她后悔死了,要是能重来一次,她决不要再跟学长在一起,而是在一开始就牢牢地抓住雷大庆这个好男人!让他早死的老婆没有办法插足!
  清欢:“……”
  根本连恩人的脚后跟皮都不如。清欢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幸好幸好,清欢开始庆幸魏亚安没来这奈何桥了,否则让她作为魏亚安去得到雷大庆的心,她一定会恶心吐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功德,她是不是得找个人当副手,遇到这么恶心的心愿就让别人去呀?
  但现在,魏亚安的鬼魂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一意孤行重生留在那个世界妄图改变历史,清欢笑了,太好了,这样,她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抹杀掉对方了,让她心愿落空,收回她的功德,让她变成普通鬼魂。
  太!好!啦!
  重生也好穿越也好,不被允许的存在都不应该存在。魏亚安这样自私,也不能怪她出手无情了。
  世界上抱有遗憾的人那么多,能重生的又能有多少?她的莲姐姐,功德无量,为人温柔善良,尚且不能为苍天眷顾,而魏亚安这样鼠目寸光忘恩负义又见利忘义的人,就更没有资格去挽回一切了。
  是该让她知道,犯下的错不能弥补,只能赎。做错的事无法挽回,只能认,即便重生一次,她以前是什么样的魏亚安,也仍然会是什么样的魏亚安。
  雷大庆的第二个未婚妻是个千金小姐,因为雷大庆的老领导很欣赏他,所以才把女儿许给他,两人之前还没来得及有太深的感情,小姐就出了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年,但雷大庆始终不离不弃,这也是为什么老首长最后会把家业都传给他的原因。独生女已经夭折,雷大庆就是他的儿子。
  清欢不能随意占用他人皮囊,但这个小姐的话却可以,时间卡的刚刚好,她只要在老首长将女儿介绍给雷大庆之后出现就可以了。虽然往前提了一段时间,但作为补偿,她会修补这个女人的灵魂,让她来世可以多十年寿元。
  你看,即便是她,想要得到什么,也需要付出什么,魏亚安什么都不想失去,又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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