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_分卷阅读_112
这个世界上有力量的人本来就很少,可愿意保护弱者的却一个都没有,至少这些百姓在以前是没见过。信王赵榛的所作所为,此时已经给这些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最后那一句话,更让这些人生出一种信任来。
“你们不愿意走?”信王赵榛一愣,大约猜到这些人的想法。
“那你们如此信任我,那留下来好了,我来想办法。”信王赵榛说道,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吴捕头和刘财主的身边,问道:“你们考虑好了吗?”
“当然,当然。”大财主刘员外点头不迭。他知道自己不行也得行,那么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
吴捕头一言不发,转头就把自己的人召集起来,准备去和匪军拼命。他们也想好了,和那些武器低劣的匪军干架还有一线生机,而回头却找那个年轻人的麻烦,估计顷刻之间就会毙命。而且那个年轻人也说了,他会留下来,那想必不会见死不救吧。
吴捕头作为州府捕头,至少在当地也算得上是一时人杰,识识务,这些细节一想就通,也没什么好拉不下脸的。他甚至不像刘财主那么不自然,反正在州府也是看上官的脸色,现在再看这个年轻人的脸色行事也就是了,看谁的脸色不是脸色。
信王赵榛倒是很欣赏他这种光棍,他在他们两个人身边站定,看那些被他把剑崩坏的捕快换上备用的刀剑。这些捕快常年补充兵器,出来逃难自然多带了武器,一时之间倒不虑会没有武器。
除了吴捕头,在场的人脸色都不大自然。官差捕快们和财主的护卫平日里飞扬跋扈,可在疯狂了的匪军面前也和一般人无异,一想到对面是那些传说中中邪了似的拿破木棒、菜刀疯狂杀敌的造反起义地匪军,就忍不住腿肚子发软。刘财主拿了一根木头长矛站在信王赵榛身边,吓得全身跟抖糠一样,不要说说句话,就是连站在那里都显得困难。
而他们身后那些更多地,正逃窜的百姓都在那儿看着信王赵榛的背影,很奇怪为什么这个显然不一般的青年不跑。而那些留下来的不多地人,决定追随信王赵榛的人,信王赵榛不走,他们也是既不会走、也不敢走。一时之间现场相对倒有些静了下来。
很快,后面黑色的夜幕之中出现了第一个匪军士兵的身影,然后是第二个和第三个。很快,越来越多的匪军们抓着破旧的武器,快速地走了过来。
信王赵榛再看了一眼周围的人,一个时辰的时间,如果自己等不到罗月儿,就让这些人一起先启程,自己断后之后,则只身一个人去找对方。
他看到有六、七名匪军已经接近那十几个商人护卫了。其实他们只要以二对一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干掉这些土匪。可惜这些废物却先一步崩溃了,看到表情疯狂,双眼通红的匪军们,竟然软倒在地上,连转身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七个匪军用菜刀、锈剑杀死了七个人。另外几个护卫吓得往后跑,跑到了信王赵榛的身边寻求保护。
而一边的几十个捕快竟然吓得连上去帮忙的勇气都没有,信王赵榛简直想把这些废物一枪一个捅死算了,天天就知道欺负弱者,遇到一群拼命的起义匪军就吓破了胆子,简直太菜了。
“你们这些废物,平日里欺压良善的勇气到那里去了。”信王赵榛摇摇头,他回过头对吴捕头说道:“你,上去给他们演示一下如何杀敌。”
“我?”别看吴捕头城府深沉,其实一样手脚发软。他们平时也就抓抓小贼小盗,还是以多胜少,面对对面源源不断出现的早杀红了眼,悍不畏死的匪军,他们能不怕么?自然怕!
信王赵榛理所当然地看着他,没说话。吴捕头咬了咬牙,知道自己不去估计没啥好下场。可他又能干什么呢,平日里养尊处优、好吃好喝,早就把武术忘到九霄云外了,他忍不住去看自己的部下,可几十个捕快们纷纷把脸转向一边装作没看到。
“这帮婊子养的以义气的家伙!”吴捕头大骂了一声,哆哆嗦嗦地举起剑迎了上去。一对三,那个年轻人毫无出手的意思,他人不住闭上眼睛,几乎以为这一次自己死定了,在劫难逃。
可正是这个时候,街对面却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是马蹄声。吴捕头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那是骑兵集群冲锋的声音啊。隆隆作响,仿佛是从大地深处传来的滚雷,地面逐渐颤抖起来。不只是他,连对面的起义匪军部队都感到异常回过头去,大量的骑兵军队。
当前十几匹马当先从夜幕中一跃而出,寒光闪动连连,长枪抽刺、大刀飞舞,十几名匪军士兵就已经纷纷倒在地上。然后马上的骑手们一扯缰绳,让战马向前几步后原地打一个转停下来。而后面,越来越多的骑兵们纷纷跟了上来。
“赵榛,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担心啊。”罗月儿明显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她的圆头皮靴一直在摩挲着马肚子下面的脚蹬,有些紧张的说道。
“主公,标下救驾来迟,还请赎罪。”信王赵榛看到的正是骑士队伍中的领头人物,也就是他的侍卫王之义。
而他的身后,越来越多的骑士从夜幕中策马走了出来,集合在他的背后。吴捕头看到那些人,大多数是一身布衣的打扮,但是一股杀气在众人身上流淌。而且,这些人杀人麻利,训练有素,一个个一看就都是精锐之军。这就是一支强悍的军队。看到这样的军队叫这个年轻人主公,他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
就这样,信王赵榛带领着一百精锐骑兵组成的小规模军队且战且退,掩护着百姓们在混乱的情况下撤退。与他们作战的,有时候是宋军的官匪士兵,有时候是起义的土匪军。反正任何阻拦他们或者想抢掠百姓的士兵,都被他们打退了。
大量难民拖家带口终于逃出战场最激烈的地方之之后,拥堵的人群扩散开来沿着长江以南的平原前进,在月色下,更像是密密麻麻的蚁群。聚集在信王赵榛队伍身边的百姓越来越多,开始是千余人,后来是几千人,后来成千上万的人都跟随而来。
而士兵们表示他们是信王军之后,聚集的百姓越来越多。百姓们知道,大宋的信王军不抢`劫百姓,而信王军占领区是可以吃饱饭的天堂之地。所以,更多的百姓们加入了这股逃难的浪潮中。
前方朦胧的起伏生满了草丛与树木,虽然稀稀疏疏的树木构不成森林,但是到处都是散乱野生的树木,显得格外的容易隐蔽行踪。
信王赵榛确信他们的第一步是向西寻找比较能隐藏踪迹的道路撤退,才能减轻来自官兵与匪军的威胁。此时,官兵大军与匪军起义大军已经完全展开了,信王赵榛生怕自己在平原上看到一片无边无际的两方的军海,那样的话,靠他们这一百人想护着数万百姓简直痴人说梦。
不过斥候来报,在夜色下的雾气中,前面的一个高地上,有一支匪军骑兵若隐若现,这个情报可不是个好兆头。那些骑着战马的匪军恐怕是应该来自于土匪军队的核心部队,一般的匪军是没有战马的。
信王赵榛盯着那些敏捷的影子一会在雾中出现,远远地看他们一眼。然后又消失。过一会又在更近一些的地方出现,他有些担心跟在他们身后的难民会被驱散,让罗月儿带着信王军战士们到侧翼去保护那些百姓,很快他自己也跟了上去。
几辆破旧的马车,现在是百姓们的指挥中心。除了几个有威望的中年人和老人在这里要听从指挥,来引导大家前进的秩序和招呼人帮助需要帮忙的事物外,罗月儿在马车里还要和几个女人照顾几十个小孩子。
几万人的前进,可是非常麻烦的,可她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她只觉得心里怦怦直跳,在这样一个神秘的夜晚在匪军与宋军的混战下逃亡——真是既兴奋又刺激,这才是她想要的冒险生活。
信王军战士在半途中还抢了不少官兵与匪军的战马,现在除了负着干粮、伤员和他们自用的,剩下还不少。庞大的队伍虽然看起来有些散乱,但是实际依然是比较有秩序的在前进。
信王赵榛向后看去,后面的难民密密麻麻的,从王之义的口中他得知,跟随他们的难民百姓们已经从开始的千余人剧增到了至少四、五万人,到现在还在增加,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人越多,就会越聚越多。更何况,他们得知这里有信王军在帮助大家,更加的越聚越多了。
这时,吴捕头快速的跑了过来,刘财主与他的人以及一帮捕快都自己溜走了,只有他还紧紧的跟随在信王赵榛的身边。两名侍卫斜斜看了那捕头一眼,紧紧护卫在信王赵榛身边。
罗月儿看看他们两个,心想信王赵榛什么都好,就是身份太唬人了。他身边竟然还有侍卫紧紧跟随着,一想到那次信王赵榛的十名侍卫被杀害,自己和信王赵榛独处的时候,少女的脸上就有些发烫。
“这位大人,我们要保护这些人到什么时候?”吴捕头倒也光棍,一上来就开口问这个。
信王赵榛没有理他,只是调转马头,赶上去与前面的王之义并骑而行。他看看那些难民,对一旁的王之义道:“从这里穿过这片地区,我们把他们带到另一头没有战争的地方,基本就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了。”
第188章 战匪军骑兵
信王赵榛看看那些难民,对一旁的王之义道:“从这里穿过这片地区,我们把他们带到另一头没有战争的地方,基本就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了。”
“带着这么多人,我们的目标太大。”一旁的吴捕头跟上来摇摇头说道。“你不行,我可以。况且,我也没让你跟着。”信王赵榛扭头说道。
吴捕头在后面一怔,随后喜悦的说道:“大人既然放我走,那么,我就走了。我还要去向上官报告,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么?”他忍不住问道。
信王赵榛举起大神龙长枪,在马上遥遥指向前方说道:“我乃是信王赵榛是也,告诉你的上司们,让他们为百姓多想一想。他们做过的恶事,我都记得的。人作孽不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看到这个架势与听到信王赵榛自报姓名与他精告的话,吴捕头吓得急忙落荒而逃。信王赵榛扫了一眼那吴捕头的背影,心暗暗鄙视。
“他就是个懦夫!”这时,一名年大汉带着一队骑士策马跑了过来。那名年男人叫马云瑞,原本是刘家庄的庄主,武功也不错,绿林也有一号,而且为人豪爽正直。
这次,他带着家眷壮丁以及村庄的百姓们也在逃难之列,也是听说信王在附近,便立刻来带人投奔了。而且,他此时也被信王赵榛任命为百姓护卫队的队长,现在百姓护卫队的数量也在上千之数。毕竟,周围都是匪军,光靠他们这百余人想护住四五万百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恨恨的说道。他对马云瑞说道:“对面的匪军骑兵是匪军军的精锐,你们去把它们逐散,从这里到前面的山丘地区,按难民的速度要走半个小时还多,我的人要保证这段时间内队伍的侧翼不受威胁。”
马云瑞一愣,没料到自己一开口竟成了信王赵榛命令自己出手的引子。他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信王赵榛。面对匪军,他这一千由百姓壮丁们组成的乌合之众,恐怕未必能够击败匪军。
信王赵榛看到他犹豫的神情,说道:“我看你们其实只是想自己如何平平安安逃出这里而已,而不是愿意如何和我一起把这些百姓们带出去,因此,你们没有为大家牺牲自己的决心。”
马云瑞听后,肃然起敬。他这才意识到这个‘信王赵榛’不简单,虽然对方说的话有些空泛,但是几句话之间就完全说明了对方掌是以百姓为重的人。这样的人,如果将来能登上五至尊的话,恐怕是国家和百姓的幸运了。
“信王千岁,我们没有您的牺牲精神和远大的心怀。我们只是普通人,在这个危机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先考虑自己,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个年长的庄主理所当然地答道。
“是,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一点,你们以为单独行动,不想打仗就能安全地逃出去?错了!就凭你们这一千人,如果没有我于众多的百姓在背后支持的话,你们早就被匪军击败杀光了。”信王赵榛把手放在马的得胜钩上地长枪上,他才不相信这些家伙会知道这些。
那些在村庄混的人,并没有和起义匪军真正打过交道,根本不明白对方的武器虽然简陋,但是其强悍战斗力地可怕之处。杀几个土匪就算了解义军了?那义军首领们还不如一头在墙上撞死算了。
他听到这个年轻亲王的话眉头一皱,说道:“这么说您有办法?我只能说在我们损失尽量少的情况下,我会听您的命令。毕竟我们不是军人,我们有我们追求生存下去的选择权力。”
“呵呵呵,你不知道的是,我一向推崇的是零伤亡。没有把握,我从来不先动手。不过在森林里,我的胜算就要高得多,因此我优先要考虑怎么甩掉那些侦查并准备抢掠我们的匪军骑兵,有它们在侧翼难民们的速度快不起来。”
马云瑞沉默了下来,他不懂军事,但是本能地感到这个年轻的亲王所言非虚。他也听说了信王赵榛常常打胜仗,既然人家说能行,应该就能行。
信王赵榛忽然一松缰绳,让马跑出去一圈远远地绕到一处高坡上。他回头看着这边的乡民组成的临时军队,说道:“你们想有机会活下来,除了侥幸之外最好是跟我一起。”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听我指挥,保护我们带领的这些难民安全地抵达我们信王军占领区。你们虽然是民兵,但是我可以许给你们的酬劳就是,完成我的命令,以后你们会得到更多——那就是成为一名地方真正的守备军战士或分得至少二十亩田地!”
说罢,他手一扬,一百名信王军骑兵们大喝道:“信王无敌!信王金口!信王一诺值千金!”。信王赵榛有些诧异的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什么时候这帮家伙会给自己拍马屁给自己做广告了?还这么整齐!
信王赵榛对马云瑞挥挥手,说道:“去吧,去集合你们的人手。我在这里等你们复命。至少你们可以选择怎么死,是一头撞在土匪大军被杀死,还是拿着我的承诺像个真正的信王军战士一样保护弱小,奋战杀出一条血路。”
他回过头,远处的土匪军骑兵斥候又一次出现在月色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刺探早了一些。
马云瑞最终怀是选择相信信王赵榛的话,他既然是赫赫有名的亲王就一定金口玉言。他还那么的言之凿凿,纵使他开口扯谎,心至少也得有点信心和本事。
最关键的,还是信王赵榛给了他们一个充足的理由,那就是酬劳。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国家和民族的概念。他们的追求很简单,那就是活下去。就这样,有了活下去的田地和工作,可以让一切不合理都变得合理起来。
千余名壮丁一起集合起来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们用手势交流,一匹一匹马从人群飞驰而出,然后汇聚在一起,片刻之间,就已全部应到。
这帮家伙不简单,虽然比起自己的军队差,但是竟然比普通的宋军还训练有素,不是一般的人物,恐怕这群家伙也是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暗匪之类的绿林好汉。信王赵榛心想。
信王赵榛也让自己的军队集合了起来,他需要自己手的人分为两支,虽然千余名壮丁比自己的军队差,但就凭刚才露出的一手集结迅速的表现,锻炼锻炼也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比拟的。
信王赵榛在放马绕着这些人跑了一圈,然后他在一侧停下来,眼望月亮星辰,在估算时间。
远远的那些排成一条长龙缓缓向前的难民们,不少人吧都在看着这两支一千一百多人的骑兵队伍,猜测他们想要做什么。
他们之许多都是后来加入的,并不知道信王赵榛,反而对那一千多个骑着马在沿着队伍维持秩序的骑士们印象深刻。
他们不断问那支军队是谁的兵马,因此这些士兵的身份也从一开始的散兵游勇在百姓们口上升为来解救他们的正规信王军部队。一会又变成什么信王军亲卫军或者是信王军禁卫军。总而言之,至少是他们在领导大家走向身存与幸福的道路。他们只需要跟着那些个背影走就是了,救苦救难强悍无敌的信王军,自然会带着他们走出去的。
仰头看天,浓浓的眉毛动了一下,信王赵榛把时间定格存这一刻。他举起大神龙枪,向前一指。让所有的骑兵队伍顿时随他缓缓向前动起来,在他的指示下,骑士们汇聚一起,沿着一条根本不存在道路的路线冲向前面的高地。
信王军骑兵们一个个举起斩马刀或者长枪,义无反顾的跟随者信王赵榛冲了上去。
而在后面的一千名壮丁骑兵们的眼里,这却实在是有点冒失了。“信王千岁在搞什么?”“如果我们这么直冲上去,那队土匪骑兵不出现在那个方向的话,我们岂不是显得像是傻子一样?”马云瑞忍不住问道。
“如果那些敌人出现在另外一个方向并起反冲锋的话,在我们来得及回救之前。难民们会被驱散。那个信王是不是假的?他说他是信王你们就信了?我看它根本不懂怎么打仗,你们居然相信他说的。”另一个手有五十多骑兵的寨主对其他庄主寨主以及跟随过来的逃兵小军官说道。
“你不也信了吗?”“我只是因为那承诺而已!”那人一怔,马上反驳道。“废话,你不信他是信王,那你还信他的承诺干嘛?”另一名庄主说道。
“都他妈的别废话了,都注意前面。既然我们上了他的船,有疑问也得听他的了。不管怎么样,他不会害我们,我们是一条船上的!”马云瑞对众位头目说道,众人一听,都闭嘴了,凝神聚气的拿着武器策马奔驰,随时准备战斗。
马云瑞显然在这群人很有威望,众人都听他的。这也是为什么信王赵榛首先与他交涉的原因,只有他能将这一千多逃兵、暗匪、庄丁、寨兵、绿林山贼们组成的散兵游勇集结在一起。
信王赵榛立刻发出命令让骑兵们加速。人马滚滚,在大地上竟然发出轰隆隆的巨雷声音来。还有几秒的时间,信王赵榛预估着时间,他们抢先一步到达高地上,一千多骑兵们才刚刚翻过缓坡就惊呆了。
他们看到前面坡下面,正有一队大约两千余人的匪军骑兵们正在往另一边飞快地后退。这说明信王赵榛选得正是方向,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还先一步抢占了高地。
除了信王军的一百骑兵们外,其他所有的人忍不住用一种惊奇的目光看着这个年轻人,虽然他是信王,但是他不是真的神仙。他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怎么判断的?
一千多骑兵们一出现在高地上,下面的匪军骑兵们就开始转向。面对对方居高临下的冲击,自己的部队必将受到严重的撞击和崩溃。显然,对面的匪军头目也是有一点军事常识的。
但信王赵榛只看了对面一眼,就挥动大神龙枪,然后放马冲在前面,给所有人指出一条冲锋的方向。他选择的地点,正好能将敌军一切两半。
他要他们冲锋。可一帮庄主、寨主、绿林山贼头目和逃兵头目们认为,这根本不是冲锋的时机,太急躁了!
万一那些匪军突然转向前进,怎么办?再说他们在夜幕之下,没人能看清前面的具体情况,也看不清敌人的阵型。这么放手一冲,岂不是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先手送出去了!
他们应该再看看,互相接触试探,只要他们牢牢占着高地,先手就永远是先手。
可信王赵榛仿佛没看到一样,始终用枪指着那个方向,那只代表着一个意思,让战士们跟他一起向前进攻!
信王赵榛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一百多信王军依然是义无反顾的跟着冲了上去。“杀——!”“杀呀——!”
信王赵榛高喊着,一百信王军骑兵跟着高喊着。他身先士率的举动像是给后面这些人的内心注入了一种力量,那种力量叫做信心。
在这个时代,将领与皇族们就像是战场上的旗帜,他们在的地方,就是这个宋国百姓们以及所谓的义军、官兵以及百姓们的意志所向。
信王军表现的所向披靡,在宋朝也出现过。然而许多年以来,这个国家已经看不到那种气象了。仿佛它只能在垂暮追忆自己当初结束乱国,将原征伐而走向统一地最光辉的时代。然而就是这些记忆也要被金国的入侵而一点点的瓦解、逝去了。
但此刻,因为从金兵俘虏逃逸的那一道身影,就像是黑暗的一道闪电,一刺直下,仿佛要划开一个信时代的序幕。那就是曾经被俘虏过的信王赵榛,那个从五马山转战之后,就百战百胜的信王赵榛。用运动战占领的大片地区,随后在百姓的支持下,开始发展壮大并屡战屡胜的信王赵榛!
如今,信王赵榛开始带着南方的百姓,争取自己活命的权力了!紧紧跟随在信王赵榛后面的王之义,盯着自己主公的背影,双眼发亮。他忍不住把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一声口哨。让胯下的战马动起来紧跟着飞驰而下。
马云瑞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抽出了自己的大刀,没好气地看了看前面那个一跃而出的身影以及一帮军队。一百多人人马一体,动作一丝不苟,竟叫人挑不出一丝毛病来,整齐如一人。
“你们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军队能做到如此的整齐划一之地步?”马云瑞说道。“信王军!”“他们就是信王军。”众位头目们纷纷的说道。
“你们说他们不会是金兵吧!”一位逃兵都头说道。“那你一定被他给耍了,哈哈。”另一位跟随他一起因为拒不执行抢掠自己家乡乡民而抗上峰之命,被迫带弟兄们逃逸的另一名都头笑着说道。
“放你娘的狗屁!”那个都头愤愤然的声音。“我只是说说而已。”“好了,后面就是我们的乡亲们,我们的家人老少也都在后面,为了他们,我们冲吧!”
这些杂七杂八的人马所组成的骑兵们纷纷举起手的武器,齐声高呼。然后像是奔涌的洪流一样一卷直下,那一刻就是其最胆小的人也感到浑身热血沸腾。在滚滚奔流之,个人的力量融入到一个庞大的集体之内,仿佛让人生出自己无所不能、无坚不摧的错觉来。
战马一动,跟随在前面充当尖兵的一百信王军骑士们的后面,他们就相信自己必将取得胜利。
在佣兵们眼,那个年轻人的长枪仿佛始终指向前方,前方是一条通往生存的路。自从赵构南下之后,减免了部分江南的税收,加重了荆湖之地的赋税。宋王朝收编的溃兵土匪集团,在孔彦舟的带领下,窜扰洞庭湖区,闯入鼎州大肆屠城,抢`劫财物,激起民众义愤。